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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家大院 作者:元西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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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家大院 作者:元西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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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家大院 作者:元西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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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珏难过。当然他的难过不会比少珏少。他一直都知道,但他不愿意去想。
男人大丈夫,痛就痛,又不会死。但是苗少珏呢?他只有自己了。
第7章 回忆
7.回忆
苗诗韵在城里上女子学堂,听到先生偶尔谈起曾经教过的学生,其中就有她三嫂陆芸。
先生说,现在像陆芸那一届学生那般敢于追求平等自由科学进步的学生可不多了。
上的起学堂的多是家中富裕的小姐们,而这些小姐们,大多很难理解无产阶级共产主义。
苗诗韵听到这个,不禁有些伤心:三嫂虽然跟她并不十分亲近,但好歹也是嫁到他们苗家的人,突然死去,难免不叫人唏嘘。
苗诗韵在陆芸初嫁到苗家的时候还是很高兴的,四姐嫁人后,家里跟她一辈的女子就只她二嫂贾玉燕。但贾玉燕为人爽利,做事干练,走路都透出一股精干劲儿,而苗诗韵个性腼腆,对于这样的嫂子,虽然心里想要亲近,实际上却是不敢和她搭话的。
而陆芸则不同。同是城里的女子学堂里上过学的,可想而知,会与苗诗韵有相当多的共同话题。
陆芸带着苗诗韵一起国外的诗集话本,还给苗诗韵讲一些西方的神话故事,苗诗韵听着新奇又喜欢,觉得三嫂知识渊博,什么都知道。
然而陆芸和苗诗韵却有一个分歧:苗诗韵喜欢古典诗词,谈起宋词元曲头头是道,但陆芸却对之不屑一顾,陆芸的原话是这样的:“不过是些封建的糟糠,跟国外那些大诗人的作品比起来算的了什么?诗韵,你也该改改那旧眼光了,免得出门跟人交谈,被人家笑话。”
苗诗韵听了很伤心,心里隐隐约约觉得三嫂和自己并不是一路人,自那以后,便不怎么去找陆芸交流一些文学上的见解。而陆芸似乎并没察觉到这个,也没去找苗诗韵。俩人之前亦师亦友的情分,也就渐渐消散了,再见面,也只是互相点头问个好。
苗诗韵不再找陆芸聊天,陆芸自己好像找到了新的人来探讨人生文学星星月亮,那人是苗诗韵的表哥孙鸿明。苗诗韵冷眼瞧着,孙表哥对三嫂并不热络,倒是三嫂,时时去找孙表哥,孙表哥有一段时间住在城里的学校宿舍里,似乎就是为了躲三嫂。
叹了口气,苗诗韵把课本装好,望着窗外的柳树,不知道三嫂是不是也同她一般,在几年之前,望着窗外的景色。
第8章 孙家
8.孙家
孙家是云城数得上名的大户人家,孙鸿明是孙家正儿八经的嫡子,人才相貌都是拔尖的,本该是天之骄子般的人物,奈何孙家当家的偏生看不上他这个儿子。
比起苗莹月的孩子,他更喜欢自己千娇百媚的宠妾生的大儿子。
是了,孙邵天在苗莹月进门没多久就跟养在外边的外室有了孩子,这外室会笼络人,肚皮也争气,一举得男,更得孙邵天看中。
孙邵天不喜欢苗莹月。而云城和安城相距千里。
苗家虽不是等闲人家,但,手,也绝不可能伸这么长。
孙邵天宠妻灭妾,有恃无恐。待到宋姨娘给孙邵天添了第二个儿子,就直接抱着孩子登堂入室。苗莹月最终撒手人寰,而孙鸿明远走云城。
苗老太太一直心疼女儿,可这傻女儿只知道报喜不报忧,最后落了个凄惨离世的下场,娘家人是最后知道的,连棺木都没见到。
苗老太太一气之下把孙鸿明接回苗家,孙邵天对此毫不在意——他又不缺儿子,少个碍眼的,再好不过。
孙鸿明在苗家长大,云城那一摊子事儿,他不想管。
孙邵天也不想他管,但是形势所迫,他说了不算。孙邵天早年玩的颇厉害,人到中年身体渐渐不行了。大儿子孙鸿朗一直是他手把手教的,奈何人才庸碌,不堪大用。三儿子孙鸿耀则是完全不知世事,只晓得在双亲面前耍憨,多骗几个银钱,好多喝几杯好酒,多玩几个姑娘。小儿子孙鸿康倒是聪颖,但年纪还小,实在解不了近渴。
无奈至极,孙邵天想起自己还有个儿子在安城,派人打听一番,知道这个儿子还是有几分聪明的,忙修书给他,叫他回家家里帮忙的生意,和大哥互相扶持。
孙鸿明收到信后笑了一笑,心道老爷子果然老了,不顶用了,随手将信一折,扔到抽屉里。
第9章 陆家
9.陆家
陆昭的日子最近过得很顺。
从未有过的顺。
好像老天爷开了眼,看到他前十几年过得日子,专门来贴补他。陆昭的亲娘姚素素整日拜神礼佛,没事就念叨着老天有眼,陆昭哭笑不得,但也没管,老太太身体不好,去庙里上个香,四处走动走动,权当散心了。
有人过得好,有人势必就过的不好。
陆家大小姐的奶嬷嬷就在过得不好的那一群人里。老嬷嬷今年年纪也大了,之前精神还很好,虽然一双小脚,但行动利索,眼睛里也不浑浊,闪着精光,看着就是精明人。但是陆芸去了之后,苗家把她送回陆家,她整个人老了一大截,腰也弯了背也驼了,似乎连耳背的毛病都出来了,人跟她说个话,她好似没听到一般愣愣地看着眼前,眼珠子间或一轮,才让人知道她还是个活物。她这般光景,媳妇儿子好似浑然不知,几个月也没来看她一回,陆昭看着,专门给老嬷嬷拨了个丫头伺候着,好歹也是伺候了小姐十多年的人,免得被外人知道了,陆家难免落下个刻薄无情的名。
当然事实上陆昭并不在意这个。他对老天爷都没有敬畏之心,更遑论肉做的人。他小的时候,曾指着天愤愤道:“贼老天!”长大了也没改这态度,被姚素素一顿骂,陪着笑脸认了错,转过身来,依然是一句贼老天。
陆昭从来都觉得老天爷是个瞎眼的。杀人放火金腰带,铺桥修路无尸骸。不过现如今,他也不愤了,风水轮流转,如今金腰带在他身上缠着,他还有什么可愤的?
陆老爷如今卧病,陆小姐也不在人世,可怜陆家,虽不是名门望族,但把持在一个低贱的庶子手里,还是面上无光啊。
陆昭喝着上好的雨前龙井,漫不经心地看着账本。陆老爷倒是撒手撒的干脆,留下了一个烂摊子给陆昭。但陆昭也不急,小事情罢了,还不值得他愁。喝着茶的陆昭看着账本思绪跑远了,又想起他那个矜贵的却睡在地下的姐姐,唔,倒也不是他多么高看自己,但是真比起来……呵呵,给丈夫的表哥下药,也算是人才出众了吧。都是一个爹生的,差别如此之大,陆昭不由得把根儿寻到母亲那去,看来大户人家的小姐,比起小户人家的闺女,也出众不到哪里去。
第10章 难为
10.难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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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肉肉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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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家大院 作者:元西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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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珏难过。当然他的难过不会比少珏少。他一直都知道,但他不愿意去想。
男人大丈夫,痛就痛,又不会死。但是苗少珏呢?他只有自己了。
第7章 回忆
7.回忆
苗诗韵在城里上女子学堂,听到先生偶尔谈起曾经教过的学生,其中就有她三嫂陆芸。
先生说,现在像陆芸那一届学生那般敢于追求平等自由科学进步的学生可不多了。
上的起学堂的多是家中富裕的小姐们,而这些小姐们,大多很难理解无产阶级共产主义。
苗诗韵听到这个,不禁有些伤心:三嫂虽然跟她并不十分亲近,但好歹也是嫁到他们苗家的人,突然死去,难免不叫人唏嘘。
苗诗韵在陆芸初嫁到苗家的时候还是很高兴的,四姐嫁人后,家里跟她一辈的女子就只她二嫂贾玉燕。但贾玉燕为人爽利,做事干练,走路都透出一股精干劲儿,而苗诗韵个性腼腆,对于这样的嫂子,虽然心里想要亲近,实际上却是不敢和她搭话的。
而陆芸则不同。同是城里的女子学堂里上过学的,可想而知,会与苗诗韵有相当多的共同话题。
陆芸带着苗诗韵一起国外的诗集话本,还给苗诗韵讲一些西方的神话故事,苗诗韵听着新奇又喜欢,觉得三嫂知识渊博,什么都知道。
然而陆芸和苗诗韵却有一个分歧:苗诗韵喜欢古典诗词,谈起宋词元曲头头是道,但陆芸却对之不屑一顾,陆芸的原话是这样的:“不过是些封建的糟糠,跟国外那些大诗人的作品比起来算的了什么?诗韵,你也该改改那旧眼光了,免得出门跟人交谈,被人家笑话。”
苗诗韵听了很伤心,心里隐隐约约觉得三嫂和自己并不是一路人,自那以后,便不怎么去找陆芸交流一些文学上的见解。而陆芸似乎并没察觉到这个,也没去找苗诗韵。俩人之前亦师亦友的情分,也就渐渐消散了,再见面,也只是互相点头问个好。
苗诗韵不再找陆芸聊天,陆芸自己好像找到了新的人来探讨人生文学星星月亮,那人是苗诗韵的表哥孙鸿明。苗诗韵冷眼瞧着,孙表哥对三嫂并不热络,倒是三嫂,时时去找孙表哥,孙表哥有一段时间住在城里的学校宿舍里,似乎就是为了躲三嫂。
叹了口气,苗诗韵把课本装好,望着窗外的柳树,不知道三嫂是不是也同她一般,在几年之前,望着窗外的景色。
第8章 孙家
8.孙家
孙家是云城数得上名的大户人家,孙鸿明是孙家正儿八经的嫡子,人才相貌都是拔尖的,本该是天之骄子般的人物,奈何孙家当家的偏生看不上他这个儿子。
比起苗莹月的孩子,他更喜欢自己千娇百媚的宠妾生的大儿子。
是了,孙邵天在苗莹月进门没多久就跟养在外边的外室有了孩子,这外室会笼络人,肚皮也争气,一举得男,更得孙邵天看中。
孙邵天不喜欢苗莹月。而云城和安城相距千里。
苗家虽不是等闲人家,但,手,也绝不可能伸这么长。
孙邵天宠妻灭妾,有恃无恐。待到宋姨娘给孙邵天添了第二个儿子,就直接抱着孩子登堂入室。苗莹月最终撒手人寰,而孙鸿明远走云城。
苗老太太一直心疼女儿,可这傻女儿只知道报喜不报忧,最后落了个凄惨离世的下场,娘家人是最后知道的,连棺木都没见到。
苗老太太一气之下把孙鸿明接回苗家,孙邵天对此毫不在意——他又不缺儿子,少个碍眼的,再好不过。
孙鸿明在苗家长大,云城那一摊子事儿,他不想管。
孙邵天也不想他管,但是形势所迫,他说了不算。孙邵天早年玩的颇厉害,人到中年身体渐渐不行了。大儿子孙鸿朗一直是他手把手教的,奈何人才庸碌,不堪大用。三儿子孙鸿耀则是完全不知世事,只晓得在双亲面前耍憨,多骗几个银钱,好多喝几杯好酒,多玩几个姑娘。小儿子孙鸿康倒是聪颖,但年纪还小,实在解不了近渴。
无奈至极,孙邵天想起自己还有个儿子在安城,派人打听一番,知道这个儿子还是有几分聪明的,忙修书给他,叫他回家家里帮忙的生意,和大哥互相扶持。
孙鸿明收到信后笑了一笑,心道老爷子果然老了,不顶用了,随手将信一折,扔到抽屉里。
第9章 陆家
9.陆家
陆昭的日子最近过得很顺。
从未有过的顺。
好像老天爷开了眼,看到他前十几年过得日子,专门来贴补他。陆昭的亲娘姚素素整日拜神礼佛,没事就念叨着老天有眼,陆昭哭笑不得,但也没管,老太太身体不好,去庙里上个香,四处走动走动,权当散心了。
有人过得好,有人势必就过的不好。
陆家大小姐的奶嬷嬷就在过得不好的那一群人里。老嬷嬷今年年纪也大了,之前精神还很好,虽然一双小脚,但行动利索,眼睛里也不浑浊,闪着精光,看着就是精明人。但是陆芸去了之后,苗家把她送回陆家,她整个人老了一大截,腰也弯了背也驼了,似乎连耳背的毛病都出来了,人跟她说个话,她好似没听到一般愣愣地看着眼前,眼珠子间或一轮,才让人知道她还是个活物。她这般光景,媳妇儿子好似浑然不知,几个月也没来看她一回,陆昭看着,专门给老嬷嬷拨了个丫头伺候着,好歹也是伺候了小姐十多年的人,免得被外人知道了,陆家难免落下个刻薄无情的名。
当然事实上陆昭并不在意这个。他对老天爷都没有敬畏之心,更遑论肉做的人。他小的时候,曾指着天愤愤道:“贼老天!”长大了也没改这态度,被姚素素一顿骂,陪着笑脸认了错,转过身来,依然是一句贼老天。
陆昭从来都觉得老天爷是个瞎眼的。杀人放火金腰带,铺桥修路无尸骸。不过现如今,他也不愤了,风水轮流转,如今金腰带在他身上缠着,他还有什么可愤的?
陆老爷如今卧病,陆小姐也不在人世,可怜陆家,虽不是名门望族,但把持在一个低贱的庶子手里,还是面上无光啊。
陆昭喝着上好的雨前龙井,漫不经心地看着账本。陆老爷倒是撒手撒的干脆,留下了一个烂摊子给陆昭。但陆昭也不急,小事情罢了,还不值得他愁。喝着茶的陆昭看着账本思绪跑远了,又想起他那个矜贵的却睡在地下的姐姐,唔,倒也不是他多么高看自己,但是真比起来……呵呵,给丈夫的表哥下药,也算是人才出众了吧。都是一个爹生的,差别如此之大,陆昭不由得把根儿寻到母亲那去,看来大户人家的小姐,比起小户人家的闺女,也出众不到哪里去。
第10章 难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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