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36
历险记 作者:凉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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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亲昵的爱称,又象是对他下半身某个部位的淫邪暗示。虽然早就熟悉了这人没个正经的样子,但这种实在太过补人的称呼还是让沈国栋不可控制地打了个冷噤,险些打翻手上那碗鸡蛋。
他转过身,埋怨地看那扒着门笑得一脸妖孽的男子,"vv哥,说了不要这样叫我。"
"那要怎么叫你呢?"对方捧着脸故作苦恼状,"小沈沈?小婶婶?小国国?小哥哥?......啊!谁叫你当初办假证的时候取个这种大叔才用的名字啊?跟你的外形一点都不搭--"一只大手不客气在他头上拍了一下打断他唱作俱佳的表演,那高大的男子提着两大袋杂物钻进厨房,顺道还白了他一眼,"小栋别理他。这人每月总有几天是不正常的,大姨妈来了。"
沈国栋嗤地一笑,妖孽男变色道:"死卫朝宣,你说什么?我大姨妈来了?敢情你一直把我当女人用?啊?"说着就伸手去拧。
沈国栋忙道:"我把菜端出去。"头一低就溜出厨房。
没走几步就听到卫朝宣带着警告意味地一声低喝,"别惹火啊。"不用说,一定是vv好死不死地专往敏感部位下手了。
几声吃吃的低笑,沈国栋几乎能想象那句话造成的反效果:vv妖妖艳艳地笑着,一边故意往卫朝宣身上蹭的画面。
卫朝宣一定受不了这种撩拨,vv在他面前一向是肆无忌惮地嘛。只是不晓得那两个人会在里面待多久才出来。
按理说,,以他的经历,会对同性恋产生很排斥的心理才对。可是事实上他和卫朝宣他们住在同一屋檐下也快要三年了。
他是个成年人,思考问题还是很理性的,虽然当初发现他们的关系时也曾心头咯噔一下夜间睡觉会提心吊胆反复检查自己有没有锁好门,但慢慢地也开始说服自己不要一杆子就打翻一船人。再说那两人虽然一个沉默寡言,一个嘴巴有毒,但其实对他真的很不错,明里暗里很维护。三年下来,他们的关系仿佛已和一个三口之家没什么区别了。
想着vv刚才嘲笑他的名字是大叔才用的,沈国栋不由得微笑起来,"那是真名啦......"
当初会仍然沿用这个名字,其实是有一点心理阴影的吧。他不想再做骆云起,而想做回他沈国栋。
不知不觉,也用了三年了呢......
刚到厦门的时候,残酷的现实简直是直逼到他眼前来:
没钱。没证。身上仅有的一点现钞拼拼凑凑是一百一十八元,付了车费已所剩不多。他到现在都还记得在这个城市吃的第一餐是那种一元四个的馒头,他就着自来水吃了八个。然后他在街上逛了很久,熟悉环境并且办了一件事:卖了手上的戒指。
那枚一直套在手上一开始不晓是银还是白金的戒指为他换了七百元钱--以旁观者的角度来看,这是个相当诡异的价格。若说是银,肯定不值这么多;但若说是白金,又不止这个价。
这就是现实了。没有发票的东西是不可能拿到正规的珠宝店去卖的,也只有这种打造金银首饰的小作坊才会不在乎是贼赃来进行回收,当然,价格就不要指望能有多满意。
当时他有两种选择:要么,用这七百元买张回重庆的车票;要么,存起来以作后用,就在这里落地生根。
也许是因为厦门的天气的确太好了吧。这个城市,只要不是台风季节,就仿佛永远都是丽日晴天。而且那七百元钱也让他微微松了口气,好象也有了点后盾似的,他决定先在这里留一段时间试一下自己独立生活的能力有没有退步。
他花了三天时间找工作。
现在来回想那三天,沈国栋觉得自己生平所有的智慧好象都被迫在那三天里发挥到了极致。
第一晚他住火车站,半梦半醒间睁着一只眼睛注意有没有扒手盯上他。
第二晚他住汽车站,半梦半醒间仍然睁着一只眼睛注意有没有扒手盯上他。
到了第三晚,他知道那两个地方都不能去了--巡警们到底不是吃素的,象他这种没行李的年轻男人,如果长时间待在同一个地方,很容易就让他们注意上。而一旦被他们挂上相,拿不出身份证的他就等于一只脚跨进了救助站的大门。所以,他去了医院。
在医院住院部的长椅上踡了一宿。第四天,幸运之神终于眷顾了他,他找到一份在小馆子里洗碗打杂的工作。
钱没有多少,只有四百块。可是这个工作有个好处,就是包吃包住,并且对身份证的要求不是很严。
从那之后,每天早上四点起床十点睡觉,生炉起火倒水发面打扫卫生招呼客人。老实本份又勤快的伙计哪个老板不喜欢呢?
默不作声地观察了一个月,发工资的时候老板多给了他五十,沈国栋没要,却半吞半吐地透露出一点想办个假证的意思--其实他早就有这个意愿了,那些电线杆上招牌栏上都有办假证的人留下的联络电话,但一来他怕被骗,二来不晓得质量如何,所以一直都不敢轻易尝试。老板毕竟在这边多年,这些门路要比他精通得多,请他出马一定没有问题。
老板考虑了一下,答应了。
当然,他会答应也是出于他的一番考量。
南方人,面嫩。虽然沈国栋自称他十八岁了,可还是有不止一个客人笑过‘耶,你请了童工啊'。虽然是玩笑话,但管他们的人实在太多,工商的、城建的、劳动局、卫生局、居委会......不定什么时候就心血来潮上门来查,有个假的总比没有强。
后来那证送到沈国栋手上的时候,沈国栋觉得我国民间的造假水平确实是很高,水印、暗花一个不少。当然,后来事实也证明了他只是眼睛不够毒。象vv,只拿过去瞄了瞄就扇着风冷笑起来:
"弟弟,不如我给你介绍一个吧,保管做得比你这个还地道。"
23
沈国栋一愣,当场就窘得几乎想找个地洞一头钻进去。
那个时候他到厦门已快半年了,一直在小馆子里打工。因为老板家里发生了些事情,要结束营业回老家去,所以让他抓紧时间在交门面前另找份工作(本来附近有家馆子的老板挺中意他,但沈国栋已经不想干这行了。人毕竟还是要往高处走的)。
辗辗转转有人介绍了这份工作:一个熟人的熟人帮佣的那一家想请个游戏代练。人家说了,不会玩游戏不要紧,现在的网络游戏差不多都是大同小异,即便没玩过这款,只要不是笨得出奇,稍微花个几天也很容易上手。关键是人必须要老实诚信,不能见财起意。
沈国栋觉得条件很不错。不但工资涨了一大截,关键是吃住又有了地方。所以他其实是很渴望得到这工作的。但他没想到人家一眼就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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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亲昵的爱称,又象是对他下半身某个部位的淫邪暗示。虽然早就熟悉了这人没个正经的样子,但这种实在太过补人的称呼还是让沈国栋不可控制地打了个冷噤,险些打翻手上那碗鸡蛋。
他转过身,埋怨地看那扒着门笑得一脸妖孽的男子,"vv哥,说了不要这样叫我。"
"那要怎么叫你呢?"对方捧着脸故作苦恼状,"小沈沈?小婶婶?小国国?小哥哥?......啊!谁叫你当初办假证的时候取个这种大叔才用的名字啊?跟你的外形一点都不搭--"一只大手不客气在他头上拍了一下打断他唱作俱佳的表演,那高大的男子提着两大袋杂物钻进厨房,顺道还白了他一眼,"小栋别理他。这人每月总有几天是不正常的,大姨妈来了。"
沈国栋嗤地一笑,妖孽男变色道:"死卫朝宣,你说什么?我大姨妈来了?敢情你一直把我当女人用?啊?"说着就伸手去拧。
沈国栋忙道:"我把菜端出去。"头一低就溜出厨房。
没走几步就听到卫朝宣带着警告意味地一声低喝,"别惹火啊。"不用说,一定是vv好死不死地专往敏感部位下手了。
几声吃吃的低笑,沈国栋几乎能想象那句话造成的反效果:vv妖妖艳艳地笑着,一边故意往卫朝宣身上蹭的画面。
卫朝宣一定受不了这种撩拨,vv在他面前一向是肆无忌惮地嘛。只是不晓得那两个人会在里面待多久才出来。
按理说,,以他的经历,会对同性恋产生很排斥的心理才对。可是事实上他和卫朝宣他们住在同一屋檐下也快要三年了。
他是个成年人,思考问题还是很理性的,虽然当初发现他们的关系时也曾心头咯噔一下夜间睡觉会提心吊胆反复检查自己有没有锁好门,但慢慢地也开始说服自己不要一杆子就打翻一船人。再说那两人虽然一个沉默寡言,一个嘴巴有毒,但其实对他真的很不错,明里暗里很维护。三年下来,他们的关系仿佛已和一个三口之家没什么区别了。
想着vv刚才嘲笑他的名字是大叔才用的,沈国栋不由得微笑起来,"那是真名啦......"
当初会仍然沿用这个名字,其实是有一点心理阴影的吧。他不想再做骆云起,而想做回他沈国栋。
不知不觉,也用了三年了呢......
刚到厦门的时候,残酷的现实简直是直逼到他眼前来:
没钱。没证。身上仅有的一点现钞拼拼凑凑是一百一十八元,付了车费已所剩不多。他到现在都还记得在这个城市吃的第一餐是那种一元四个的馒头,他就着自来水吃了八个。然后他在街上逛了很久,熟悉环境并且办了一件事:卖了手上的戒指。
那枚一直套在手上一开始不晓是银还是白金的戒指为他换了七百元钱--以旁观者的角度来看,这是个相当诡异的价格。若说是银,肯定不值这么多;但若说是白金,又不止这个价。
这就是现实了。没有发票的东西是不可能拿到正规的珠宝店去卖的,也只有这种打造金银首饰的小作坊才会不在乎是贼赃来进行回收,当然,价格就不要指望能有多满意。
当时他有两种选择:要么,用这七百元买张回重庆的车票;要么,存起来以作后用,就在这里落地生根。
也许是因为厦门的天气的确太好了吧。这个城市,只要不是台风季节,就仿佛永远都是丽日晴天。而且那七百元钱也让他微微松了口气,好象也有了点后盾似的,他决定先在这里留一段时间试一下自己独立生活的能力有没有退步。
他花了三天时间找工作。
现在来回想那三天,沈国栋觉得自己生平所有的智慧好象都被迫在那三天里发挥到了极致。
第一晚他住火车站,半梦半醒间睁着一只眼睛注意有没有扒手盯上他。
第二晚他住汽车站,半梦半醒间仍然睁着一只眼睛注意有没有扒手盯上他。
到了第三晚,他知道那两个地方都不能去了--巡警们到底不是吃素的,象他这种没行李的年轻男人,如果长时间待在同一个地方,很容易就让他们注意上。而一旦被他们挂上相,拿不出身份证的他就等于一只脚跨进了救助站的大门。所以,他去了医院。
在医院住院部的长椅上踡了一宿。第四天,幸运之神终于眷顾了他,他找到一份在小馆子里洗碗打杂的工作。
钱没有多少,只有四百块。可是这个工作有个好处,就是包吃包住,并且对身份证的要求不是很严。
从那之后,每天早上四点起床十点睡觉,生炉起火倒水发面打扫卫生招呼客人。老实本份又勤快的伙计哪个老板不喜欢呢?
默不作声地观察了一个月,发工资的时候老板多给了他五十,沈国栋没要,却半吞半吐地透露出一点想办个假证的意思--其实他早就有这个意愿了,那些电线杆上招牌栏上都有办假证的人留下的联络电话,但一来他怕被骗,二来不晓得质量如何,所以一直都不敢轻易尝试。老板毕竟在这边多年,这些门路要比他精通得多,请他出马一定没有问题。
老板考虑了一下,答应了。
当然,他会答应也是出于他的一番考量。
南方人,面嫩。虽然沈国栋自称他十八岁了,可还是有不止一个客人笑过‘耶,你请了童工啊'。虽然是玩笑话,但管他们的人实在太多,工商的、城建的、劳动局、卫生局、居委会......不定什么时候就心血来潮上门来查,有个假的总比没有强。
后来那证送到沈国栋手上的时候,沈国栋觉得我国民间的造假水平确实是很高,水印、暗花一个不少。当然,后来事实也证明了他只是眼睛不够毒。象vv,只拿过去瞄了瞄就扇着风冷笑起来:
"弟弟,不如我给你介绍一个吧,保管做得比你这个还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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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国栋一愣,当场就窘得几乎想找个地洞一头钻进去。
那个时候他到厦门已快半年了,一直在小馆子里打工。因为老板家里发生了些事情,要结束营业回老家去,所以让他抓紧时间在交门面前另找份工作(本来附近有家馆子的老板挺中意他,但沈国栋已经不想干这行了。人毕竟还是要往高处走的)。
辗辗转转有人介绍了这份工作:一个熟人的熟人帮佣的那一家想请个游戏代练。人家说了,不会玩游戏不要紧,现在的网络游戏差不多都是大同小异,即便没玩过这款,只要不是笨得出奇,稍微花个几天也很容易上手。关键是人必须要老实诚信,不能见财起意。
沈国栋觉得条件很不错。不但工资涨了一大截,关键是吃住又有了地方。所以他其实是很渴望得到这工作的。但他没想到人家一眼就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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