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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笑天下 作者:S群魔乱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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势力的时候。他不愿意在自己通向权利最顶端的道路上出现任何不安因素,于是他找到了我,用统领全国兵马的半块兵符换到了如今这个可以坐的稳稳的皇位。
我是一个很成功的商人,十岁以后,我没有做过任何赔本的生意,每次做生意时我总是爱看着自己的手思考,很多人都说这双手很漂亮,我也这么认为,修长,白皙,有力,不像是一个长期握剑的江湖人的手,但是,那些称赞过我的手的人绝对不会相信这双手曾经在冻成冰坨的干硬土地上挖过红薯,在几十尺深的废矿下挖过煤。
十岁以前的我品尝过各种痛苦,饥饿,寒冷,贫穷,屈辱,但是我知道我要活下去,我不甘心就这么死掉,我是一个孤儿,没有任何人教过我任何是非观念,我只知道,我要活下去,所以,我去偷,去抢,甚至出卖自己。
你要知道,在一个孩子心中,饥饿是一个比死亡更加可怕的概念,十岁那年,一个乡下的土财主用一块冷硬的馒头换去了我的童贞,我知道自己是一个男人,或许那时只是一个男孩,一个男人被另一个男人压在身下并不只是身体的痛苦,更大的是心理的折磨,我至今不知道这笔生意做的是不是划算,我只知道不管我现在吃过多么美味可口的糕点在记忆中最深刻的仍然是又苦又咸的泪水就着冷硬馒头下咽的滋味,而那个土财主在进入我时咧开嘴露出的深褐色的黄板牙至今是困扰我安然睡眠的噩梦。
那次事情之后,我被上一任锦园主人也就是我的师傅捡回锦园,他是一个很好的人,他给我衣服穿,给我足够的食物吃,他教我念书,教我怎么做生意,教我天下第一的武功,也同样教我怎么在床上伺候他……这些,我全部学的很好,非常好。
三年后,我找到那个财主用一柄三尺长的砍刀插到了他的嘴里。
五年后,我在床上用一根银针刺入师傅的头骨,插入他的脑髓。
无上的权利富可敌国的财富,那时只有十几岁的我就如同一个乡下暴发户,我酗酒,赌博,享受锦衣玉食,睡最美丽的男人女人,挑战最强的高手。
但是这种生活总是会让人很快就厌倦,醉无可醉,吃过了最好的食物,睡过了最美的人,挑战过所谓最强的高手,剩下的,只是一种厌倦,早已深入骨髓,渗透血液的厌倦,厌倦了杀人,厌倦了流血,厌倦了这种生活。
直到遇到了他。
那天晚上,原本是去谈一笔生意。
从勾栏院出来时,许是和的微醺了,竟觉得在厅堂中一个即将被开苞的小官上看到了自己年幼时的影子。
柔软的,白皙的,清涩的,微微颤抖的身子竟有一双野狼般的眼睛,屈辱,难堪,凶残,野性,最多的却是足以让人胆颤的生存欲望,对上他的眼睛的一瞬间,我仿佛看到了那个满身肥肉满口黄牙的地主身下蜷缩着的十多岁无助的自己。
手起,刀落,当我反应过来时,那个趴在男孩身上的客人已变成一滩软在地上的肉泥。
低低笑了笑,我转头对院里的老鸨与生意的合作者说,“我喜欢漂亮的男孩。”
没有人会为了我杀一个不相干的人而敢说什么,而我看上这个男孩,所有人都会觉得这是那个男孩以及老鸨的福气。
解下自己的外衣,轻轻裹在那个赤裸的男孩身上,我知道身上没有完整衣服的感受,因为我经历过这些,那是的我只能让一些无赖贪婪的眼睛在我身上裸露的部分搜索,那时无论谁只要给我一套完整的衣服,就可以在我身上得到一切,现在我却几乎拥有一切,多么可笑。
领着他,带他回家,宠着他,给他一切最好的,看着他,我会觉得很开心,仿佛阳光又回到了我的生活我的世界。
直到有一天,我突然觉得自己仿佛变成了师傅,而他却是以前的我,那个微笑着把一根银针缓缓插入自己师傅头骨的自己。但他看着我的眸子却又多了些什么,那种仿若纠缠千年的思绪缠绕。
我想,或许是我陷的太深了,我知道自己是在害怕,我不想被任何感情绊住,没有任何感情要比金钱以及权利重要,不想在面对他,不想要看他那双充满了太多感情的双眸,我要远离他,或者干脆杀了他,于是我派他去完成各种任务,但是,他却总是能够漂亮的完成,真的,很像我。
我开始折磨他,残忍的对待他,终于,他离开了我,我应该感到开心,但是……我终于发现了自己的懦弱,将最后的阳光驱逐出了自己的生命,只剩下金钱与权利,把自己禁锢在牢固的金钱与权利铸成的铁笼里的生活,与咀嚼那块冷硬的馒头又有什么区别呢?
我要他回到我的生活中来,那双眼睛,我以后会仔细的观察,不会在懦弱的逃避,我要看清他想要传递给我的是怎样波涛澎湃的感情,这些,我好好收着,妥善保管着,再用更多更暖的好好把他包起来,珍惜,守护。
或许我早已把他的心伤透,那就让我在好好的将他养好,养胖,养的白白嫩嫩,感谢老天还给我机会让我好好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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势力的时候。他不愿意在自己通向权利最顶端的道路上出现任何不安因素,于是他找到了我,用统领全国兵马的半块兵符换到了如今这个可以坐的稳稳的皇位。
我是一个很成功的商人,十岁以后,我没有做过任何赔本的生意,每次做生意时我总是爱看着自己的手思考,很多人都说这双手很漂亮,我也这么认为,修长,白皙,有力,不像是一个长期握剑的江湖人的手,但是,那些称赞过我的手的人绝对不会相信这双手曾经在冻成冰坨的干硬土地上挖过红薯,在几十尺深的废矿下挖过煤。
十岁以前的我品尝过各种痛苦,饥饿,寒冷,贫穷,屈辱,但是我知道我要活下去,我不甘心就这么死掉,我是一个孤儿,没有任何人教过我任何是非观念,我只知道,我要活下去,所以,我去偷,去抢,甚至出卖自己。
你要知道,在一个孩子心中,饥饿是一个比死亡更加可怕的概念,十岁那年,一个乡下的土财主用一块冷硬的馒头换去了我的童贞,我知道自己是一个男人,或许那时只是一个男孩,一个男人被另一个男人压在身下并不只是身体的痛苦,更大的是心理的折磨,我至今不知道这笔生意做的是不是划算,我只知道不管我现在吃过多么美味可口的糕点在记忆中最深刻的仍然是又苦又咸的泪水就着冷硬馒头下咽的滋味,而那个土财主在进入我时咧开嘴露出的深褐色的黄板牙至今是困扰我安然睡眠的噩梦。
那次事情之后,我被上一任锦园主人也就是我的师傅捡回锦园,他是一个很好的人,他给我衣服穿,给我足够的食物吃,他教我念书,教我怎么做生意,教我天下第一的武功,也同样教我怎么在床上伺候他……这些,我全部学的很好,非常好。
三年后,我找到那个财主用一柄三尺长的砍刀插到了他的嘴里。
五年后,我在床上用一根银针刺入师傅的头骨,插入他的脑髓。
无上的权利富可敌国的财富,那时只有十几岁的我就如同一个乡下暴发户,我酗酒,赌博,享受锦衣玉食,睡最美丽的男人女人,挑战最强的高手。
但是这种生活总是会让人很快就厌倦,醉无可醉,吃过了最好的食物,睡过了最美的人,挑战过所谓最强的高手,剩下的,只是一种厌倦,早已深入骨髓,渗透血液的厌倦,厌倦了杀人,厌倦了流血,厌倦了这种生活。
直到遇到了他。
那天晚上,原本是去谈一笔生意。
从勾栏院出来时,许是和的微醺了,竟觉得在厅堂中一个即将被开苞的小官上看到了自己年幼时的影子。
柔软的,白皙的,清涩的,微微颤抖的身子竟有一双野狼般的眼睛,屈辱,难堪,凶残,野性,最多的却是足以让人胆颤的生存欲望,对上他的眼睛的一瞬间,我仿佛看到了那个满身肥肉满口黄牙的地主身下蜷缩着的十多岁无助的自己。
手起,刀落,当我反应过来时,那个趴在男孩身上的客人已变成一滩软在地上的肉泥。
低低笑了笑,我转头对院里的老鸨与生意的合作者说,“我喜欢漂亮的男孩。”
没有人会为了我杀一个不相干的人而敢说什么,而我看上这个男孩,所有人都会觉得这是那个男孩以及老鸨的福气。
解下自己的外衣,轻轻裹在那个赤裸的男孩身上,我知道身上没有完整衣服的感受,因为我经历过这些,那是的我只能让一些无赖贪婪的眼睛在我身上裸露的部分搜索,那时无论谁只要给我一套完整的衣服,就可以在我身上得到一切,现在我却几乎拥有一切,多么可笑。
领着他,带他回家,宠着他,给他一切最好的,看着他,我会觉得很开心,仿佛阳光又回到了我的生活我的世界。
直到有一天,我突然觉得自己仿佛变成了师傅,而他却是以前的我,那个微笑着把一根银针缓缓插入自己师傅头骨的自己。但他看着我的眸子却又多了些什么,那种仿若纠缠千年的思绪缠绕。
我想,或许是我陷的太深了,我知道自己是在害怕,我不想被任何感情绊住,没有任何感情要比金钱以及权利重要,不想在面对他,不想要看他那双充满了太多感情的双眸,我要远离他,或者干脆杀了他,于是我派他去完成各种任务,但是,他却总是能够漂亮的完成,真的,很像我。
我开始折磨他,残忍的对待他,终于,他离开了我,我应该感到开心,但是……我终于发现了自己的懦弱,将最后的阳光驱逐出了自己的生命,只剩下金钱与权利,把自己禁锢在牢固的金钱与权利铸成的铁笼里的生活,与咀嚼那块冷硬的馒头又有什么区别呢?
我要他回到我的生活中来,那双眼睛,我以后会仔细的观察,不会在懦弱的逃避,我要看清他想要传递给我的是怎样波涛澎湃的感情,这些,我好好收着,妥善保管着,再用更多更暖的好好把他包起来,珍惜,守护。
或许我早已把他的心伤透,那就让我在好好的将他养好,养胖,养的白白嫩嫩,感谢老天还给我机会让我好好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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