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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帝们的公寓 作者:天瓶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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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雷克斯到对方那里盗取各种情报,雷克斯也因此常常负伤。
“怎么样啊?”沈彻对接不接这个角色还有点犹豫,回到公寓第一时间把剧本递给贺兰霸过目。
贺兰霸嘴上叼着烟看着剧本一眨不眨,烟灰扑簌落到剧本上,宅男编剧才抬起头:“……你觉得这个剧本有哪里不好?”
沈彻弓着背坐在沙发上,揉了揉头发有些烦恼:“《最强学生会》这个剧是很好啦,可是这个人物会不会太二了,不太适合我?”
贺兰霸睁大眼与镜子前的欧哲伦面面相觑。欧哲伦回头看着沙发上的沈彻:“这个人物很二吗?二的话你一定要演啊!你绝对演得比谁都好!”
沈彻“啊”地张大嘴,目光呆滞地移向贺兰霸。
贺兰霸拿下嘴里的烟往烟灰缸里一拧:“沈二你别虚,谁他妈敢说你不适合演这个角色让他来找我!”
沈彻于是就这样怀着略微有一点不爽的心情同意参演这部情景喜剧。
秦修听说他加入了热门剧,心情也不错,靠在厨房料理台旁边喝可乐边问:“你在里面演什么角色?”
沈彻含糊地答:“哦,一个双重身份的学生间谍。”
秦修拿下可乐端详他。
沈彻赶紧转移话题:“你呢,选好剧本没有啊?”
“嗯,”秦修点头,走出厨房,拿了剧本回头递给他。
沈彻接过剧本一看,那赫然是电影剧本,剧名是《monster》,不由替秦修惊喜,赶忙翻了翻,才发现这是根据著名漫画家浦泽直树的经典同名惊悚悬疑漫画作品改编。虽然是漫画,但是面向的是成人的世界,漫画背景本来设定在柏林墙倒塌后的德国,主线围绕着天才的外科医生和同样天才的连环杀手展开,主题其实是有些灰暗的,制片方买下版权后,将背景挪到了二十一世纪的国内,而秦修将在里面饰演天才而俊美的连环杀手林稚(在原著漫画中这个角色叫约翰)。
沈彻看了以后心情不免有些复杂:“这电影主题这么黑暗,合适么?再说你还要在里面演大反派。”
“交到我手上的都是电视剧,除了这个。”秦修说,意思是没得选择,“我认真看过,剧本相当出色,林稚这个角色蛮有意思,我想试试。”
沈彻本想说你有考虑过现在的人气还有粉丝会不会有意见吗,但是看着坐在沙发上托着下巴认真翻看剧本的秦修,又觉得没必要问这么多余的问题,会为了人气和粉丝所困,那才不是秦修呢.
情景喜剧拍得很快,一个月时间第二季总共二十四集就全拍完了,而《monster》为了等饰演男一号的文博的档期,推迟了半个月才正式开机。
传出秦修将饰演林稚时果不其然在影迷和粉丝中都掀起轩然大波。冠潮又背了黑锅。
——冠潮是不是有病啊,给秦修安排演杀人魔?
——听说杀手很俊美,而且是导演和制片方一起看中的秦修,我说导演和制片也有病,秦修的气质到底哪里像杀手了?
——这太崩坏了,虽然是俊美的杀手,但也是个变态啊,我不想看了……
——我看过漫画,不晓得电影会怎么改,但是漫画中这个人物虽然是名义上的男二号,但是戏份比许多配角还少,演得不好就成了花瓶架子。
——我怎么觉得是takefive解散秦修在自残呢?
——省省吧,你们的秦爷没这么悲情伟大。
——秦黑请滚粗。
拍摄期间秦修的微博一直没上过,都是jessica安排妞妞或者别人帮忙打理。
妞妞时不时po一些照片或者留一两句话。比如:
秦修v:今天正式开拍,请大家多支持。
下面有人抢楼回复:
——是秦爷吗?
——果断不可能是啊,看那个请字就暴露了。
妞妞一看立刻吸取教训,下一次更新时换成了:
秦修v:今天你关注monster了吗?没关注地立刻关注。
——秦爷?前排合影!
——我觉得不像,这微博一股浓浓的营销味,爷不会发这种微博。
妞妞愤怒了:你们到底要怎样?
——看吧果然不是秦修。
——谁在那儿冒充秦爷呢,爷的风范是你学不来的!
妞妞已吐血而亡。
沈彻拍完电视剧就闲了下来,后来只跟剧组上过两次电视节目做宣传,而后就几乎没什么事了,这跟以前在takefive时忙得晕头转向完全两个极端,都有点不习惯,不过也因此抽得出时间补功课。
不久《学生会》第二季播出,沈彻有点忐忑,拿不准自己演了这么个雷人的二货间谍观众看了会有什么反应,会不会反感。尤其当听见楼下客厅贺兰霸和欧哲伦每天蹲守,一见他出场就笑得前仰后合,心里更是没底。
本来告诉自己至少等放了一个礼拜后再去网上搜索评论,结果三天后到底还是没忍住。自己的微博下自然是莺歌一片,他到《最强学生会》的贴吧搜了评论,首页果真有不少雷克斯的贴子,但光看标题着实让他下不了手点进去。比如“雷克斯果然雷个死”,“哇哈哈哈哈雷克斯!”“雷克斯见贴速进,任务有关,低调”……最终他还是硬着头皮点进了那个最热门的“任务有关,低调”的贴子,一进去就雷个半死。
——原谅我兄弟姐妹们,我实在看不下去了,让我吼一嗓子吧:雷克斯你早就暴露了!!
——这个贴子雷克斯果断不会点进来的。
——即使点进来他也不会相信的。
——雷克斯忙着执行任务和买猫粮,哪有时间上网,楼主洗洗睡了吧。
沈彻看到这里有点急,你们到底是喜欢这个角色呢还是不喜欢呢,能直接点说吗?一连翻了好几页都是插科打诨。
在贴吧就找不着个正经贴,但事实上双重间谍雷克斯这个角色出场不久就博得了观众的喜爱,尤其当后期大家得知这个没有节操的二货间谍,其实只是为了挣钱为他的索马里猫买猫粮而已时,对这个人物的喜爱就更甚了,每当雷克斯抚摸着美丽的小猫咪,深情款款地说:“小花,我去了,如果天亮时我还没回来,你就自由了。”而后血雨腥风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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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雷克斯到对方那里盗取各种情报,雷克斯也因此常常负伤。
“怎么样啊?”沈彻对接不接这个角色还有点犹豫,回到公寓第一时间把剧本递给贺兰霸过目。
贺兰霸嘴上叼着烟看着剧本一眨不眨,烟灰扑簌落到剧本上,宅男编剧才抬起头:“……你觉得这个剧本有哪里不好?”
沈彻弓着背坐在沙发上,揉了揉头发有些烦恼:“《最强学生会》这个剧是很好啦,可是这个人物会不会太二了,不太适合我?”
贺兰霸睁大眼与镜子前的欧哲伦面面相觑。欧哲伦回头看着沙发上的沈彻:“这个人物很二吗?二的话你一定要演啊!你绝对演得比谁都好!”
沈彻“啊”地张大嘴,目光呆滞地移向贺兰霸。
贺兰霸拿下嘴里的烟往烟灰缸里一拧:“沈二你别虚,谁他妈敢说你不适合演这个角色让他来找我!”
沈彻于是就这样怀着略微有一点不爽的心情同意参演这部情景喜剧。
秦修听说他加入了热门剧,心情也不错,靠在厨房料理台旁边喝可乐边问:“你在里面演什么角色?”
沈彻含糊地答:“哦,一个双重身份的学生间谍。”
秦修拿下可乐端详他。
沈彻赶紧转移话题:“你呢,选好剧本没有啊?”
“嗯,”秦修点头,走出厨房,拿了剧本回头递给他。
沈彻接过剧本一看,那赫然是电影剧本,剧名是《monster》,不由替秦修惊喜,赶忙翻了翻,才发现这是根据著名漫画家浦泽直树的经典同名惊悚悬疑漫画作品改编。虽然是漫画,但是面向的是成人的世界,漫画背景本来设定在柏林墙倒塌后的德国,主线围绕着天才的外科医生和同样天才的连环杀手展开,主题其实是有些灰暗的,制片方买下版权后,将背景挪到了二十一世纪的国内,而秦修将在里面饰演天才而俊美的连环杀手林稚(在原著漫画中这个角色叫约翰)。
沈彻看了以后心情不免有些复杂:“这电影主题这么黑暗,合适么?再说你还要在里面演大反派。”
“交到我手上的都是电视剧,除了这个。”秦修说,意思是没得选择,“我认真看过,剧本相当出色,林稚这个角色蛮有意思,我想试试。”
沈彻本想说你有考虑过现在的人气还有粉丝会不会有意见吗,但是看着坐在沙发上托着下巴认真翻看剧本的秦修,又觉得没必要问这么多余的问题,会为了人气和粉丝所困,那才不是秦修呢.
情景喜剧拍得很快,一个月时间第二季总共二十四集就全拍完了,而《monster》为了等饰演男一号的文博的档期,推迟了半个月才正式开机。
传出秦修将饰演林稚时果不其然在影迷和粉丝中都掀起轩然大波。冠潮又背了黑锅。
——冠潮是不是有病啊,给秦修安排演杀人魔?
——听说杀手很俊美,而且是导演和制片方一起看中的秦修,我说导演和制片也有病,秦修的气质到底哪里像杀手了?
——这太崩坏了,虽然是俊美的杀手,但也是个变态啊,我不想看了……
——我看过漫画,不晓得电影会怎么改,但是漫画中这个人物虽然是名义上的男二号,但是戏份比许多配角还少,演得不好就成了花瓶架子。
——我怎么觉得是takefive解散秦修在自残呢?
——省省吧,你们的秦爷没这么悲情伟大。
——秦黑请滚粗。
拍摄期间秦修的微博一直没上过,都是jessica安排妞妞或者别人帮忙打理。
妞妞时不时po一些照片或者留一两句话。比如:
秦修v:今天正式开拍,请大家多支持。
下面有人抢楼回复:
——是秦爷吗?
——果断不可能是啊,看那个请字就暴露了。
妞妞一看立刻吸取教训,下一次更新时换成了:
秦修v:今天你关注monster了吗?没关注地立刻关注。
——秦爷?前排合影!
——我觉得不像,这微博一股浓浓的营销味,爷不会发这种微博。
妞妞愤怒了:你们到底要怎样?
——看吧果然不是秦修。
——谁在那儿冒充秦爷呢,爷的风范是你学不来的!
妞妞已吐血而亡。
沈彻拍完电视剧就闲了下来,后来只跟剧组上过两次电视节目做宣传,而后就几乎没什么事了,这跟以前在takefive时忙得晕头转向完全两个极端,都有点不习惯,不过也因此抽得出时间补功课。
不久《学生会》第二季播出,沈彻有点忐忑,拿不准自己演了这么个雷人的二货间谍观众看了会有什么反应,会不会反感。尤其当听见楼下客厅贺兰霸和欧哲伦每天蹲守,一见他出场就笑得前仰后合,心里更是没底。
本来告诉自己至少等放了一个礼拜后再去网上搜索评论,结果三天后到底还是没忍住。自己的微博下自然是莺歌一片,他到《最强学生会》的贴吧搜了评论,首页果真有不少雷克斯的贴子,但光看标题着实让他下不了手点进去。比如“雷克斯果然雷个死”,“哇哈哈哈哈雷克斯!”“雷克斯见贴速进,任务有关,低调”……最终他还是硬着头皮点进了那个最热门的“任务有关,低调”的贴子,一进去就雷个半死。
——原谅我兄弟姐妹们,我实在看不下去了,让我吼一嗓子吧:雷克斯你早就暴露了!!
——这个贴子雷克斯果断不会点进来的。
——即使点进来他也不会相信的。
——雷克斯忙着执行任务和买猫粮,哪有时间上网,楼主洗洗睡了吧。
沈彻看到这里有点急,你们到底是喜欢这个角色呢还是不喜欢呢,能直接点说吗?一连翻了好几页都是插科打诨。
在贴吧就找不着个正经贴,但事实上双重间谍雷克斯这个角色出场不久就博得了观众的喜爱,尤其当后期大家得知这个没有节操的二货间谍,其实只是为了挣钱为他的索马里猫买猫粮而已时,对这个人物的喜爱就更甚了,每当雷克斯抚摸着美丽的小猫咪,深情款款地说:“小花,我去了,如果天亮时我还没回来,你就自由了。”而后血雨腥风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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