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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乌鸦在沙漠 作者:陈留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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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梳子放下,慢慢把棉被上的头发捏起来扔到地上,又欠起身子往重华那边看,见他在纸上东点一下,西描一笔,完全不知道要画什么。
蓝贝贝梳完了头发,百无聊赖地在屋里团团转。他没有修身养性的定力,也缺乏清静无为的涵养,一生除了撩事犯贱招人烦之外,也无甚大的功绩。草原上的日子枯燥乏味,着实狠狠地煞了他的性子。他坐在重华旁边,一眼一眼地打量他。
重华穿着半旧的蒙古袍,头发编成小辫盘在脑后,脸颊因为常年风吹,黝黑粗糙,怀里总是散发着干草和酥油的味道。
蓝贝贝忽然想起那年初见重华时,重华还是一个丰神俊朗的青年王爷,那时他养尊处优,雍容华贵,宛如芝兰玉树。
蓝贝贝的心跟石头差不多,然而石头被人捂了这么久,也都要热了。此时蓝贝贝心中又酸又涩,说不出是什么滋味,呆了半晌,轻轻地叫了他的名字。
重华嗯了一声,虽然没有看他,却腾出一只手揉了揉他的头发。
蓝贝贝双手托着下巴看他:“你想不想回家啊。”
重华沉默了一会儿,说:“有时候会想的。”顿了顿又说:“等明年春天再回去吧,现在河道都结冰了,你身体现在还没康复。“
蓝贝贝嗯了一声。
重华却又放下笔,很认真地瞧了他一眼,问道:“你会跟我一起走的,是吧。”
蓝贝贝一怔,只觉得心中噗噗乱跳,那灯光虽然柔和,重华的眼睛却深情款款,灿若星辰。蓝贝贝不敢细看,只得低下了头,含糊道:“我,我肯定是要离开这里的。”
重华苦笑了一下,捡起笔,沉吟片刻才说:“然后呢。”
蓝贝贝呆了一会儿,说:“我还有很大一笔钱。”
重华打听过蓝贝贝的来历,对他的过往颇知一二,这时就点点头说:“是那个长乐太子留给你的。”顿了顿又笑着说:“他对你真的很好,贝贝。”
蓝贝贝低下头,神情有些凄然。重华忙放下笔,伸手把他抱在怀里,轻轻地拍了几下。蓝贝贝低声说:“他死得很惨,幸好我帮他报了仇,不然死了也没脸见他。”他对于斩杀蓝影这件事,倒是从来没有后悔过。
蓝贝贝靠在重华的怀里,回忆往昔,只觉得恍如隔世,少年时与灵犀同窗读书识字,青年时与昭明成婚,一直东奔西走,居无定所。现在他才知道,他要的不多,一顶帐篷,一把羊角梳就够了。
两人又轻声说了一会儿话,只觉得北风又起,寒气逼人。重华起身添了一些木炭,与蓝贝贝脱了外衣,钻进棉被里睡下了。
善妒的男人
冬去春来,草原上百草萌发,冰河消融。河面上也有了运送货物的大船。重华和蓝贝贝想到能离开此地,都觉得非常高兴。
这天两人收拾了行李,将那些笨重的家具都送给了邻居,只带了些许银两和换洗的衣服,搭乘一艘运送牲口的大船离开。
沿着河道行了许多日,那船在天津靠了岸,两人遂下船,一眼看到城市里繁华如锦,车水马龙,俱欢喜无限。他俩都是公子哥出身,很知道钱的妙处。当下去澡堂子里洗掉了一身羊粪味,到成衣店里买了锦衣玉带、束发金环、鹿皮长靴。蓝贝贝比较虚荣,硬是缠着重华说要买貂,重华拗不过他,给他买了一身极贵重的紫色貂皮大衣。
两人在城中最好的客栈烟雨楼住下。烟雨楼濒临码头,三面环水,常年被水面上的雾气萦绕其中,是以叫做烟雨楼。蓝贝贝坐在窗前,翘着兰花指吃蜜饯,春寒料峭,他把貂皮大衣往脖子上紧了紧,露出一张雪白洁净的脸颊。
重华从外面端了热水进来,见他这个懒洋洋的模样,就笑着说:“怎么才吃了晚饭,又吃这种甜兮兮的东西,过来洗手睡觉。”
蓝贝贝瞧着楼下的情景,说道:“你来看,下面有人打架,哎呀,这个玫瑰味道的蜜饯真好吃,你尝尝。”
重华走过来,低头将他手里的半个蜜枣吃了,又探身看向窗外,叹道:“两个流浪汉挨打,怪可怜的。”
蓝贝贝见他若无其事地吃着自己咬过的东西,不禁脸颊通红,不知道是该生气还是该装作没看见,正自踌躇的时候,重华很惊讶地哎了一声。
蓝贝贝没好气地说:“咋啦?”
重华指着街上那两个被群殴的流浪汉,说道:“这两人我好像认识。”
蓝贝贝听了,又趴在窗口仔细看了。此时暮色朦胧,他那一双眼睛是中看不中用的,白白睁了那么大,只看见两个灰扑扑的男人倒在地上,被一群闲汉无赖拳打脚踢。
蓝贝贝疑惑道:“谁啊?”
重华认真地回忆了一下,说道:“在三不管,那个名字很奇怪的青年,和那个凶神恶煞的王子。”
蓝贝贝的眼睛一下子就亮起来了:“乌鸦?”
“嗯,好像是这个名字。”
蓝贝贝跳起来往外走,与其说是对旧友的关切不如说是幸灾乐祸:“看看去。”
蓝贝贝当先一个冲到街面上,地上那两人容色枯槁,衣衫褴褛,已经被打得不成人形了,旁边的泥水坑里掉了半个馒头。那几个打人的无赖嘴里不干不净地骂着,大概是说这两个人偷了小摊贩的馒头。
蓝贝贝虽然在重华面前很霸道,但其实在外人面前很文静,尤其这还是一群凶巴巴的家伙。还没开口,蓝贝贝的气势就低了一截,几乎有些嘤嘤呖呖地:“哎,不要打人了。”
一连叫了好几声,那些人才听见,然后抬眼见说话者是一个千娇百媚的小公子,不禁哈哈大笑,走上来跟蓝贝贝逗乐。蓝贝贝又气又恼,一张脸涨得通红,又下意识地回头找重华。
重华含笑从客栈里走出来,他生的高壮,说话自有一股威严的气势,先是把那些无赖训斥走了,然后才过来扶地上的人。他把那人的头发拨开,又用袖子擦掉脸上污泥,只见一张脸虽然瘦削苍白,依旧不掩剑眉星目的英气,果然是乌鸦,旁边那个更瘦弱一些也更稚气一些的,是李越。
店里伙计帮忙把人抬进来,得了重华一锭银子之后,又快马加鞭地跑出去延医诊治、买衣买药、烧水做饭。
乌鸦先醒过来,看见重华和蓝贝贝后,又是羞又是喜,朝重华道了谢,然后对蓝贝贝说:“我还担心你走不出沙漠,原来你已经到了此地。”
蓝贝贝这人没什么心肝,他倒是从来没有担忧过乌鸦,如今听乌鸦这么说,忙道:“我还好啦,两个大男人在一起总不至于饿死的,你们怎么回事啊?”
重华横了他一眼,意思是你要么别说话,要么说点不给人添堵的话。
乌鸦脸上一红,叹道:“惭愧,惭愧。”
他和李越在沙漠里走了几十天。李越身中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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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梳子放下,慢慢把棉被上的头发捏起来扔到地上,又欠起身子往重华那边看,见他在纸上东点一下,西描一笔,完全不知道要画什么。
蓝贝贝梳完了头发,百无聊赖地在屋里团团转。他没有修身养性的定力,也缺乏清静无为的涵养,一生除了撩事犯贱招人烦之外,也无甚大的功绩。草原上的日子枯燥乏味,着实狠狠地煞了他的性子。他坐在重华旁边,一眼一眼地打量他。
重华穿着半旧的蒙古袍,头发编成小辫盘在脑后,脸颊因为常年风吹,黝黑粗糙,怀里总是散发着干草和酥油的味道。
蓝贝贝忽然想起那年初见重华时,重华还是一个丰神俊朗的青年王爷,那时他养尊处优,雍容华贵,宛如芝兰玉树。
蓝贝贝的心跟石头差不多,然而石头被人捂了这么久,也都要热了。此时蓝贝贝心中又酸又涩,说不出是什么滋味,呆了半晌,轻轻地叫了他的名字。
重华嗯了一声,虽然没有看他,却腾出一只手揉了揉他的头发。
蓝贝贝双手托着下巴看他:“你想不想回家啊。”
重华沉默了一会儿,说:“有时候会想的。”顿了顿又说:“等明年春天再回去吧,现在河道都结冰了,你身体现在还没康复。“
蓝贝贝嗯了一声。
重华却又放下笔,很认真地瞧了他一眼,问道:“你会跟我一起走的,是吧。”
蓝贝贝一怔,只觉得心中噗噗乱跳,那灯光虽然柔和,重华的眼睛却深情款款,灿若星辰。蓝贝贝不敢细看,只得低下了头,含糊道:“我,我肯定是要离开这里的。”
重华苦笑了一下,捡起笔,沉吟片刻才说:“然后呢。”
蓝贝贝呆了一会儿,说:“我还有很大一笔钱。”
重华打听过蓝贝贝的来历,对他的过往颇知一二,这时就点点头说:“是那个长乐太子留给你的。”顿了顿又笑着说:“他对你真的很好,贝贝。”
蓝贝贝低下头,神情有些凄然。重华忙放下笔,伸手把他抱在怀里,轻轻地拍了几下。蓝贝贝低声说:“他死得很惨,幸好我帮他报了仇,不然死了也没脸见他。”他对于斩杀蓝影这件事,倒是从来没有后悔过。
蓝贝贝靠在重华的怀里,回忆往昔,只觉得恍如隔世,少年时与灵犀同窗读书识字,青年时与昭明成婚,一直东奔西走,居无定所。现在他才知道,他要的不多,一顶帐篷,一把羊角梳就够了。
两人又轻声说了一会儿话,只觉得北风又起,寒气逼人。重华起身添了一些木炭,与蓝贝贝脱了外衣,钻进棉被里睡下了。
善妒的男人
冬去春来,草原上百草萌发,冰河消融。河面上也有了运送货物的大船。重华和蓝贝贝想到能离开此地,都觉得非常高兴。
这天两人收拾了行李,将那些笨重的家具都送给了邻居,只带了些许银两和换洗的衣服,搭乘一艘运送牲口的大船离开。
沿着河道行了许多日,那船在天津靠了岸,两人遂下船,一眼看到城市里繁华如锦,车水马龙,俱欢喜无限。他俩都是公子哥出身,很知道钱的妙处。当下去澡堂子里洗掉了一身羊粪味,到成衣店里买了锦衣玉带、束发金环、鹿皮长靴。蓝贝贝比较虚荣,硬是缠着重华说要买貂,重华拗不过他,给他买了一身极贵重的紫色貂皮大衣。
两人在城中最好的客栈烟雨楼住下。烟雨楼濒临码头,三面环水,常年被水面上的雾气萦绕其中,是以叫做烟雨楼。蓝贝贝坐在窗前,翘着兰花指吃蜜饯,春寒料峭,他把貂皮大衣往脖子上紧了紧,露出一张雪白洁净的脸颊。
重华从外面端了热水进来,见他这个懒洋洋的模样,就笑着说:“怎么才吃了晚饭,又吃这种甜兮兮的东西,过来洗手睡觉。”
蓝贝贝瞧着楼下的情景,说道:“你来看,下面有人打架,哎呀,这个玫瑰味道的蜜饯真好吃,你尝尝。”
重华走过来,低头将他手里的半个蜜枣吃了,又探身看向窗外,叹道:“两个流浪汉挨打,怪可怜的。”
蓝贝贝见他若无其事地吃着自己咬过的东西,不禁脸颊通红,不知道是该生气还是该装作没看见,正自踌躇的时候,重华很惊讶地哎了一声。
蓝贝贝没好气地说:“咋啦?”
重华指着街上那两个被群殴的流浪汉,说道:“这两人我好像认识。”
蓝贝贝听了,又趴在窗口仔细看了。此时暮色朦胧,他那一双眼睛是中看不中用的,白白睁了那么大,只看见两个灰扑扑的男人倒在地上,被一群闲汉无赖拳打脚踢。
蓝贝贝疑惑道:“谁啊?”
重华认真地回忆了一下,说道:“在三不管,那个名字很奇怪的青年,和那个凶神恶煞的王子。”
蓝贝贝的眼睛一下子就亮起来了:“乌鸦?”
“嗯,好像是这个名字。”
蓝贝贝跳起来往外走,与其说是对旧友的关切不如说是幸灾乐祸:“看看去。”
蓝贝贝当先一个冲到街面上,地上那两人容色枯槁,衣衫褴褛,已经被打得不成人形了,旁边的泥水坑里掉了半个馒头。那几个打人的无赖嘴里不干不净地骂着,大概是说这两个人偷了小摊贩的馒头。
蓝贝贝虽然在重华面前很霸道,但其实在外人面前很文静,尤其这还是一群凶巴巴的家伙。还没开口,蓝贝贝的气势就低了一截,几乎有些嘤嘤呖呖地:“哎,不要打人了。”
一连叫了好几声,那些人才听见,然后抬眼见说话者是一个千娇百媚的小公子,不禁哈哈大笑,走上来跟蓝贝贝逗乐。蓝贝贝又气又恼,一张脸涨得通红,又下意识地回头找重华。
重华含笑从客栈里走出来,他生的高壮,说话自有一股威严的气势,先是把那些无赖训斥走了,然后才过来扶地上的人。他把那人的头发拨开,又用袖子擦掉脸上污泥,只见一张脸虽然瘦削苍白,依旧不掩剑眉星目的英气,果然是乌鸦,旁边那个更瘦弱一些也更稚气一些的,是李越。
店里伙计帮忙把人抬进来,得了重华一锭银子之后,又快马加鞭地跑出去延医诊治、买衣买药、烧水做饭。
乌鸦先醒过来,看见重华和蓝贝贝后,又是羞又是喜,朝重华道了谢,然后对蓝贝贝说:“我还担心你走不出沙漠,原来你已经到了此地。”
蓝贝贝这人没什么心肝,他倒是从来没有担忧过乌鸦,如今听乌鸦这么说,忙道:“我还好啦,两个大男人在一起总不至于饿死的,你们怎么回事啊?”
重华横了他一眼,意思是你要么别说话,要么说点不给人添堵的话。
乌鸦脸上一红,叹道:“惭愧,惭愧。”
他和李越在沙漠里走了几十天。李越身中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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