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28
来鹿不明 作者:九重门
分卷阅读28
来鹿不明 作者:九重门
分卷阅读28
她的指甲刚修理过,涂着鲜红的蔻丹,身上也穿的很齐整,洒了点香水,一副即将出门寻乐的样子。我就忍不住笑了一声,瞧了眼冷冰冰的厨房,又转头继续盯着她看。她把酒杯送到我手边,筷子都没动,就说;“我们得谈谈。”
我推开酒杯,抓起筷子,一门心思大吃特吃。从头到尾她也没动筷子,染得猩红的手指攥着杯托,把高脚杯拖来拖去。我皱了下眉头,说;“别动那个,听得心烦。”她就搁下手来,一声不响地看着我吃饭。吃完饭,我把饭碗往桌上一撩,抹了抹嘴巴,说;“离婚吧,还有什么好说的?错的都是我,你要什么,拿去就好。”
她咬着牙,恨恨地看了我一会,蓦地哭了出来。我有点犯堵,用手顺了两下胸口。“我知道,我就是王八蛋嘛,你说是不是。”
她腾地就跳了起来,拔开瓶塞,把整瓶红酒全倒到我头上。等我抹干脸,她已经出去。我对着大开的门,迎着寒风,喝光了剩下的两杯酒。
接下去的一个礼拜,她和那个男人陆陆续续来过几趟,把她的东西搬走了。我就坐在沙发上,一支接着一支抽烟,看着他们进进出出。她也没同我说话,尽量不来看我。最后一箱东西搬走后,她留下了钥匙。我们如一对处得极其糟糕的室友,在毫无疑义的冷战中一拍两散了。我抱着枕头,顺势横倒在沙发上,一觉睡到第二天。
我又开始吃百忧解。这玩意儿给我尽可能长的睡眠时间。一般情况下,天一黑下来,我就去酒吧混日子。等店里打烊了才打道回府。回家后倒头就睡,醒来时才知身在何处,运气好就在床上,有时靠着方向盘差点被自杀,有时在沙发上缩成一团,有时在玄关口狗□□,有时刚到马桶上脱下裤子,就睡得人事不省。
如此两点一线的线路成立之后,生活就容易多了。我再也无力感受家里空无一人的窘境,无暇顾及邮箱里堆积成灾的催稿通牒,窗外日升日落,下雨刮风也与我无关。我不曾进入香甜的梦乡,也从未清醒。我烂醉如泥,我的车却从未撞坏过什么东西,至少自始至终警局都没打来电话、警察也从未登门造访。这真乃造物者之神奇。
有一天很晚的时候,我坐在车里,实在噁心得难受,摇摇晃晃地把车停在桥墩下,出去解决问题。半夜的光景,整条街和桥上都没人,天出奇的冷,出了车兜头的冷风拍得人寒毛直竖。我横冲直撞上了桥,靠着桥栏,一阵阵犯呕。
冰凉的江水淌过桥洞,细而伶仃的桥灯耷拉着脑袋,吐出两片亮黄的光在水面上,似老狐狸的眼睛,没长睫毛,隔着栅栏一股一股泛着幽光。钢筋桥栏如同敬老院极尽职责的孩童的手臂,冷而□□地支撑着我的身体。
我脖子长长地伸向水面,如痴如醉地张口大吐。吐出来的全是刚进去的酒,胃酸也吐出来,又酸又苦,酸水顶着心肝肺,直往喉咙口冲,好像整套内脏也要吐出来。我的上半身全部折出去,脑袋宛如一朵迎风自戕的蒲公英,在毁灭中肆意地铺枝散叶。双脚承受的重力随之减轻,轻飘飘地脱离地面,不知不觉膝盖已经到了栏杆上,小腿倒插,腿毛横飞。我如一个来自沙漠在奥运会上重在参与的跳水运动员,一个汤团滚,就视死如归地跳了下去。脚打在石柱上,水花也没压好,裁判全吓跑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下章完结...鹿男会出来的...
☆、22
我是被一只类似于驴蹄子的东西给踢醒的。那东西又硬又细,不大像人类的腿。睁开眼睛时,人已经躺在了家门口,身上还湿漉漉的,肚子里的水呛得差不多了,头发也干了。一截巨型哺乳动物的嘴部正在我脸上乱吮。它毛茸茸的大脑袋、杀气腾腾的犄角、牛油果剖面般的往我七窍里胡乱喷气的大鼻孔,都让我一度认为,我已经翘辫子了。“哎哟!”我惊叫了一声,把嘴巴里最后一口水喷在了它脸上。它别过头,狠狠甩了两下,又从我包里叼出钥匙,让我开门。
我痴呆地盯着钥匙,问它:“我死了么?”它二声不鸣,举起蹄子往我身上就是一下。疼了,好,我就起身去开门了。进了门,它便以王者回归的气魄把我叼到沙发上去了。我挣扎着要起来,它就用蹄子点了两下沙发,命令我乖乖呆着别动。我跟个俘虏一样举起手来,慢吞吞地躺下去,真的一动也不动了。它稍稍点了下头,表示朕很满意,就歪着身体,笨拙地挤进卫生间,到浴缸边上放水去了。放完水拍拍门框,示意我进去。
浴室原本还算宽敞,可装了一头巨大的公鹿和一个被水泡涨还要接着吃水的男人,就显得挤得慌。我脱得只剩一条裤子了,他还没有出去的意思。浴室里开了暖气,热得厉害,我就脸红了,问他:你不先出去么?他把前肢挂在浴缸边上,回过头冲我龇了龇牙,原意大概是微笑。我只好把裤子脱了,跳了进去。
凌晨时分,我像一块饱满的海绵拿热水栽培自己,他支着上半身,把一只充气鸭子推来推去,玩的也很投入。久别重逢,对方漫不经心的态度着实让我很受挫。我一把夺过鸭子,塞在屁股下面,不给他玩了。他急得嗷地叫了一声,风驰电掣就来挠我屁股。说时迟,那时快,我一个侧身,嘟起嘴巴就凑上脸去——亲到了一只鼻孔。它回身一让,连蹄带脸缩了回去。流畅的格斗动作完成之后,气氛就有点尴尬了。它害臊得把整张脸都扎进水里,不再理睬我了。我只好不时用膝盖顶两下它的下巴,好让他不至于因此沉缸自杀。接下来,我泡我的,他吐他的泡泡,谁也不理谁。等我泡得白白胖胖,伸手去够毛巾时,他才拔起脑袋,大义凛然地过来亲了我。
洗完澡,天已经亮了。我关掉窗帘,蹦到床上睡觉。他蹲坐在走廊上,脸对着房门,无所事事。为了防他再次逃跑,我泡得像汤团一样的脑袋里横生一计。在他警觉的注视下我不紧不慢地坐起来,在白云般起伏的被褥中显露出圣佛般安静祥和的笑容,浑身肌肉紧绷,嗓子眼捏得细细的,彬彬有礼地请他进来上床睡。他勉为其难来到床前,举着一只前蹄摁住嘴巴,思考良久,确认这张床有足够大的空间之后,才爬了上来。待他安顿好庞大的身躯,我一个猛扑就抱住他的腿,然后像个偷到什么宝贝小屁孩儿一样冲他嘻嘻一笑,就睡着了。
鹿男没有再离开我,也没再化成人形。趁我熟睡时,他在电脑里敲了一大段字,意思是他年事已高,怕满头白发和满脸褶子吓倒我。在此之后,无论我怎么威逼利诱,他都只愿安静地做一头鹿。虽已是古稀之年,他的身体状况却好得惊人,头脑灵活,动作灵便,胃口也长盛不衰。不过到了这样的年纪,是头鹿都会悲观的。他平日
分卷阅读28
-
分卷阅读28
-
分卷阅读28
来鹿不明 作者:九重门
分卷阅读28
她的指甲刚修理过,涂着鲜红的蔻丹,身上也穿的很齐整,洒了点香水,一副即将出门寻乐的样子。我就忍不住笑了一声,瞧了眼冷冰冰的厨房,又转头继续盯着她看。她把酒杯送到我手边,筷子都没动,就说;“我们得谈谈。”
我推开酒杯,抓起筷子,一门心思大吃特吃。从头到尾她也没动筷子,染得猩红的手指攥着杯托,把高脚杯拖来拖去。我皱了下眉头,说;“别动那个,听得心烦。”她就搁下手来,一声不响地看着我吃饭。吃完饭,我把饭碗往桌上一撩,抹了抹嘴巴,说;“离婚吧,还有什么好说的?错的都是我,你要什么,拿去就好。”
她咬着牙,恨恨地看了我一会,蓦地哭了出来。我有点犯堵,用手顺了两下胸口。“我知道,我就是王八蛋嘛,你说是不是。”
她腾地就跳了起来,拔开瓶塞,把整瓶红酒全倒到我头上。等我抹干脸,她已经出去。我对着大开的门,迎着寒风,喝光了剩下的两杯酒。
接下去的一个礼拜,她和那个男人陆陆续续来过几趟,把她的东西搬走了。我就坐在沙发上,一支接着一支抽烟,看着他们进进出出。她也没同我说话,尽量不来看我。最后一箱东西搬走后,她留下了钥匙。我们如一对处得极其糟糕的室友,在毫无疑义的冷战中一拍两散了。我抱着枕头,顺势横倒在沙发上,一觉睡到第二天。
我又开始吃百忧解。这玩意儿给我尽可能长的睡眠时间。一般情况下,天一黑下来,我就去酒吧混日子。等店里打烊了才打道回府。回家后倒头就睡,醒来时才知身在何处,运气好就在床上,有时靠着方向盘差点被自杀,有时在沙发上缩成一团,有时在玄关口狗□□,有时刚到马桶上脱下裤子,就睡得人事不省。
如此两点一线的线路成立之后,生活就容易多了。我再也无力感受家里空无一人的窘境,无暇顾及邮箱里堆积成灾的催稿通牒,窗外日升日落,下雨刮风也与我无关。我不曾进入香甜的梦乡,也从未清醒。我烂醉如泥,我的车却从未撞坏过什么东西,至少自始至终警局都没打来电话、警察也从未登门造访。这真乃造物者之神奇。
有一天很晚的时候,我坐在车里,实在噁心得难受,摇摇晃晃地把车停在桥墩下,出去解决问题。半夜的光景,整条街和桥上都没人,天出奇的冷,出了车兜头的冷风拍得人寒毛直竖。我横冲直撞上了桥,靠着桥栏,一阵阵犯呕。
冰凉的江水淌过桥洞,细而伶仃的桥灯耷拉着脑袋,吐出两片亮黄的光在水面上,似老狐狸的眼睛,没长睫毛,隔着栅栏一股一股泛着幽光。钢筋桥栏如同敬老院极尽职责的孩童的手臂,冷而□□地支撑着我的身体。
我脖子长长地伸向水面,如痴如醉地张口大吐。吐出来的全是刚进去的酒,胃酸也吐出来,又酸又苦,酸水顶着心肝肺,直往喉咙口冲,好像整套内脏也要吐出来。我的上半身全部折出去,脑袋宛如一朵迎风自戕的蒲公英,在毁灭中肆意地铺枝散叶。双脚承受的重力随之减轻,轻飘飘地脱离地面,不知不觉膝盖已经到了栏杆上,小腿倒插,腿毛横飞。我如一个来自沙漠在奥运会上重在参与的跳水运动员,一个汤团滚,就视死如归地跳了下去。脚打在石柱上,水花也没压好,裁判全吓跑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下章完结...鹿男会出来的...
☆、22
我是被一只类似于驴蹄子的东西给踢醒的。那东西又硬又细,不大像人类的腿。睁开眼睛时,人已经躺在了家门口,身上还湿漉漉的,肚子里的水呛得差不多了,头发也干了。一截巨型哺乳动物的嘴部正在我脸上乱吮。它毛茸茸的大脑袋、杀气腾腾的犄角、牛油果剖面般的往我七窍里胡乱喷气的大鼻孔,都让我一度认为,我已经翘辫子了。“哎哟!”我惊叫了一声,把嘴巴里最后一口水喷在了它脸上。它别过头,狠狠甩了两下,又从我包里叼出钥匙,让我开门。
我痴呆地盯着钥匙,问它:“我死了么?”它二声不鸣,举起蹄子往我身上就是一下。疼了,好,我就起身去开门了。进了门,它便以王者回归的气魄把我叼到沙发上去了。我挣扎着要起来,它就用蹄子点了两下沙发,命令我乖乖呆着别动。我跟个俘虏一样举起手来,慢吞吞地躺下去,真的一动也不动了。它稍稍点了下头,表示朕很满意,就歪着身体,笨拙地挤进卫生间,到浴缸边上放水去了。放完水拍拍门框,示意我进去。
浴室原本还算宽敞,可装了一头巨大的公鹿和一个被水泡涨还要接着吃水的男人,就显得挤得慌。我脱得只剩一条裤子了,他还没有出去的意思。浴室里开了暖气,热得厉害,我就脸红了,问他:你不先出去么?他把前肢挂在浴缸边上,回过头冲我龇了龇牙,原意大概是微笑。我只好把裤子脱了,跳了进去。
凌晨时分,我像一块饱满的海绵拿热水栽培自己,他支着上半身,把一只充气鸭子推来推去,玩的也很投入。久别重逢,对方漫不经心的态度着实让我很受挫。我一把夺过鸭子,塞在屁股下面,不给他玩了。他急得嗷地叫了一声,风驰电掣就来挠我屁股。说时迟,那时快,我一个侧身,嘟起嘴巴就凑上脸去——亲到了一只鼻孔。它回身一让,连蹄带脸缩了回去。流畅的格斗动作完成之后,气氛就有点尴尬了。它害臊得把整张脸都扎进水里,不再理睬我了。我只好不时用膝盖顶两下它的下巴,好让他不至于因此沉缸自杀。接下来,我泡我的,他吐他的泡泡,谁也不理谁。等我泡得白白胖胖,伸手去够毛巾时,他才拔起脑袋,大义凛然地过来亲了我。
洗完澡,天已经亮了。我关掉窗帘,蹦到床上睡觉。他蹲坐在走廊上,脸对着房门,无所事事。为了防他再次逃跑,我泡得像汤团一样的脑袋里横生一计。在他警觉的注视下我不紧不慢地坐起来,在白云般起伏的被褥中显露出圣佛般安静祥和的笑容,浑身肌肉紧绷,嗓子眼捏得细细的,彬彬有礼地请他进来上床睡。他勉为其难来到床前,举着一只前蹄摁住嘴巴,思考良久,确认这张床有足够大的空间之后,才爬了上来。待他安顿好庞大的身躯,我一个猛扑就抱住他的腿,然后像个偷到什么宝贝小屁孩儿一样冲他嘻嘻一笑,就睡着了。
鹿男没有再离开我,也没再化成人形。趁我熟睡时,他在电脑里敲了一大段字,意思是他年事已高,怕满头白发和满脸褶子吓倒我。在此之后,无论我怎么威逼利诱,他都只愿安静地做一头鹿。虽已是古稀之年,他的身体状况却好得惊人,头脑灵活,动作灵便,胃口也长盛不衰。不过到了这样的年纪,是头鹿都会悲观的。他平日
分卷阅读28
-
分卷阅读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