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三十一章 阴险的英国人
重生1980之强国崛起 作者:满城风沙
(上一章又被删除了,写的是港岛现在发生一切的原因,实在想不清楚为什么会有人举报,难道是骂了英国人影响到了一些人?)
在英国人管理时代,港岛的立法局从来就不是民选的,由于它一直是由港督所指派,所以才叫‘局’,叫做立法局,意即它是行政结构的一部分。
但是在九五年,港英政府破天荒地产生了一个民选的‘立法会’,其目的,就是英国人在临走之前,要制造一个英文里说的“期望高涨、无法满足的革命”,一个英国人都无法满足的革命。
在二零一六年,港岛立法会惊爆宣誓闹剧,部分新当选议员企图涂改就职宣誓的誓词,另外还有人趁机冒出分裂的主张,凡此种种,俱是证明了英国人临行前蓄意在港岛制造“期望高涨、无法满足的革命”的确见效了。
还有一个例子,有两个在港英时代维持港岛治安很关键的重要法规,被英国人在临行前贸然取消了。
一个是“公安条例”,另一个是“社团条例”,在公安条例没有取消的时期,如有人群要上街示威游行,非得先向港岛警察申请并取得许可执照,如警察不批准,游行就是非法,警察立刻可以抓人。在公安条例取消以后的港岛,示威游行的人群,只需要在上街游行的同时向警察通知一声就够了。
所以,这就是为什么九七年港岛回归以后,动不动就有示威游行发生。
在以前的社团条例之下,港督对于任何港岛社团,只要他怀疑有里通外国的情形,立刻可以宣布这个社团为非法组织,并吊销它的执照,其中包括接受国外的捐款。
今日回头来看,英国人将这两个法律取消,其用心凶狠恶劣,实无以复加。
港英时期另一个重要机构是高等法院和终审法院,它们沿袭了英国的传统,属于判例法系,法官的判决在司法过程中起决定作用。这与内地实行的大陆法系截然不同。法官的任免也沿袭了英国的终身制,一旦港督任命,除非死亡或主动退休,法官可以终身任职。
在港英时期,任命的法官绝大多数为英国国籍,这一问题遗留至今。
前世二零一六年产生的新一届港岛终审法院的常任和非常任大法官任命中,十七名大法官中仅有两人为中国香港籍,其余均为外国国籍或双重国籍。
他们的判例具有强烈的倾向性,司法界对暴徒的轻判,对警务人员权利的漠视,也对暴行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英国在撤退前培育了一批信奉西方价值观的公务员队伍,特别是亲英的高级公务员。
什么乱港四人团等等,都是英国的代言人,比如陈不安生就是一个典型,其他三人为黎之鹰、李犬铭、陈蝇君,他们或是曾经身居高位,或是知名人士,在港岛有很大的影响力,他们“言传身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港岛一些人从心底里认可西方价值观,不认可中国实行的两制制度。
陈不安生正是博腾一手提拔的,九三年,博腾让她接替霍德,成为首位华人布政司(回归后改称政务司司长)。
港岛回归中国之后,英国人还在时刻惦记这块土地,英国政府罔顾港岛回归的事实,频频对港岛事务指手画脚,挑衅政府。
甚至英国的外交大臣屡次发表声明,完全歪曲了中国和英国之间的协议,他们试图声称英国在港岛保留了一些权利。
英国外交部发言人也总是宣称称:我们是联合声明的共同签署人,通过监测其执行情况,我们正在按照我们的承诺负责任地行事,而不是干涉……………。
英国人口中的“监测”还“落实”到了书面上,从回归的第一个月起,英国政府开始发布第一期《港岛问题半年报告》。
所以这些事本质上来说就是那些西方人不希望港岛真正回归国家的怀抱。
刘琅觉得自己有必要提醒国家一下,既然已经是一国两制,那好,不仅仅是政府要港人管理,司法体现也要用港人,是合情合理呀!你弄一帮英国人在港岛的司法系统吆五喝六成何体统?当然,你英国人也可以来担任重要职务,但是前提你要放弃你的英国国籍,必须得是港岛籍贯,要不然就一边玩儿去,别天天逼逼。
刘琅写了一篇文章,有一万多字,文章里阐述了港岛在回归之前所面临的各种问题,财政、法律以及教育等等,尤其是司法系统对港岛未来的重要性,所以在这方面国家万万不可轻视,一定要据理力争,即便在现在取得什么实质性的成效,但也要立下规矩,在回归后逐渐转变,不能像前世那样任由西方人的摆布。
这篇文章先是从西方法律说起,为什么要说西方法律,那就是港岛回归后还是沿用西方法律,当然,这不是说西方法律不好,毕竟公正是中西方法律的根本,只要公正就没有错,西方法律在西方算是公正,但到了港岛那就不是这样了,在被西方人霸占司法体系的港岛绝地不会公正处理,所以国家必须要在司法体系内与英国政府据理力争,不能妥协,否则后患无穷。
刘琅把文章交给了邵明涛,然后第三天就再次被接到了白为任的办公室里。
白为任刚从南方回来,看到这篇文章后第一时间就把国家司法部门的各位主官召集了过来,将这篇文章下发给所有人看,引起了所有人的关注。
说实话,在九十年代初期国家对西方的法律不太了解,觉得这跟自身没什么关系,但刘琅这篇文章让大家注意到了一个隐患,港岛是否会像刘琅所说的那样未来成为一个不公的社会。
“我看这是有可能的,西方人,尤其是英美两国一贯对我们有偏见,处处不怀好意,刘琅的这个提议太及时了,我们一定要重视!”
国家司法机构的负责人第一个发言,完全同意刘琅的提议。
“没错,以前我们还没注意这些细节,现在刘琅这篇文章让大家知道了这里面的门道,如果真出现刘琅提到的那种事情,我们到时候真的一点办法都没有,只能看着!”
另外一个人这表示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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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定个小目标,比如1秒记住:书客居重生1980之强国崛起
(上一章又被删除了,写的是港岛现在发生一切的原因,实在想不清楚为什么会有人举报,难道是骂了英国人影响到了一些人?)
在英国人管理时代,港岛的立法局从来就不是民选的,由于它一直是由港督所指派,所以才叫‘局’,叫做立法局,意即它是行政结构的一部分。
但是在九五年,港英政府破天荒地产生了一个民选的‘立法会’,其目的,就是英国人在临走之前,要制造一个英文里说的“期望高涨、无法满足的革命”,一个英国人都无法满足的革命。
在二零一六年,港岛立法会惊爆宣誓闹剧,部分新当选议员企图涂改就职宣誓的誓词,另外还有人趁机冒出分裂的主张,凡此种种,俱是证明了英国人临行前蓄意在港岛制造“期望高涨、无法满足的革命”的确见效了。
还有一个例子,有两个在港英时代维持港岛治安很关键的重要法规,被英国人在临行前贸然取消了。
一个是“公安条例”,另一个是“社团条例”,在公安条例没有取消的时期,如有人群要上街示威游行,非得先向港岛警察申请并取得许可执照,如警察不批准,游行就是非法,警察立刻可以抓人。在公安条例取消以后的港岛,示威游行的人群,只需要在上街游行的同时向警察通知一声就够了。
所以,这就是为什么九七年港岛回归以后,动不动就有示威游行发生。
在以前的社团条例之下,港督对于任何港岛社团,只要他怀疑有里通外国的情形,立刻可以宣布这个社团为非法组织,并吊销它的执照,其中包括接受国外的捐款。
今日回头来看,英国人将这两个法律取消,其用心凶狠恶劣,实无以复加。
港英时期另一个重要机构是高等法院和终审法院,它们沿袭了英国的传统,属于判例法系,法官的判决在司法过程中起决定作用。这与内地实行的大陆法系截然不同。法官的任免也沿袭了英国的终身制,一旦港督任命,除非死亡或主动退休,法官可以终身任职。
在港英时期,任命的法官绝大多数为英国国籍,这一问题遗留至今。
前世二零一六年产生的新一届港岛终审法院的常任和非常任大法官任命中,十七名大法官中仅有两人为中国香港籍,其余均为外国国籍或双重国籍。
他们的判例具有强烈的倾向性,司法界对暴徒的轻判,对警务人员权利的漠视,也对暴行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英国在撤退前培育了一批信奉西方价值观的公务员队伍,特别是亲英的高级公务员。
什么乱港四人团等等,都是英国的代言人,比如陈不安生就是一个典型,其他三人为黎之鹰、李犬铭、陈蝇君,他们或是曾经身居高位,或是知名人士,在港岛有很大的影响力,他们“言传身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港岛一些人从心底里认可西方价值观,不认可中国实行的两制制度。
陈不安生正是博腾一手提拔的,九三年,博腾让她接替霍德,成为首位华人布政司(回归后改称政务司司长)。
港岛回归中国之后,英国人还在时刻惦记这块土地,英国政府罔顾港岛回归的事实,频频对港岛事务指手画脚,挑衅政府。
甚至英国的外交大臣屡次发表声明,完全歪曲了中国和英国之间的协议,他们试图声称英国在港岛保留了一些权利。
英国外交部发言人也总是宣称称:我们是联合声明的共同签署人,通过监测其执行情况,我们正在按照我们的承诺负责任地行事,而不是干涉……………。
英国人口中的“监测”还“落实”到了书面上,从回归的第一个月起,英国政府开始发布第一期《港岛问题半年报告》。
所以这些事本质上来说就是那些西方人不希望港岛真正回归国家的怀抱。
刘琅觉得自己有必要提醒国家一下,既然已经是一国两制,那好,不仅仅是政府要港人管理,司法体现也要用港人,是合情合理呀!你弄一帮英国人在港岛的司法系统吆五喝六成何体统?当然,你英国人也可以来担任重要职务,但是前提你要放弃你的英国国籍,必须得是港岛籍贯,要不然就一边玩儿去,别天天逼逼。
刘琅写了一篇文章,有一万多字,文章里阐述了港岛在回归之前所面临的各种问题,财政、法律以及教育等等,尤其是司法系统对港岛未来的重要性,所以在这方面国家万万不可轻视,一定要据理力争,即便在现在取得什么实质性的成效,但也要立下规矩,在回归后逐渐转变,不能像前世那样任由西方人的摆布。
这篇文章先是从西方法律说起,为什么要说西方法律,那就是港岛回归后还是沿用西方法律,当然,这不是说西方法律不好,毕竟公正是中西方法律的根本,只要公正就没有错,西方法律在西方算是公正,但到了港岛那就不是这样了,在被西方人霸占司法体系的港岛绝地不会公正处理,所以国家必须要在司法体系内与英国政府据理力争,不能妥协,否则后患无穷。
刘琅把文章交给了邵明涛,然后第三天就再次被接到了白为任的办公室里。
白为任刚从南方回来,看到这篇文章后第一时间就把国家司法部门的各位主官召集了过来,将这篇文章下发给所有人看,引起了所有人的关注。
说实话,在九十年代初期国家对西方的法律不太了解,觉得这跟自身没什么关系,但刘琅这篇文章让大家注意到了一个隐患,港岛是否会像刘琅所说的那样未来成为一个不公的社会。
“我看这是有可能的,西方人,尤其是英美两国一贯对我们有偏见,处处不怀好意,刘琅的这个提议太及时了,我们一定要重视!”
国家司法机构的负责人第一个发言,完全同意刘琅的提议。
“没错,以前我们还没注意这些细节,现在刘琅这篇文章让大家知道了这里面的门道,如果真出现刘琅提到的那种事情,我们到时候真的一点办法都没有,只能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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