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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闭之愿 作者:涵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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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闭之愿 作者:涵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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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闭之愿 作者:涵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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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
那后天晚上行吗?我来接你。我还有一个号码是g城的,13510886066我有时候去g城出差就用这个号码,你也储存一下好吗?
我想了三分钟。不知道在想什么,要想这么久。然后回道:好。
晚上杨警官的饭局我没去。angela有些不开心,她直接就表现了出来,“你不来我们就绝交。”她又是生气又是恐吓。
有时候我会被她的恐吓吓到。因为她真性情,生气了就是生气了,没有真假大小之说。与她冲突的结果要么一伤要么两伤,没有回旋。
然而我知晓她属于缺乏安全感极度想引起注意得到关爱的人。某种意义上,她还单纯,不懂相处,靠拼冲走到今天,性格里有缺陷,有时会极端而危险,伤人或是自伤。然而她的真性情又极为珍贵。要得到这样的女孩,无论做知己还是情人,都必须以退为进以柔制刚,然后才能享受她的美好。
我无法不去喜欢她。从她跳出来要为我主持公道开始。
于是便柔声哀求,只说自己病了特别难受,但是绝交的话,死了也得去。“你舍得我死吗?”撒娇是乔曦的惯用手段。看在我发烧的份上angela只恐吓了这一句,带着店里另一个女孩子去了。
临行时哐啷一声大力摔了门,高跟鞋哒哒几声走远又走近,哐啷一声又打开门,“按时吃药!”不等我回答就又哐啷一声哒哒而去。
不知为何我偷偷笑了一下。
约异性见面,女孩子往往喜欢带个伴儿。我从来不。我不会让关系普通的同事朋友介入我的私生活。而家人知己都是对我而言极为珍贵的人,我不会要他们陪我去见一个陌生人,除非这个陌生人已经具有特别意义。就像梁家彬。我交往的男人不止他一个,他却是唯一一个见过我好友以及家人的人。
躺在床上,我想,如果在这个城市里还会有对我意义特别的男人出现,我会把他带到angela面前。
第八章 张南
约定时间的晚上,我先是收到了短信。
我在你楼下了。
王乐很喜欢发短信。我记得我只在大学热衷于发短信,之后便有事说话。
angela中午就出去了,说是要去找她的老男人。她依旧和那个四十岁的浪子藕断丝连。她是这么说的:已经认清不可能在一起的现实,但偶尔相聚缠绵一下彼此还是很想念的。
秦梦梦,就是victoria,老实说我还真不适应她的中文名字,她虽然媚,但媚中带着女强人的气势,她的英文名字更符合这种风格,而不是梦梦这种过于梦幻的名字。好吧,言归正传,秦梦梦打了几次电话让angela必须一起来,angela毫不犹豫的推掉,语气略加婉转。出发之前特意帮我挑了一套衣服,嘱咐我一定要穿,并打电话给秦梦梦说我今晚会穿什么什么衣服,若是没穿,就让她把我赶出来云云。
我当然会穿。难得有富家公子这么主动的约我,我当然愿意穿得花枝招展。
高跟鞋很高,但明显不是angela的,她的脚比我大两号。我一边穿一边笑,像angela这么大大咧咧丢三落四粗心当饭吃的孩子能知道我的鞋码实在难能可贵,不知她从哪个小妹脚下借来的。
黑底白星的三层蛋糕裙,黑色花边蕾丝,有点短,稍微有点风估计屁股就露出来了。不过两条腿倒显得修长优美了。
短款的黑色小牛仔上衣,我里面搭了一件t恤,头发挽起来,高高的花苞头。
我看着如此铺张的自己,有点想笑。扮靓对我来说,等于重操旧业。有点生疏了,但也还不怎么差劲。
从这简陋的宿舍楼上下来,花哨的好像一只出台的小鸡。
王乐的眼神似乎是有点惊。是惊艳还是惊讶我无力探究。事实上穿成这样我不太自在。这就好像一个穷惯了的人,你突然给他个锦衣穿穿,他简直不知道该怎么迈腿好。
我心里想着angela出门前的叮嘱,乔曦你他妈的怎么样今晚也要把王子拿下。
我从第一次做春梦开始就许愿某一天某王子能开着宝马来接我去过有钱人的生活。我的初夜、初恋、二恋三恋n恋,从来没有跟王子沾点边。而今看样子是愿望实现了。但我却并没有当初许愿时的兴奋了。而今我只是感觉疲惫。
从前有一只魔鬼被封印在瓶子里,然后被丢在海底,于是他许愿说如果有人能够救他,他愿意给救命恩人许多财富。第二年,他愿意给救命恩人一个国家。第三年,第四年魔鬼许诺的报酬越来越大,但是很遗憾仍然没有人来救他。第五年,第n年,终于有一个渔夫实现了他的愿望使他获得自由,但是他对渔夫说,我对自己许愿,这一年救了我的人我将杀死他。
当我还是一个虚荣的小女生——当然我现在也依旧虚荣,那时候我幻想过很多次,许过很多愿望,那时候我每一次都把美好的幻想当成愿望郑重许下来。双手交握,模仿电视剧里祈祷的基督徒,搞得很有仪式感。但我不跑去教堂。我不知道哪里有教堂。于是我随时随地的许愿,双手交握双眼紧闭,到处都是我的教堂。关于王子,我不但许愿他开宝马来接我,而且许愿几个王子为争夺我大打出手。当然后者我是偷偷的想了想,觉得不太道德因此不敢太过仪式。
很多年过去了,没有王子来找我。也没有王子为我打架。于是我那些关于王子的愿望改变了。
我陷入沉思。王乐看见了,笑眯眯的,一只手开车,另一只手已经牵住了我的手,把我从沉思中拉出来,也把我吓了一跳。我经常一个人冥思,甚至走火入魔。打扰我就像叫醒梦游中的人。身心俱颤。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幸好没穿成这样。”他说。
“为什么?”
他看我一眼,“我会被迷死。”
我笑。
他也笑,“以前我一直以为自己属于沉默寡言型,遇到你才知道,原来我也可以妙语连珠。”
我笑的更厉害了。他紧了紧我的手,就收回去专心开车。
宝马车很宽敞。我虽不是第一次坐宝马,但第一次车主是一个年轻的王子。等红灯的时候,他从脚旁取出一个相机包,光看外形就知道那个牌子正是我曾经无论怎样梦想也无法拥有的单反。曾经我有等同于它价格的钱,但我却没有买到它的途径。后来找到了途径,那笔钱却被造了。
“昨天去g城了,在一个露天酒会上拍的,你看看,有些图很有趣。”他帮我开机,然后调成flash播放。
绿灯了,他踩了油门。
“你拍的?”我问。
“嗯,”他看我一眼,“拍的不好?”
“对一个广告人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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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后天晚上行吗?我来接你。我还有一个号码是g城的,13510886066我有时候去g城出差就用这个号码,你也储存一下好吗?
我想了三分钟。不知道在想什么,要想这么久。然后回道:好。
晚上杨警官的饭局我没去。angela有些不开心,她直接就表现了出来,“你不来我们就绝交。”她又是生气又是恐吓。
有时候我会被她的恐吓吓到。因为她真性情,生气了就是生气了,没有真假大小之说。与她冲突的结果要么一伤要么两伤,没有回旋。
然而我知晓她属于缺乏安全感极度想引起注意得到关爱的人。某种意义上,她还单纯,不懂相处,靠拼冲走到今天,性格里有缺陷,有时会极端而危险,伤人或是自伤。然而她的真性情又极为珍贵。要得到这样的女孩,无论做知己还是情人,都必须以退为进以柔制刚,然后才能享受她的美好。
我无法不去喜欢她。从她跳出来要为我主持公道开始。
于是便柔声哀求,只说自己病了特别难受,但是绝交的话,死了也得去。“你舍得我死吗?”撒娇是乔曦的惯用手段。看在我发烧的份上angela只恐吓了这一句,带着店里另一个女孩子去了。
临行时哐啷一声大力摔了门,高跟鞋哒哒几声走远又走近,哐啷一声又打开门,“按时吃药!”不等我回答就又哐啷一声哒哒而去。
不知为何我偷偷笑了一下。
约异性见面,女孩子往往喜欢带个伴儿。我从来不。我不会让关系普通的同事朋友介入我的私生活。而家人知己都是对我而言极为珍贵的人,我不会要他们陪我去见一个陌生人,除非这个陌生人已经具有特别意义。就像梁家彬。我交往的男人不止他一个,他却是唯一一个见过我好友以及家人的人。
躺在床上,我想,如果在这个城市里还会有对我意义特别的男人出现,我会把他带到angela面前。
第八章 张南
约定时间的晚上,我先是收到了短信。
我在你楼下了。
王乐很喜欢发短信。我记得我只在大学热衷于发短信,之后便有事说话。
angela中午就出去了,说是要去找她的老男人。她依旧和那个四十岁的浪子藕断丝连。她是这么说的:已经认清不可能在一起的现实,但偶尔相聚缠绵一下彼此还是很想念的。
秦梦梦,就是victoria,老实说我还真不适应她的中文名字,她虽然媚,但媚中带着女强人的气势,她的英文名字更符合这种风格,而不是梦梦这种过于梦幻的名字。好吧,言归正传,秦梦梦打了几次电话让angela必须一起来,angela毫不犹豫的推掉,语气略加婉转。出发之前特意帮我挑了一套衣服,嘱咐我一定要穿,并打电话给秦梦梦说我今晚会穿什么什么衣服,若是没穿,就让她把我赶出来云云。
我当然会穿。难得有富家公子这么主动的约我,我当然愿意穿得花枝招展。
高跟鞋很高,但明显不是angela的,她的脚比我大两号。我一边穿一边笑,像angela这么大大咧咧丢三落四粗心当饭吃的孩子能知道我的鞋码实在难能可贵,不知她从哪个小妹脚下借来的。
黑底白星的三层蛋糕裙,黑色花边蕾丝,有点短,稍微有点风估计屁股就露出来了。不过两条腿倒显得修长优美了。
短款的黑色小牛仔上衣,我里面搭了一件t恤,头发挽起来,高高的花苞头。
我看着如此铺张的自己,有点想笑。扮靓对我来说,等于重操旧业。有点生疏了,但也还不怎么差劲。
从这简陋的宿舍楼上下来,花哨的好像一只出台的小鸡。
王乐的眼神似乎是有点惊。是惊艳还是惊讶我无力探究。事实上穿成这样我不太自在。这就好像一个穷惯了的人,你突然给他个锦衣穿穿,他简直不知道该怎么迈腿好。
我心里想着angela出门前的叮嘱,乔曦你他妈的怎么样今晚也要把王子拿下。
我从第一次做春梦开始就许愿某一天某王子能开着宝马来接我去过有钱人的生活。我的初夜、初恋、二恋三恋n恋,从来没有跟王子沾点边。而今看样子是愿望实现了。但我却并没有当初许愿时的兴奋了。而今我只是感觉疲惫。
从前有一只魔鬼被封印在瓶子里,然后被丢在海底,于是他许愿说如果有人能够救他,他愿意给救命恩人许多财富。第二年,他愿意给救命恩人一个国家。第三年,第四年魔鬼许诺的报酬越来越大,但是很遗憾仍然没有人来救他。第五年,第n年,终于有一个渔夫实现了他的愿望使他获得自由,但是他对渔夫说,我对自己许愿,这一年救了我的人我将杀死他。
当我还是一个虚荣的小女生——当然我现在也依旧虚荣,那时候我幻想过很多次,许过很多愿望,那时候我每一次都把美好的幻想当成愿望郑重许下来。双手交握,模仿电视剧里祈祷的基督徒,搞得很有仪式感。但我不跑去教堂。我不知道哪里有教堂。于是我随时随地的许愿,双手交握双眼紧闭,到处都是我的教堂。关于王子,我不但许愿他开宝马来接我,而且许愿几个王子为争夺我大打出手。当然后者我是偷偷的想了想,觉得不太道德因此不敢太过仪式。
很多年过去了,没有王子来找我。也没有王子为我打架。于是我那些关于王子的愿望改变了。
我陷入沉思。王乐看见了,笑眯眯的,一只手开车,另一只手已经牵住了我的手,把我从沉思中拉出来,也把我吓了一跳。我经常一个人冥思,甚至走火入魔。打扰我就像叫醒梦游中的人。身心俱颤。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幸好没穿成这样。”他说。
“为什么?”
他看我一眼,“我会被迷死。”
我笑。
他也笑,“以前我一直以为自己属于沉默寡言型,遇到你才知道,原来我也可以妙语连珠。”
我笑的更厉害了。他紧了紧我的手,就收回去专心开车。
宝马车很宽敞。我虽不是第一次坐宝马,但第一次车主是一个年轻的王子。等红灯的时候,他从脚旁取出一个相机包,光看外形就知道那个牌子正是我曾经无论怎样梦想也无法拥有的单反。曾经我有等同于它价格的钱,但我却没有买到它的途径。后来找到了途径,那笔钱却被造了。
“昨天去g城了,在一个露天酒会上拍的,你看看,有些图很有趣。”他帮我开机,然后调成flash播放。
绿灯了,他踩了油门。
“你拍的?”我问。
“嗯,”他看我一眼,“拍的不好?”
“对一个广告人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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