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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战场指挥官! 作者:腿毛略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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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战场指挥官! 作者:腿毛略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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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战场指挥官! 作者:腿毛略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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睥睨而视, 眼中尽是不屑。手中弯刀一转, 冷光闪现, 已经出鞘。
他身下马匹矫健,身后是二十几位知根知底、身手矫健的兄弟。在这边郡来去, 如入无人之境, 从未遭受败绩。如今面对一干来历不明的梁国士兵, 哪里有退却的可能?
梁国的那群士兵, 不过是群踩在脚下,可以肆意羞辱的两脚羔羊而已, 听话得一点脾气都没有。他们倒想见见血,不然日子过得太过无聊。
胡人打量着他们,道:“八具尸体虽然有点少,将他们拖回去, 还是可以好好玩一玩。”
一身材魁梧的男子从阴影处走出来。他肩上扛着一把大刀,刀身上挂着两个铁环。一走动, 就铛铛作响。
他往连胜身边一站,顺便就显得连胜尤为娇小,几乎连他一半的宽度都没到。
壮汉拿刀尖指着他们,嗤笑道:“你孟爷当年称霸少陵山的时候,你们还不知道在哪喝奶呢。若不是我这朋友非要来这里参军, 你们这群小崽子, 都没机会见孟爷一眼。在老子面前称爷, 活该命长。”
连胜回了下头, 说道:“这都胖了一圈, 动作小心点,可别折了腰。”
壮汉说:“可去你的啊!”
连胜眼皮一抬,对面战马已经冲撞过来。不过十来米的距离,她没躲,也没迎上。
那马显然是匹好马,蹄子跑了两下,已经到了她的跟前。
胡人不在意地下腰,手中大刀横劈而去。
他们没有太多的武学路数,靠的是力道,原始的经验,以及出招的速度。只要出招快了,招式就会灵活起来。
躲不过去的。他想。
然而就在刀身即将贴近那毫不起眼的矮个的时候,一双手先行覆到了他的手腕上。那手指一片冰凉,瘦骨嶙峋。大抵是因为吹了许久的夜风,让他觉得自己手腕是被一只骷髅爪子给按下了。
胡人稍抬起头,瞳孔中倒映出矮个行动的身姿。
哪怕自己方才突然发难,对方也不见丝毫慌乱。她神情淡漠,静静看着他靠近,脚步轻点,极为灵活的小步纵跳调整,然后旋身一转,让腰身看看擦过刀锋。继而伸出左手按在他的手腕上,用身体的重量朝后一拉。
矮个并不重,但胡人坐在马背上,两腿得用力控住坐骑,此时上半身无法借力,依旧被拽得朝后稍仰。
再看,视线中哪里还有那人的影子?
胡人感觉身后马鞍一沉,有人贴了上来,暗道不妙,下意识地扭头去看。
几乎同时,脖子上一阵冰凉触感,视线已是天翻地转,身体被推下了战马。
那胡人睁着大眼躺在地上,鲜血从脖子飙出,至死不明白自己是怎么死的。
“大哥——”
后方几位胡人撕心一吼,没料到只是眨眼之间,兄弟便死了一个。再看连胜眼神,已是带了浓浓杀意。
连胜掂了掂手中长剑,无惧跟他们对视:“大意是会要人命的。可惜他知道的太晚了。”
每每想起这一刻,连胜都觉得很诧异。
在城门入口这种道路狭窄的地方,面对足够灵活的敌军,他们是怎么做到敢一拥而上的。
他们又是怎么认为,连胜在这里坐了一夜,就准备着正大光明地等着他们。
仔细想想大概是觉得,这边的人都不喜欢动脑子,还有就是,大概欺负人成习惯了。
普通人看见一匹比自己还高壮的马冲过来,下意识的动作是转向撤逃,队形该散就散。
这几个胡人是游牧民族,自幼熟练马术,便是再狭窄的空间,再多变的速度,也可以应对得当。连胜等人虽然比不上,但常年东奔西跑的江湖人士,也有一些技巧,不至于跟寻常士兵一样,一溃千里。
城门上头忽然抛下几根黑线,缠住了正在前行的马蹄。一带二,二带三,马匹成片扑倒,将背上的人甩了下来,重重摔在地上。
一时间耳边全是马吃疼的嘶鸣声,地上的黄沙被扬了满空,呼吸间,鼻子里嘴里全是泥沙的味道。
胡人还未起身,上身就被一把长刀按住。
火把已经落地,将将熄灭,他抬头,看见一个模糊的长影隐在沙尘背后,朝他吐了一口:“呸!全特娘是沙子!”
自己已经身首异处。
半仙横着自己的算命幡坐在后头,也不管他们厮杀。给自己点了盏灯照明,静静等他们结束,好回去休息。
其实就不必要出来,他们只是见不得自己睡个好觉。
胡人向来以骁勇善战闻名,但在这城门口,就在眨眼间,却已经接连几人折戟,连个反应的时间也没有。
后头十几人当即策马停在原地,没有继续前行。
夜黑风高,风声作响。
那七八人不急不慢站在前面,似乎就等着他们下决定。
几位思忖片刻,一人喊道:“撤!”
“乌维!”
“我说撤!不必在此处纠缠!快撤!”
“大梁今日此举,便是向我王开战!且等着吧!撤!”
打不打得起来,哪是这种小事可以决定的?只是看双方有没有意愿而已。
不想打,天大的事也可以装作若无其事。想打了,鸡毛蒜皮的纷争也能引兵征伐。
好比春秋的卑梁之衅,真是一片桑叶吗?桑林也盖不住吴王的勃勃野心。
能救走的兄弟他们都架到马上,已经倒在地上的不管。
这群人来得猖獗,逃得也快。
连胜看他们身影带着沙尘消失在视线之内,收了剑,翻身下马。
长街上忽然传来一声哭腔,随后又止了下去。
连胜循声望去。不知是哪家小孩被他们吵得睡不着觉,跑出来偷看,此刻被他母亲发现了。
二人躲在院里,仓皇失措。
连胜朝她笑了一下,对方并不领情。捂着少年的嘴快速将人拽回房里。
连胜抬手擦了擦自己的脸上想血渍,说道:连胜说:“把马理理,我牵回去了。这边的人你们处置。”
一瘦猴模样的男人出声:“哼,倒是会指使人。”
“留了六匹马,还是不错的。他们的马就是养得肥壮。另外两匹看看,还能不能再站起来。”连胜说,“尸首,就挂到城墙上去,以儆效尤。”
连胜先行去到他们住宿的地方,将这边留给他们打理,半仙吹了灯,从后面跟上。
她进了客栈,客栈里空无一人,只有大堂还点着一盏油灯,提了就往楼上走。在房间将染血的外袍换了,然后靠桌坐下,拿着白布,开始仔细擦拭剑身上的血渍。
等到几人,告诉她都处理妥当了,才起身回军营。
同个房间的几位士兵整夜难眠,这时候听见动静,纷纷抬头看向连胜。
一士兵裹着薄被沙哑问道:“你昨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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睥睨而视, 眼中尽是不屑。手中弯刀一转, 冷光闪现, 已经出鞘。
他身下马匹矫健,身后是二十几位知根知底、身手矫健的兄弟。在这边郡来去, 如入无人之境, 从未遭受败绩。如今面对一干来历不明的梁国士兵, 哪里有退却的可能?
梁国的那群士兵, 不过是群踩在脚下,可以肆意羞辱的两脚羔羊而已, 听话得一点脾气都没有。他们倒想见见血,不然日子过得太过无聊。
胡人打量着他们,道:“八具尸体虽然有点少,将他们拖回去, 还是可以好好玩一玩。”
一身材魁梧的男子从阴影处走出来。他肩上扛着一把大刀,刀身上挂着两个铁环。一走动, 就铛铛作响。
他往连胜身边一站,顺便就显得连胜尤为娇小,几乎连他一半的宽度都没到。
壮汉拿刀尖指着他们,嗤笑道:“你孟爷当年称霸少陵山的时候,你们还不知道在哪喝奶呢。若不是我这朋友非要来这里参军, 你们这群小崽子, 都没机会见孟爷一眼。在老子面前称爷, 活该命长。”
连胜回了下头, 说道:“这都胖了一圈, 动作小心点,可别折了腰。”
壮汉说:“可去你的啊!”
连胜眼皮一抬,对面战马已经冲撞过来。不过十来米的距离,她没躲,也没迎上。
那马显然是匹好马,蹄子跑了两下,已经到了她的跟前。
胡人不在意地下腰,手中大刀横劈而去。
他们没有太多的武学路数,靠的是力道,原始的经验,以及出招的速度。只要出招快了,招式就会灵活起来。
躲不过去的。他想。
然而就在刀身即将贴近那毫不起眼的矮个的时候,一双手先行覆到了他的手腕上。那手指一片冰凉,瘦骨嶙峋。大抵是因为吹了许久的夜风,让他觉得自己手腕是被一只骷髅爪子给按下了。
胡人稍抬起头,瞳孔中倒映出矮个行动的身姿。
哪怕自己方才突然发难,对方也不见丝毫慌乱。她神情淡漠,静静看着他靠近,脚步轻点,极为灵活的小步纵跳调整,然后旋身一转,让腰身看看擦过刀锋。继而伸出左手按在他的手腕上,用身体的重量朝后一拉。
矮个并不重,但胡人坐在马背上,两腿得用力控住坐骑,此时上半身无法借力,依旧被拽得朝后稍仰。
再看,视线中哪里还有那人的影子?
胡人感觉身后马鞍一沉,有人贴了上来,暗道不妙,下意识地扭头去看。
几乎同时,脖子上一阵冰凉触感,视线已是天翻地转,身体被推下了战马。
那胡人睁着大眼躺在地上,鲜血从脖子飙出,至死不明白自己是怎么死的。
“大哥——”
后方几位胡人撕心一吼,没料到只是眨眼之间,兄弟便死了一个。再看连胜眼神,已是带了浓浓杀意。
连胜掂了掂手中长剑,无惧跟他们对视:“大意是会要人命的。可惜他知道的太晚了。”
每每想起这一刻,连胜都觉得很诧异。
在城门入口这种道路狭窄的地方,面对足够灵活的敌军,他们是怎么做到敢一拥而上的。
他们又是怎么认为,连胜在这里坐了一夜,就准备着正大光明地等着他们。
仔细想想大概是觉得,这边的人都不喜欢动脑子,还有就是,大概欺负人成习惯了。
普通人看见一匹比自己还高壮的马冲过来,下意识的动作是转向撤逃,队形该散就散。
这几个胡人是游牧民族,自幼熟练马术,便是再狭窄的空间,再多变的速度,也可以应对得当。连胜等人虽然比不上,但常年东奔西跑的江湖人士,也有一些技巧,不至于跟寻常士兵一样,一溃千里。
城门上头忽然抛下几根黑线,缠住了正在前行的马蹄。一带二,二带三,马匹成片扑倒,将背上的人甩了下来,重重摔在地上。
一时间耳边全是马吃疼的嘶鸣声,地上的黄沙被扬了满空,呼吸间,鼻子里嘴里全是泥沙的味道。
胡人还未起身,上身就被一把长刀按住。
火把已经落地,将将熄灭,他抬头,看见一个模糊的长影隐在沙尘背后,朝他吐了一口:“呸!全特娘是沙子!”
自己已经身首异处。
半仙横着自己的算命幡坐在后头,也不管他们厮杀。给自己点了盏灯照明,静静等他们结束,好回去休息。
其实就不必要出来,他们只是见不得自己睡个好觉。
胡人向来以骁勇善战闻名,但在这城门口,就在眨眼间,却已经接连几人折戟,连个反应的时间也没有。
后头十几人当即策马停在原地,没有继续前行。
夜黑风高,风声作响。
那七八人不急不慢站在前面,似乎就等着他们下决定。
几位思忖片刻,一人喊道:“撤!”
“乌维!”
“我说撤!不必在此处纠缠!快撤!”
“大梁今日此举,便是向我王开战!且等着吧!撤!”
打不打得起来,哪是这种小事可以决定的?只是看双方有没有意愿而已。
不想打,天大的事也可以装作若无其事。想打了,鸡毛蒜皮的纷争也能引兵征伐。
好比春秋的卑梁之衅,真是一片桑叶吗?桑林也盖不住吴王的勃勃野心。
能救走的兄弟他们都架到马上,已经倒在地上的不管。
这群人来得猖獗,逃得也快。
连胜看他们身影带着沙尘消失在视线之内,收了剑,翻身下马。
长街上忽然传来一声哭腔,随后又止了下去。
连胜循声望去。不知是哪家小孩被他们吵得睡不着觉,跑出来偷看,此刻被他母亲发现了。
二人躲在院里,仓皇失措。
连胜朝她笑了一下,对方并不领情。捂着少年的嘴快速将人拽回房里。
连胜抬手擦了擦自己的脸上想血渍,说道:连胜说:“把马理理,我牵回去了。这边的人你们处置。”
一瘦猴模样的男人出声:“哼,倒是会指使人。”
“留了六匹马,还是不错的。他们的马就是养得肥壮。另外两匹看看,还能不能再站起来。”连胜说,“尸首,就挂到城墙上去,以儆效尤。”
连胜先行去到他们住宿的地方,将这边留给他们打理,半仙吹了灯,从后面跟上。
她进了客栈,客栈里空无一人,只有大堂还点着一盏油灯,提了就往楼上走。在房间将染血的外袍换了,然后靠桌坐下,拿着白布,开始仔细擦拭剑身上的血渍。
等到几人,告诉她都处理妥当了,才起身回军营。
同个房间的几位士兵整夜难眠,这时候听见动静,纷纷抬头看向连胜。
一士兵裹着薄被沙哑问道:“你昨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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