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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暹罗3夜 作者: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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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暹罗3夜 作者: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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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暹罗3夜 作者: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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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觉太磨人了,他难受,只想找发泄:“你说请我喝酒,其实第二天就走了,为什么还要骗我!”

    “没有,没有,我是真的想请你喝酒,我在那儿等了你两天。”

    又是谎话。

    “骗子!骗子!骗子!”方唯信发泼似的拍他的手,搡他胸口,“你根本没去过中国,你的中文都是和那些按摩女学的!说什么不稀罕女人,其实你连老婆都有了!”

    男人那么大块头,被瘦弱的方唯信打得抬不起头:“我没有,我跟你说过的,我不稀罕女人。”

    感情他是这个意思,他瞪着男人眼巴巴的眼睛,吼人:“放开我!”像猫吼狮子。

    “除非你让我请你喝酒。”男人同他讲条件。

    男人的力道太大,方唯信硬挣挣不脱,情急之下,他张嘴,给了男人一口。

    “啊!!!”可就这样,他也没舍得撒手。

    不仅不撒手,男人猛的用力,托着屁股,把方唯信扛到肩上了,不管方唯信怎么踢叫,连警察都喊上了,男人还是拍着他的屁股,把他往巷子深处里带。

    “这,我老婆。”离人群足够远,男人放下他,伸手,指一台停在路灯下彪悍的机车,对方唯信说,“可惜开不了,一百五十多公里,没油了。”

    背光,方唯信的影子缩成一小团,印在男人健硕魁梧的身上,亟不可待往他怀里扑似的。

    “我知道你住anantara,不知道你住几号房,我知道你姓方,不知道你叫什么。我……我知道你不会真的来找我……”男人突然窘促,无措的,相当傻气,拿脚尖在地上拧,“我那天……我跟着你了……酒店太严,我问不到,也上不去……只能等你……可是等不及……”

    眼睛湿漉漉,不是说说而已,这大块头,居然玩真的。

    “你干嘛……干嘛呀!”方唯信惊慌失措的,去躲他捏紧自己的手,颂恩的那种热切的眼神,让方唯信害怕,又让他兴起点想撒野的渴望。

    “我从曼谷开回来,取这个!”他摊开他的护照,急吼吼翻到一页,非让方唯信看,“你看,我真的到过中国,不是骗你的。”再坏的小子,要恋爱了,都和傻子一个样,“我……”他急切地说,眼神有两枚火炬在跳跃,在闪亮,“我想跟你喝酒,还想跟你回中国……旅游……”

    “那可不行。”方唯信拒绝。

    他想他懂男人的意思,可他做不到,他是一个中国人,隐逸,含蓄,委婉而低调的感情,才是他们骨子里流的血,最安全的归宿。

    颂恩极灵的眼睛,失了魂一样,黯淡:“我知道……我知道……我明白的……”

    他口不对心,极不甘愿,又无法不认命的垂头丧气,盯着面前的一簇光,忍着,不敢多瞧方唯信一眼。

    “你明白什么?”方唯信特凶狠,“我的护照丢了,至少有15天,我只能留在泰国了。”来拽他的揪在裤袋里的手,拉上就走,“芭提雅最好的酒吧在哪里?”

    嘴唇是弯的,斜斜,上翘。

    方唯信牵着一个身形足有他一倍的傻大个,走在芭提雅迷人的夜色中。

    “先说好了,你请客,不是最好的酒,我可不喝。”

    第三晚

    纱笼

    郑朗&阿南

    (南昆·德:,是蜂蜜、蜜糖的意思/tae,潮州话郑姓的音译,是泰国华侨后裔的新姓氏。)

    泰国的凉季,入夜温度,27℃。

    郑朗一身倒梯形的欧版西装、一丝不苟的的斜纹领带、收腰马甲、手腕上六菱形的黑色玛瑙袖扣,与周遭格格不入的装扮,坐在小卡座里,听他临时聘请的原籍东北的翻译,和几个泰国人人五人六地唠扯。

    一个小时前,他还穿着自带的整洁浴袍,坐在酒店舒适恒温的房间里,戴着他那副冷感的纤细银色无框眼镜,处理晚饭后收到的几封邮件。一个小时后,他已经衣冠整齐地和人一起挤在一间混乱、闹腾、人影婆娑的夜店,没有苦橙和白茶令人放松的香味,只有烟味,低劣的香水味,和一些汗和脂粉的俗味。

    应酬就是这样的,一些酒,几个姑娘,没完没了的嬉嬉笑笑。

    光在眼角蹿了一下,赶在女孩的手摸上自己的大腿根,郑朗覆掌,摁停她。

    女孩长的很美,是那种无国界的漂亮,长长的头发像海湾上迭起的一波浪,腿长腰细皮肤滑得好像上了粉,鸡蛋里挑骨头,硬要说,就是脸上的妆容有些重,手掌又实在太宽大。

    在泰国,最有面子的应酬,作陪的往往都是最美的女人,也是这个地方,最美的女人,叫做人妖。

    赶在眉头抬起之前,郑朗摁住她蠢蠢欲动的手,微笑罢头。女孩其实对他很有兴趣,但她懂行,知道郑朗是今晚应酬的大人物,花俏的眼睛眨了眨,很识相的去和别人碰杯。

    “郑……郑总……”翻译早喝高了,这会儿迷瞪眼,倒着,一股酒臭的往郑朗面前栽,“我跟你说,就zhei(这)帮孙子酒量贼……贼次,你等着哈,看我帮你把这帮瘪犊子全干倒,之后合同的事儿明天全就……就到位……”

    郑朗伸手截他:“靠你了。”挺器重的,他拍了拍人肩膀,“招呼点,我出去抽根烟。”

    “郑总,我……我办事……你……你就……就把心搁肚子里吧……”走到门口,郑朗回头,翻译早扑在刚才那个长波浪大腿上,嗷嗷待哺,又色相毕露地去叼女孩胸脯上放的一瓣橘。

    离开酒吧,郑朗避着人,找到整条街上最僻静的一条巷,在巷口,拆了一包烟。

    不是正经烟味,淡淡的,空气里飘起一缕焦糖巧克力的甜味,郑朗不爱抽烟,就像他不爱应酬,可需要的时候,他也抽,抽那种小牌,抽那种不像烟的烟。

    内啡肽一样的白烟,为喧闹长街加了一层朦胧的滤镜,郑朗用置身之外的眼睛,反而更容易捕捉到这座不夜之城的魅力。

    三十米开外,便利店口的垃圾箱前,也立着一个高个的女孩,支着胳膊夹烟的样子很老练,很风情,她穿很短的小裙子,那种走一步就要曝光的长度,可她丝毫不在意,有人来,她就热情的笑,人一走,她就凉凉地吸那根烟,吐长长圆圆的圈。

    她也是吧,郑朗想,哪怕扮得再漂亮,声音、骨架、手脚的大小假不了,这座城市太多装在女儿身里的男人。

    相比精心修饰过的“她们”,正朗更喜欢简单的人,比如说……眼睛在烟气中移左,那个烤鸡档前,留着妹妹头的女孩子。

    郑朗留意她有一会儿了,她的面容很干净,算不得多漂亮,但是很清秀,眼睛大而明亮,一侧的头发乖巧地别在耳后,露出窄小的脸蛋。宽带子绕过后颈,她在胸前捧了个打开的板子,卖那些月票似的泰国彩票,只要有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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