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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之就宠你 作者:余小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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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之就宠你 作者:余小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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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分的舍不得,可换成这个不省心的丫头,反而是恨不得快点。
不过,王玉梅其实也知道为什么会这样。
说起来,最主要的是卫炀这两年一直留在这边,还不是为了等她的这个傻闺女,要说这世上还有哪个男人抵得过卫炀,她还真觉得没一个人。
早点定下来,反而还好一些。
王玉梅便道:“你们肯定得去首都办一场婚礼,可我们这边也不能少,倒不如先在我们这边办了,等你们去了首都再补办一场,也省的你们到时候读书,来回不方便。”
莫柳将扇子放下,她翻身过来趴在床上,仰着身子问道:“妈,我怎么觉得你这是恨不得我早走啊。”
王玉梅点了点她额头:“书没白读,倒是能够听出我的意思来,我这是先给你交个底,等哪日合适了,我就跟小卫说说去。”
莫柳嗦了嗦鼻子,随后又咧嘴笑道:“我自己说呗。”
“你也不害臊。”王玉梅气笑了。
莫柳只是嘿嘿一笑,她还真没觉得有什么好害臊的。
和卫炀在一起的时候是莫名其妙,可如果他们彼此之间没那个意思,又怎么可能走过两年的时间。
而现在都已经走过了两年,本就是奔着结婚去的,完全就是理所当然的事,干嘛要害臊呢。
莫柳轻轻翻身坐起,生怕吵到了舒酣睡的元妞,随后对着身边的人说道:“那我得去趟镇上,我还得做件漂亮的婚衣。”
对于小闺女的大手大脚,王玉梅是一直看不惯,可这次立马就是点头:“成,你选,这婚衣我来给你买。”
第97章
乡下人的喜酒其实很简单, 无非就是新人穿着红衣, 胸前挎着大红花, 再请乡亲们吃吃喝喝, 就差不多了。
如果条件好的,席面会备的大方一些,有鱼有肉有鸡有鸭再加上些小酒, 就能够让人钦羡。
莫柳来到这里几年的时间,就参加过几次这样的喜酒。
随上五毛或者一块的吃酒钱,就能跟着新人吃上一顿,不过这么几次,倒是让她有不同的感受。
其中最清贫的, 还是他们大队的一个寡妇儿子娶媳妇。
桌面上的菜倒是不少, 鱼肉皆有, 鱼是河塘里面捞的鲫鱼, 分量不少,肉是五花肉, 一大盆放在桌子的中间,可也就上面薄薄的一层, 下面全是粉条和青菜, 速度慢的话, 连一筷子的肉都夹不到。
莫柳还记得那一顿, 她整顿都只吃到了些青菜, 剩下的也就是喝了一碗肉末汤。
可她却觉得, 这场喜酒吃的很有趣。
乡亲们热热闹闹、新人娇羞却不冷场, 时不时有人站出来表演个小节目、唱首歌,把气氛弄得火热火热的,笑容就没停过。
借着爸当大队长、冯叔又是厂长的关系,莫柳跟着他们混过不少的大餐吃。
可饭菜虽然好吃,她印象最深的还是那一场。
所以,她凑过去,小声的说道:“妈,咱们不求最好,怎么也得热热闹闹才行。”
王玉梅真是受不了自己这个女儿了,之前还担心她为了喜事害羞,可现在看来,不但没害羞反而还兴致勃勃的,真不像是就要出嫁的闺女。
不过,到底是女儿这辈子最大的喜事,她也喜欢能如女儿的意。
毕竟家里现在不缺钱,没道理委屈了莫妞,她道:“你说说看,打算怎么热热闹闹?”
吹锣打鼓,再请个歌舞?
莫柳越想越觉得有些怪怪,她干脆就的道:“等我和卫炀商量商量先,反正还不急。”
“哪里会不急,你通知书就快下来了,再等个两个月就得开学,最晚也要在一个月后把事给办了才行。”王玉梅说着,就莫妞这个爱磨蹭的性子,不催催她准得拖。
莫柳嘟嘴:“急什么嘛,说不准我考不上呢。”
“考不上也赶紧着嫁了,我可不打算再把你留在家里。”王玉梅瞪了她一眼,不过心中倒是没怕过莫妞考不上,莫妞在学校里的成绩次次头名,这次高考准有把握。
莫柳干脆闭眼装睡,将元妞轻轻的搂在怀里。
看在元妞的份上,妈应该能够放过她。
……
嘴上虽然说着不急,可这段时间去到镇上,莫柳总会将注意力落在私人的裁缝铺上。
甚至还让金明给她打听打听,镇上哪家的裁缝铺手艺好的。
“想要找好的,自然得老手艺,镇上有两家不错,如果你有时间,我带你去看看?”金明吃着冰棍一边说着,他现在可与以前不同了,瞧着身上穿着的西装就能够看出。
先前借着莫柳私下换票据赚了不少的钱,然后又因为莫柳和五星机械厂搭上了关系,专门跑货源这门子的活。
他性子机灵又精明,人脉多了不少钱也是大把大把的赚,犹如了一个上层人士。
只不过短短两三年的时间,上层人士还是改不了他的习惯,蹲在莫柳的身边,又道:“好料子我那里也有,就看你也要什么颜色。”
果然,这些事让金明帮忙就有法子些,莫柳道:“你告诉我地方就好,我让卫炀陪我去,料子的话你就给我找些大红的吧。”
金明望了她一眼,笑道:“好日子要到了?”
“那是。”莫柳洋洋得意,扭着脖子道:“喜钱可得准备好。”
金明快声:“你放心,老早就已经准备好了。”
两人又说了几句,金明将吃完的木棍丢在一旁,他道:“我下半年应该会去趟香港,短时间应该不会回来了。”
莫柳有些惊讶,可惊讶过后却并不觉得奇怪。
从见到金明的一开始,她就觉得他的名字实在太配了。
金明——精明。
天生就是做生意的料子。
只是可惜,现在这个社会,做个人生意的谁不是偷偷摸摸的,如果想要有很好的发展,香港确实是一个很好的去处。
莫柳问道:“那个地方不好去吧。”
郝美兰一家人为了去那个地方,偷渡过去结果差一点全死了。
而且,没有点本事过去,光是身份就有些困难。
金明笑道:“你当我真的就这么去啊,自然是有人帮忙,不然一个偷渡客过去了又能做什么。”
这话的意思很明显,摆明的是走正规途径。
而这个帮忙的人,莫柳觉得她应该能猜出是谁。
将两家裁缝的地址要到手,莫柳去了五星机械厂找卫炀。
因为要回首都,卫炀这两日正在忙着交接,他见到来人,便迎了上去,“来的这么晚,吃了没?”
平日里的时候他在厂里做交接的事,莫妞无事总会跑来找他玩,弄得卫炀每到那个时候就期待跑过来的身影,结果今天一等就等到了下午。
莫柳摸了摸有些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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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分的舍不得,可换成这个不省心的丫头,反而是恨不得快点。
不过,王玉梅其实也知道为什么会这样。
说起来,最主要的是卫炀这两年一直留在这边,还不是为了等她的这个傻闺女,要说这世上还有哪个男人抵得过卫炀,她还真觉得没一个人。
早点定下来,反而还好一些。
王玉梅便道:“你们肯定得去首都办一场婚礼,可我们这边也不能少,倒不如先在我们这边办了,等你们去了首都再补办一场,也省的你们到时候读书,来回不方便。”
莫柳将扇子放下,她翻身过来趴在床上,仰着身子问道:“妈,我怎么觉得你这是恨不得我早走啊。”
王玉梅点了点她额头:“书没白读,倒是能够听出我的意思来,我这是先给你交个底,等哪日合适了,我就跟小卫说说去。”
莫柳嗦了嗦鼻子,随后又咧嘴笑道:“我自己说呗。”
“你也不害臊。”王玉梅气笑了。
莫柳只是嘿嘿一笑,她还真没觉得有什么好害臊的。
和卫炀在一起的时候是莫名其妙,可如果他们彼此之间没那个意思,又怎么可能走过两年的时间。
而现在都已经走过了两年,本就是奔着结婚去的,完全就是理所当然的事,干嘛要害臊呢。
莫柳轻轻翻身坐起,生怕吵到了舒酣睡的元妞,随后对着身边的人说道:“那我得去趟镇上,我还得做件漂亮的婚衣。”
对于小闺女的大手大脚,王玉梅是一直看不惯,可这次立马就是点头:“成,你选,这婚衣我来给你买。”
第97章
乡下人的喜酒其实很简单, 无非就是新人穿着红衣, 胸前挎着大红花, 再请乡亲们吃吃喝喝, 就差不多了。
如果条件好的,席面会备的大方一些,有鱼有肉有鸡有鸭再加上些小酒, 就能够让人钦羡。
莫柳来到这里几年的时间,就参加过几次这样的喜酒。
随上五毛或者一块的吃酒钱,就能跟着新人吃上一顿,不过这么几次,倒是让她有不同的感受。
其中最清贫的, 还是他们大队的一个寡妇儿子娶媳妇。
桌面上的菜倒是不少, 鱼肉皆有, 鱼是河塘里面捞的鲫鱼, 分量不少,肉是五花肉, 一大盆放在桌子的中间,可也就上面薄薄的一层, 下面全是粉条和青菜, 速度慢的话, 连一筷子的肉都夹不到。
莫柳还记得那一顿, 她整顿都只吃到了些青菜, 剩下的也就是喝了一碗肉末汤。
可她却觉得, 这场喜酒吃的很有趣。
乡亲们热热闹闹、新人娇羞却不冷场, 时不时有人站出来表演个小节目、唱首歌,把气氛弄得火热火热的,笑容就没停过。
借着爸当大队长、冯叔又是厂长的关系,莫柳跟着他们混过不少的大餐吃。
可饭菜虽然好吃,她印象最深的还是那一场。
所以,她凑过去,小声的说道:“妈,咱们不求最好,怎么也得热热闹闹才行。”
王玉梅真是受不了自己这个女儿了,之前还担心她为了喜事害羞,可现在看来,不但没害羞反而还兴致勃勃的,真不像是就要出嫁的闺女。
不过,到底是女儿这辈子最大的喜事,她也喜欢能如女儿的意。
毕竟家里现在不缺钱,没道理委屈了莫妞,她道:“你说说看,打算怎么热热闹闹?”
吹锣打鼓,再请个歌舞?
莫柳越想越觉得有些怪怪,她干脆就的道:“等我和卫炀商量商量先,反正还不急。”
“哪里会不急,你通知书就快下来了,再等个两个月就得开学,最晚也要在一个月后把事给办了才行。”王玉梅说着,就莫妞这个爱磨蹭的性子,不催催她准得拖。
莫柳嘟嘴:“急什么嘛,说不准我考不上呢。”
“考不上也赶紧着嫁了,我可不打算再把你留在家里。”王玉梅瞪了她一眼,不过心中倒是没怕过莫妞考不上,莫妞在学校里的成绩次次头名,这次高考准有把握。
莫柳干脆闭眼装睡,将元妞轻轻的搂在怀里。
看在元妞的份上,妈应该能够放过她。
……
嘴上虽然说着不急,可这段时间去到镇上,莫柳总会将注意力落在私人的裁缝铺上。
甚至还让金明给她打听打听,镇上哪家的裁缝铺手艺好的。
“想要找好的,自然得老手艺,镇上有两家不错,如果你有时间,我带你去看看?”金明吃着冰棍一边说着,他现在可与以前不同了,瞧着身上穿着的西装就能够看出。
先前借着莫柳私下换票据赚了不少的钱,然后又因为莫柳和五星机械厂搭上了关系,专门跑货源这门子的活。
他性子机灵又精明,人脉多了不少钱也是大把大把的赚,犹如了一个上层人士。
只不过短短两三年的时间,上层人士还是改不了他的习惯,蹲在莫柳的身边,又道:“好料子我那里也有,就看你也要什么颜色。”
果然,这些事让金明帮忙就有法子些,莫柳道:“你告诉我地方就好,我让卫炀陪我去,料子的话你就给我找些大红的吧。”
金明望了她一眼,笑道:“好日子要到了?”
“那是。”莫柳洋洋得意,扭着脖子道:“喜钱可得准备好。”
金明快声:“你放心,老早就已经准备好了。”
两人又说了几句,金明将吃完的木棍丢在一旁,他道:“我下半年应该会去趟香港,短时间应该不会回来了。”
莫柳有些惊讶,可惊讶过后却并不觉得奇怪。
从见到金明的一开始,她就觉得他的名字实在太配了。
金明——精明。
天生就是做生意的料子。
只是可惜,现在这个社会,做个人生意的谁不是偷偷摸摸的,如果想要有很好的发展,香港确实是一个很好的去处。
莫柳问道:“那个地方不好去吧。”
郝美兰一家人为了去那个地方,偷渡过去结果差一点全死了。
而且,没有点本事过去,光是身份就有些困难。
金明笑道:“你当我真的就这么去啊,自然是有人帮忙,不然一个偷渡客过去了又能做什么。”
这话的意思很明显,摆明的是走正规途径。
而这个帮忙的人,莫柳觉得她应该能猜出是谁。
将两家裁缝的地址要到手,莫柳去了五星机械厂找卫炀。
因为要回首都,卫炀这两日正在忙着交接,他见到来人,便迎了上去,“来的这么晚,吃了没?”
平日里的时候他在厂里做交接的事,莫妞无事总会跑来找他玩,弄得卫炀每到那个时候就期待跑过来的身影,结果今天一等就等到了下午。
莫柳摸了摸有些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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