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77
时间的玫瑰 作者:瓦伦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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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我妈笑着说你就去吧,还能把你吃了不成?
那段时间爸爸很忙,每天晚上12点多才回来,那时候我都已经睡了,于是冷战这件事不了了之。快开学,我想明白了,这学,还是得上。毕竟我的那些苦不能白吃,对吧?
中考过后暑假漫长,我晚上偷着跑出去打游戏,二姐抓到我的把柄,威胁我,我不甘心把零钱分她一半。但没办法,谁让我的把柄被她抓到了呢?她拿着我的钱外出旅游,我只好去打游戏,没想到会碰到沈默生,没想到她会哭。我这才发觉风城原来很小,兜兜转转总是能碰到。
她原来也会脆弱,我这才发现她原来是女生。
不怪我这样想,我想很多和我同龄的男生都没办法把沈默生当成女生,她像个没有性别的人。对于这种学习成绩又好,自制力又强,不多话,不撒娇,好像木头一样的女生,老实说没有男生会感兴趣,哪怕对方长相不错。一方面是因为不解风情,另一方面男生找小女朋友,突出的就是一个小字,能够保护对方,呵护对方,满足对方一些近乎无理取闹的要求,同时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谁还没点大男子主义?学校里不兴妻管严,很没面子的。
现在想想,那时候还挺逗,小小年纪面子来面子去,长大了,就学会舍弃很多东西了,毕竟要活着,毕竟不是一个人活着。
她那一晚的眼泪好像流到我心里,后来许多年,我都没忘记。因为那是她在我面前唯一一次流泪,她很少哭,我在她面前哭的次数比她在我面前哭的次数多多了,说到这里总觉得自己挺丢人的,不过我已经练出长城般厚脸皮,也不怕怎么样,我这一生对不起的人只有她,在她面前,我活该低到尘埃里去。
言归正传。
实验班有三个,开学那天我碰到了沈默生,兜兜转转,我和她又成了同学。
她变了,当然我也变了,人总是要成长的,不变的是死人。她更冷静,沉着,气度非我这样的人能企及。我开始谈恋爱,考试理所当然的成为班级垫底,年级也不遑多让。高中的竞争压力比我想的要重的多,于是我开始寻欢作乐,开玩笑,就是谈了个恋爱,对方是普通班的一个长相很甜美的女生,留长发,总是梳着两个辫子,我觉得她很好玩,忘了说,她叫唐糖,一听就很甜。
我们度过一段非常美好的时光,如所有人青春时期的恋爱。实际上她究竟长什么样子,如今过去十几年,我早已忘却,连同性格一并忘记了。也许很多时候就是这样,或处于选择性,或因为不由自主,人会忘记很多事情,就像卸下包袱。唯有如此,才能接着往前走,而不至于背着整座泰山,那样走不动,也喘不过气。
我没想过的是,她高一结束那年会不告而别,这件事让我伤心了好久,因为我感觉很没面子,那时候面子大过天,我就是这么一个肤浅的人,还去买醉。
没想到沈默生会在学校,没想到她整个假期都没回家。
我买醉,她陪我,后来我忘了发生什么事,隐隐约约记得被人连拖带拽,全身上下都很沉重,像驼了八百公斤的秤砣。醒来后看到她,依旧在学习,分明喝的比我多,但却比我清醒。我发现自己的酒量连个女生都不如,心如死灰,甘拜下风。
她素来不苟言笑,那天倒是笑了,颇有些冰消雪融的味道,就像初春的阳光照到雪上,有一种破碎的、闪烁的美。
我第一次领略到她的美,一种超越年龄的,成熟的美,那一瞬间我有些自惭形秽,心里发誓也要活出个人样,我想我和她的差距太大,她的成就属于自己。我所依仗的成就和底气全都来自我爸,这样不好。
我的发誓没过两天就被自己抛到脑后,毕竟轻松起来太痛快,想要变好却有千难万险,我可以给自己找一个理由好好学习,却有千百种理由去玩。那个爱学习的我被爱玩的我直接打死了,于是我又开始玩的不亦乐乎。
那段时间爸爸和妈妈在家的时间越来越少,二姐高三,忙的要死,大姐在大学,一年只有两次回家,家中只有我一人。妈妈辞了保姆,给我钱让我在外边吃。我吃的不多,剩下的钱都充到游戏里,在里面呼风唤雨,只有这时候我才觉得自己有出息。
我想我还是不够敏锐,很多事情在那时候已经有了端倪,但我一点也没察觉到。等到大厦倾覆的时候,我才意识到家里的东西一点一点减少,我没发觉。
我是个傻子。
爸爸不知所踪,债主围着公司和家里,一瞬间所有的事情都压在我头上,我觉得喘不过气。我有些不知所措,但白天还是照常去上学。在学校期间我感觉到轻松,甚至产生了爱上学习这样的错觉。那个电话打到我这里的时候,我在上课,甚至前所未有的认真听讲,但那个电话直接打破了我的白日梦。警官以非常平静的口吻告诉我他们发现了我父亲的尸体,让我前去认领。
接完电话,我浑浑噩噩的回到教室,坐下来,翻开书,我六神无主,一瞬间不知道到底该做什么。沈默生察觉到我情绪不对,我不知道她怎么做到的,我迫切的需要找到一个口子发泄我内心无处纾解的压力,我相信她很可靠,我将困境告诉她。
她听完后直接一条一条的告诉我该怎么做,头脑冷静,表达清晰。我真是佩服她。
我想她一定是个超人,否则她就是经历过相同的困境。
请了假,打电话给两个姐姐,回家发现妈妈倒在客厅,真是雪上加霜。我感觉灵魂抽离到空中,自上而下的俯视摇摇欲坠的身体,将要崩溃,但怎么都没有崩溃,沈默生如瘟疫,把我也感染成了超人。我觉得没什么大不了,前一刻觉得天要塌了,下一刻发现天不能塌。
老爸走了,我就是家里的顶梁柱。
我不能倒。
两位姐姐连夜风尘仆仆的赶回来,在妈妈的病床前照顾她。我买了前往广州的火车票,去将爸爸接回来。老家常说落叶归根,我不能让他流落在外。
虽然我恨他。
我很惶恐,在火车站候车厅坐着的时候大脑一片放空,不知道以后该怎么办,把爸爸带回来之后呢?妈妈还在医院,家里还欠着一屁股债,我不知道多少,想到未来就觉得恐惧。
就在这时,我看到一双白球鞋,鞋的边缘已经磨出了毛边,但鞋子干干净净,可以看出主人对它呵护备至,沿着那双鞋子向上,是洗的发白的牛仔裤,是沈默生。
她坐到我身旁,介绍自己这次来的目的,她说自己在广州有朋友,可以帮我一把。
我的心中被一种陌生的感情冲击,甚至有些溃不成军。我想要抬起手将眼角湿润的东西拭去,但我没动,硬生生将眼泪逼回去。
她什么也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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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我妈笑着说你就去吧,还能把你吃了不成?
那段时间爸爸很忙,每天晚上12点多才回来,那时候我都已经睡了,于是冷战这件事不了了之。快开学,我想明白了,这学,还是得上。毕竟我的那些苦不能白吃,对吧?
中考过后暑假漫长,我晚上偷着跑出去打游戏,二姐抓到我的把柄,威胁我,我不甘心把零钱分她一半。但没办法,谁让我的把柄被她抓到了呢?她拿着我的钱外出旅游,我只好去打游戏,没想到会碰到沈默生,没想到她会哭。我这才发觉风城原来很小,兜兜转转总是能碰到。
她原来也会脆弱,我这才发现她原来是女生。
不怪我这样想,我想很多和我同龄的男生都没办法把沈默生当成女生,她像个没有性别的人。对于这种学习成绩又好,自制力又强,不多话,不撒娇,好像木头一样的女生,老实说没有男生会感兴趣,哪怕对方长相不错。一方面是因为不解风情,另一方面男生找小女朋友,突出的就是一个小字,能够保护对方,呵护对方,满足对方一些近乎无理取闹的要求,同时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谁还没点大男子主义?学校里不兴妻管严,很没面子的。
现在想想,那时候还挺逗,小小年纪面子来面子去,长大了,就学会舍弃很多东西了,毕竟要活着,毕竟不是一个人活着。
她那一晚的眼泪好像流到我心里,后来许多年,我都没忘记。因为那是她在我面前唯一一次流泪,她很少哭,我在她面前哭的次数比她在我面前哭的次数多多了,说到这里总觉得自己挺丢人的,不过我已经练出长城般厚脸皮,也不怕怎么样,我这一生对不起的人只有她,在她面前,我活该低到尘埃里去。
言归正传。
实验班有三个,开学那天我碰到了沈默生,兜兜转转,我和她又成了同学。
她变了,当然我也变了,人总是要成长的,不变的是死人。她更冷静,沉着,气度非我这样的人能企及。我开始谈恋爱,考试理所当然的成为班级垫底,年级也不遑多让。高中的竞争压力比我想的要重的多,于是我开始寻欢作乐,开玩笑,就是谈了个恋爱,对方是普通班的一个长相很甜美的女生,留长发,总是梳着两个辫子,我觉得她很好玩,忘了说,她叫唐糖,一听就很甜。
我们度过一段非常美好的时光,如所有人青春时期的恋爱。实际上她究竟长什么样子,如今过去十几年,我早已忘却,连同性格一并忘记了。也许很多时候就是这样,或处于选择性,或因为不由自主,人会忘记很多事情,就像卸下包袱。唯有如此,才能接着往前走,而不至于背着整座泰山,那样走不动,也喘不过气。
我没想过的是,她高一结束那年会不告而别,这件事让我伤心了好久,因为我感觉很没面子,那时候面子大过天,我就是这么一个肤浅的人,还去买醉。
没想到沈默生会在学校,没想到她整个假期都没回家。
我买醉,她陪我,后来我忘了发生什么事,隐隐约约记得被人连拖带拽,全身上下都很沉重,像驼了八百公斤的秤砣。醒来后看到她,依旧在学习,分明喝的比我多,但却比我清醒。我发现自己的酒量连个女生都不如,心如死灰,甘拜下风。
她素来不苟言笑,那天倒是笑了,颇有些冰消雪融的味道,就像初春的阳光照到雪上,有一种破碎的、闪烁的美。
我第一次领略到她的美,一种超越年龄的,成熟的美,那一瞬间我有些自惭形秽,心里发誓也要活出个人样,我想我和她的差距太大,她的成就属于自己。我所依仗的成就和底气全都来自我爸,这样不好。
我的发誓没过两天就被自己抛到脑后,毕竟轻松起来太痛快,想要变好却有千难万险,我可以给自己找一个理由好好学习,却有千百种理由去玩。那个爱学习的我被爱玩的我直接打死了,于是我又开始玩的不亦乐乎。
那段时间爸爸和妈妈在家的时间越来越少,二姐高三,忙的要死,大姐在大学,一年只有两次回家,家中只有我一人。妈妈辞了保姆,给我钱让我在外边吃。我吃的不多,剩下的钱都充到游戏里,在里面呼风唤雨,只有这时候我才觉得自己有出息。
我想我还是不够敏锐,很多事情在那时候已经有了端倪,但我一点也没察觉到。等到大厦倾覆的时候,我才意识到家里的东西一点一点减少,我没发觉。
我是个傻子。
爸爸不知所踪,债主围着公司和家里,一瞬间所有的事情都压在我头上,我觉得喘不过气。我有些不知所措,但白天还是照常去上学。在学校期间我感觉到轻松,甚至产生了爱上学习这样的错觉。那个电话打到我这里的时候,我在上课,甚至前所未有的认真听讲,但那个电话直接打破了我的白日梦。警官以非常平静的口吻告诉我他们发现了我父亲的尸体,让我前去认领。
接完电话,我浑浑噩噩的回到教室,坐下来,翻开书,我六神无主,一瞬间不知道到底该做什么。沈默生察觉到我情绪不对,我不知道她怎么做到的,我迫切的需要找到一个口子发泄我内心无处纾解的压力,我相信她很可靠,我将困境告诉她。
她听完后直接一条一条的告诉我该怎么做,头脑冷静,表达清晰。我真是佩服她。
我想她一定是个超人,否则她就是经历过相同的困境。
请了假,打电话给两个姐姐,回家发现妈妈倒在客厅,真是雪上加霜。我感觉灵魂抽离到空中,自上而下的俯视摇摇欲坠的身体,将要崩溃,但怎么都没有崩溃,沈默生如瘟疫,把我也感染成了超人。我觉得没什么大不了,前一刻觉得天要塌了,下一刻发现天不能塌。
老爸走了,我就是家里的顶梁柱。
我不能倒。
两位姐姐连夜风尘仆仆的赶回来,在妈妈的病床前照顾她。我买了前往广州的火车票,去将爸爸接回来。老家常说落叶归根,我不能让他流落在外。
虽然我恨他。
我很惶恐,在火车站候车厅坐着的时候大脑一片放空,不知道以后该怎么办,把爸爸带回来之后呢?妈妈还在医院,家里还欠着一屁股债,我不知道多少,想到未来就觉得恐惧。
就在这时,我看到一双白球鞋,鞋的边缘已经磨出了毛边,但鞋子干干净净,可以看出主人对它呵护备至,沿着那双鞋子向上,是洗的发白的牛仔裤,是沈默生。
她坐到我身旁,介绍自己这次来的目的,她说自己在广州有朋友,可以帮我一把。
我的心中被一种陌生的感情冲击,甚至有些溃不成军。我想要抬起手将眼角湿润的东西拭去,但我没动,硬生生将眼泪逼回去。
她什么也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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