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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兰,不芬多 作者: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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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兰,不芬多 作者: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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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被这骚包给传染了。
我瞪向骚包,在楼梯间有些昏暗的灯光下,隐隐地看清了如金色的瀑布一般的长发遮挡下的人...的眼睛。
好看的丹凤眼,天蓝色的眸子深邃迷人......
请不要问我,你个没交过女朋友的人为什么会知道什么是丹凤眼,我只会说,你这是在怀疑国际刑警组织的智商。不过作为一只单身直男狗,不懂老o口中的xxx口红却是很正常的。
对,我就是这么正直的一个人,和眼前这个骚包不一样,我们不一样!
☆、第三章 魔幻意境
“放开。”
她眉眼弯弯,听话地放了手。
做出请的手势,请她赶紧跟随众人一同下楼,绅士意味十足,但我并不是绅士,我只是奉行我的教养,执行我的任务。
“我叫兰修·安斯艾尔,你可以叫我兰修...亲爱的,我们还会再见面的。”这骚包操着充满磁性略微有些中性的嗓音,跟我调起情来。
我管你叫兰修还是皮球,正直的我怎么可能在这种场合下不顾我战友的死活,沉溺美色。
于是我二活不说将楼梯间的大门砰地关上了。
找到了队友们,又是激情地厮杀,让我热血沸腾,我喜欢这样的感觉,不是为了利益而杀戮,而是为了正义,这种感觉如救命稻草一般拖浮着我,让我不至于沉潜于记忆的海底,窒息而死。
梦里每回首,故人入梦中,遥知不似梦,梦醒惊泪时。
收了队,去医院里看望了受伤的队友,我回到家里匆匆洗了个澡,倒头就睡。电视新闻里都在报导这一日突发的伦斯大厦恐袭事件,而我正趴在沙发上呼呼大睡,正在我睡得不省人事之时,桌上的手机响了。
实在是不想接电话,但紧接着房门又被敲响,翻来覆去地滚到了沙发下,用被子捂住耳朵来保护我脆弱的神经,来人却是不依不饶坚持轰炸我的碉堡,行,我投降。
打开门,门外出现了一张贱兮兮的笑脸,我一时没忍住拍了上去。
不过我不用担心被人告发说什么暴力执法、警察打人,因为这货正是我为数不多的几个好友其中的一个,名字就叫张剑人,是不是很贱?他家是武术世家,他爸本想,名中带剑,以后使剑,结果这货撒丫着腿跑在“命中带贱,以后好贱”的路上一去不复返,我常和他爸坐在一起惋惜,看着那夕阳下的奔跑,哀悼他爸逝去的青春,没能早点擦亮眼睛再生一个。
“格子,走,哥们儿请你喝酒,庆祝你凯旋!”
我翻了个白眼想要关门,他连忙插脚进来抵住。“别啊,你已经睡了一天一夜了,再睡下去睡...怎么办,走走走,我请你搓一顿,然后带你去个好地方,咱俩喝一杯。”
说到吃,空空如也的肚子立马站在贱人那边发出了抗议,赶走了我钟爱的睡神。我无奈地拿起了外套,被他带到了一家我们常去的华国人开的小吃店,狼吞虎咽地解决了内部矛盾,现在我有精神来全心对抗某个贱人了。
我挑眉看着某人搓着手欲言又止的表情。
“喝酒你去吧,我回去睡觉。”
“诶等等,兄弟,格子,伍哥,大哥!哥!!这回你一定得帮我,陪我一起去!不然兄弟我不活...”
我转眼看向他,他赶紧把后面的话收回了肚。
鬼知道他这次又跟谁打了什么赌,下了什么奇怪的赌注。你别看他这人贱,他贱得却很有信义,言出必行,不然我也不会和他成为发小来往几十年,但要知道,言多必失,他这人,坏就坏在贱,贱起来就话多,话多起来就会经常拉着我一起来扛锅。
这不,扛锅的机会来了。
我心善,我正直,被他磨得没办法,做下了这辈子都想扇他一耳光的决定。
我看着面前大写的“魔幻意境”酒吧,翻译过来是这么念,心里十分后悔,但那货很是聪明地先打开了门,门边几人都看了过来,我看着门内几道打量的眼神,贱人见我迟迟不进来,拉着我的手,在我耳边悄悄道:“兄弟,挺住,不就是gay吧么,待一会儿就走,就一会会儿。”
这家名气很胜的gay吧在整个不丑国内都很是上档次,曾经执行任务我就来过,所以也没什么好不自在的,心态这么一调整,很自然地走进了那扇充满魔力的大门。
☆、第四章 二次相遇
我长这么帅,却一直交不到女朋友,我想,归根结底在我的性格上,平时少言寡语,经常被女生说成木讷,还有就是我的生活也十分平常,这在她们看来却是单调无趣,我没事的时候就喜欢睡觉、看电视,偶尔看看书听听音乐,但在这方面绝没什么高雅的品味,说白了就是凡人一个。除了我的工作名头让人眼前一亮,随之而来的工作不稳定、收入一般、危险太大等等,都是被人拒绝的理由。不过我也习惯了,反正我也不喜欢她们。
但是,这并不代表我会喜欢“他们”。
我不歧视gay,你爱喜欢谁谁是你的权利,跟我没关,但我不喜欢别人把我当做gay却是我的权利,你又不了解我,凭什么给我下定义,更何况还是一个极其荒谬的定义。
所以当“他们”全都在似有似无地看着我时,我避开这些打量的目光,一个人找了个角落喝着白开水,这白开水还是贱人帮我要来的,然后他也不知道溜哪里去了。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了,就在我以为今晚会这么简单地过去时,生活告诉我,它从未简单过。
吧台中央貌似闹了起来,我啃了口水果,望了一眼,有个五大三粗的壮汉可能是喝醉了,随手甩开了赶来的安保,见人就摔,见东西就砸,吓得酒保全都躲闪得远远的。
今晚不知为什么,人很少,可能是伦斯事故的原因,民众们都待在家里不敢出门。
那壮汉周围也没什么人,就他一个在那儿画地为牢发着酒疯,所以危害性不大,但是也不能任他这么一直砸下去,他扔出来的玻璃杯差点就要砸到远处过路的人,我想了想,还是出了手。
避开他毫无章法的攻击,一个手刀过去,劈在了他的后脑勺,庞然大顿时物轰然倒地,周围一直在看热闹的男人们一下子全都站了起来,鼓着掌惊叹着。
不待我做个无名英雄转身走开,一个人拉住了我的手。
“亲爱的~我们又见面了。”
他很幸运,我当时反应过来了没有送上一个过肩摔作见面礼,但这人我们也不是初次见面,准确地来说,这是第二次。
兰修?我记得是这么叫的,其实再那天之后我也反应过来了,从喉结等等方面表明,他可不是什么女士,而现在站在我眼前的真人立体骚包验证了我的猜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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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被这骚包给传染了。
我瞪向骚包,在楼梯间有些昏暗的灯光下,隐隐地看清了如金色的瀑布一般的长发遮挡下的人...的眼睛。
好看的丹凤眼,天蓝色的眸子深邃迷人......
请不要问我,你个没交过女朋友的人为什么会知道什么是丹凤眼,我只会说,你这是在怀疑国际刑警组织的智商。不过作为一只单身直男狗,不懂老o口中的xxx口红却是很正常的。
对,我就是这么正直的一个人,和眼前这个骚包不一样,我们不一样!
☆、第三章 魔幻意境
“放开。”
她眉眼弯弯,听话地放了手。
做出请的手势,请她赶紧跟随众人一同下楼,绅士意味十足,但我并不是绅士,我只是奉行我的教养,执行我的任务。
“我叫兰修·安斯艾尔,你可以叫我兰修...亲爱的,我们还会再见面的。”这骚包操着充满磁性略微有些中性的嗓音,跟我调起情来。
我管你叫兰修还是皮球,正直的我怎么可能在这种场合下不顾我战友的死活,沉溺美色。
于是我二活不说将楼梯间的大门砰地关上了。
找到了队友们,又是激情地厮杀,让我热血沸腾,我喜欢这样的感觉,不是为了利益而杀戮,而是为了正义,这种感觉如救命稻草一般拖浮着我,让我不至于沉潜于记忆的海底,窒息而死。
梦里每回首,故人入梦中,遥知不似梦,梦醒惊泪时。
收了队,去医院里看望了受伤的队友,我回到家里匆匆洗了个澡,倒头就睡。电视新闻里都在报导这一日突发的伦斯大厦恐袭事件,而我正趴在沙发上呼呼大睡,正在我睡得不省人事之时,桌上的手机响了。
实在是不想接电话,但紧接着房门又被敲响,翻来覆去地滚到了沙发下,用被子捂住耳朵来保护我脆弱的神经,来人却是不依不饶坚持轰炸我的碉堡,行,我投降。
打开门,门外出现了一张贱兮兮的笑脸,我一时没忍住拍了上去。
不过我不用担心被人告发说什么暴力执法、警察打人,因为这货正是我为数不多的几个好友其中的一个,名字就叫张剑人,是不是很贱?他家是武术世家,他爸本想,名中带剑,以后使剑,结果这货撒丫着腿跑在“命中带贱,以后好贱”的路上一去不复返,我常和他爸坐在一起惋惜,看着那夕阳下的奔跑,哀悼他爸逝去的青春,没能早点擦亮眼睛再生一个。
“格子,走,哥们儿请你喝酒,庆祝你凯旋!”
我翻了个白眼想要关门,他连忙插脚进来抵住。“别啊,你已经睡了一天一夜了,再睡下去睡...怎么办,走走走,我请你搓一顿,然后带你去个好地方,咱俩喝一杯。”
说到吃,空空如也的肚子立马站在贱人那边发出了抗议,赶走了我钟爱的睡神。我无奈地拿起了外套,被他带到了一家我们常去的华国人开的小吃店,狼吞虎咽地解决了内部矛盾,现在我有精神来全心对抗某个贱人了。
我挑眉看着某人搓着手欲言又止的表情。
“喝酒你去吧,我回去睡觉。”
“诶等等,兄弟,格子,伍哥,大哥!哥!!这回你一定得帮我,陪我一起去!不然兄弟我不活...”
我转眼看向他,他赶紧把后面的话收回了肚。
鬼知道他这次又跟谁打了什么赌,下了什么奇怪的赌注。你别看他这人贱,他贱得却很有信义,言出必行,不然我也不会和他成为发小来往几十年,但要知道,言多必失,他这人,坏就坏在贱,贱起来就话多,话多起来就会经常拉着我一起来扛锅。
这不,扛锅的机会来了。
我心善,我正直,被他磨得没办法,做下了这辈子都想扇他一耳光的决定。
我看着面前大写的“魔幻意境”酒吧,翻译过来是这么念,心里十分后悔,但那货很是聪明地先打开了门,门边几人都看了过来,我看着门内几道打量的眼神,贱人见我迟迟不进来,拉着我的手,在我耳边悄悄道:“兄弟,挺住,不就是gay吧么,待一会儿就走,就一会会儿。”
这家名气很胜的gay吧在整个不丑国内都很是上档次,曾经执行任务我就来过,所以也没什么好不自在的,心态这么一调整,很自然地走进了那扇充满魔力的大门。
☆、第四章 二次相遇
我长这么帅,却一直交不到女朋友,我想,归根结底在我的性格上,平时少言寡语,经常被女生说成木讷,还有就是我的生活也十分平常,这在她们看来却是单调无趣,我没事的时候就喜欢睡觉、看电视,偶尔看看书听听音乐,但在这方面绝没什么高雅的品味,说白了就是凡人一个。除了我的工作名头让人眼前一亮,随之而来的工作不稳定、收入一般、危险太大等等,都是被人拒绝的理由。不过我也习惯了,反正我也不喜欢她们。
但是,这并不代表我会喜欢“他们”。
我不歧视gay,你爱喜欢谁谁是你的权利,跟我没关,但我不喜欢别人把我当做gay却是我的权利,你又不了解我,凭什么给我下定义,更何况还是一个极其荒谬的定义。
所以当“他们”全都在似有似无地看着我时,我避开这些打量的目光,一个人找了个角落喝着白开水,这白开水还是贱人帮我要来的,然后他也不知道溜哪里去了。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了,就在我以为今晚会这么简单地过去时,生活告诉我,它从未简单过。
吧台中央貌似闹了起来,我啃了口水果,望了一眼,有个五大三粗的壮汉可能是喝醉了,随手甩开了赶来的安保,见人就摔,见东西就砸,吓得酒保全都躲闪得远远的。
今晚不知为什么,人很少,可能是伦斯事故的原因,民众们都待在家里不敢出门。
那壮汉周围也没什么人,就他一个在那儿画地为牢发着酒疯,所以危害性不大,但是也不能任他这么一直砸下去,他扔出来的玻璃杯差点就要砸到远处过路的人,我想了想,还是出了手。
避开他毫无章法的攻击,一个手刀过去,劈在了他的后脑勺,庞然大顿时物轰然倒地,周围一直在看热闹的男人们一下子全都站了起来,鼓着掌惊叹着。
不待我做个无名英雄转身走开,一个人拉住了我的手。
“亲爱的~我们又见面了。”
他很幸运,我当时反应过来了没有送上一个过肩摔作见面礼,但这人我们也不是初次见面,准确地来说,这是第二次。
兰修?我记得是这么叫的,其实再那天之后我也反应过来了,从喉结等等方面表明,他可不是什么女士,而现在站在我眼前的真人立体骚包验证了我的猜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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