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80
[穿书]非常态穿越报告 作者:苍耳常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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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非常态穿越报告 作者:苍耳常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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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几人打扮随意,衣着简陋,头发松松垮垮系在脑后,脖子里挂着顶破烂斗笠,衣袖裤管高高挽起,露出沾满泥巴的小腿和脚背。大约是走了很远的路,脚上套着的草鞋已经磨出了洞。他们身上带的武器,看起来也颇为寒酸,用黄黄青青的麻布包裹着,横在膝上,不知是剑是刀。
见傅明投来视线,他们笑着招招手,示意过去坐。
傅明稍作犹豫,便转身走到几人中间,席地坐下,道声叨扰。
“玄家堡,金骨。”坐在傅明对面的粗眉男人自报家门,并指了指身边其他三人。“金臂,金目,金傻子。敢问兄台尊姓大名?”
傅明听得嘴角直抽抽,强忍住吐槽的欲望,简单说道:“敝姓路,路人甲。”
“相遇也是缘分,不如共饮一杯?”金骨咧嘴笑着,递过来个缺口的粗瓷碗,里面盛着黄浊茶水。“看你唇色发白,想必着急赶路,口渴得厉害。”
傅明还未伸手去接,唤做金傻子的矮胖青年抢着叫道:“莫嫌弃!这是大哥从对面茶肆讨来的,本来要一文钱一碗!你看那茶肆人挤人,想进去找个座儿都难!”
傅明顺着金傻子手指的方向望去,果然发现路对面设了家茶铺,内有桌椅若干,里外坐满了人,都是江湖打扮。
“听说武林大会的请帖已经发往各家门派,玄甲堡没啥名气,接不到帖子,所以提前赶来,守在这里,也许能博个机会。”金骨敲打着膝间武器,长长叹了一口气,说道:“路远,磨破了三双草鞋,现在脚板底还疼咧!那些人也一样,天天守着没事儿干!路少侠所为何事?”
傅明不回答,反问道:“那就没有进去的法子?”
“没有!看见茶肆门口那个穿紫衣裳的人没?顶有钱,出手就是一锭银子!可是有啥用?守门的连眼睛都不眨一下……”金骨啧啧叹道:“我们在这儿守了三天,据说有人已经守了半月。现在进出北霄派都要牌子,里外核对,才能通行。常顺山庄倒是派人来过……”
“北霄派的做法也合乎情理,毕竟武林大会如此重要,实在不能出差错。听说这次广发英雄帖,是为了召集武林高手,共同铲除魔教……”金骨说到一半,被金傻子抢过话头,“不不,最要紧的不是这个!话怎么说的来着,群龙不能……不能无首!对付魔教之前,肯定先要推选个武林盟主出来!”
提到“武林盟主”的字眼,金傻子愈发激动,黑胖的脸盘子显出几分血色,连呼吸也粗重起来。
傅明心不在焉,周围的话语落在耳朵里,零零碎碎的,根本组不成完整信息。
他的目光扫过茶肆,扫过众人陌生疲惫的脸。路边有挑着担叫卖饭食的,有临时搭建马棚租赁马匹车具的,还有个破落书生摆好桌椅墨宝,现场替人写信赚钱。
“传信保平安,见字如见面——”
“十字一文银,百字一两,纸钱另算——”
这书生嗓音尖细,如一把柔软锐利的钩子,抓挠着众人的心。
不知是谁没忍住,啐了一口,叫骂道:“写几个破字,就要一两银子,真他娘黑心!”
书生也不恼怒,微微一笑,伸手掸去桌角灰尘。
“话可不能这么说,小生虽然才疏学浅,只会写几个字,但写出来的字,可比别人有用处。如今世道不太平,书信来往常有遗失,恰巧小生有这门路,保你书信如期送到。”书生一边说着,打开砚台,拈起根墨条开始研磨。“北至洛青城,南下百回川,哪怕是魔教,也能给你送进去……百字一两,物美价廉嗬——”
“尽说些浑话,我要写封信痛骂魔头纪淮,你也能送到?怕是连抓笔写字的胆量都吓丢了罢!”
话音一落,茶肆内外的人纷纷笑起来,一时间热闹非凡。
傅明却站起身来,走到书生面前,沉声问道:“何处都能寄?”
书生闻言抬头,狭长眼睛略微眯起,打量傅明片刻,回道:“何处都能寄,不过看价钱。”
傅明从腰间掏出个布包,放在桌角。里面是他从软香阁拿的金银财物,少说也值百两。
书生解开布包,正欲清点财物,傅明又说:“书信我自己写,你不必看,帮我送到便是。”
“好说好说。”书生仔细摸了一遍布包里的东西,原本冷淡的脸庞顿时挂满笑容,细窄的五官挤成线条,活像用墨水几笔勾勒出来的简画。“不知兄台打算寄往哪里,寄给何人?”
傅明弯腰,靠近书生的脸,轻声吐出几个字。
“聂常海。以及……”
“夏有天。”
原著中,纪潜之与江如互相爱恋,遭到常顺山庄老爷子的极力反对。正邪不两立,江如被骗回常顺山庄,囚禁于闺房之中,彻底与外界断绝联系。纪潜之担忧江如处境,但由于常顺山庄的阻拦,两人无法相见,甚至传话都困难万分。
这时纪潜之遇到了个书生。
没有名号,身份莫测,极度贪财的书生。
此人号称只要给足钱,任何书信都能写,都能寄到。纪潜之姑且一试,结果真的成了。
在江如被关在常顺山庄的七天七夜里,两人凭借书信交流,恋情愈发深厚。
也因此,后来该书生被戏称为“无意红娘”。
傅明从未想到,有一日他会利用书里这点信息,向聂常海和夏有天寄送书信。
世事难料啊。
傅明苦笑,牵着马慢腾腾地走着。日头渐渐沉入山谷,金红余晖铺洒天际,柔软而微薄的光芒映照着他前行的路。
阳泽山在身后越来越远,变成一道灰蓝色的影子。傅明向前方望去,隐隐看到城墙楼阁,其间夹杂着星星点点的灯火。
他就要抵达最近的城镇了。
进城以后,他想先换套装束,编个身份,找间便宜客栈休息一晚。也许纪潜之会派人寻找他的行踪,所以,他必须倍加谨慎,多找几个藏匿的地方。
傅明清楚得很,跟在纪潜之身边,根本无法改变剧情走向。
他必须离开,从其他人身上寻找突破口,尽自己所能,将剩余剧情扭转至原本制定的方向。
这是他的责任。
也是他的坚持。
即使这种所谓光明的未来,纪潜之并不喜欢。
“我希望你过得好。”
傅明自言自语,攥紧手中缰绳,加快脚步向城门走去。他的心里空落落的,有种不踏实的虚无感,但他不愿细想。
离城门愈近,道路愈发明朗。城内城外灯火无数,商铺小贩的吆喝声也此起彼伏,分外热闹。
百回川地界商业繁华,夜间景象如此,傅明并不惊讶。他看见城门底下有人在卖糖人,周围簇拥着许多孩子,跳着叫着,欢呼雀跃。
“给我!给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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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人打扮随意,衣着简陋,头发松松垮垮系在脑后,脖子里挂着顶破烂斗笠,衣袖裤管高高挽起,露出沾满泥巴的小腿和脚背。大约是走了很远的路,脚上套着的草鞋已经磨出了洞。他们身上带的武器,看起来也颇为寒酸,用黄黄青青的麻布包裹着,横在膝上,不知是剑是刀。
见傅明投来视线,他们笑着招招手,示意过去坐。
傅明稍作犹豫,便转身走到几人中间,席地坐下,道声叨扰。
“玄家堡,金骨。”坐在傅明对面的粗眉男人自报家门,并指了指身边其他三人。“金臂,金目,金傻子。敢问兄台尊姓大名?”
傅明听得嘴角直抽抽,强忍住吐槽的欲望,简单说道:“敝姓路,路人甲。”
“相遇也是缘分,不如共饮一杯?”金骨咧嘴笑着,递过来个缺口的粗瓷碗,里面盛着黄浊茶水。“看你唇色发白,想必着急赶路,口渴得厉害。”
傅明还未伸手去接,唤做金傻子的矮胖青年抢着叫道:“莫嫌弃!这是大哥从对面茶肆讨来的,本来要一文钱一碗!你看那茶肆人挤人,想进去找个座儿都难!”
傅明顺着金傻子手指的方向望去,果然发现路对面设了家茶铺,内有桌椅若干,里外坐满了人,都是江湖打扮。
“听说武林大会的请帖已经发往各家门派,玄甲堡没啥名气,接不到帖子,所以提前赶来,守在这里,也许能博个机会。”金骨敲打着膝间武器,长长叹了一口气,说道:“路远,磨破了三双草鞋,现在脚板底还疼咧!那些人也一样,天天守着没事儿干!路少侠所为何事?”
傅明不回答,反问道:“那就没有进去的法子?”
“没有!看见茶肆门口那个穿紫衣裳的人没?顶有钱,出手就是一锭银子!可是有啥用?守门的连眼睛都不眨一下……”金骨啧啧叹道:“我们在这儿守了三天,据说有人已经守了半月。现在进出北霄派都要牌子,里外核对,才能通行。常顺山庄倒是派人来过……”
“北霄派的做法也合乎情理,毕竟武林大会如此重要,实在不能出差错。听说这次广发英雄帖,是为了召集武林高手,共同铲除魔教……”金骨说到一半,被金傻子抢过话头,“不不,最要紧的不是这个!话怎么说的来着,群龙不能……不能无首!对付魔教之前,肯定先要推选个武林盟主出来!”
提到“武林盟主”的字眼,金傻子愈发激动,黑胖的脸盘子显出几分血色,连呼吸也粗重起来。
傅明心不在焉,周围的话语落在耳朵里,零零碎碎的,根本组不成完整信息。
他的目光扫过茶肆,扫过众人陌生疲惫的脸。路边有挑着担叫卖饭食的,有临时搭建马棚租赁马匹车具的,还有个破落书生摆好桌椅墨宝,现场替人写信赚钱。
“传信保平安,见字如见面——”
“十字一文银,百字一两,纸钱另算——”
这书生嗓音尖细,如一把柔软锐利的钩子,抓挠着众人的心。
不知是谁没忍住,啐了一口,叫骂道:“写几个破字,就要一两银子,真他娘黑心!”
书生也不恼怒,微微一笑,伸手掸去桌角灰尘。
“话可不能这么说,小生虽然才疏学浅,只会写几个字,但写出来的字,可比别人有用处。如今世道不太平,书信来往常有遗失,恰巧小生有这门路,保你书信如期送到。”书生一边说着,打开砚台,拈起根墨条开始研磨。“北至洛青城,南下百回川,哪怕是魔教,也能给你送进去……百字一两,物美价廉嗬——”
“尽说些浑话,我要写封信痛骂魔头纪淮,你也能送到?怕是连抓笔写字的胆量都吓丢了罢!”
话音一落,茶肆内外的人纷纷笑起来,一时间热闹非凡。
傅明却站起身来,走到书生面前,沉声问道:“何处都能寄?”
书生闻言抬头,狭长眼睛略微眯起,打量傅明片刻,回道:“何处都能寄,不过看价钱。”
傅明从腰间掏出个布包,放在桌角。里面是他从软香阁拿的金银财物,少说也值百两。
书生解开布包,正欲清点财物,傅明又说:“书信我自己写,你不必看,帮我送到便是。”
“好说好说。”书生仔细摸了一遍布包里的东西,原本冷淡的脸庞顿时挂满笑容,细窄的五官挤成线条,活像用墨水几笔勾勒出来的简画。“不知兄台打算寄往哪里,寄给何人?”
傅明弯腰,靠近书生的脸,轻声吐出几个字。
“聂常海。以及……”
“夏有天。”
原著中,纪潜之与江如互相爱恋,遭到常顺山庄老爷子的极力反对。正邪不两立,江如被骗回常顺山庄,囚禁于闺房之中,彻底与外界断绝联系。纪潜之担忧江如处境,但由于常顺山庄的阻拦,两人无法相见,甚至传话都困难万分。
这时纪潜之遇到了个书生。
没有名号,身份莫测,极度贪财的书生。
此人号称只要给足钱,任何书信都能写,都能寄到。纪潜之姑且一试,结果真的成了。
在江如被关在常顺山庄的七天七夜里,两人凭借书信交流,恋情愈发深厚。
也因此,后来该书生被戏称为“无意红娘”。
傅明从未想到,有一日他会利用书里这点信息,向聂常海和夏有天寄送书信。
世事难料啊。
傅明苦笑,牵着马慢腾腾地走着。日头渐渐沉入山谷,金红余晖铺洒天际,柔软而微薄的光芒映照着他前行的路。
阳泽山在身后越来越远,变成一道灰蓝色的影子。傅明向前方望去,隐隐看到城墙楼阁,其间夹杂着星星点点的灯火。
他就要抵达最近的城镇了。
进城以后,他想先换套装束,编个身份,找间便宜客栈休息一晚。也许纪潜之会派人寻找他的行踪,所以,他必须倍加谨慎,多找几个藏匿的地方。
傅明清楚得很,跟在纪潜之身边,根本无法改变剧情走向。
他必须离开,从其他人身上寻找突破口,尽自己所能,将剩余剧情扭转至原本制定的方向。
这是他的责任。
也是他的坚持。
即使这种所谓光明的未来,纪潜之并不喜欢。
“我希望你过得好。”
傅明自言自语,攥紧手中缰绳,加快脚步向城门走去。他的心里空落落的,有种不踏实的虚无感,但他不愿细想。
离城门愈近,道路愈发明朗。城内城外灯火无数,商铺小贩的吆喝声也此起彼伏,分外热闹。
百回川地界商业繁华,夜间景象如此,傅明并不惊讶。他看见城门底下有人在卖糖人,周围簇拥着许多孩子,跳着叫着,欢呼雀跃。
“给我!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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