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47
我喜欢我弟(H) 作者:二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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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逮你那口子是一逮一个准!”
蒋说得滔滔不绝,我听得哭笑不得,这富二代都是怎么了,我还当孔维已经是个够二的二货了,现在看来,比起蒋可是要正常多了。
傍晚,我和蒋抵达了南部一带三座小镇中的其中一座。来不及收拾行李,我便赶去警局打听匡煜炜的下落。然而当地政府机构下班极早,我们紧赶慢赶还是扑了个空,只能憋一晚上,等天亮再说。一想到我或许正在离匡煜炜越来越近,我整个晚上都睡不着觉,一会儿担心这次又会扑个空,一会儿又担心他会不会不要我了……患得患失地翻腾了一晚上,第二天早上爬起来,两个眼圈都是黑的。
“哎呀你这人,给我点面子不好,都说了有我在一定没问题了。”蒋埋怨道。
第四天,a镇,没有;第五天,b镇,没有;第六天,c镇……仍然没有。当得到最后一个消息的时候,我整个人都垮了,双腿发软,眼前满是金星直冒。
“怎么可能没有,不应该啊。”蒋在一旁嘟哝着,我靠着警署的桌子,用力撑着桌面才能不让自己坐倒在地。
“哦,对了,”那名胖乎乎的警官说,“再往南过去半小时的路程,还有一座老镇,是这座镇最早的所在,不过现在只有些老年人居住了,年轻人都搬了过来……”他说到这里,微微一顿,然后道,“这么说起来,我上次好像听说那里现在是住着几个中国人。”
我猛然站直了身体,蒋则扑过来抱住我又哭又笑:“你看我说的吧,没问题的,有我在呢!”然后那个说铁定没问题的家伙就因为吃了个警局门外的卖的热狗上吐下泻,当晚被拉进了医院。
118、
如果不是现实它真的发生了,我恐怕永远也无法想象当自己在异国他乡满是陌生面孔的人群中为了一个吃热狗都能吃坏肚子的二货奔忙时会发现一个金发小天使,小天使还在哭着一遍遍地写我的名字……感谢艾伯特的上帝或是我国的神佛,当然,或许我最该感谢的是那个吃坏了肚子此时正在上吐下泻哼哼的福星,我终于找到了匡煜炜!
119、
躺在匡煜炜的身旁准备接受肾脏移植手术时,我的心中无比平静和满足。
默默地喜欢了十八年,痛苦地分别了两年,如今我们终于可以重逢。我努力地伸出手,将他有些微凉的手掌抓在手心,感受着他的体温、他的心跳,就像是出世之前,我们在母亲的腹中相互依偎;就像是在轮回之前,我们在奈何桥上紧紧牵住彼此。
是了,这才是我这一世成为你双胞兄弟的原因,因为我曾向上天苦苦祈求,不要与你过晚相遇,不要与你立场相悖,不要你为我付出所有,受尽磨难,当你病重之时我却无能为力,一次又一次眼睁睁地看着你离开……我是如此地依恋你,哪怕是一时一刻也不舍得与你分离,所以才会盯着你、抓着你、追随着你、与你手牵着手,一同降临在这世间。
“麻醉师准备。”
“麻醉师已就位。”
我闭上眼睛,任凭睡意将我笼罩,因为我坚信,我一定能把你带回来,不管是从母亲手中还是死神手中,而这一次,我们定将永不分离,一起睁开眼睛,迎接属于我们两人的世界!
<完>
弟弟视角的正文到此结束,可能还有个一到两篇番外。
就像开头说的,这篇文是因为我做梦梦到自己在梦里写这样一篇文(是不是有点拗口),所以干脆写了出来。非常老的梗和非常普通的情节发展,反正就是……挺不像我一贯的风格的,总之感谢观看。
难以想象我竟然写了一篇gl……
番外一·花开
成碧华睁开眼睛,多年自律的生活习惯使得她在无论何种情况下都能够保持最精密机械一般的生活作息,但是今天她觉得自己似乎有什么地方不对,头很疼,身体很软,喉咙干得要命,还有那里……
耳朵里传来细细的人声,好像隔着墙有个人在讲话。她听了一会,确认了那是一个年轻女人的声音,等她坐起来皱着眉头看到一床的狼藉还有周围陌生的景致,她终于想起来昨晚发生了什么——她喝醉了,然后和一个陌生的女孩上了床。
成碧华皱起眉头,起身穿衣。活到她这个年纪已经没有什么事情是可以令她惊慌失措的了,更何况对成年人来说一夜情其实并不算什么大事。成碧华不是一个滥交的人,相反,几十年来她都洁身自好,只把满腔真情付诸一人,她满怀热情,而后失望,花了几十年学着将一腔真情压抑心底,以闺蜜的身份陪伴那个女人左右,原以为自己会维持这样的状态一辈子,谁想到那个女人的男人竟然是个骗婚的渣gay,他们离婚了!
难以形容她当时的心情,似乎有些羞耻感,但只是淡淡的,更多的却是高兴,高兴、雀跃还有希望。她以为自己终于等到了机会,于是果断办理了停薪留职,陪着那个女人和她的其中一个儿子周游世界,她们曾经有过一段很美好的日子,虽然那个时候那个女人常常在半夜崩溃,不是歇斯底里地大哭就是莫名其妙地大闹,但是她那时候反而有一种病态的满足感,她想,没事,你的身边还有我,我会包容你的一切,陪着你一辈子!
她没有想到那个女人的双胞胎儿子们居然会爱上彼此,甚至到愿意为了对方付出生命也不动摇的地步,当她知道这件事的时候,她觉得这个世界着实有些荒谬,但在荒谬以外,仍然还是高兴。如果那人连这件事都能接受,那么她陪着她走一辈子的这个渴望是不是也会显得不那么离经叛道?她们也确实曾搭伴生活了一段日子,那段日子里,那个女人努力尝试着用一种新的角度来看待她和与她相处,但是,仍然还是不行。兜兜转转,吵吵闹闹,分分合合,两年后的昨天,她们终于还是分手了,这一次,连闺蜜都再也做不了。何其可悲!
成碧华扣上最后一颗西装扣子,呈现在镜中的女人便又恢复了一贯风度的八成,剩下两成是因为弄皱了的衣服。即便已经是将近半百的年纪,她依旧有着三十出头的美丽容貌与精致身材,更有一种惯居高位者的精干风度。抚平衣领的褶皱,成碧华推开门,一眼便看到了那个年轻的女孩。对方此时只穿着一身bra内裤,正蹲在地上给谁打着电话,那股懊丧的情绪从那根耷拉着的马尾辫上仿佛都能够传递出来。
真是,太年轻了!
也真是,太好看了!
成碧华回忆了一下那个女孩的容貌,因为酒醉,其实印象有一点扭曲和模糊,但是唯独有一点却记得很清楚,她跟郁惟锦一点都不像!自己或许正是因此才会挑了这姑娘上床吧,成碧华想,依稀记得对方昨晚也喝醉了酒,现在恐怕正在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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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肉肉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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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逮你那口子是一逮一个准!”
蒋说得滔滔不绝,我听得哭笑不得,这富二代都是怎么了,我还当孔维已经是个够二的二货了,现在看来,比起蒋可是要正常多了。
傍晚,我和蒋抵达了南部一带三座小镇中的其中一座。来不及收拾行李,我便赶去警局打听匡煜炜的下落。然而当地政府机构下班极早,我们紧赶慢赶还是扑了个空,只能憋一晚上,等天亮再说。一想到我或许正在离匡煜炜越来越近,我整个晚上都睡不着觉,一会儿担心这次又会扑个空,一会儿又担心他会不会不要我了……患得患失地翻腾了一晚上,第二天早上爬起来,两个眼圈都是黑的。
“哎呀你这人,给我点面子不好,都说了有我在一定没问题了。”蒋埋怨道。
第四天,a镇,没有;第五天,b镇,没有;第六天,c镇……仍然没有。当得到最后一个消息的时候,我整个人都垮了,双腿发软,眼前满是金星直冒。
“怎么可能没有,不应该啊。”蒋在一旁嘟哝着,我靠着警署的桌子,用力撑着桌面才能不让自己坐倒在地。
“哦,对了,”那名胖乎乎的警官说,“再往南过去半小时的路程,还有一座老镇,是这座镇最早的所在,不过现在只有些老年人居住了,年轻人都搬了过来……”他说到这里,微微一顿,然后道,“这么说起来,我上次好像听说那里现在是住着几个中国人。”
我猛然站直了身体,蒋则扑过来抱住我又哭又笑:“你看我说的吧,没问题的,有我在呢!”然后那个说铁定没问题的家伙就因为吃了个警局门外的卖的热狗上吐下泻,当晚被拉进了医院。
118、
如果不是现实它真的发生了,我恐怕永远也无法想象当自己在异国他乡满是陌生面孔的人群中为了一个吃热狗都能吃坏肚子的二货奔忙时会发现一个金发小天使,小天使还在哭着一遍遍地写我的名字……感谢艾伯特的上帝或是我国的神佛,当然,或许我最该感谢的是那个吃坏了肚子此时正在上吐下泻哼哼的福星,我终于找到了匡煜炜!
119、
躺在匡煜炜的身旁准备接受肾脏移植手术时,我的心中无比平静和满足。
默默地喜欢了十八年,痛苦地分别了两年,如今我们终于可以重逢。我努力地伸出手,将他有些微凉的手掌抓在手心,感受着他的体温、他的心跳,就像是出世之前,我们在母亲的腹中相互依偎;就像是在轮回之前,我们在奈何桥上紧紧牵住彼此。
是了,这才是我这一世成为你双胞兄弟的原因,因为我曾向上天苦苦祈求,不要与你过晚相遇,不要与你立场相悖,不要你为我付出所有,受尽磨难,当你病重之时我却无能为力,一次又一次眼睁睁地看着你离开……我是如此地依恋你,哪怕是一时一刻也不舍得与你分离,所以才会盯着你、抓着你、追随着你、与你手牵着手,一同降临在这世间。
“麻醉师准备。”
“麻醉师已就位。”
我闭上眼睛,任凭睡意将我笼罩,因为我坚信,我一定能把你带回来,不管是从母亲手中还是死神手中,而这一次,我们定将永不分离,一起睁开眼睛,迎接属于我们两人的世界!
<完>
弟弟视角的正文到此结束,可能还有个一到两篇番外。
就像开头说的,这篇文是因为我做梦梦到自己在梦里写这样一篇文(是不是有点拗口),所以干脆写了出来。非常老的梗和非常普通的情节发展,反正就是……挺不像我一贯的风格的,总之感谢观看。
难以想象我竟然写了一篇gl……
番外一·花开
成碧华睁开眼睛,多年自律的生活习惯使得她在无论何种情况下都能够保持最精密机械一般的生活作息,但是今天她觉得自己似乎有什么地方不对,头很疼,身体很软,喉咙干得要命,还有那里……
耳朵里传来细细的人声,好像隔着墙有个人在讲话。她听了一会,确认了那是一个年轻女人的声音,等她坐起来皱着眉头看到一床的狼藉还有周围陌生的景致,她终于想起来昨晚发生了什么——她喝醉了,然后和一个陌生的女孩上了床。
成碧华皱起眉头,起身穿衣。活到她这个年纪已经没有什么事情是可以令她惊慌失措的了,更何况对成年人来说一夜情其实并不算什么大事。成碧华不是一个滥交的人,相反,几十年来她都洁身自好,只把满腔真情付诸一人,她满怀热情,而后失望,花了几十年学着将一腔真情压抑心底,以闺蜜的身份陪伴那个女人左右,原以为自己会维持这样的状态一辈子,谁想到那个女人的男人竟然是个骗婚的渣gay,他们离婚了!
难以形容她当时的心情,似乎有些羞耻感,但只是淡淡的,更多的却是高兴,高兴、雀跃还有希望。她以为自己终于等到了机会,于是果断办理了停薪留职,陪着那个女人和她的其中一个儿子周游世界,她们曾经有过一段很美好的日子,虽然那个时候那个女人常常在半夜崩溃,不是歇斯底里地大哭就是莫名其妙地大闹,但是她那时候反而有一种病态的满足感,她想,没事,你的身边还有我,我会包容你的一切,陪着你一辈子!
她没有想到那个女人的双胞胎儿子们居然会爱上彼此,甚至到愿意为了对方付出生命也不动摇的地步,当她知道这件事的时候,她觉得这个世界着实有些荒谬,但在荒谬以外,仍然还是高兴。如果那人连这件事都能接受,那么她陪着她走一辈子的这个渴望是不是也会显得不那么离经叛道?她们也确实曾搭伴生活了一段日子,那段日子里,那个女人努力尝试着用一种新的角度来看待她和与她相处,但是,仍然还是不行。兜兜转转,吵吵闹闹,分分合合,两年后的昨天,她们终于还是分手了,这一次,连闺蜜都再也做不了。何其可悲!
成碧华扣上最后一颗西装扣子,呈现在镜中的女人便又恢复了一贯风度的八成,剩下两成是因为弄皱了的衣服。即便已经是将近半百的年纪,她依旧有着三十出头的美丽容貌与精致身材,更有一种惯居高位者的精干风度。抚平衣领的褶皱,成碧华推开门,一眼便看到了那个年轻的女孩。对方此时只穿着一身bra内裤,正蹲在地上给谁打着电话,那股懊丧的情绪从那根耷拉着的马尾辫上仿佛都能够传递出来。
真是,太年轻了!
也真是,太好看了!
成碧华回忆了一下那个女孩的容貌,因为酒醉,其实印象有一点扭曲和模糊,但是唯独有一点却记得很清楚,她跟郁惟锦一点都不像!自己或许正是因此才会挑了这姑娘上床吧,成碧华想,依稀记得对方昨晚也喝醉了酒,现在恐怕正在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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