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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

    谁想同你做知己 作者:方九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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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朝还是很少生气的。

    除了那次。我没法看他脸上的表情,只是直觉,他大概是真的怒了。

    归暮虽然是个女生,但是比我暴力多了。她玩毒奶,输出还比我的天光高。对我的评价,归暮无动于衷,她说“跟你比我真的超没成就感。”

    归暮很喜欢开红杀人,红名了就去报恩寺洗憎恶点。免得被人爆了装备。普通玩家杀红名玩家是不会增加憎恶点的,被爆装备的几率也远小于红名玩家。

    憎恶点需要友好度去洗,归暮嗜血成魔,洗了几次就没法洗了。只好顶着红帽子和我们打野。归朝笑她说是只小红帽在等大灰狼。归暮说:那你擦亮眼睛看看吧,是哪只大灰狼敢来吃我。

    没等多久,狼就来了。

    那天我们一起打【五侠】,这个玩法那时候刚出,要凑齐五个不同职业的玩家才能下副本。我是天光,归朝是道长,归暮玩奶。还差两个不同职业的,肉盾或是琴师我们都无所谓,但是没什么人愿意组我们。

    服务器太老就是这样,就算出了新玩法也没什么人愿意继续了。

    我一直和归朝他们混,没加什么好友。归朝则是因为懒得和人打交道,所以一直混的野队。于是我们在瑶姐那里站了很久。

    直到另外有队伍喊“五侠缺二,来人。”

    他们组了四个人,有两个天光。我跟归朝他们说,“还有篇论文没写,先撤了。”

    然后就下了线。

    晚上也没再登过游戏。

    第二天看见世界都在刷“95级道长归朝sb”,还刷了跨服的喇叭。骂来骂去就那么几句,词汇量比归朝还小。

    这件事总结起来也不复杂。他们打完【五侠】,有个天光爆了归暮的装备,接着被归朝在野外盯梢,来回虐了好几遍,把天光身上一个打满级石头的竹杖给爆了。

    他们打算拿归暮的紫色罗尘换天光的绿竹。

    可能是刷了一早上也没人应吧,那伙人就开始骂了。

    归朝的名字是灰的,归暮也不在。

    帮派里刚好有人在说这件事,我戳了进去看。

    因为归朝杀的人刚好在无月崖,这是当时蒸蒸日上的一个帮派,他们帮主很有钱,跑票赏金给的也多。成立没多久,就升到了五级帮会。很爱帮战的那种。

    这次也不例外。

    我们帮里的商人在野外不断被杀,挂机采药的术士也挂了彩。小号怨声载道,大号也颇为不满。

    我们玩的服务器名字很文艺,连带着在这个服务器里的玩家也颇有几分诗意,向来不喜欢打打杀杀。大多数人都觉得,红名玩家在江湖里被杀了,就是活该。

    所以虽然无月崖做得有些过了头,在一些看客眼里也是占了理的。但也有人觉得无月崖小肚鸡肠,吃饱了撑的没事干整天帮战。

    我一向帮亲不帮理,自然赞同后者。

    更何况,那是归朝。

    小号们吃了闷亏,躲在城里,不再跑商。我却领了任务,四处往外跑。生怕死不了的样子。我也不知道我那个时候为什么要这么做。

    可能是想证明,归朝杀了人,一点也影响不了帮派吧。

    跟归朝混久了,我的操作不再像刚开始那么烂。就算在断桥上走索道也不会再摔,一个人在青山寨里左一下右一下地躲着等级比我高的怪物,竟然也没受伤。

    3

    然后我遇到了户斯同。一个红毛道长。

    他也是无月崖的。

    江柳剑耍得很厉害,一点也不输归朝。我节节败退。被堵在墙角,无处可逃。也奇怪他明明可以一招毙命,何必如此相逼。

    后来我知道了,猫捉老鼠,从不是逮到了就吃,而是玩够了才拎到嘴边。户斯同就是那只猫,而我连老鼠也算不上。

    老鼠尚有洞可躲,而我又能躲去哪里。

    我还剩一层血皮,户斯同却收起了剑,往后连跳三下。说“有意思。”

    我不知道他在说自己,还是在说我。

    如果是在说我,我真的不知道,我到底哪里,有意思。

    黑发道长,白发道长,游戏里常见。

    导致我不知道,原来红发道长,也这样潇洒自在。如果说归朝的道长算是山上雪,那户斯同就是江边鹤吧。

    拍拍翅膀就走,羽毛挠得人鼻痒。

    户斯同管这叫新的把妹技巧。然后对我说“用在你身上,我血亏。”

    经此一役,我们算是认识了。户斯同也没什么帮派的概念,他说“又不是小学生了,还玩这种‘你若爆我装备我就杀你满门’的戏码,幼稚死。”

    归朝三天没上线,户斯同陪了我三天。什么也不做,就是逛地图。

    我最喜欢去万进庄看雪山。

    户斯同说“你真的挺有意思的。”

    然后他脱了衣服,躺在雪地上,看天边流云变换。

    我在那雪山的那条小路上,走来走去,那些松鼠蹦蹦跳跳,偶尔也会捧着松果回头看我。雪山悄悄,松鼠爪印留了满地。

    我没有很想归朝。

    我只是偶尔会想,他是不是以后都不玩这个游戏了?

    多大点儿事啊,不至于吧。

    接着又觉得自己很浪费生命,在一个破游戏上花这么多时间。

    户斯同躺在前面的雪地里,像死了一样,一动不动。几只松鼠排着队越过他的肚皮。我看了很想笑。

    笑着笑着,眼泪就不停地往下流。

    我不知道自己在哭什么。矫情的要死。

    户斯同问我:“你经常来这里吗?”

    我说:“没有。”

    当时确实没有。

    他又说,“这里挺好的。”

    我说“嗯。”

    接着他就不说话了。

    我可能真的有什么所谓的社交恐惧症吧。除了归朝,我和谁说话都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尴尬。后来户斯同问我,“你怎么就那么喜欢那傻x?”

    我想也没想,就回答“和他在一起,我不用怕说错话。”

    归朝虽然不如户斯同那么会活跃气氛,但他让我不尴尬,让我不害怕。

    或许世界上真的有默契这个说法吧。

    我最喜欢看《棋魂》,而归朝是小烟健的脑残粉。

    我吃菜不喜欢放生姜,归朝讨厌任何味道重的调料。

    我是左撇子,归朝则用左手吃饭,右手写字。

    在网上认识,却聊身边事。

    不是惊人的相似,而是一星半点的重合。我更喜欢这样的关系。

    后来户斯同听我这么说,沉默了很久。然后他穿着那身白衣,往雪地里一躺,对我说“你真挺怪的。”

    我回复“嗯。”

    接着队伍频道里,滚上来一句“怪怪的,也挺好。”

    我不知道该回复什么。

    户斯同直白地让我尴尬。

    这么浑浑噩噩过了三天,归暮先上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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