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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攻]登天 作者:笨笨8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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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知道颜似玉的算计,为何还要离开即将一飞冲天的江北军来到这里?
江淮军是苏延的江淮军,温良是淮南军的淮南将军,他带出千万个江淮军,也不再是与自己骨肉相连的军队了。叶闻天马上就可以超越他,成为本朝的第一名将。
将颜似玉的计划看得清清楚楚并且安于被算计的叶闻天,究竟是谁的人?
叶闻天肃然道:第一,因为你是我的兄弟;第二,无论哪一个人坐在皇位上,我都有路可走;第三,我钦佩你。
作为一个男人,他放不下舍命相救的兄弟和知己。
作为一个武将,他暗中与皇上和襄安公主都有联系,是最高妙的为臣之道。
作为一个男人和武将,他钦佩温良。
若世间真有英雄,当如温良,俯仰无愧于天地。
所有人都以为襄安公主造反你必定是顺从的,可我知道,你根本没有答应出兵。叶闻天道,京城中你我也曾把酒言欢畅谈天下,你不是为了一己私心知天下百姓于不顾的人。
人生有一二知己,甚幸,甚不幸。
你将我想得太好。我也有私心。温良摇头道。
谁都有私心,可并非谁都能让叶某叹服。叶闻天再次道,不要去云岩城,不要死。你这种人死一个少一个,活下来如论想要什么都还有机会。
你应当知道,温家祖辈世代在淮南军中任职。若我就此退缩,见死不救,我死后也无颜面对列祖列宗。
你被我拦住了。
我未必逃不掉。
叶闻天急道:你逃掉就是死!襄安公主根本没有派人来接应,他知道我要拦你。
温良沉默下来,深沉的眼睛早被刻满沧桑。这样的人肯定很疲惫,也许只要一个理由,他就要放弃一切躺倒下来,享受从未感受过的安逸。
可惜温良终究是温良,片刻后他抬起头,眼中的光是几经磨砺后露出的那一抹锋锐:那也要逃。
只有逃,拼命逃,才对得起自己身上所背负的、属于淮南军和温家的荣耀。
死不可怕,可怕的是怕死。
既然颜似玉已经另有安排,那么他死大概也不会对他有太大影响。
你说你欠我一条命,我却有两个要求。第一,给我一个时辰的时间逃跑;第二,如果我真的死了,帮他。你的意思我明白,但假如我侥幸逃入淮南军,我也不会命令他们退兵,西麓大军的脚步只能到达云岩城下。
作为军人,比落后于人更加羞耻的是用百姓的牺牲换来的胜利。敌人数倍于己又如何,既然穿上了这身战袍,就应该有用自己的血肉捍卫家国的觉悟。
至于那个他是谁,没有必要讲清楚。
如果是有野心的叶闻天,对于颜似玉来说也许是个比温良更加好用的棋子吧。
叶闻天几乎没有犹豫,点头道:好。
他自信,一个时辰而已,他肯定能在温良被杀手杀害之前打晕他送到最近的长佩宫的人手里。
这是一场注定结局的游戏。
作者有话要说: 都快完结了,小受的戏份太少,赶快给他加戏份。
最后小攻到底爱不爱小受的问题我还没想好。
下一章让颜烨退位,下下章小攻登基,小攻和小受的爱情结局要到第三章呢。
小攻到底要不要爱上小受?请在文下留评,笨笨拿不定主意啊!
☆、第 35 章
颜似玉收到温良与叶闻天联手大败西麓大军的战报时,自己都捉摸不清自己是什么想法。
不用调查,他就能猜到肯定是温良做的手脚。叶闻天上马能击贼,下马作露布,机灵得像一只披着老虎皮的狐狸。与之相比温良心机远逊,却能在特定的情况下表现出无可代替的才华。
一上战场,鲜少有人能不服他。百姓们叫他军魂,而非常见的军神,因为只要他在,军队就有了神魂,汉子们有了主心骨,战无不胜。就连叶闻天,见了温良,都敢跟他冒险用数万淮南残军对抗几倍于己的西麓精兵。
颜似玉不知他们的赌约,却知道,面对四面八方的杀手,温良所能做的、定会做的,就是直冲淮南军中,然后用他的战斗、他的兵将,打动叶闻天。
当一个高明的将军突然发现一场精彩异常的决斗即将开始,却不得不亲手扼杀,这种挠心的痒意和痛苦,叶闻天承受不起,所以他定会放过温良,甚至亲身加入这场足以载入史册的战役中。
军报中,万字前面每增加一个数,落到战场上,就是生与死、胜与败的差距。
有人说,打仗打的是国力,军队人数、粮草补给、城池器械都是决定胜负的关键。人类从诞生起打仗打了数千年,攻城守城的战役可以说是最没有新意的,真正是用血肉铸墙,尸骨铺阶。
就算自认将温良握在手心的颜似玉都没想到,他能打出这么好的守城战,好到,像一出说书先生口中的传奇故事,让人阅读战报的时候总忍不住揉揉眼睛,确认自己没拿错了本子。
站报上说,温良在云岩城内指挥防守时,专门针对几支早生退意的部落士兵,却几度让古特的部落攻上城楼,又几度被赶回去。
这样的差别对待,自然会引起西麓内部矛盾,却不至于就此战胜西麓大军。
叶闻天在数日中屡次袭击西麓大军外围,借机混入本就松散的西麓军中,再数次在夜晚突然从内而外冲杀出西麓军营,一路上火光不断,有次好运居然碰见西麓的粮草,自然一把火烧了干净。
如此数回,西麓人疲惫不堪。虽然云岩城中淮南军也损失惨重,但既然走投无路时他们能梗着脖子拼死不退,现在温良都回来了,更要让天下人看看,淮南才是本朝第一强军。到最后,很多人都是靠着意志在硬撑。这已经不能说是士气了,而是傲气,更是死也要死在第一把交椅上的执拗。
到最后,已经习惯了抢完就跑的西麓人终于受不住了。在淮南军一次出城冲杀中,居然左翼大片士兵溃逃。逃兵引起了连锁反应,一时间很多英勇奋战的西麓勇士打着打着发现敌人就从身后冲上来了,敌军的身后,是自己只顾着逃跑的兄弟。
很多逃跑的西麓人也不是没有血性。他们只是心中没有那么多名传千古的野心,大部分都只以为这次打仗和以前一样,抢完大家就可以回家了,最多是走得远了些。现在碰上硬茬,自然要退,反正抢到的已经不算少了,甚至占下两座城。但千年来的部族习惯让他们甚至不想要城池,觉得自己现在的生活已经足够好,没必要非得生活在这片陌生的土地上。
西麓大军本就松散,这样一场大败,古特手下的部落居然没几个继续跟着他了,大部分变作马匪劫掠百姓。他们已经深入本朝腹地,各城的守军远没有边军的战力,剿灭起来十分困难。
颜似玉揉着眉心道:这样下去,只怕到了本宫当皇帝的时候都解决不了。
董彦前些日子去了江北军,顺便见了在北方办事的长佩一脉的同僚们,对襄安公主佩服得五体投地,满脸红光道:殿下放心,既然淮南军已经死伤殆尽难以成军,不如便让他们去剿灭那些西麓匪徒。
颜似玉忽然犯了痴,摇头道:可本宫总希望自己的天下干干净净没有一处不周整的,好几只蟑螂到处乱爬算怎么回事。
话语中已将江山皇位看作自己的囊中之物。
董彦在他身边多年,对他的脾气也有些了解,知道这人做事尽求完美,正如叶闻天送上的计策中,他独爱白鹤城中一举歼灭的壮阔与爽利。
可惜江北军中留守之人不多,否则倒可在边境守株待兔。
董彦试探道,却没提那些人在本朝土地上乐不思蜀的怎么办。
不是还有江淮军?颜似玉道,温良说窦沙暴不错,让他先将西麓最大的几股部落灭了,剩下的散兵游勇掀不起风浪。
属下担忧窦沙暴到底是初次领兵,上一仗也有温良撑腰,江淮军更是出名的难带,若是败了,岂不是要将殿下的脸面丢光?
他必须抓住江淮军。颜似玉颦眉摇头道,温良在军中名声太大,这次连叶闻天都甘为副手,再将江淮军留在他手里本宫不放心。窦沙暴这人本宫见过,虽然曾经是他的手下,但天性质朴,万万做不来太出格的事。
董彦的目光下意识落在颜似玉发间的簪子上。长佩宫每过一段时间就会收到一根从战场上送来的雕工粗糙用料简陋的簪子,这种情况已经持续了大半年。
若说没放在心上,偏偏殿下每日都戴这与他一身浓艳装扮极其不符的簪子,若说真上心了,除却戴簪子之外,殿下对待温良反而比其余臣子都要严苛许多。
窦沙暴做不出忤逆之举,温良更做不出,可殿下似乎对温家兄弟格外提防或者说,看重。
温和本不必杀,以他的性子只要安抚好了,未必会对长佩宫下手,殿下却急急将他杀了,甚至不惜自己动手。
董彦掌管长佩宫的刺客,百八千刺客中,温和是他见过的最奇怪的一个,也是最讨人喜欢的一个。他的眼睛总是温暖多情,白袍白马配一把银光闪烁的宝剑,招摇得更像初出江湖的名门少侠,而非见不得人的冷酷刺客。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董彦大概能明白,温和的死因不是他私自与项古联系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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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淮军是苏延的江淮军,温良是淮南军的淮南将军,他带出千万个江淮军,也不再是与自己骨肉相连的军队了。叶闻天马上就可以超越他,成为本朝的第一名将。
将颜似玉的计划看得清清楚楚并且安于被算计的叶闻天,究竟是谁的人?
叶闻天肃然道:第一,因为你是我的兄弟;第二,无论哪一个人坐在皇位上,我都有路可走;第三,我钦佩你。
作为一个男人,他放不下舍命相救的兄弟和知己。
作为一个武将,他暗中与皇上和襄安公主都有联系,是最高妙的为臣之道。
作为一个男人和武将,他钦佩温良。
若世间真有英雄,当如温良,俯仰无愧于天地。
所有人都以为襄安公主造反你必定是顺从的,可我知道,你根本没有答应出兵。叶闻天道,京城中你我也曾把酒言欢畅谈天下,你不是为了一己私心知天下百姓于不顾的人。
人生有一二知己,甚幸,甚不幸。
你将我想得太好。我也有私心。温良摇头道。
谁都有私心,可并非谁都能让叶某叹服。叶闻天再次道,不要去云岩城,不要死。你这种人死一个少一个,活下来如论想要什么都还有机会。
你应当知道,温家祖辈世代在淮南军中任职。若我就此退缩,见死不救,我死后也无颜面对列祖列宗。
你被我拦住了。
我未必逃不掉。
叶闻天急道:你逃掉就是死!襄安公主根本没有派人来接应,他知道我要拦你。
温良沉默下来,深沉的眼睛早被刻满沧桑。这样的人肯定很疲惫,也许只要一个理由,他就要放弃一切躺倒下来,享受从未感受过的安逸。
可惜温良终究是温良,片刻后他抬起头,眼中的光是几经磨砺后露出的那一抹锋锐:那也要逃。
只有逃,拼命逃,才对得起自己身上所背负的、属于淮南军和温家的荣耀。
死不可怕,可怕的是怕死。
既然颜似玉已经另有安排,那么他死大概也不会对他有太大影响。
你说你欠我一条命,我却有两个要求。第一,给我一个时辰的时间逃跑;第二,如果我真的死了,帮他。你的意思我明白,但假如我侥幸逃入淮南军,我也不会命令他们退兵,西麓大军的脚步只能到达云岩城下。
作为军人,比落后于人更加羞耻的是用百姓的牺牲换来的胜利。敌人数倍于己又如何,既然穿上了这身战袍,就应该有用自己的血肉捍卫家国的觉悟。
至于那个他是谁,没有必要讲清楚。
如果是有野心的叶闻天,对于颜似玉来说也许是个比温良更加好用的棋子吧。
叶闻天几乎没有犹豫,点头道:好。
他自信,一个时辰而已,他肯定能在温良被杀手杀害之前打晕他送到最近的长佩宫的人手里。
这是一场注定结局的游戏。
作者有话要说: 都快完结了,小受的戏份太少,赶快给他加戏份。
最后小攻到底爱不爱小受的问题我还没想好。
下一章让颜烨退位,下下章小攻登基,小攻和小受的爱情结局要到第三章呢。
小攻到底要不要爱上小受?请在文下留评,笨笨拿不定主意啊!
☆、第 35 章
颜似玉收到温良与叶闻天联手大败西麓大军的战报时,自己都捉摸不清自己是什么想法。
不用调查,他就能猜到肯定是温良做的手脚。叶闻天上马能击贼,下马作露布,机灵得像一只披着老虎皮的狐狸。与之相比温良心机远逊,却能在特定的情况下表现出无可代替的才华。
一上战场,鲜少有人能不服他。百姓们叫他军魂,而非常见的军神,因为只要他在,军队就有了神魂,汉子们有了主心骨,战无不胜。就连叶闻天,见了温良,都敢跟他冒险用数万淮南残军对抗几倍于己的西麓精兵。
颜似玉不知他们的赌约,却知道,面对四面八方的杀手,温良所能做的、定会做的,就是直冲淮南军中,然后用他的战斗、他的兵将,打动叶闻天。
当一个高明的将军突然发现一场精彩异常的决斗即将开始,却不得不亲手扼杀,这种挠心的痒意和痛苦,叶闻天承受不起,所以他定会放过温良,甚至亲身加入这场足以载入史册的战役中。
军报中,万字前面每增加一个数,落到战场上,就是生与死、胜与败的差距。
有人说,打仗打的是国力,军队人数、粮草补给、城池器械都是决定胜负的关键。人类从诞生起打仗打了数千年,攻城守城的战役可以说是最没有新意的,真正是用血肉铸墙,尸骨铺阶。
就算自认将温良握在手心的颜似玉都没想到,他能打出这么好的守城战,好到,像一出说书先生口中的传奇故事,让人阅读战报的时候总忍不住揉揉眼睛,确认自己没拿错了本子。
站报上说,温良在云岩城内指挥防守时,专门针对几支早生退意的部落士兵,却几度让古特的部落攻上城楼,又几度被赶回去。
这样的差别对待,自然会引起西麓内部矛盾,却不至于就此战胜西麓大军。
叶闻天在数日中屡次袭击西麓大军外围,借机混入本就松散的西麓军中,再数次在夜晚突然从内而外冲杀出西麓军营,一路上火光不断,有次好运居然碰见西麓的粮草,自然一把火烧了干净。
如此数回,西麓人疲惫不堪。虽然云岩城中淮南军也损失惨重,但既然走投无路时他们能梗着脖子拼死不退,现在温良都回来了,更要让天下人看看,淮南才是本朝第一强军。到最后,很多人都是靠着意志在硬撑。这已经不能说是士气了,而是傲气,更是死也要死在第一把交椅上的执拗。
到最后,已经习惯了抢完就跑的西麓人终于受不住了。在淮南军一次出城冲杀中,居然左翼大片士兵溃逃。逃兵引起了连锁反应,一时间很多英勇奋战的西麓勇士打着打着发现敌人就从身后冲上来了,敌军的身后,是自己只顾着逃跑的兄弟。
很多逃跑的西麓人也不是没有血性。他们只是心中没有那么多名传千古的野心,大部分都只以为这次打仗和以前一样,抢完大家就可以回家了,最多是走得远了些。现在碰上硬茬,自然要退,反正抢到的已经不算少了,甚至占下两座城。但千年来的部族习惯让他们甚至不想要城池,觉得自己现在的生活已经足够好,没必要非得生活在这片陌生的土地上。
西麓大军本就松散,这样一场大败,古特手下的部落居然没几个继续跟着他了,大部分变作马匪劫掠百姓。他们已经深入本朝腹地,各城的守军远没有边军的战力,剿灭起来十分困难。
颜似玉揉着眉心道:这样下去,只怕到了本宫当皇帝的时候都解决不了。
董彦前些日子去了江北军,顺便见了在北方办事的长佩一脉的同僚们,对襄安公主佩服得五体投地,满脸红光道:殿下放心,既然淮南军已经死伤殆尽难以成军,不如便让他们去剿灭那些西麓匪徒。
颜似玉忽然犯了痴,摇头道:可本宫总希望自己的天下干干净净没有一处不周整的,好几只蟑螂到处乱爬算怎么回事。
话语中已将江山皇位看作自己的囊中之物。
董彦在他身边多年,对他的脾气也有些了解,知道这人做事尽求完美,正如叶闻天送上的计策中,他独爱白鹤城中一举歼灭的壮阔与爽利。
可惜江北军中留守之人不多,否则倒可在边境守株待兔。
董彦试探道,却没提那些人在本朝土地上乐不思蜀的怎么办。
不是还有江淮军?颜似玉道,温良说窦沙暴不错,让他先将西麓最大的几股部落灭了,剩下的散兵游勇掀不起风浪。
属下担忧窦沙暴到底是初次领兵,上一仗也有温良撑腰,江淮军更是出名的难带,若是败了,岂不是要将殿下的脸面丢光?
他必须抓住江淮军。颜似玉颦眉摇头道,温良在军中名声太大,这次连叶闻天都甘为副手,再将江淮军留在他手里本宫不放心。窦沙暴这人本宫见过,虽然曾经是他的手下,但天性质朴,万万做不来太出格的事。
董彦的目光下意识落在颜似玉发间的簪子上。长佩宫每过一段时间就会收到一根从战场上送来的雕工粗糙用料简陋的簪子,这种情况已经持续了大半年。
若说没放在心上,偏偏殿下每日都戴这与他一身浓艳装扮极其不符的簪子,若说真上心了,除却戴簪子之外,殿下对待温良反而比其余臣子都要严苛许多。
窦沙暴做不出忤逆之举,温良更做不出,可殿下似乎对温家兄弟格外提防或者说,看重。
温和本不必杀,以他的性子只要安抚好了,未必会对长佩宫下手,殿下却急急将他杀了,甚至不惜自己动手。
董彦掌管长佩宫的刺客,百八千刺客中,温和是他见过的最奇怪的一个,也是最讨人喜欢的一个。他的眼睛总是温暖多情,白袍白马配一把银光闪烁的宝剑,招摇得更像初出江湖的名门少侠,而非见不得人的冷酷刺客。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董彦大概能明白,温和的死因不是他私自与项古联系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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