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206
离婚而已 作者:李禾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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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对于张文峰的性格来说,这条缝必需很大,不仅能插下针,最好能再插把铁锹。
“是不是想喝点酒?都怪我,自己不喝酒,都忘了给你叫瓶酒。白酒还是啤酒?”神从颖见他一直脸色微红,手脚局促,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以为他有什么不好意思提出来的要求。
“不用,不用。我一般很少喝酒,费钱。”张文峰摆摆手,表白自己似地急着回答。
“叫两瓶啤酒吧?我就不陪你了哦,我喝茶就行了。”
“不用,不用。我不喝的。”
“上次同学会,你不是也喝了吗?”
张文峰更加不好意思:“偶尔才喝一点,酒量不好。”
“那叫一罐啤酒吧?不多。我也来一罐椰汁,陪你。”神从颖一边说,一边喊了服务员。
张文峰来不及阻拦,只好自我安慰地想,喝一点酒也好,酒能壮胆。
一直到吃完饭,张文峰都没找到机会开口,一是他的勇气还不足以主动提起感情的话题,二是神从颖一直没把话题往这方面引。他心里懊恼不已:账单已经被神从颖趁着去洗手间偷偷付过了,他已经错失了一个表现自己的机会。自己都这么大的人了,连句话也不敢说!幸好,幸好,自己明天才走,还有时间呢!
两人出了饭馆。从饭馆回到家,走路大约得半个钟左右。神从颖吃得很饱,提议走回去。张文峰更不怕走路,便陪着她慢慢散步回家。
此时正是七点多钟,天已完全黑了,家家都亮起了灯。店铺门口的招牌灯箱一个比一个闪,最吸睛的要数理发店门口了,长长的、弯曲扭动的五色彩灯像打了鸡血一样,永不停歇地转动着。面包店里排起了长队,等着购买刚出炉的新鲜面包。街边有了好几个摆摊的,多数是卖些女士丝袜或头绳发夹之类的小东西。
张文峰盯着丝袜摊上支起的黑色丝袜看了几眼,扭头又看了一眼神从颖,她光着腿呢,怎么不买双丝袜呢?他见过很多女孩子在冬季都不穿裤子,爱穿裙子,再配一条黑丝袜。
这样想着,他便问了:“从颖,你怎么不穿双袜子呢?不冷吗?”
“啊?”神从颖也看见了那个丝袜摊,笑了,“谁说我没穿?我穿了呀!肉色的!”说着,她捏起小腿上的一点丝袜给他看。
“哦,呵呵。”张文峰脸红了。幸好夜黑,自以为没人看得见。他感觉自己太土了。
“这说明我这双袜子做得很成功啊!居然能让你以为我是光腿,商家听见了一定会开心的。”她笑道。
昏黄的街灯下,她的笑容既明亮又温暖,让他觉得这真是一个新奇的体验。他已经很久没有和女人这样亲密了,也很久没有这样闲适地街过街。以前和前妻也出来过,但她都是盯着打扮得光鲜亮丽的女人瞧,一边眼馋一边撒娇说自己也想要那样的。那时,他还没出去打工,手里钱少,买不起。若是把她所说的全部都买回家,估计连老家的房子都保不住。
后来,她跟人跑了。他既气愤又伤心,不过,想通了也就那么回事。他把孩子安顿好,自己出去打工,成天泡在肮脏污浊的工地,卖着自己唯一能卖的力气。每天干完活,饱饱地吃三碗饭,倒头就睡。不多睡会儿,第二天怎么有精力继续开工呢?
他不像别的工友那样:慢慢吃着饭,再喝一两瓶啤酒,开着黄腔当下酒菜;偶尔也出去逛逛,消费一下,找些上不了台面的暧昧小店。他的钱得存着,他知道自己没有一技之长,嘴巴也不利索,将来更没有养老保险,他的养老全在他的手里。所以,现在不省着点,怎么行呢?
张文峰感慨地想了一会儿,又经过了路边一个卖发夹的小摊。摊主拉了一小串彩灯在摊架上,把款式、颜色各异的发夹映得闪闪发亮。
女儿没有妈妈,女孩子家用的这些小东西都是由奶奶买。老人家没什么眼光,尽挑着便宜的买。他看摊子上的每一个都比他女儿头上的漂亮,起了心思,有心想买几个。
转头看了一眼神从颖,过肩的长发披散在肩头。也可以给她买几个,就当是礼物吧!
张文峰主动朝摊子走过去,神从颖愣了愣,赶紧跟上去。
“老板,看看,发夹都很漂亮呢!给你女朋友买几个吧!”摊主热情地招呼着,看到跟过来的神从颖,又加了后面那一句话,自以为说得很得人心。
的确很得张文峰的心,他红着脸,一边随手翻着,一边嗫嚅道:“先看看,先看看。”
“想给你女儿买?”神从颖问。她没理会摊主的话,不过是一个不认识的人,没必要专门解释。
“嗯,你也挑两个吧。我送你。”
“不用啦,给你女儿挑就行了。”
张文峰一共挑了十几个,连发夹带头绳,估计他女儿这一年都不用再买了。摊主见他买的多,自动抹了零头,找了一个小袋子替他装好,还笑眯眯地说过两天她会去进新货,到时希望他再来看看。
张文峰付了钱,接过袋子,也没说自己马上要离开这座城市了,含糊两句,转身就走。
走出几步,趁着街灯的光,他把袋子里自己一开始就挑好的两个水晶发夹拿出来,递给神从颖,道:“这两个适合你,给你的,拿着吧!”
“不用,不用,我很少用这些。给你女儿用吧!”神从颖不要,“你也不可能现在回家一趟,要不放在我这,下回我回家或者我爸妈过来,就托他们带回去,行吗?”
“嗯,我也是这样想的。这两个是你的,拿着。”他递出来的手一直伸着,脸上一副执拗的神情。
他的态度很强硬,神从颖刚才一直站在旁边的,知道这两个发夹总共也就二十多块,便没有客气,说了声“谢谢”,接下了。
两人顺着街道往回走,气氛安静又详和。
神从颖悄悄吐出一口气,暗暗看了身旁的大个子一眼。
她差不多能猜到他的想法,不然的话,他何必专门提前一天跑来看她?虽然这样直说很伤人,但不说更伤人。几经犹豫,她终于决定由她先说。
“这几年,在外面,你没遇上合适的姑娘吗?”她问。
“没有。工地上哪有女人?就算有,也是工友的老婆,专门做饭的。”他战战兢兢地答着,生怕她以为自己生活作风不正。同时又暗喜,总算说到这个话题了。
“你也不小了,是该抓紧了。”神从颖不自觉地把神妈妈的那一套说法给搬了出来,“过年的时候,你妈妈介绍你相亲了吧?要是有合适的,就别错过了。”
“嗯。”他低头看着路和自己的脚。他的脚很大,和他的手一样大,一把就可以抓起十多根钢筋。悄悄瞟了一眼她的脚,很小。他感觉自己的脚像芭蕉叶,她的脚像桑树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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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对于张文峰的性格来说,这条缝必需很大,不仅能插下针,最好能再插把铁锹。
“是不是想喝点酒?都怪我,自己不喝酒,都忘了给你叫瓶酒。白酒还是啤酒?”神从颖见他一直脸色微红,手脚局促,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以为他有什么不好意思提出来的要求。
“不用,不用。我一般很少喝酒,费钱。”张文峰摆摆手,表白自己似地急着回答。
“叫两瓶啤酒吧?我就不陪你了哦,我喝茶就行了。”
“不用,不用。我不喝的。”
“上次同学会,你不是也喝了吗?”
张文峰更加不好意思:“偶尔才喝一点,酒量不好。”
“那叫一罐啤酒吧?不多。我也来一罐椰汁,陪你。”神从颖一边说,一边喊了服务员。
张文峰来不及阻拦,只好自我安慰地想,喝一点酒也好,酒能壮胆。
一直到吃完饭,张文峰都没找到机会开口,一是他的勇气还不足以主动提起感情的话题,二是神从颖一直没把话题往这方面引。他心里懊恼不已:账单已经被神从颖趁着去洗手间偷偷付过了,他已经错失了一个表现自己的机会。自己都这么大的人了,连句话也不敢说!幸好,幸好,自己明天才走,还有时间呢!
两人出了饭馆。从饭馆回到家,走路大约得半个钟左右。神从颖吃得很饱,提议走回去。张文峰更不怕走路,便陪着她慢慢散步回家。
此时正是七点多钟,天已完全黑了,家家都亮起了灯。店铺门口的招牌灯箱一个比一个闪,最吸睛的要数理发店门口了,长长的、弯曲扭动的五色彩灯像打了鸡血一样,永不停歇地转动着。面包店里排起了长队,等着购买刚出炉的新鲜面包。街边有了好几个摆摊的,多数是卖些女士丝袜或头绳发夹之类的小东西。
张文峰盯着丝袜摊上支起的黑色丝袜看了几眼,扭头又看了一眼神从颖,她光着腿呢,怎么不买双丝袜呢?他见过很多女孩子在冬季都不穿裤子,爱穿裙子,再配一条黑丝袜。
这样想着,他便问了:“从颖,你怎么不穿双袜子呢?不冷吗?”
“啊?”神从颖也看见了那个丝袜摊,笑了,“谁说我没穿?我穿了呀!肉色的!”说着,她捏起小腿上的一点丝袜给他看。
“哦,呵呵。”张文峰脸红了。幸好夜黑,自以为没人看得见。他感觉自己太土了。
“这说明我这双袜子做得很成功啊!居然能让你以为我是光腿,商家听见了一定会开心的。”她笑道。
昏黄的街灯下,她的笑容既明亮又温暖,让他觉得这真是一个新奇的体验。他已经很久没有和女人这样亲密了,也很久没有这样闲适地街过街。以前和前妻也出来过,但她都是盯着打扮得光鲜亮丽的女人瞧,一边眼馋一边撒娇说自己也想要那样的。那时,他还没出去打工,手里钱少,买不起。若是把她所说的全部都买回家,估计连老家的房子都保不住。
后来,她跟人跑了。他既气愤又伤心,不过,想通了也就那么回事。他把孩子安顿好,自己出去打工,成天泡在肮脏污浊的工地,卖着自己唯一能卖的力气。每天干完活,饱饱地吃三碗饭,倒头就睡。不多睡会儿,第二天怎么有精力继续开工呢?
他不像别的工友那样:慢慢吃着饭,再喝一两瓶啤酒,开着黄腔当下酒菜;偶尔也出去逛逛,消费一下,找些上不了台面的暧昧小店。他的钱得存着,他知道自己没有一技之长,嘴巴也不利索,将来更没有养老保险,他的养老全在他的手里。所以,现在不省着点,怎么行呢?
张文峰感慨地想了一会儿,又经过了路边一个卖发夹的小摊。摊主拉了一小串彩灯在摊架上,把款式、颜色各异的发夹映得闪闪发亮。
女儿没有妈妈,女孩子家用的这些小东西都是由奶奶买。老人家没什么眼光,尽挑着便宜的买。他看摊子上的每一个都比他女儿头上的漂亮,起了心思,有心想买几个。
转头看了一眼神从颖,过肩的长发披散在肩头。也可以给她买几个,就当是礼物吧!
张文峰主动朝摊子走过去,神从颖愣了愣,赶紧跟上去。
“老板,看看,发夹都很漂亮呢!给你女朋友买几个吧!”摊主热情地招呼着,看到跟过来的神从颖,又加了后面那一句话,自以为说得很得人心。
的确很得张文峰的心,他红着脸,一边随手翻着,一边嗫嚅道:“先看看,先看看。”
“想给你女儿买?”神从颖问。她没理会摊主的话,不过是一个不认识的人,没必要专门解释。
“嗯,你也挑两个吧。我送你。”
“不用啦,给你女儿挑就行了。”
张文峰一共挑了十几个,连发夹带头绳,估计他女儿这一年都不用再买了。摊主见他买的多,自动抹了零头,找了一个小袋子替他装好,还笑眯眯地说过两天她会去进新货,到时希望他再来看看。
张文峰付了钱,接过袋子,也没说自己马上要离开这座城市了,含糊两句,转身就走。
走出几步,趁着街灯的光,他把袋子里自己一开始就挑好的两个水晶发夹拿出来,递给神从颖,道:“这两个适合你,给你的,拿着吧!”
“不用,不用,我很少用这些。给你女儿用吧!”神从颖不要,“你也不可能现在回家一趟,要不放在我这,下回我回家或者我爸妈过来,就托他们带回去,行吗?”
“嗯,我也是这样想的。这两个是你的,拿着。”他递出来的手一直伸着,脸上一副执拗的神情。
他的态度很强硬,神从颖刚才一直站在旁边的,知道这两个发夹总共也就二十多块,便没有客气,说了声“谢谢”,接下了。
两人顺着街道往回走,气氛安静又详和。
神从颖悄悄吐出一口气,暗暗看了身旁的大个子一眼。
她差不多能猜到他的想法,不然的话,他何必专门提前一天跑来看她?虽然这样直说很伤人,但不说更伤人。几经犹豫,她终于决定由她先说。
“这几年,在外面,你没遇上合适的姑娘吗?”她问。
“没有。工地上哪有女人?就算有,也是工友的老婆,专门做饭的。”他战战兢兢地答着,生怕她以为自己生活作风不正。同时又暗喜,总算说到这个话题了。
“你也不小了,是该抓紧了。”神从颖不自觉地把神妈妈的那一套说法给搬了出来,“过年的时候,你妈妈介绍你相亲了吧?要是有合适的,就别错过了。”
“嗯。”他低头看着路和自己的脚。他的脚很大,和他的手一样大,一把就可以抓起十多根钢筋。悄悄瞟了一眼她的脚,很小。他感觉自己的脚像芭蕉叶,她的脚像桑树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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