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26
如果蜗牛有爱情 作者:丁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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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的腥味儿,我却好像感觉到身体深处的快~感。
好棒。
离开小路,我照例回家,做好饭,自己吃了点,其他的留给爸妈。他们下班很晚。然后我去了邻居家,先帮三年级的小妹妹温习功课,再做好自己的作业。邻居看到我脸上的伤,有点恼火:“谁欺负你了?”拿来药酒给我涂抹。
“是高年级的一个同学。”我低声答,“好像是为了女孩子,我也不明白。我被打晕了,醒了就回来了。”
邻居都气得不行,当时就给班主任打了电话。
第二天,那个男孩的父母果然气势汹汹到学校来找我。他们家里条件很好,还开了车过来。班主任和其他几个年轻老师都气哭了,把我拉到那对父母面前:“你们自己看,你儿子把冯烨打成什么样子?他跟同学从来没有冲突,他是三好学生,怎么可能拿砖头打你儿子?”
“对,不带这么欺负人的。冯烨爸妈是聋哑人,家里条件不好,还这么勤奋用功。你们儿子整天打架斗殴……”
“会不会是其他人打的?当时你儿子看到下手的人了吗?”
……
这件事到最后不了了之,我的人生,却开了一扇新的窗。
——
第一次杀人,是在高二。
那个时候,我突然多了很多精神食粮——香港电影传到内地:英雄本色、上海滩、古惑仔……看着镜头前血肉横飞,我能感觉到手心浸出热热的汗。家里有台老旧的录像机,爸妈都去上班了,我拉上帘子,一个人坐在暗暗的屋子里。外头是夏日的狂风暴雨,我将那些镜头定格、再重放;定格、再重放。
突然就有冲动,握住自己的命根子,飞快的套~弄。
从来没像今天这样,一泄如注,巅峰般的感觉只叫我全身仿佛都沉浸在快乐的海洋中。
那感觉是毒药,是救药,是我血脉深处极其渴求的东西,我无法阻挡。我根本就不想阻挡。
人生苦短,你我皆凡人。为什么要阻挡?
不过杀人是项技术活儿,我不想粗制滥造,还要躲过警方,不能留下一点线索。
期末考试后,我拿到年级第一的成绩单,终于有闲暇开始自己的事。我仔细考察了十多天,最后选择在一个晴朗的午后动手。
那是市里一个小公园,因为是工作日,太阳又大,人很少。我在一个没有监控摄像头、没有人的角落坐了一会儿,小径上就走来个年轻男人,朝我微笑。
宾果!网上说这个公园是gay聚集的圣地,果然不假。
男人二十七八岁,还算高大,看起来油头粉面。他在我身边坐下:“一个人?”
我点点头,朝他笑笑。
他把手放在我肩膀上——真他~妈恶心哦。
“我家就在附近,要不要去坐坐?”他轻声问。
我想了想答:“我不喜欢在外面。去我那里吧。地方大。”我略有些戒备的看着他,他就笑了:“小弟弟戒心好高啊,行,叔叔就跟你去。”
“那……我在公交站等你。”我憋了口气,把脸给憋红了。他又摸了摸我的背,点点头。
我们一前一后离开公园。
我把他带到郊区的一个废弃工厂。我在这里搭了个棚子,里面放了旧沙发还有旧床,扶手上还搭着我的校服。
他吃了一惊:“你是高中生?”
“嗯。”我倒了杯水递给他,“所以我不敢在市里……”
他笑容加深,喝了口水,开始脱我的衣服,脱着脱着就昏迷在床上。
唔……好蠢的男人。活该他中招。
我玩到第二天傍晚,才离开工厂回家。
我把他先用塑料薄膜封住,这样不会有太大的气味,然后分装到两个编织袋里,留在棚子里角落,用杂物盖住。今晚嘛,就先用黑塑料袋装了一小部分提回家。走出工厂一大段,在路边碰到爸爸他们的工友,笑眯眯的对我说:“小烨又来捡瓶子?”对身边人说:“这孩子太懂事了。成绩特好,将来肯定清华北大。”
我不好意思的点头:“叔叔好。做点力所能及的事,应该的。”
等他们走远了,我看看手里鼓囊囊的袋子——他们居然能当成瓶子?真乃神人也。
这个人的骨头,最后我都找了个荒山,埋了。有一次看到警察到那个公园调查,但是不会有人怀疑到穿校服的高中生身上。
——
姚檬这个女孩,我高一开始就注意到了。不仅是因为她漂亮、学习又好,还因为大家总喜欢把我跟她说成一对,说是什么“金童玉女”。
说实在的,我也挺喜欢她。我也是个正常男人,每次看到她的胸她的腿,都觉得很舒服。看到她跟别的男生讲话,我也会不高兴。而她看我的眼神若即若即,也不知道怎么想的。不过我每次杀人的时候,看着对方惊恐的眼神,总会想起姚檬——我立刻就硬了。
挑明关系,是在高三上学期。有一天中午,我坐在学校草坪吃便当,她来了,也捧了个便当盒。
“冯烨,你每天都躲这儿吃呢!”她的声音清脆柔软,漂亮的脸在阳光下好像花朵。
“嗯。”我朝她微微一笑,“你找我?”
她好像有点窘了,答:“我才没找你!”
好矫情,好做作,好可爱。
我俩沉默吃饭。过了一会儿,她眨眨眼,看着我饭盒里的肉块:“那是什么肉?”
“红烧肉。”
“我知道是红烧肉啦!”她笑,“是猪肉吗?看起来不像呐。”
我也笑了:“对,大小姐,不是猪肉,其实是人肉。你敢不敢试试?不敢就别问了。”我夹了一块递到她面前。
她瞪我一眼:“有什么不敢的?我以后可是要当警察的。”
我看着她真的把那块肉给吃了下去。
她皱眉:“有点难嚼,到底是什么肉啦?”
我放下饭盒:“笨蛋,是骆驼肉。我爸一个工友从外地回来带给他的。”
“你才笨蛋。”她横我一眼,起身要走。
我一把拉住她的手,她身子微微一僵,脸立刻红了。
我另一只手捏住她柔软的脸,她的大眼睛像是两汪清水,盈盈望着我:“你……要干什么?”
我低头亲下去。她挣了一下,手抵在我胸膛,不动了。
我没接过吻,只能根据电视里的画面揣摩。所以我吻得很用力,用力吸着她的舌头。她嘴里有淡淡的肉香,还有另一种干净清新的味道,混杂在一起……我几乎是立刻硬了,梆硬梆硬。好在校服裤子宽大,她没有察觉。
看着她微微颤抖的睫毛、绯红的脸颊。我一边咬她的嘴,一边想:她比想象的更迷人。
——
之后跟她好的一个学期,我都没有杀人。
这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好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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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肉肉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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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的腥味儿,我却好像感觉到身体深处的快~感。
好棒。
离开小路,我照例回家,做好饭,自己吃了点,其他的留给爸妈。他们下班很晚。然后我去了邻居家,先帮三年级的小妹妹温习功课,再做好自己的作业。邻居看到我脸上的伤,有点恼火:“谁欺负你了?”拿来药酒给我涂抹。
“是高年级的一个同学。”我低声答,“好像是为了女孩子,我也不明白。我被打晕了,醒了就回来了。”
邻居都气得不行,当时就给班主任打了电话。
第二天,那个男孩的父母果然气势汹汹到学校来找我。他们家里条件很好,还开了车过来。班主任和其他几个年轻老师都气哭了,把我拉到那对父母面前:“你们自己看,你儿子把冯烨打成什么样子?他跟同学从来没有冲突,他是三好学生,怎么可能拿砖头打你儿子?”
“对,不带这么欺负人的。冯烨爸妈是聋哑人,家里条件不好,还这么勤奋用功。你们儿子整天打架斗殴……”
“会不会是其他人打的?当时你儿子看到下手的人了吗?”
……
这件事到最后不了了之,我的人生,却开了一扇新的窗。
——
第一次杀人,是在高二。
那个时候,我突然多了很多精神食粮——香港电影传到内地:英雄本色、上海滩、古惑仔……看着镜头前血肉横飞,我能感觉到手心浸出热热的汗。家里有台老旧的录像机,爸妈都去上班了,我拉上帘子,一个人坐在暗暗的屋子里。外头是夏日的狂风暴雨,我将那些镜头定格、再重放;定格、再重放。
突然就有冲动,握住自己的命根子,飞快的套~弄。
从来没像今天这样,一泄如注,巅峰般的感觉只叫我全身仿佛都沉浸在快乐的海洋中。
那感觉是毒药,是救药,是我血脉深处极其渴求的东西,我无法阻挡。我根本就不想阻挡。
人生苦短,你我皆凡人。为什么要阻挡?
不过杀人是项技术活儿,我不想粗制滥造,还要躲过警方,不能留下一点线索。
期末考试后,我拿到年级第一的成绩单,终于有闲暇开始自己的事。我仔细考察了十多天,最后选择在一个晴朗的午后动手。
那是市里一个小公园,因为是工作日,太阳又大,人很少。我在一个没有监控摄像头、没有人的角落坐了一会儿,小径上就走来个年轻男人,朝我微笑。
宾果!网上说这个公园是gay聚集的圣地,果然不假。
男人二十七八岁,还算高大,看起来油头粉面。他在我身边坐下:“一个人?”
我点点头,朝他笑笑。
他把手放在我肩膀上——真他~妈恶心哦。
“我家就在附近,要不要去坐坐?”他轻声问。
我想了想答:“我不喜欢在外面。去我那里吧。地方大。”我略有些戒备的看着他,他就笑了:“小弟弟戒心好高啊,行,叔叔就跟你去。”
“那……我在公交站等你。”我憋了口气,把脸给憋红了。他又摸了摸我的背,点点头。
我们一前一后离开公园。
我把他带到郊区的一个废弃工厂。我在这里搭了个棚子,里面放了旧沙发还有旧床,扶手上还搭着我的校服。
他吃了一惊:“你是高中生?”
“嗯。”我倒了杯水递给他,“所以我不敢在市里……”
他笑容加深,喝了口水,开始脱我的衣服,脱着脱着就昏迷在床上。
唔……好蠢的男人。活该他中招。
我玩到第二天傍晚,才离开工厂回家。
我把他先用塑料薄膜封住,这样不会有太大的气味,然后分装到两个编织袋里,留在棚子里角落,用杂物盖住。今晚嘛,就先用黑塑料袋装了一小部分提回家。走出工厂一大段,在路边碰到爸爸他们的工友,笑眯眯的对我说:“小烨又来捡瓶子?”对身边人说:“这孩子太懂事了。成绩特好,将来肯定清华北大。”
我不好意思的点头:“叔叔好。做点力所能及的事,应该的。”
等他们走远了,我看看手里鼓囊囊的袋子——他们居然能当成瓶子?真乃神人也。
这个人的骨头,最后我都找了个荒山,埋了。有一次看到警察到那个公园调查,但是不会有人怀疑到穿校服的高中生身上。
——
姚檬这个女孩,我高一开始就注意到了。不仅是因为她漂亮、学习又好,还因为大家总喜欢把我跟她说成一对,说是什么“金童玉女”。
说实在的,我也挺喜欢她。我也是个正常男人,每次看到她的胸她的腿,都觉得很舒服。看到她跟别的男生讲话,我也会不高兴。而她看我的眼神若即若即,也不知道怎么想的。不过我每次杀人的时候,看着对方惊恐的眼神,总会想起姚檬——我立刻就硬了。
挑明关系,是在高三上学期。有一天中午,我坐在学校草坪吃便当,她来了,也捧了个便当盒。
“冯烨,你每天都躲这儿吃呢!”她的声音清脆柔软,漂亮的脸在阳光下好像花朵。
“嗯。”我朝她微微一笑,“你找我?”
她好像有点窘了,答:“我才没找你!”
好矫情,好做作,好可爱。
我俩沉默吃饭。过了一会儿,她眨眨眼,看着我饭盒里的肉块:“那是什么肉?”
“红烧肉。”
“我知道是红烧肉啦!”她笑,“是猪肉吗?看起来不像呐。”
我也笑了:“对,大小姐,不是猪肉,其实是人肉。你敢不敢试试?不敢就别问了。”我夹了一块递到她面前。
她瞪我一眼:“有什么不敢的?我以后可是要当警察的。”
我看着她真的把那块肉给吃了下去。
她皱眉:“有点难嚼,到底是什么肉啦?”
我放下饭盒:“笨蛋,是骆驼肉。我爸一个工友从外地回来带给他的。”
“你才笨蛋。”她横我一眼,起身要走。
我一把拉住她的手,她身子微微一僵,脸立刻红了。
我另一只手捏住她柔软的脸,她的大眼睛像是两汪清水,盈盈望着我:“你……要干什么?”
我低头亲下去。她挣了一下,手抵在我胸膛,不动了。
我没接过吻,只能根据电视里的画面揣摩。所以我吻得很用力,用力吸着她的舌头。她嘴里有淡淡的肉香,还有另一种干净清新的味道,混杂在一起……我几乎是立刻硬了,梆硬梆硬。好在校服裤子宽大,她没有察觉。
看着她微微颤抖的睫毛、绯红的脸颊。我一边咬她的嘴,一边想:她比想象的更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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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跟她好的一个学期,我都没有杀人。
这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好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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