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酩酊 作者:它似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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酩酊 作者:它似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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酩酊 作者:它似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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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换一个大陆驾照,自己去看看平原区的草原到底是什么样子。就好比是场酒醒,回望宿醉的酒杯,只会觉得自己是个傻子,而并不会为酒醒本身而失望。
但他现在却躁动不安,不是因为“谢明夷”这三个已经不算咒语的字,而是因为梦中吴酩说出它们时,眼中蓄着的水光。早晨和自己讲电话时,他的眼睛也是这样吗?泛着红,睫毛轻颤,干净得像玻璃一样,却要落泪。
祝炎棠深吸口气,猛然想起还没出道时,自己练习基本功的闲暇,经常会看老一辈演员的访谈,想找找感觉。有一段印象深刻,黄秋生憔悴苍老,神色却淡然,在电视上说:“我曾经被肤浅、简单、原始这些东西牵着走过,就是那种一般底层会有的本能。看到人家有钱,我就想抢;看到好吃的,我就想吃;看到女孩子,我就想要。”
按理说这话也没什么激励作用,当时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喜欢,几年过去还能一字不差地背下来,甚至当作不会告诉任何人的箴言。祝炎棠归咎于自己的底层出身引发的共鸣。可是多巧,这也许就是老天安排的因缘,现在他想起来,也明白,这种共鸣并非全部源自于出身。
之前,谢明夷之于他,或许就是钱,是好吃的,是女孩子。
是那种“自己可以活得更体面”的幻想。
是那种“以为应该拥有”的东西。
得不到就意味着他无论如何用力工作,如何完美无缺,也永生永世跨不过那道生来就存在的坎,他的自卑被极度的自信包裹,紧压,要变质了,要扭曲了,所以越是得不到,就越会疯狂。放在剧本里,这一定是彻头彻尾悲剧的铺垫,可他又多么幸运,有人半路冲出来,接住他,也接住他的悲剧。那个人好到让祝炎棠都要怕了,遇见的时候,根本就没准备把他往那方面想,了解之后,祝炎棠觉得他是外星人。可感情这种东西生长起来就是不管不顾,更不问你敢不敢,又答应不答应。
所以怎么办?我究竟可以吗?这一切都是正确的吗?我能给他什么?这些问题,祝炎棠前段日子加班时在想,首映式看到吴酩然后几乎要发挥失常时在想,昨夜开车时在想,今早看那寡淡日出,被风吹得脸生疼时也在想,他以为自己能给吴酩一个负责任的答复,他琢磨这么长时间就是不愿伤害。
所以为什么会是这个结果?真正全心全意属于他的,他闭着眼不想承认自己想要的,此时此刻,竟然已经被他自己弄破碎掉了。
从椅子和车门的缝隙中捞出冰凉的手机,祝炎棠又打了一个电话,还是关机。他垂下眼,关掉空调,打开保温壶,喝了一口,又立刻拧紧盖子——
然后推开车门,他好像疯了一样,这个沉甸甸的金属水壶被他扔得老远,砸进雪地里,一望无际的寂静中,有雪壳碎裂的幻听。
祝炎棠大骂了一句英文,又跑过去捡回来,用手套擦掉沾上的雪粒。他需要热水,可他刚才扔了,他害怕错,就自以为是地把温暖推之千里之外,他真是个不折不扣的傻子。
天边的霞暗淡了,沉默着再次刮起的风也是嘲笑。祝炎棠折回车子后面,打开后备箱,很久以前他去医院看望吴酩时,得到了一个涂鸦本,里面有颐和园的湖水、玉渊潭的桃李、天桥下的烤红薯摊子,但更多的是他自己的脸。祝炎棠把这个厚本好好地存着,一直放在最常用的贴身行李箱里,跟着他满世界跑。
没有抽出过多少空档去细看,只记得在某个夹层,现在翻开其中一层,本子没找到,倒是拎出来一条旧得夸张的围巾。
祝炎棠一愣,这是谢明夷的东西。初见的那个夜晚,他把它围在祝炎棠脖子上,冲他暖乎乎地笑,说要带他回家乡,做大明星。之后的许多许多年,在太寂寞太潦倒的深夜,祝炎棠会把它拿出来,像个变态一样捏在手里,不敢妄动,只敢数格子,后来羊毛都磨薄了,蓝灰格子各有几个也清楚印在心里。
几个呢?祝炎棠现如今竟想不起来了。
他回忆上次把这围巾捧在手里的时候……半年前?还要更久。
遇到吴酩之后,好像意外很多,活得也很充实,他甚至没惦记起过这件东西,哪怕一次。潜移默化还真是神奇啊。祝炎棠平静地笑了笑,走到风口处,把围巾托起来,松开手。
天边最后一抹明艳已经消失,呼呼的风声中,暗色的围巾展开在暗色的空中,飘远了。
祝炎棠也不打算眯眼去看它飘到了哪里,只是闷头继续去找那个涂鸦本,最后在最内层找到了,和自己积累的最喜欢的那本台词放在一起。翻开来看,天色实在太暗了,厚实的纸页被风刃裹挟,也是脆弱的,于是他钻回车里,重重地关上车门。
暖色的照明灯下,一笔一划映入眼帘。吴酩的线条很干净,却有力度,人在他的笔下是活着的。祝炎棠一页一页地翻,似乎什么都没想,又似乎想为那些错误捅自己一刀,只是静静地流下了眼泪。认识吴酩过后,流泪对自己来说也变成一件自然的事了,是否可以称为幸运?
等到夜色完全降临,四周黑得像是马上就要有狼群出没,祝炎棠也把本子从头翻到了尾。他把它放在副驾驶座上,拉开手刹,启动这辆快要被冻在荒原上的车子,幸好gps信号十分稳定,祝炎棠有充足的信心在天再次亮起之前赶到丰宁县城。
颠簸时,余光又一次瞥到那本涂鸦,祝炎棠觉得难过,却也时不我待,他知道副驾驶上绝对不应该是一沓纸,而应该是一个人。
你在就好了,他不住地想,日出不好但日落很美,你在就好了。
吴酩是开车来的,那辆骚包的阿斯顿马丁,在小县城里一定极其显眼,祝炎棠深谙此事,自己戴着口罩墨镜穿着路易威登,也是极其显眼。但也懒得管其他了,大清早的,他看见一个小旅馆就停车进去打听一下,倒也没像预想的那样要跑遍全县,很快就在国道旁的一个三层高的家庭旅馆问出了端倪。
管事的大姐这样问他:“红跑车……你找到是小吴?”
祝炎棠心想,那家伙真是在哪里都能打成一片,点点头:“是的。”
大姐又问:“他要找人,找的是你吗?”
祝炎棠又点点头:“应该是的。”
大姐叹口气:“人家已经走啦!真是,要来就早点来嘛!”
祝炎棠一愣神,冷汗都冒了,他真怕吴酩傻乎乎跑到那鸟不拉屎的草原去逮自己,只得故作镇定:“有没有说要去哪里?”
事实证明,他有点太自我感觉良好,大姐瞥着他,道:“说是回家去喽,他妈妈好像来电话了,一个劲骂他。”
祝炎棠松口气,觉得世界真美好,转身要走,又想起来给大姐道个谢,结果一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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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换一个大陆驾照,自己去看看平原区的草原到底是什么样子。就好比是场酒醒,回望宿醉的酒杯,只会觉得自己是个傻子,而并不会为酒醒本身而失望。
但他现在却躁动不安,不是因为“谢明夷”这三个已经不算咒语的字,而是因为梦中吴酩说出它们时,眼中蓄着的水光。早晨和自己讲电话时,他的眼睛也是这样吗?泛着红,睫毛轻颤,干净得像玻璃一样,却要落泪。
祝炎棠深吸口气,猛然想起还没出道时,自己练习基本功的闲暇,经常会看老一辈演员的访谈,想找找感觉。有一段印象深刻,黄秋生憔悴苍老,神色却淡然,在电视上说:“我曾经被肤浅、简单、原始这些东西牵着走过,就是那种一般底层会有的本能。看到人家有钱,我就想抢;看到好吃的,我就想吃;看到女孩子,我就想要。”
按理说这话也没什么激励作用,当时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喜欢,几年过去还能一字不差地背下来,甚至当作不会告诉任何人的箴言。祝炎棠归咎于自己的底层出身引发的共鸣。可是多巧,这也许就是老天安排的因缘,现在他想起来,也明白,这种共鸣并非全部源自于出身。
之前,谢明夷之于他,或许就是钱,是好吃的,是女孩子。
是那种“自己可以活得更体面”的幻想。
是那种“以为应该拥有”的东西。
得不到就意味着他无论如何用力工作,如何完美无缺,也永生永世跨不过那道生来就存在的坎,他的自卑被极度的自信包裹,紧压,要变质了,要扭曲了,所以越是得不到,就越会疯狂。放在剧本里,这一定是彻头彻尾悲剧的铺垫,可他又多么幸运,有人半路冲出来,接住他,也接住他的悲剧。那个人好到让祝炎棠都要怕了,遇见的时候,根本就没准备把他往那方面想,了解之后,祝炎棠觉得他是外星人。可感情这种东西生长起来就是不管不顾,更不问你敢不敢,又答应不答应。
所以怎么办?我究竟可以吗?这一切都是正确的吗?我能给他什么?这些问题,祝炎棠前段日子加班时在想,首映式看到吴酩然后几乎要发挥失常时在想,昨夜开车时在想,今早看那寡淡日出,被风吹得脸生疼时也在想,他以为自己能给吴酩一个负责任的答复,他琢磨这么长时间就是不愿伤害。
所以为什么会是这个结果?真正全心全意属于他的,他闭着眼不想承认自己想要的,此时此刻,竟然已经被他自己弄破碎掉了。
从椅子和车门的缝隙中捞出冰凉的手机,祝炎棠又打了一个电话,还是关机。他垂下眼,关掉空调,打开保温壶,喝了一口,又立刻拧紧盖子——
然后推开车门,他好像疯了一样,这个沉甸甸的金属水壶被他扔得老远,砸进雪地里,一望无际的寂静中,有雪壳碎裂的幻听。
祝炎棠大骂了一句英文,又跑过去捡回来,用手套擦掉沾上的雪粒。他需要热水,可他刚才扔了,他害怕错,就自以为是地把温暖推之千里之外,他真是个不折不扣的傻子。
天边的霞暗淡了,沉默着再次刮起的风也是嘲笑。祝炎棠折回车子后面,打开后备箱,很久以前他去医院看望吴酩时,得到了一个涂鸦本,里面有颐和园的湖水、玉渊潭的桃李、天桥下的烤红薯摊子,但更多的是他自己的脸。祝炎棠把这个厚本好好地存着,一直放在最常用的贴身行李箱里,跟着他满世界跑。
没有抽出过多少空档去细看,只记得在某个夹层,现在翻开其中一层,本子没找到,倒是拎出来一条旧得夸张的围巾。
祝炎棠一愣,这是谢明夷的东西。初见的那个夜晚,他把它围在祝炎棠脖子上,冲他暖乎乎地笑,说要带他回家乡,做大明星。之后的许多许多年,在太寂寞太潦倒的深夜,祝炎棠会把它拿出来,像个变态一样捏在手里,不敢妄动,只敢数格子,后来羊毛都磨薄了,蓝灰格子各有几个也清楚印在心里。
几个呢?祝炎棠现如今竟想不起来了。
他回忆上次把这围巾捧在手里的时候……半年前?还要更久。
遇到吴酩之后,好像意外很多,活得也很充实,他甚至没惦记起过这件东西,哪怕一次。潜移默化还真是神奇啊。祝炎棠平静地笑了笑,走到风口处,把围巾托起来,松开手。
天边最后一抹明艳已经消失,呼呼的风声中,暗色的围巾展开在暗色的空中,飘远了。
祝炎棠也不打算眯眼去看它飘到了哪里,只是闷头继续去找那个涂鸦本,最后在最内层找到了,和自己积累的最喜欢的那本台词放在一起。翻开来看,天色实在太暗了,厚实的纸页被风刃裹挟,也是脆弱的,于是他钻回车里,重重地关上车门。
暖色的照明灯下,一笔一划映入眼帘。吴酩的线条很干净,却有力度,人在他的笔下是活着的。祝炎棠一页一页地翻,似乎什么都没想,又似乎想为那些错误捅自己一刀,只是静静地流下了眼泪。认识吴酩过后,流泪对自己来说也变成一件自然的事了,是否可以称为幸运?
等到夜色完全降临,四周黑得像是马上就要有狼群出没,祝炎棠也把本子从头翻到了尾。他把它放在副驾驶座上,拉开手刹,启动这辆快要被冻在荒原上的车子,幸好gps信号十分稳定,祝炎棠有充足的信心在天再次亮起之前赶到丰宁县城。
颠簸时,余光又一次瞥到那本涂鸦,祝炎棠觉得难过,却也时不我待,他知道副驾驶上绝对不应该是一沓纸,而应该是一个人。
你在就好了,他不住地想,日出不好但日落很美,你在就好了。
吴酩是开车来的,那辆骚包的阿斯顿马丁,在小县城里一定极其显眼,祝炎棠深谙此事,自己戴着口罩墨镜穿着路易威登,也是极其显眼。但也懒得管其他了,大清早的,他看见一个小旅馆就停车进去打听一下,倒也没像预想的那样要跑遍全县,很快就在国道旁的一个三层高的家庭旅馆问出了端倪。
管事的大姐这样问他:“红跑车……你找到是小吴?”
祝炎棠心想,那家伙真是在哪里都能打成一片,点点头:“是的。”
大姐又问:“他要找人,找的是你吗?”
祝炎棠又点点头:“应该是的。”
大姐叹口气:“人家已经走啦!真是,要来就早点来嘛!”
祝炎棠一愣神,冷汗都冒了,他真怕吴酩傻乎乎跑到那鸟不拉屎的草原去逮自己,只得故作镇定:“有没有说要去哪里?”
事实证明,他有点太自我感觉良好,大姐瞥着他,道:“说是回家去喽,他妈妈好像来电话了,一个劲骂他。”
祝炎棠松口气,觉得世界真美好,转身要走,又想起来给大姐道个谢,结果一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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