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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4

    四十年修炼,七十岁成精 作者:点墨成污

    分卷阅读74

    中的线,不是也能把你拉回来?

    我没有什么奢求,我只是一直一直以来,都在用自己的力量,让她降落的时候不会摔着。

    我只是想给她一个家而已。

    我看到她眼中的触动,我知道,她还是爱我的,让我再最后一次相信她,最后一次等她。

    我的期限会是永无止境,可她的期限,只剩十天了。

    我赌这一次,她会回头。

    她想要的自由,想要的拥挤和狭隘,我都把它放进了我的设计里。

    这是房子建成以来,我第一次住进来。

    我曾经想,她回来的时候,我可以拉着她的手一起跑过来欣赏。

    十米高的玻璃墙,360度全透明无障碍,我们抬头的时候可以看到夜空的星星,环视四周的时候能看见所有的风景。

    这是个能遮风挡雨,又不妨碍视野的客厅,如果累了,我遥控屋顶的双层纱幔为她挡去世界的一切,我可以带她踏上客厅中心睡莲池上的小桥,踩着旋转楼梯爬上独立的平台。

    那里有一张圆圆的小床,我们一起躺下的时候需要紧挨在一起,头顶垂下的三重参差不齐的纱幔,会把我们包围在其中,没有人能看到我们,她可以安心的窝在我的怀里休息,醒了之后,我也可以收起这些遮蔽物,再次陪她仰望天空,有风来的时候,四周垂吊的风铃会发出清脆的声音,就像八年前我摇动手腕时一样。

    我在这里一直等她,我相信这次不会赌输。

    翻开笔记本,在这个位置解决了多少事务实在记不得了!

    第九天的夜晚已经来了,今天的夜空没有星星,看起来黑乎乎的,我把屋子里和院子里的灯全部打开,丫头太笨了,可不能傻得迷了路!

    我抬手看了看腕上的时间,八点四十分了,我想起身为她倒杯水,不然等一下她来了之后要水喝,我怕第一时间满足不了她。

    左手腕突然一松,历经八年的红绳突然断了,铃铛跌在地上的时候,发出了很响亮的声音。

    我被这犹如惊雷的震响吓了一跳,心口有什么奇怪的东西渐渐包裹住了我。

    我愣愣的望着它发了一会儿呆,猛然回头去看屋外的院子。

    光照耀的地方还是原来的那个模样,没有看到那个我期盼已久的身影。

    丫头,你是不是迷路了?

    我掏出手机拨了她的号码,可怎么也打不通,于是拉开门跑了出去,想知道她在哪里。

    电话一直没挂,我冲进院子,听到细微的熟悉的铃声,我一喜,这是丫头的手机铃声,她就在我的附近!

    我就知道她一定会来!这一次,我们再也不分开,一辈子也不!

    我迈开脚步循声而去,在光的背面看到了她。

    她就这样趴在草坪上睡着了。

    左手捂着肚子,右手直直的伸过头顶,睡相可真不怎么雅观。

    喂!丫头,你不知道趴着睡觉会压成平胸么?本来就没多少的,况且现在是十一月,夜晚可是很冷的,你这样睡着是要故意着凉,逮着机会换我伺候你是不?

    你看,身上都不暖和了!

    我无奈的叹了一口气,还弄得脏兮兮的,真不让人省心!

    我轻轻抚摸她的鬓角眉眼,擦干净她粘稠的脸,对她实在也没辙了。

    算了,丫头,要是累了就睡吧,我还在你身边。

    是的,还有我在……

    弯腰将她抱起来,紧紧拥在怀中,嘴唇贴着她的耳朵,我轻轻的笑说:“丫头,我来接你回家!”

    第57章 骄傲的王(上)

    世上有一种人,他生来就带着一种压倒一切的超然气势,即便是个尚在襁褓的婴孩,都没法敛去他的锋芒。

    王义从来没哭过,落地时的呱呱啼哭像是要证明这样的气势,任医护人员使尽浑身解数也逼不出一滴眼泪。

    父亲从来不敢训斥他,明天决定要吃什么,母亲都要先问过他的意思,他有一个骄纵的妹妹,每每他皱起了眉头,妹妹总会吓得大气不敢出。

    在王义的记忆里,都是他心情不悦,整个家族敛声屏气的画面。

    真无聊!

    这种无聊是有原因的。

    王义天生有着异于常人的智商,还在地上爬的时候,拆了坏了的电脑再组装,电脑便能正常运行,看不顺眼的家电到他手里,往往会变成能跑能飞的电动玩具。

    王义自己没有印象,但母亲每次拿着整箱被他改装过的东西,都会露出十分明显的自豪。

    他们都说王义是个天才,说他是带着上辈子的知识投的胎,凡是王义扫过一遍的文言文都能倒背如流,看过一次的例题就能攻克全关,有这么一个全能型儿子,父母巴不得全世界都知道,给王义报的各种比赛一个接上一个,各种奖杯和荣誉也是一个接着一个带回家。

    王义从来没输过,可他觉得这些荣誉和他名门世家的地位一样让他提不起劲。

    他厌恶透了这种生活,谄媚的嘴脸,眼红的嫉妒,自惭形秽的眼神闪躲……

    他想要挣脱这种一成不变的生存方式,这种被捧着身体,却压着灵魂的感觉让他疯狂!

    于是,他砸碎了他们爱不释手的奖杯,烧掉了一切有关他的成就,望着他们惊恐的眼睛,冷笑着向他们宣布:“我要堕落!”

    没有人能阻止王义,抽烟酗酒打架,他和社会上的混混整天呆在一块,跟他们吸毒,然后十几个人一起活活玩死一个女人。

    他看到了以前没有看到的东西,暴力、血腥、疯狂和绝望,这让他找到了活着的感觉,一点一点把曾经那个聚光灯下的天才儿童抹杀。

    母亲曾泣不成声的缩在角落里对父亲说:“他是个魔鬼!”

    王义冷笑,这是多么荒唐的比喻?

    他不是魔鬼,他是魔王!这个世界没人能有那个本事凌驾在他之上,能站在众魔之上的只有他!

    这天生的气势与智商让王义顺理成章的成为了大哥,带领这些疯子挑了一个又一个帮派,砸了一个又一个场子,拼酒吃肉,被人狗腿子一样的仰望。

    可是一切似乎又回到了原点,这种崇拜敬畏的眼神,让他渐渐失去了原有的火热。

    拿脚踩在别人的胸口,看到的是讨好的谄媚,拿枪抵着别人的头,能听到尿裤子的声音,鲜血溅到脸上时,会让他恶心的想扒层皮。

    啊!真、无、聊!

    既然这里已经没有他心动的东西,那么所有人都该去死了!

    一份密信透露了自己的据点,警察和他们杀的天翻地覆、血流成河,兄弟们拼命护着王义逃了出去,最后一个为他挡下子弹的人,缓缓在他面前倒下时说:“大哥,快走……”

    在王义看来,他们是如此的愚蠢和可悲,到死都护着真正杀害他们的幕后真凶。

    地下最大的帮派,在这场剿匪里消失,死掉的人已经死掉,没死掉的人被抓去枪决,几个有点智商的主心骨找人替包,避免了死刑,被判了不知多少年。

    最后分散的时候,他们给王义留下了讯息,用他教的诡异的俄罗斯破译手法,告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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