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92
【猪爪家族系列之一】偷来的爱情 作者:堂桂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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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泡澡再给他买东西,会花很多钱的。
因为他的精神鉴定有问题,无法工作,所以和露露一样,只能靠哥哥养。能节省的时候,顾枫不想让哥哥太破费。再说,这麽算计著过日子,他也觉得很快乐。
只是顾雨露又絮絮跟他讲起了道理,“我说了下雨不许你来,那下雪就更不许来了,以後要记得!”
顾枫却不高兴的嘟起了嘴,“可变天了啊,我总得给你送衣服啊,万一你要生病了怎麽办?”
“我身体好,不会生病的!”
“那谁说得准?你夏天放暑假的时候去游个泳回来不,不就感冒了?”
“你还好意思说?那回我说了自己去打针就可以,你非要跟去,结果在医院就被人传染了。弄得比我还严重,高烧了三天,还住起了医院。你怎麽都不接受教训的?”
“我没有不接受教训啊。不是说好了你以後打针,我就在医院门口等吗?”
“那你今天是怎麽回事?”
“我只是忘了带伞。”
“那你为什麽会忘?”
“因为……”
前头的男人决定不参与这样的讨论了,等到回家一定要把後头那个笨蛋立即摁进浴缸里好好泡一身汗出来才行。否则,他要是又发烧住院了可怎麽办?
要是从前,顾梵肯定想不到自己会为了这样一个年纪又大,又白痴的男人操这麽多心。可是现在,他要是有点伤风咳嗽,自己连上班也没办法集中精神,更别提上回他住院那三天的惨痛经历了。
心底暗暗叹了口气,明明那笨蛋比自己大了那麽多,可为什麽越活越象他弟弟?难道自己真是被他那个死鬼哥哥附身了?
顾梵没心思继续吐槽了,因为顾枫又打了个响亮的喷嚏。
不等女儿提醒,他就踩了脚油门,把车速加快了些。当然,他没有违反交通规则。因为车後头的那两个人,是他这辈子最挂心的所在。
他得让他们平平安安的,和自己一起。
因为他们是一家人,缺一不可的一家人。
作家的话:
小枫的故事讲完了,下一个会是谁?嘻嘻,亲们有啥想法也可以提哟~~~
☆、偷心番外 2 小周(上)
我姓周,相熟的同事都叫我小周。至於不相熟的,就只会叫我周先生。不过在离三十岁还差三年光阴的时候,就有医院里的後辈喊我周老师了。
周老师?呵呵,头一次听到的时候我自己都吓了一跳,我看起来有那麽象老师吗?可是对著镜子照照,我这张平凡的脸还真的挺会唬人的,从小看起来就象比同龄人老了一截。
这不能怪我。
如果你五岁时就死了爸爸,六岁时妈妈又改了嫁,然後跟著并不宽裕的爷爷奶奶以及叔叔姑姑长大,你也会跟我一样,长出一张早熟而不苟言笑的脸。
但幸运的是,我还是平平安安的长大了。还念了学费高昂的医学院,整整七年。一毕业我都整整二十六岁了,出来工作一年後,就有人喊我周老师了。
其实,我不太喜欢当医生,更不擅长当老师。
可奇怪的是,在同一批分来的几个新医生里,我是最受病人信赖的。而在第二年的新人进来时,他们又最喜欢请教我。
这当然不是因为我的医术高超,或者最有爱心,也不是因为我喜欢诲人不倦,教导後辈,事实上恰恰相反,我从来都是人群中最沈默最不爱说话的那一个。
大家信任的,可能就是我这张老成而早熟的脸吧?
《老子》说,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现在想想,还真是有道理。
可是,我还是不喜欢当医生。
理由很简单,医生再怎样,总是要经常对病人说话的,可我不喜欢说话。而且,医生太穷了,不熬上十几二十年,头发花白,很少能拿到高薪。
这跟我想象中实在是太不一样了。
是的,我最初决定当医生,不是怀抱著什麽救死扶伤的崇高理想,只是听说医生的薪水高,而且稳定。
当然,律师也不错,可我这样不爱说话的能天天在法庭上跟人吵架吗?想想也只好做医生了。
别怪我俗,我真的从小穷怕了。
举个例子吧,你有没有试过整整十二年没买过新衣服?我试过。
除了七岁那年妈妈来看我时,给我带了身新衣裳,我直到十九岁考上大学的那一年前都是穿别人不要的旧衣裳。
连内裤和袜子都是。
恶心吗?我也觉得很恶心,可有什麽办法?
我其实并不怪吝啬的爷爷奶奶,他们都一把年纪了,别说享点清福,还要拿微薄的退休金养活儿孙,已经很不容易了。
当然,我也不怪自私的姑姑,她虽然从不拿正眼瞧我,但也从来没有对我恶言相向过。
能被当作不存在,有时候也是种解脱。起码比人当成眼中刺,肉中钉的好。
那是我的婶婶,叔叔的老婆。
我爸爸生前单位还算不错,和妈妈结婚後,就搬出了家里的老房子,另租了住处。
那时候的兄弟关系应该处得还算和睦,因为後来婶婶总是说,“大哥生前早说了,这房子是要给我们的。”
可我很怀疑她到底是从哪里听到这话。因为我爸爸过世的时候,她还不认得我叔叔。
我绝对没记错,她是在我八岁那年认得我小叔,半年之後结的婚。那她怎麽会知道这个话?还每次说得言之凿凿,好象亲眼所见,亲耳所听一般。
其实我知道她在担心什麽,
她怕爷爷奶奶一心软,会把这个老房子留给我,毕竟我说起来也是“老周家的长房长孙。”
这个话我是听姑姑说的,而据姑姑说,这是婶婶的妈妈跟婶婶私下说的。婶婶的妈妈让婶婶多长几个心眼,千万别让我这个不声不响的小崽子占了便宜,并且格外让婶婶记住,“咬人的狗都是不叫的。”
说实话,我觉得婶婶的妈妈实在是想太多了。
那时候虽然我小学还没毕业,但我也知道,这个房子爷爷奶奶谁都不会给。这是他们老两口唯一的栖身之所,在他们去地下见爸爸之前,绝对给任何人。
而他们的身体看起来都还硬朗得很,活个二三十年不成问题。婶婶这麽早就开始考虑这个问题,实在是──好吧,说她太有忧患意识好了。
後来的事实证明,我的话没错。
直到婶婶後来买了新房搬出去,爷爷奶奶还健在,所以这房子的归属依旧没有下落。但那又是许多年後的事情了,而我自从听到那话,还得那套小小的两居室里苦苦煎熬著。
两间卧室,爷爷奶奶一间,叔叔婶婶一间,我只有当厅长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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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他的精神鉴定有问题,无法工作,所以和露露一样,只能靠哥哥养。能节省的时候,顾枫不想让哥哥太破费。再说,这麽算计著过日子,他也觉得很快乐。
只是顾雨露又絮絮跟他讲起了道理,“我说了下雨不许你来,那下雪就更不许来了,以後要记得!”
顾枫却不高兴的嘟起了嘴,“可变天了啊,我总得给你送衣服啊,万一你要生病了怎麽办?”
“我身体好,不会生病的!”
“那谁说得准?你夏天放暑假的时候去游个泳回来不,不就感冒了?”
“你还好意思说?那回我说了自己去打针就可以,你非要跟去,结果在医院就被人传染了。弄得比我还严重,高烧了三天,还住起了医院。你怎麽都不接受教训的?”
“我没有不接受教训啊。不是说好了你以後打针,我就在医院门口等吗?”
“那你今天是怎麽回事?”
“我只是忘了带伞。”
“那你为什麽会忘?”
“因为……”
前头的男人决定不参与这样的讨论了,等到回家一定要把後头那个笨蛋立即摁进浴缸里好好泡一身汗出来才行。否则,他要是又发烧住院了可怎麽办?
要是从前,顾梵肯定想不到自己会为了这样一个年纪又大,又白痴的男人操这麽多心。可是现在,他要是有点伤风咳嗽,自己连上班也没办法集中精神,更别提上回他住院那三天的惨痛经历了。
心底暗暗叹了口气,明明那笨蛋比自己大了那麽多,可为什麽越活越象他弟弟?难道自己真是被他那个死鬼哥哥附身了?
顾梵没心思继续吐槽了,因为顾枫又打了个响亮的喷嚏。
不等女儿提醒,他就踩了脚油门,把车速加快了些。当然,他没有违反交通规则。因为车後头的那两个人,是他这辈子最挂心的所在。
他得让他们平平安安的,和自己一起。
因为他们是一家人,缺一不可的一家人。
作家的话:
小枫的故事讲完了,下一个会是谁?嘻嘻,亲们有啥想法也可以提哟~~~
☆、偷心番外 2 小周(上)
我姓周,相熟的同事都叫我小周。至於不相熟的,就只会叫我周先生。不过在离三十岁还差三年光阴的时候,就有医院里的後辈喊我周老师了。
周老师?呵呵,头一次听到的时候我自己都吓了一跳,我看起来有那麽象老师吗?可是对著镜子照照,我这张平凡的脸还真的挺会唬人的,从小看起来就象比同龄人老了一截。
这不能怪我。
如果你五岁时就死了爸爸,六岁时妈妈又改了嫁,然後跟著并不宽裕的爷爷奶奶以及叔叔姑姑长大,你也会跟我一样,长出一张早熟而不苟言笑的脸。
但幸运的是,我还是平平安安的长大了。还念了学费高昂的医学院,整整七年。一毕业我都整整二十六岁了,出来工作一年後,就有人喊我周老师了。
其实,我不太喜欢当医生,更不擅长当老师。
可奇怪的是,在同一批分来的几个新医生里,我是最受病人信赖的。而在第二年的新人进来时,他们又最喜欢请教我。
这当然不是因为我的医术高超,或者最有爱心,也不是因为我喜欢诲人不倦,教导後辈,事实上恰恰相反,我从来都是人群中最沈默最不爱说话的那一个。
大家信任的,可能就是我这张老成而早熟的脸吧?
《老子》说,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现在想想,还真是有道理。
可是,我还是不喜欢当医生。
理由很简单,医生再怎样,总是要经常对病人说话的,可我不喜欢说话。而且,医生太穷了,不熬上十几二十年,头发花白,很少能拿到高薪。
这跟我想象中实在是太不一样了。
是的,我最初决定当医生,不是怀抱著什麽救死扶伤的崇高理想,只是听说医生的薪水高,而且稳定。
当然,律师也不错,可我这样不爱说话的能天天在法庭上跟人吵架吗?想想也只好做医生了。
别怪我俗,我真的从小穷怕了。
举个例子吧,你有没有试过整整十二年没买过新衣服?我试过。
除了七岁那年妈妈来看我时,给我带了身新衣裳,我直到十九岁考上大学的那一年前都是穿别人不要的旧衣裳。
连内裤和袜子都是。
恶心吗?我也觉得很恶心,可有什麽办法?
我其实并不怪吝啬的爷爷奶奶,他们都一把年纪了,别说享点清福,还要拿微薄的退休金养活儿孙,已经很不容易了。
当然,我也不怪自私的姑姑,她虽然从不拿正眼瞧我,但也从来没有对我恶言相向过。
能被当作不存在,有时候也是种解脱。起码比人当成眼中刺,肉中钉的好。
那是我的婶婶,叔叔的老婆。
我爸爸生前单位还算不错,和妈妈结婚後,就搬出了家里的老房子,另租了住处。
那时候的兄弟关系应该处得还算和睦,因为後来婶婶总是说,“大哥生前早说了,这房子是要给我们的。”
可我很怀疑她到底是从哪里听到这话。因为我爸爸过世的时候,她还不认得我叔叔。
我绝对没记错,她是在我八岁那年认得我小叔,半年之後结的婚。那她怎麽会知道这个话?还每次说得言之凿凿,好象亲眼所见,亲耳所听一般。
其实我知道她在担心什麽,
她怕爷爷奶奶一心软,会把这个老房子留给我,毕竟我说起来也是“老周家的长房长孙。”
这个话我是听姑姑说的,而据姑姑说,这是婶婶的妈妈跟婶婶私下说的。婶婶的妈妈让婶婶多长几个心眼,千万别让我这个不声不响的小崽子占了便宜,并且格外让婶婶记住,“咬人的狗都是不叫的。”
说实话,我觉得婶婶的妈妈实在是想太多了。
那时候虽然我小学还没毕业,但我也知道,这个房子爷爷奶奶谁都不会给。这是他们老两口唯一的栖身之所,在他们去地下见爸爸之前,绝对给任何人。
而他们的身体看起来都还硬朗得很,活个二三十年不成问题。婶婶这麽早就开始考虑这个问题,实在是──好吧,说她太有忧患意识好了。
後来的事实证明,我的话没错。
直到婶婶後来买了新房搬出去,爷爷奶奶还健在,所以这房子的归属依旧没有下落。但那又是许多年後的事情了,而我自从听到那话,还得那套小小的两居室里苦苦煎熬著。
两间卧室,爷爷奶奶一间,叔叔婶婶一间,我只有当厅长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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