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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5

    朝露笙歌(H) 作者:嗜酒吃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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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轨时,刘朝刚刚升入初中。刘悦不知道丈夫和那女人好了多久,因为家里的生计一直是由丈夫维持,眼看孩子升初中各种书本费服装费要交,刘悦背地里大哭了一场,最后还是选择忍气吞声装作什么都不知道。

    待刘朝发现,已经是半年后的事情了。可能是察觉到妻子已经发现,却什么也没说,刘朝父亲渐渐胆大起来,把小三带回了家里。

    那天正巧刘朝所在的学校组织活动,活动完后放了半天假,刘朝回家发现坐在沙发上的两个人,二话没说,上去就抓住那女人的头发把她扯出门外,然后又站到他爸面前,神情冷淡地说了一个字:“滚。”

    等到刘悦回来,看到坐在沙发上的刘朝就全都明白了。

    “朝朝……”

    “妈,叫他滚吧。”刘朝的眼睛拼命挣着,红色的血丝让他看起来有些狰狞。

    刘悦看见儿子眼眶通红却忍着不眨眼的模样,终于控制不住自己,扑进儿子怀里大哭起来。

    说到底刘朝也才刚刚升上初中,十三四岁的年纪却要考虑这些事,说实话能做到这样已经很不错了。刘悦知道对不起儿子,也知道自己不能再这么软弱下去。

    刘悦一开始是打算离婚,但要说立刻就找到一份能支撑家里生计的工作是不可能的。刘朝父亲于是开出条件,房子归刘悦所有,自己定期也会给儿子的生活费,条件是对婆家那边不能说两人分居了,婚也要等到合适的时候再离。

    刘悦答应了。没什么好拒绝的,为了儿子刘悦还是选择了懦弱。只是对着刘朝,刘悦却说两人已经断干净了,以后就只有他们母子俩过生活了。

    后来刘朝父亲在工厂里事故伤亡,刘悦分到了公司给的一笔赔偿。刘朝就知道两个人根本没有断彻底。

    葬礼那天,刘朝没说一句话。直到刘悦和他回去的路上,他突然开口:“他死了。”

    空气燥热,气氛沉闷,漆黑的夜色让人心情压抑。

    “他该死。”刘朝的眼睛通红,拳头攥的紧紧的,青筋都凸了出来。

    刘悦一下子就哭了,捂住儿子的嘴,一遍一遍的叫刘朝的小名,叫他不能这么说。

    死亡是件十分平常的事。生老病死谁也逃不掉,可是刘朝父亲死的太突然,甚至于刘朝还没完全恨够他,他就先走了。

    那天回家的路上,刘朝流了眼泪。没有任何征兆任何声响,眼泪顺着脸颊掉在地上,掉进漆黑的夜里,然后消失不见。

    刘朝自己也不清楚,那天流泪究竟是为了什么。

    人类向来是感情复杂的动物,那么多种感情,总有混淆的时候。索性就不再去想,索性就选择淡忘。

    现在陈年旧事提起来,刘朝不过是想给顾文笙一个交代。

    这个少年会出现在他的未来,所以他有必要把自己的所有都跟少年说清楚。

    顾文笙听完后,许久没有说话。

    就在刘朝以为顾文笙会一直沉默时,小少爷突然伸手把他抱住。

    这是个不适合拥抱的季节,闷热的空气毒辣的太阳都足以让人窒息。可少年的拥抱不一样,他是特别的。因为是刘朝心里最特别的存在,所以理所应当,他的拥抱也是能驱散炎热,带来清凉的拥抱。

    很温暖。刘朝不向往阳光,但他向往顾文笙。

    他是他的太阳。

    顾文笙松开手后,认认真真地跟刘朝说:“我想抱你,于是就抱了。”

    刘朝看着顾文笙。

    “绝对没有可怜你的意思。”顾文笙不由自主地把手抚向刘朝的脸颊,“在我心里你很强大。”

    刘朝抓住顾文笙的胳膊。

    “阿朝。”顾文笙笑着叫他。

    ……我喜欢你。

    顾文笙把这四个字在心里念了一遍又一遍。

    原来我喜欢你。

    所以才会那么在意你,所以才会在那个服务员的眼皮底下故意去拉你的手……

    我喜欢你。

    #

    高二开学,班里所有人都发现,刘朝和顾文笙的关系更好更亲密了。

    上学期运动会结束,刘朝长跑得了第一,又让不少学生认识了他,其他班的女生有不少打听刘朝的。班里人都以为,刘朝这学期怎么也会交个长得不错的女朋友,结果开学已经一个多月了,刘朝旁边还是只有顾文笙。

    “我倒是觉得,”李文惠看向不远处一起蛙跳的两个人,“顾文笙比那帮女生都好看。”

    旁边的几个女生沉默了两三秒,不由自主的看向那两个人。

    “好像……也没错?”

    顾文笙下课实在困得不行,打算休息会儿,叫刘朝上课叫他起来。结果谁知道上课都十五分钟了,刘朝还是跟根木头桩子似的杵在他旁边,丝毫没有叫他的意思。

    顾文笙无语了半秒,问:“这节什么课?”

    “体育。”

    “……”

    顾文笙拖着刘朝跑下楼,结果还是被体育老师罚蛙跳一圈。

    跳到一半,顾文笙就不行了。他平时不锻炼,白白瘦瘦一个小少爷,就算母亲再怎么严厉,到底还是养尊处优惯了。

    顾文笙于是趁着体育老师不注意,开始小步蹭着走。

    刘朝在一旁看着,怎么看怎么觉得小少爷像两种动物的混合体。

    “企鹅。”左摇右晃的。

    顾文笙回头:“什么?”

    “熊。”笨头笨脑的。

    顾文笙停下来:“你嘀咕什么呢?”

    两种动物刘朝都喜欢,不过刘朝还是觉得小少爷最可爱。

    他最喜欢顾文笙。

    “小少爷。”

    这回顾文笙听清了,拿胳膊挡在脸上,“我才……我才不是……”顾文笙觉得这个称呼实在是别扭,刘朝说这三个字时明显比说自己名字时还温柔还认真……

    自己到底在闹什么别扭?!顾文笙自己跟自己赌气,冲着刘朝翻了个白眼,又正回身开始蹭着走。

    刘朝不明所以,但还是跟着顾文笙跳起来。

    #

    期中考过后,班里人终于注意到了刘朝的“新称呼”。

    “顾文笙,你家阿朝呢?”

    “在办公……”小少爷话说到一半,反应过来,“……他不是我家的。”

    “真的?那你迟疑个啥?”

    顾文笙说不上来,反复张了好几次口,最后别别扭扭地回答:“……反正不是我家的。”

    顾文笙长得清秀,成绩也不差,周日回家时穿便服的模样也很帅,相处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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