分卷阅读18
我是天才杀手 作者:笛迪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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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天才杀手 作者:笛迪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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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也不清楚。
也许,不久的将来,我就能看清楚自己的心,到时候我自会告诉你答案。
也许,我永远也无法给你一个答案......
一切都准备妥当,第二天一大早,我告别了哭成泪人的景妈、故作坚强的老穆和躲在厨房不肯出来的小落,骑上我心爱的小白,踏上了通往京城的路。
前路茫茫,谁人知晓......
第21章
一路颠簸劳碌,我终于在十天之内赶到了京城。
当我看到那雄伟壮观的城门,以及门内繁华热闹的街道、熙熙攘攘的人群时,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小白,可真是辛苦你了!我们赶紧找家客栈好好休息一下,我用最好的草料慰劳慰劳你!
京城里客栈如云,我一进城门,好些招揽客人的伙计便围了上来:
“客官,来我们逍遥客栈吧!保证服务周到,宾至如归!“
“公子,您看起来如此高雅,还是来我们清韵客栈吧,环境清幽,整洁干净!“
“公子,来我们同福客栈吧!我们这里有全京城最好的烹饪师傅,原来可是御厨呀!“
“客官,来我们这儿......“
“公子,我们这儿好......“
那几个人险些没打起来,我被吵得烦死了,大吼一句:“别吵了!我哪个都不去!“
小白似乎也被吵烦了,不等我催促它,便“嗖“地冲出重围,那速度,跟阵风似的!
京城的街道上挤得很,我只得下了马,牵着小白在街上慢慢逛游,京城里的人都忙忙碌碌的,走得很快,可见大多是本地人,游客很少。难怪刚才那些伙计看到我就跟见了肥肉的恶狼似的!也是,谁吃饱了撑的,深秋时节,跑来京城找冻呢?!
正想着,一阵秋风吹过,虽然小落很体贴地为我准备了厚厚的秋衣,可是再厚的衣服在这阵风面前都薄得跟层纸似的,我甚至都能感到那风呼的一下从我身体里穿过,带走了大部分热量,我狠狠地打了几个寒颤,呜呜,好冷!心里再次咒骂暗夜主人的不厚道,这不是存心想把我冻死嘛!什么?我有内力可以运功不会冷?哪个混蛋说的?给我站出来!看我不运功冻死你!师父啊,你怎么只教我阴寒的孤星泪,而不教我可以取暖的内功啊~~~呜呜呜~~~
冻得瑟瑟发抖的我决定赶紧找一家离我最近的客栈休息,一抬眼,一块古旧的匾额映入眼帘:“不归楼“。
嗯?不归楼?到底是酒楼还是客栈呢?
我正犹豫着要不要进去,店小二已经热情地迎了上来:“这位客官,您是打尖儿还是住店啊?“
“嗯,我住店。“太好了,不用挨冻了,我把小白交给旁边的伙计,“给我的爱马安排个宽敞暖和的地方,用最好的草料喂!务必要好好照顾它!“
伙计连连称是,把小白牵去马厩了。
我一进不归楼的大门,一股暖意扑面而来,好,就是这儿了!
“掌柜的,给我来间上房!一定要清静些!派个人给小爷好好打扫一下,要快!“我在掌柜的开口之前便言简意赅地吩咐道,同时甩给他一枚金叶子,顿时见掌柜原本就笑容可掬的脸笑得跟包子褶儿似的,一个劲儿地点头哈腰。
嗯,说到包子,我倒真有些饿了,继续吩咐道:“叫你们店里最好的师傅做两道拿手菜,一会儿给我送到房里去!“
“是是是,我这就去吩咐!小霖子,还不赶紧招呼客人去房间?!“有钱能使鬼推磨,包子褶儿掌柜不敢有丝毫怠慢,立马执行我的吩咐。
我随店小二上了楼,走进转角的一间上房,打量了一下,还算不错,坐北朝南,距其他的客房比较远,环境清静,屋内摆设简单干净舒适,比较符合我的要求。
我一屁股坐在椅子上就不想起来了,路途上的劳顿一下子涌了出来,我便坐在那里看着店小二忙里忙外,开始神游,自言自语的毛病又犯了,鉴于有外人在旁,我只在心里嘀咕起来。
不归楼,这家店的名字还真是不吉利,不归不归,莫非老天爷也知道我这次任务是有去无回?
杀手一般是最迷信的,落脚的地方一定要选个名字吉利的,因为做杀手的每天都处在生死一线,出任务的时候更是不知道能否继续活下去,所以有些事情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不过我倒是没有那么多顾及,因为我只相信: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实力决定一切!
所以,与其把心思花费在求神拜佛讲迷信上,还不如多多努力提高自己的实力,只有真正强大无匹的人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其实杀手的讲究还有很多,那一套啰哩吧嗦的说法与行规一样古老而神秘,也不知道是怎么传下来的,当然这些事情都是我从一个杀手朋友那里听来的,师父...嗯...寂夜他很少说话,从没教过我这些没用的东西,那个朋友却很迷信这些,据说每次出任务之前还要斋戒沐浴焚香,后来人赠外号夜来香,也算是闯出了名头。
不过,对于杀手来说,名气是最危险的东西之一,后来,在一次任务中,因为在他动手之前,任务目标便闻到了他身上招牌般的檀香气息,暗暗招来身边的一群高手帮忙设伏,夜来香最终因为身份暴露中了埋伏,惨死于乱刃之下,事后,此事还被目标人物当作功绩在江湖上好好宣扬了一番。当然,那个目标也没有风光太久,他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被我悄无声息地杀了。
由此可见,有些事情确实是难说得很,所以我才懒得讲究那么多。人本来就活得够累的了,还偏要弄那么多乱七八糟的规矩把自己束缚得死死的,岂不是没事找事,无聊得紧?!
然而,不信归不信,我还是在无意间遵守了杀手界公认的一项祈福手段--在杀死的第一个人身上取下一件物品随身携带,据说这样会给自己带来好运。
我杀死的第一个人是寂夜,之后,他的佩剑坠星便一直陪在我身边,直至今日。虽然,这一切并不是我自愿的......
唉,我是不是老了,最近总是会想起很久以前的事情,零散的记忆,本以为久远到早已忘却了的,却总在不经意间清晰地浮现出来,恍若昨日......
人生一场大梦,世事几度秋凉?
恨人生苦短,不如归去!
寂夜,你知不知道,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很想你......
思绪渐渐沉入那些早已泛黄的回忆之中,那里有我怀念的温度,有我想念的气息,有我纯粹的欢乐,也有我永世的痛苦......
第22章
我难得的伤感并没有持续很久,因为饭菜的香味将我勾回了现实世界。
一路上赶得很急,并没有时间好好吃饭,这一下,沉寂已久的馋虫全部苏醒过来,发动起猛烈的进攻。我再也顾不上什么风度(猪:你似乎本来就没什么风度,汗!),抓起筷子便扑了上去。
嗯嗯,味道还可以......唔唔......虽然比小落的手艺还差很多,总算还是可以勉强满足我肚里的馋虫的......唔唔......吃了一路的干粮,总算是吃上像样的饭菜了!
估计小白现在也抱有同样的想法,正在马厩里大快朵颐呢吧,呵呵,我们还真是难兄难弟,吃饱了看看它去!
唉,不知道小落今天做什么菜了,几天不吃,想念得紧啊!要是能活着回去,不知道他会用什么拿手好菜欢迎我啊?好期待呀~~~
吃饱喝足,吩咐下人把桌上收拾好,我顽强地抵制住周公的**(烟:哈哈,我是多么伟大!猪:pia飞你个厚脸皮的大懒虫~~~),打着哈欠踱到马厩看望我心爱的小白,可惜小白显然没我伟大坚强,它已经在干净朝阳的地方睡着了。
我看看天色,大概申时刚过,时间还这么早,小白居然就睡了,可见这两天苦了它了。
我轻手轻脚地走过去,解开了它的马鞍与辔头,好让它睡得更舒服些,小白觉察到动静,睁开眼睛看了我一眼,又睡了过去。我轻轻地抚摸它洁白柔软的鬃毛,虽然这几天的奔波令它有些蒙尘,不过素有洁癖的我丝毫没把这些放在心上,小白它不仅仅是我的坐骑,还是我最忠实的朋友,永远不会背叛我的朋友,不像有些人会骗我伤我......
唉,小白好就好在忠诚,可是坏也坏在这里,如果这次我回不来了,他又不肯臣服于其他的主人怎么办?
还记得初次见到它情景,因为高傲的它不肯屈从听命,被马贩子紧紧地缚住,鞭打得遍体鳞伤,却仍是不肯低头,我正好路过,也不知是被它凄惨的遭遇还是高傲的眼神所打动,我买下了它,即使那价钱贵得足以我买上十匹马。我知道,那个讨厌的马贩子在心里乐开了花,他本想把小白当劣马便宜卖出去的,却遇上了我这么一个“识货“的冤大头,狠狠地宰了一把。我还知道,他并没有乐很久,因为我砍了他拿鞭子的右手。
看到我为它报了仇,小白似乎很高兴,我把它当朋友一般尊重,没费什么劲儿它便臣服于我,成为与我心意相通的最佳坐骑。
若是我死了,你就回到大自然去吧,我知道你原本是匹野马,要不怎么会有那么恶劣的个性,只不过这一次千万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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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不久的将来,我就能看清楚自己的心,到时候我自会告诉你答案。
也许,我永远也无法给你一个答案......
一切都准备妥当,第二天一大早,我告别了哭成泪人的景妈、故作坚强的老穆和躲在厨房不肯出来的小落,骑上我心爱的小白,踏上了通往京城的路。
前路茫茫,谁人知晓......
第21章
一路颠簸劳碌,我终于在十天之内赶到了京城。
当我看到那雄伟壮观的城门,以及门内繁华热闹的街道、熙熙攘攘的人群时,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小白,可真是辛苦你了!我们赶紧找家客栈好好休息一下,我用最好的草料慰劳慰劳你!
京城里客栈如云,我一进城门,好些招揽客人的伙计便围了上来:
“客官,来我们逍遥客栈吧!保证服务周到,宾至如归!“
“公子,您看起来如此高雅,还是来我们清韵客栈吧,环境清幽,整洁干净!“
“公子,来我们同福客栈吧!我们这里有全京城最好的烹饪师傅,原来可是御厨呀!“
“客官,来我们这儿......“
“公子,我们这儿好......“
那几个人险些没打起来,我被吵得烦死了,大吼一句:“别吵了!我哪个都不去!“
小白似乎也被吵烦了,不等我催促它,便“嗖“地冲出重围,那速度,跟阵风似的!
京城的街道上挤得很,我只得下了马,牵着小白在街上慢慢逛游,京城里的人都忙忙碌碌的,走得很快,可见大多是本地人,游客很少。难怪刚才那些伙计看到我就跟见了肥肉的恶狼似的!也是,谁吃饱了撑的,深秋时节,跑来京城找冻呢?!
正想着,一阵秋风吹过,虽然小落很体贴地为我准备了厚厚的秋衣,可是再厚的衣服在这阵风面前都薄得跟层纸似的,我甚至都能感到那风呼的一下从我身体里穿过,带走了大部分热量,我狠狠地打了几个寒颤,呜呜,好冷!心里再次咒骂暗夜主人的不厚道,这不是存心想把我冻死嘛!什么?我有内力可以运功不会冷?哪个混蛋说的?给我站出来!看我不运功冻死你!师父啊,你怎么只教我阴寒的孤星泪,而不教我可以取暖的内功啊~~~呜呜呜~~~
冻得瑟瑟发抖的我决定赶紧找一家离我最近的客栈休息,一抬眼,一块古旧的匾额映入眼帘:“不归楼“。
嗯?不归楼?到底是酒楼还是客栈呢?
我正犹豫着要不要进去,店小二已经热情地迎了上来:“这位客官,您是打尖儿还是住店啊?“
“嗯,我住店。“太好了,不用挨冻了,我把小白交给旁边的伙计,“给我的爱马安排个宽敞暖和的地方,用最好的草料喂!务必要好好照顾它!“
伙计连连称是,把小白牵去马厩了。
我一进不归楼的大门,一股暖意扑面而来,好,就是这儿了!
“掌柜的,给我来间上房!一定要清静些!派个人给小爷好好打扫一下,要快!“我在掌柜的开口之前便言简意赅地吩咐道,同时甩给他一枚金叶子,顿时见掌柜原本就笑容可掬的脸笑得跟包子褶儿似的,一个劲儿地点头哈腰。
嗯,说到包子,我倒真有些饿了,继续吩咐道:“叫你们店里最好的师傅做两道拿手菜,一会儿给我送到房里去!“
“是是是,我这就去吩咐!小霖子,还不赶紧招呼客人去房间?!“有钱能使鬼推磨,包子褶儿掌柜不敢有丝毫怠慢,立马执行我的吩咐。
我随店小二上了楼,走进转角的一间上房,打量了一下,还算不错,坐北朝南,距其他的客房比较远,环境清静,屋内摆设简单干净舒适,比较符合我的要求。
我一屁股坐在椅子上就不想起来了,路途上的劳顿一下子涌了出来,我便坐在那里看着店小二忙里忙外,开始神游,自言自语的毛病又犯了,鉴于有外人在旁,我只在心里嘀咕起来。
不归楼,这家店的名字还真是不吉利,不归不归,莫非老天爷也知道我这次任务是有去无回?
杀手一般是最迷信的,落脚的地方一定要选个名字吉利的,因为做杀手的每天都处在生死一线,出任务的时候更是不知道能否继续活下去,所以有些事情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不过我倒是没有那么多顾及,因为我只相信: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实力决定一切!
所以,与其把心思花费在求神拜佛讲迷信上,还不如多多努力提高自己的实力,只有真正强大无匹的人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其实杀手的讲究还有很多,那一套啰哩吧嗦的说法与行规一样古老而神秘,也不知道是怎么传下来的,当然这些事情都是我从一个杀手朋友那里听来的,师父...嗯...寂夜他很少说话,从没教过我这些没用的东西,那个朋友却很迷信这些,据说每次出任务之前还要斋戒沐浴焚香,后来人赠外号夜来香,也算是闯出了名头。
不过,对于杀手来说,名气是最危险的东西之一,后来,在一次任务中,因为在他动手之前,任务目标便闻到了他身上招牌般的檀香气息,暗暗招来身边的一群高手帮忙设伏,夜来香最终因为身份暴露中了埋伏,惨死于乱刃之下,事后,此事还被目标人物当作功绩在江湖上好好宣扬了一番。当然,那个目标也没有风光太久,他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被我悄无声息地杀了。
由此可见,有些事情确实是难说得很,所以我才懒得讲究那么多。人本来就活得够累的了,还偏要弄那么多乱七八糟的规矩把自己束缚得死死的,岂不是没事找事,无聊得紧?!
然而,不信归不信,我还是在无意间遵守了杀手界公认的一项祈福手段--在杀死的第一个人身上取下一件物品随身携带,据说这样会给自己带来好运。
我杀死的第一个人是寂夜,之后,他的佩剑坠星便一直陪在我身边,直至今日。虽然,这一切并不是我自愿的......
唉,我是不是老了,最近总是会想起很久以前的事情,零散的记忆,本以为久远到早已忘却了的,却总在不经意间清晰地浮现出来,恍若昨日......
人生一场大梦,世事几度秋凉?
恨人生苦短,不如归去!
寂夜,你知不知道,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很想你......
思绪渐渐沉入那些早已泛黄的回忆之中,那里有我怀念的温度,有我想念的气息,有我纯粹的欢乐,也有我永世的痛苦......
第22章
我难得的伤感并没有持续很久,因为饭菜的香味将我勾回了现实世界。
一路上赶得很急,并没有时间好好吃饭,这一下,沉寂已久的馋虫全部苏醒过来,发动起猛烈的进攻。我再也顾不上什么风度(猪:你似乎本来就没什么风度,汗!),抓起筷子便扑了上去。
嗯嗯,味道还可以......唔唔......虽然比小落的手艺还差很多,总算还是可以勉强满足我肚里的馋虫的......唔唔......吃了一路的干粮,总算是吃上像样的饭菜了!
估计小白现在也抱有同样的想法,正在马厩里大快朵颐呢吧,呵呵,我们还真是难兄难弟,吃饱了看看它去!
唉,不知道小落今天做什么菜了,几天不吃,想念得紧啊!要是能活着回去,不知道他会用什么拿手好菜欢迎我啊?好期待呀~~~
吃饱喝足,吩咐下人把桌上收拾好,我顽强地抵制住周公的**(烟:哈哈,我是多么伟大!猪:pia飞你个厚脸皮的大懒虫~~~),打着哈欠踱到马厩看望我心爱的小白,可惜小白显然没我伟大坚强,它已经在干净朝阳的地方睡着了。
我看看天色,大概申时刚过,时间还这么早,小白居然就睡了,可见这两天苦了它了。
我轻手轻脚地走过去,解开了它的马鞍与辔头,好让它睡得更舒服些,小白觉察到动静,睁开眼睛看了我一眼,又睡了过去。我轻轻地抚摸它洁白柔软的鬃毛,虽然这几天的奔波令它有些蒙尘,不过素有洁癖的我丝毫没把这些放在心上,小白它不仅仅是我的坐骑,还是我最忠实的朋友,永远不会背叛我的朋友,不像有些人会骗我伤我......
唉,小白好就好在忠诚,可是坏也坏在这里,如果这次我回不来了,他又不肯臣服于其他的主人怎么办?
还记得初次见到它情景,因为高傲的它不肯屈从听命,被马贩子紧紧地缚住,鞭打得遍体鳞伤,却仍是不肯低头,我正好路过,也不知是被它凄惨的遭遇还是高傲的眼神所打动,我买下了它,即使那价钱贵得足以我买上十匹马。我知道,那个讨厌的马贩子在心里乐开了花,他本想把小白当劣马便宜卖出去的,却遇上了我这么一个“识货“的冤大头,狠狠地宰了一把。我还知道,他并没有乐很久,因为我砍了他拿鞭子的右手。
看到我为它报了仇,小白似乎很高兴,我把它当朋友一般尊重,没费什么劲儿它便臣服于我,成为与我心意相通的最佳坐骑。
若是我死了,你就回到大自然去吧,我知道你原本是匹野马,要不怎么会有那么恶劣的个性,只不过这一次千万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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