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24
你该被抱紧 作者:归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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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不过还是回复道:八点半,怎么了?
对方的回复很快:明早七点一刻我在你家楼下等你,给你送钥匙,带你吃饭。
七点一刻?送钥匙?还吃饭?
阮之之咬着指甲想了半天,要不要告诉他不用这么麻烦,自己到时候下了班顺路去a大找他也是一样的,不过想了半天还是没有说出口。
***
阮之之这天晚上做了一个剧情奇怪逻辑混乱的梦,她梦到李司晨从美国回到了a市,就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他站在她家楼下,笑着对她说他回来了。然后,李司晨突然开始疯狂地追求她,跟七年前判若两人,阮之之几乎要怀疑他精神错乱了。
阮之之这三个字曾经是他最不屑一顾的名字,分别的时候他将她弃若敝屣,毫无留恋。
李司晨会回头找她?阮之之自嘲地笑了笑,简直就是天方夜谭,荒谬得连她自己都不相信。
阮之之化好妆走到衣柜换衣服的时候是早晨七点整,天气预报说今天气温会稍微回暖,她想了想,选了一件双排扣的韩版白色大衣,脚上套了一双圆头的黑色短靴。
下楼梯的时候才七点过几分,想着自己早到了十多分钟,阮之之哼着歌,慢悠悠地一路从小区走出去,路上正好碰到楼上的邻居,两个人还聊了会儿天。
等她走到小区门口的时候,一眼就看到那辆熟悉的黑色路虎,而那个人穿着一件黑色风衣,现在正倚着车门看着她。他的眼色很淡,背脊很直,远远站在那里,阴郁地仿佛与世隔绝,却又像罂粟一样诱惑吸引。
他竟然已经到了?瞬间觉得自己这幅不紧不慢的样子很碍眼,阮之之赶紧小跑几步,装作一副很着急的样子:“你怎么这么早就到了?我还特地早出门了十分钟。”
“怕你等。”时砚眉眼淡淡地回答,顺便伸手帮她拉开车门,绅士得要命。
阮之之在他的副驾驶座位上简直是如坐针毡,心里竟然后知后觉地感到紧张,半晌,还是率先开口,打破了沉默的氛围:“时砚,你打算去哪里吃早饭啊?”
正在开车的男人头也不回地反问她:“你想吃什么?”
阮之之顿了顿,脑海中豆浆油条小笼包鸭血粉丝走马观花般一一掠过,最终她咽了咽口水,很是礼貌内敛的回答:“随便,我都可以。”
对方挑了挑眉,转过头来看她,意味深长地“哦”了一声。
阮之之:“……”
大概五六分钟之后,时砚把车停在路边上一家名叫“卢记面馆”的店面,阮之之下车看了一眼,这家面馆里的客人很多,人头攒动,看起来生意非常火爆。
鼻子嗅到店里传来的香气,阮之之呼出一口气,十分凑巧,看来时砚也喜欢吃面。
两个人刚走进去,正好有一桌客人吃完了在结账。老板将桌面清理干净,热情地招呼他们坐下。
大概也就十分钟左右,两碗热气腾腾的牛肉面就端了上来。
早已饥肠辘辘的阮之之伸手刚要去端碗,下一秒立刻被烫得眼泪汪汪地缩回了手。时砚面无表情地看着她,一副“你好麻烦”的样子,伸手把放在桌面边缘上的其中一碗面端到她面前,然后拿了一双干净的筷子,不紧不慢地把牛肉面上浮着的香菜全部挑出来,最后才把筷子递到她手上:“吃吧。”
阮之之惊讶地抬起头:“你知道我不吃香菜?”
时砚轻笑:“阮之之,你身上还有很多的习惯,我都知道。”
“上次去a大的时候,我听顾念说,你曾经也在加州洛杉矶分校读书。我们……是不是之前在哪里见过?”阮之之沉默半天,终于还是下定决心,问出了这句从他们第一次见面起就一直想问的问题。
时砚却没有回答她,他低头看了一眼手表,然后不紧不慢地拆开手上的筷子。
他的眼睛垂下来的时候,由于睫毛很长,总是会让人看不清眼神。就像此时此刻,他静静坐在这里,不动声色,阮之之完全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些什么。
这个人好像什么都知道,却又什么都不说破,尽管洞若观火,却只是作壁上观。
半晌,时砚开口,清淡的声音像教科书般毫无情绪:“大二那年在图书馆,我将自己不满意的论文初稿扔进垃圾桶里,你正好坐在我后排,以为我是扔错了东西,又从垃圾桶里捡起来,还将每一张纸页都压平了还给我。我当时就在想,怎么会有这么蠢的人。”
“阮之之,我们曾经见过不止一次,你真的对我毫无印象吗?”
他抬头看她,一双漆黑深邃的眼睛恍如初见那次一般,汹涌热烈,眼底缠绕着的情绪幽深又脆弱。
阮之之的眼睛慢慢睁大,惊讶半天才回过神来。原来不是她的错觉,他们真的曾经见过。
“原来……是这样啊。”下意识地抿起唇,大学时期的光景如浮光掠影般在她脑海中一闪而逝。关于时砚提起的图书馆这件事,阮之之的确是有那么一点记忆的,只不过她当时只是出于好心举手之劳,根本就没有在意时砚长什么模样。
或许真如顾念所言,大学四年,她一颗心满满地全都扑在李司晨身边,对于周边的风景和人根本就没有放在心上过。
时砚看着她的表情,眼神有稍许黯淡,放在桌下的左手紧握,指甲陷入掌心。
他想伸出手触摸她,拥抱她,甚至是占有她,禁锢她。在时砚过去七年的人生里,他不止一次地想过,如果可以拥有阮之之的话,哪怕要拿他的灵魂去跟魔鬼做交易,他也会毫不犹豫地双手奉上。
七岁丧母,而后他亲手将生父送入牢狱,判处无期。从此之后周围的亲戚同学视他如洪水猛兽,说他克父克母,情淡福薄,是天生灾星,不祥之人。
时砚的人生没有光明,没有温暖,更没有爱情。他的影子和灵魂一样阴暗,心脏和肉身一样冰冷。
他曾以为世界是地狱,而他的出生是原罪,直到遇见阮之之。
如果他是一只无法控制自身言行与思维的野兽,也许早就将阮之之拆吃入腹,这样就能与她骨血相融,永远厮守。
可是他更希望能够得到她的灵魂。
因为他早就交付了灵魂。
时砚垂眼,眼睛里升起一团火,映着天光明了又灭,他深吸一口气,努力控制住脑海中嘶吼挣扎的野兽。
“面要凉了。”
陷入沉思的阮之之一怔,顺着他的声音回过神来。
眼神不由自主地盯着时砚,看到对方仍然是一副淡定自若的模样,阮之之想,大概他只是对自己之前的“帮倒忙”留下了印象而已,如果自己因为这样的小事就一厢情愿到认为他对自己有意思,那也太恬不知耻了。
这么想着,阮之之倒也瞬间释然下来,拿起筷子刚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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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不过还是回复道:八点半,怎么了?
对方的回复很快:明早七点一刻我在你家楼下等你,给你送钥匙,带你吃饭。
七点一刻?送钥匙?还吃饭?
阮之之咬着指甲想了半天,要不要告诉他不用这么麻烦,自己到时候下了班顺路去a大找他也是一样的,不过想了半天还是没有说出口。
***
阮之之这天晚上做了一个剧情奇怪逻辑混乱的梦,她梦到李司晨从美国回到了a市,就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他站在她家楼下,笑着对她说他回来了。然后,李司晨突然开始疯狂地追求她,跟七年前判若两人,阮之之几乎要怀疑他精神错乱了。
阮之之这三个字曾经是他最不屑一顾的名字,分别的时候他将她弃若敝屣,毫无留恋。
李司晨会回头找她?阮之之自嘲地笑了笑,简直就是天方夜谭,荒谬得连她自己都不相信。
阮之之化好妆走到衣柜换衣服的时候是早晨七点整,天气预报说今天气温会稍微回暖,她想了想,选了一件双排扣的韩版白色大衣,脚上套了一双圆头的黑色短靴。
下楼梯的时候才七点过几分,想着自己早到了十多分钟,阮之之哼着歌,慢悠悠地一路从小区走出去,路上正好碰到楼上的邻居,两个人还聊了会儿天。
等她走到小区门口的时候,一眼就看到那辆熟悉的黑色路虎,而那个人穿着一件黑色风衣,现在正倚着车门看着她。他的眼色很淡,背脊很直,远远站在那里,阴郁地仿佛与世隔绝,却又像罂粟一样诱惑吸引。
他竟然已经到了?瞬间觉得自己这幅不紧不慢的样子很碍眼,阮之之赶紧小跑几步,装作一副很着急的样子:“你怎么这么早就到了?我还特地早出门了十分钟。”
“怕你等。”时砚眉眼淡淡地回答,顺便伸手帮她拉开车门,绅士得要命。
阮之之在他的副驾驶座位上简直是如坐针毡,心里竟然后知后觉地感到紧张,半晌,还是率先开口,打破了沉默的氛围:“时砚,你打算去哪里吃早饭啊?”
正在开车的男人头也不回地反问她:“你想吃什么?”
阮之之顿了顿,脑海中豆浆油条小笼包鸭血粉丝走马观花般一一掠过,最终她咽了咽口水,很是礼貌内敛的回答:“随便,我都可以。”
对方挑了挑眉,转过头来看她,意味深长地“哦”了一声。
阮之之:“……”
大概五六分钟之后,时砚把车停在路边上一家名叫“卢记面馆”的店面,阮之之下车看了一眼,这家面馆里的客人很多,人头攒动,看起来生意非常火爆。
鼻子嗅到店里传来的香气,阮之之呼出一口气,十分凑巧,看来时砚也喜欢吃面。
两个人刚走进去,正好有一桌客人吃完了在结账。老板将桌面清理干净,热情地招呼他们坐下。
大概也就十分钟左右,两碗热气腾腾的牛肉面就端了上来。
早已饥肠辘辘的阮之之伸手刚要去端碗,下一秒立刻被烫得眼泪汪汪地缩回了手。时砚面无表情地看着她,一副“你好麻烦”的样子,伸手把放在桌面边缘上的其中一碗面端到她面前,然后拿了一双干净的筷子,不紧不慢地把牛肉面上浮着的香菜全部挑出来,最后才把筷子递到她手上:“吃吧。”
阮之之惊讶地抬起头:“你知道我不吃香菜?”
时砚轻笑:“阮之之,你身上还有很多的习惯,我都知道。”
“上次去a大的时候,我听顾念说,你曾经也在加州洛杉矶分校读书。我们……是不是之前在哪里见过?”阮之之沉默半天,终于还是下定决心,问出了这句从他们第一次见面起就一直想问的问题。
时砚却没有回答她,他低头看了一眼手表,然后不紧不慢地拆开手上的筷子。
他的眼睛垂下来的时候,由于睫毛很长,总是会让人看不清眼神。就像此时此刻,他静静坐在这里,不动声色,阮之之完全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些什么。
这个人好像什么都知道,却又什么都不说破,尽管洞若观火,却只是作壁上观。
半晌,时砚开口,清淡的声音像教科书般毫无情绪:“大二那年在图书馆,我将自己不满意的论文初稿扔进垃圾桶里,你正好坐在我后排,以为我是扔错了东西,又从垃圾桶里捡起来,还将每一张纸页都压平了还给我。我当时就在想,怎么会有这么蠢的人。”
“阮之之,我们曾经见过不止一次,你真的对我毫无印象吗?”
他抬头看她,一双漆黑深邃的眼睛恍如初见那次一般,汹涌热烈,眼底缠绕着的情绪幽深又脆弱。
阮之之的眼睛慢慢睁大,惊讶半天才回过神来。原来不是她的错觉,他们真的曾经见过。
“原来……是这样啊。”下意识地抿起唇,大学时期的光景如浮光掠影般在她脑海中一闪而逝。关于时砚提起的图书馆这件事,阮之之的确是有那么一点记忆的,只不过她当时只是出于好心举手之劳,根本就没有在意时砚长什么模样。
或许真如顾念所言,大学四年,她一颗心满满地全都扑在李司晨身边,对于周边的风景和人根本就没有放在心上过。
时砚看着她的表情,眼神有稍许黯淡,放在桌下的左手紧握,指甲陷入掌心。
他想伸出手触摸她,拥抱她,甚至是占有她,禁锢她。在时砚过去七年的人生里,他不止一次地想过,如果可以拥有阮之之的话,哪怕要拿他的灵魂去跟魔鬼做交易,他也会毫不犹豫地双手奉上。
七岁丧母,而后他亲手将生父送入牢狱,判处无期。从此之后周围的亲戚同学视他如洪水猛兽,说他克父克母,情淡福薄,是天生灾星,不祥之人。
时砚的人生没有光明,没有温暖,更没有爱情。他的影子和灵魂一样阴暗,心脏和肉身一样冰冷。
他曾以为世界是地狱,而他的出生是原罪,直到遇见阮之之。
如果他是一只无法控制自身言行与思维的野兽,也许早就将阮之之拆吃入腹,这样就能与她骨血相融,永远厮守。
可是他更希望能够得到她的灵魂。
因为他早就交付了灵魂。
时砚垂眼,眼睛里升起一团火,映着天光明了又灭,他深吸一口气,努力控制住脑海中嘶吼挣扎的野兽。
“面要凉了。”
陷入沉思的阮之之一怔,顺着他的声音回过神来。
眼神不由自主地盯着时砚,看到对方仍然是一副淡定自若的模样,阮之之想,大概他只是对自己之前的“帮倒忙”留下了印象而已,如果自己因为这样的小事就一厢情愿到认为他对自己有意思,那也太恬不知耻了。
这么想着,阮之之倒也瞬间释然下来,拿起筷子刚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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