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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54

    影帝们的公寓 作者:天瓶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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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旁边帮着提行李的任海突然抬头一定。

    欧哲伦也怔怔地眨了眨眼:“我的个妈呀……”

    沈彻顺着两人的目光转头,先是看见带着暗红墨镜的jason,而后是他身后缓步踱上来的安嘉冕。安嘉冕也戴着墨镜,穿着格纹衬衫和卡其灰的西裤,很低调的装束,影帝的气场却不减。

    沈彻在心里哭笑不得,你非得最后一刻才现身吗,早点来我也不至于把你吐槽成那样啊。

    贺兰霸欧哲伦任海都被安影帝的突然现身镇住了,三个人在心中不约而同卧槽了一声:沈彻真是安嘉冕的弟弟啊?!

    沈彻见安嘉冕站在自己面前,半天不说话也不打算取下墨镜什么的,他看安嘉冕也只能看见乌幽幽的墨镜上自己的影子,不禁有点忐忑,他这都要走了,也不晓得安嘉冕是不是还打算开毒舌模式,心说我今天还是很体面的啊,头发没乱,低头一看,衬衫也没有只在裤子里扎一半……

    “到那边如果遇上什么问题,给我打电话发邮件都可以。”半晌,安嘉冕淡淡地说。

    没有毒舌,没有口是心非,这样的邻家哥哥般的安嘉冕,当真久违了。

    沈彻笑一笑:“放心,我会使劲麻烦你的!”

    安嘉冕的表情似笑非笑。

    沈彻和所有送行的人一一拥抱道别,摆摆手,拖着行李箱走去安检口。

    随着队伍一点点前行,沈彻看着越来越近的登机口,穿过那道关卡,他就要去一个截然不同的世界了。这个他生活了二十四年的国度,有他的亲人,朋友,恋人,唯独没有前途,而另一个国度,什么都没有,却有美国梦。

    手机忽然在这时响起来:“校花来电!校花来电!”

    四周排队的乘客都在笑这奇葩的来电铃音,沈彻听着这道铃音却都快疯了。

    他忙掏出手机按下接听,不敢叫出那个名字,只能很激动地“喂”了一声。

    “沈彻,我就在候机大厅,穿着棕色夹克,戴着黑框镜,你转过身就能看见我。”手机那头传来秦修的声音。

    沈彻按捺住激动的心情,借着前前后后排队者的掩护,装作不经意地回过头。

    在人来人往的机场大厅里,几乎一眼就望见远处穿梭的人流后,那个手拿手机,鹤立鸡群的俊逸身影。

    所有人的身影都是匆忙的,移动的,只有那个人是静止的。他静止在他的心里。

    “转过去吧,我会一直看着你进去。”那道身影说。

    沈彻忍住眼眶的灼热,转过身,只是转过身,竟然已经开始了思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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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纽约的冬天比庚林冷,风大雪大,我每天晚上回公寓都有风雪夜归人的感觉,当然要论时髦值的话,纽约肯定在庚林之上,但是美国佬非常不节约,大半夜了写字楼都是灯火通明,他们也不关空调不关暖气,难怪夜景这么流弊,这样一比,我还是觉得咱们的夜景,虽然稍微逊色了一点,更环保更关爱地球,你们觉得呢?这边的绿化也够差劲的,要想看点绿色就只能去中央公园,走在大街上楞是看不见几棵树,他们的花园和绿化都在屋顶上,还有人在房顶养蜜蜂!

    不过这边的文化氛围很棒,我和室友经常去百老汇看戏,百老汇大道简直是剧院扎堆成灾,又分什么内百老汇,外百老汇,外外百老汇。这里的大部分剧院都很小,入口跟一小快餐店没两样,一个厅坐五六百人都算多的,然后一个剧从这家剧院演到那家剧院,一个剧团凭一部拿手好剧就能在百老汇巡回演出上一年!尤其是经典音乐剧,像《mama mia》《歌剧魅影》《西区故事》纽约人真看不腻似的!当然也有独立的戏剧导演找演员排的剧目,还有机会看到丹泽尔华盛顿这样的大咖加盟!最夸张的是他们连《蜘蛛侠》都能演成音乐剧真服了!我最爱《狮子王》,百老汇镇山之宝,随时想看都有得看!

    对了,前天去看了《日落大道》,这年头悲剧都没几个人看,但女主角演得太赞了!真真是with one look,i play every part,听说年底会巡演到庚林大剧院来,强烈推荐啊!

    不好意思这么久才给你们发邮件,刚到这儿时忙着找房子落脚,现在跟一abc的哥们合租一间公寓。好了,你们肯定想知道纽大电影学院怎么样吧。怎么说呢,教学方式和咱们庚影真的完全不一样,我第一天上表演课,跟一堆人在地上爬了一节课,为了演伏尔加河上的纤夫,哈哈,这边的学生都超 放得开!

    最后,我过得很好,勿念!

    ——爱你们的沈二

    贺兰霸抽着烟鸡寞地看着邮件:“这么多年,他终于承认自己二了。”

    欧哲伦琢磨着:“我怎么觉得哪里不对啊?”又把洋洋洒洒的信件翻来覆去看了半天,恍然明白过来,“这邮件把沈彻写得太能干太潇洒了好吗?找房子上 表演课看全英文的戏剧好像特么不费力似的!他这种二货怎么可能这么轻松搞定,这里面肯定有问题!”

    贺兰霸走去阳台抬高抬腿:“他愿意显摆就让他显呗,反正我们都知道他是个什么熊样。”

    .

    沈彻在公寓里打了两个喷嚏,卧室很小,跟个烟囱似的,长宽都明显小于高,就能放下一张单人床,一张小写字台,好在他的衣服也不多,放床下行李箱也能搞定。

    不知不觉在纽约落脚已经快三个月了,刚来这边的时候,他说得最多的英文就是“pardon?”“i beg your pardon?”为了方便交流他本来给自己取了个英俊潇洒的英文名adam,可最后大家都叫他……

    “pardon,did you see my&he yellow one?”室友will在门外敲门问。

    沈彻已经不是初来乍到的沈彻,流利地答道:“yellow uhe sofa!”

    “thanks.”abc室友早习惯了沈彻不带动词没有时态的非主流英语。

    刚开始时除了pardon和i beg your pardon,另一句用得最多的就是“bsp;you speak ese?”不过这句话在遇见一位华裔老教授后他就不敢再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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