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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年如歌 作者:卿卿知侬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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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纪的泪终是忍不住落了下来,颤抖地将她的手腕凑近嘴角双唇印在那道可怖的伤疤上,温热的泪落在殷晴的指尖
。
睡梦中,孤岛那段绝望恐怖的生活又如期而至,白得刺眼的墙壁,面无表情的医生,冰冷的器械,那些痴傻、可怖的笑脸疯疯癫癫的病人,还有那些让她出现幻觉的药剂,压抑、冰冷、恐惧、绝望像是一条毒蛇缠在她颈间让她快要窒息了。
她熬不下去了,于是便趁医生不备,把偷偷磨了好久才磨锋利的牙刷柄狠狠朝左手动脉划去。
她用了最大的力,那时是真的不想活了,可她们怎么会如她的愿,她们难得发挥了白衣天使救死扶伤的使命,甚至为了让她长记性,在不打任何麻醉剂的情况下一针一线缝合了她的伤口,整整30针,穿透血肉模糊的皮肉,她甚至被强制逼着去数针线数,事后,医生捏着她汗湿的下巴一字一句道“再有下次,我会换更粗的针线,缝的更加精细,100针怎么样?”
没有下次了,她割的太重伤了神经,左手算是彻底废了,然后,他们便以她精神问题加重且有攻击倾向为由,给她注射安眠药、致幻剂,还将她关进一个听不到任何声音且墙上贴满了海绵的房间,在那里,死亡是一种奢侈,这种毫无人权的地方生不如死是常态。
后来,她发现他们给她注射的药剂有问题,便开始装疯,渐渐地,他们对她放松了警惕,毕竟他们的目的就是逼疯她。
目的达到了便不再给她注射药剂,只每日让她吃安眠药,就那样毫无尊严的熬了三年,出来了,身体也垮了。
宋子矜再见她时,已经是她从孤岛出来后的一年,那时他已经和白慧儿订婚,鲜衣怒马,宋氏的股票更是因白宋两家联姻一涨再涨,而她满身伤痕家破人亡,那时她只觉着人生太tm不公平了,为了支付母亲的医药费,她不得以进了娱乐圈。
殷晴醒来时已是夜色深沉,抬起手腕,指针已经指在了12点。
懊恼地扶额,近日她似乎嗜睡的很。
偏头,本应在她身侧的岑纪已经不知所踪。
下床,赤脚踩在地板上,推开卧室门,只见岑纪一身素色的家居装围着蓝色的卡通围裙在开放式的厨房里忙活。
橘色灯光投下淡淡的光晕,那一刻,殷晴仿佛听见心底有个声音在说“看,这就是家。”
在殷晴的认知中,岑纪还是多年前那个粉嫩嫩跟在岑静身后奶声奶气叫“姐姐”的鼻涕虫。
时光悠悠一转,记忆中那个乖巧孤僻的少年已经成长为现在这般俊美清冷的模样。
唯一不变的是骨子里那股高不可攀的疏离。他们这些人外表无论多么温和有礼,可骨子里那股高贵倨傲却是如何都遮掩不住的,更何况像岑纪这般出身名门打小就被当继承人培养的人。那些绅士精英教育早已被刻在心上。
“我一直很好奇,你是什么时候学会做饭的?”
调侃的声音在静谧的夜里有些突兀,岑纪拿着铲子的手一顿,有些慌乱的转身,看见发丝凌乱脸色微红的殷晴站在他身后,刚睡醒的慵懒还未散去,柔和的灯光打在她身上,有种宜室宜家美。
岑纪有些呆了,但当视线初级到她那双莹白小巧的玉足时,好看的浓眉紧蹙,放下手中的锅铲火也不关,大步走到她身前弯下腰打横抱起她放在了几步遥的沙发上。
“地板凉,怎么老是记不住呢!”
说着便转身到玄关拿了双毛茸茸的棉拖给她套上。
殷晴看他动作娴熟仿佛排练了上千遍,脑海中闪过季如歌曾跟她说过的一席话。
素手爬上他的肩膀,岑纪单膝跪地给她穿鞋,灯光打在他的发顶,殷晴见他露出的一节白皙的脖颈,仿佛天鹅绒般,在灯光下泛着玉色的光泽,引擎从小就知道岑纪好看,大院里也流传着一句“岑家阿纪赛貂蝉。”
虽是戏言,但也是事实。
一个男娃长得美丽异常终归是不妥的。
何况岑纪打小就性格乖戾,你看他一副天使模样,觉着这孩子肯定乖巧听话,贴心地跟小棉袄似的,可实际上完全不是这样。
你跟他说十分事,他只听进五分,你让他执行,他只做三分,回头还一脸无辜的瞅着你,让你生出一种“我是不是太过分了”的罪恶感。
岑静不止一次说过“岑家阿纪就是一披着兔皮卖萌装傻的大尾巴狼”
可就算是这样,岑家老爷还是宝贝的紧,岑家阿纪一皱眉,岑家老爷准发疯。
所以才由着岑纪咋娱乐圈瞎胡闹。
☆、第十四章
这边被刘诗语送回家的季如歌回想起刚才那一番话,只觉着醍醐灌顶,不得不承认,诗语的话很有道理,而且该死的一针见血。
可笑的是,没有人相信她当真不是在报复他。
该怎么形容那种感觉呢?
就像是一件你很喜欢很喜欢的东西,有一天,你突然发现,它身上竟然有些瑕疵,你想忽略,想装着没看见,可越是这样,就越清晰地记得这些瑕疵,甚至连它们在哪个地方都一清二楚。
陆天华之于他就是这样。
说不爱了又怎么会?
当初那般孤勇甚至带着至死方休的味道又怎么可能是假的,可若是还是爱着,可她为什么越来越力不从心,甚至害怕与他的独处。
她心里其实是羡慕诗语的,因为身边有那样一个人如珠如玉地宠着,其实从她知道自己父母之间的那些过往时,她心底已经开始对爱情生出了怀疑,甚至连带着对婚姻都有了动摇。而陆天华在外边的那些事刚好给了她证明自己观点的论据,他千不该万不该在她生慕歌的那一刻抛下她独自一人面对,这一点是她心里永远的伤。
女人都是感性的,总希望在最无助的时候能有一个人在身边陪着,就算不能分担只是陪着就好,生慕歌时的痛苦她不求他陆天华感同身受,其实这世上本就没什么事可以感同身受,时间不同,地点不同,性别不同,心理素质人生观价值观不同,所以,拿什么去感同身受。
这些季如歌都知道,她要的只不过是身边有个他,她不要他的感同身受,不要他的自责,不要他的怜悯,她只要他在身边,季如歌甚至想过,如果那一刻他在身边的话,她会逼着自己去忘记他的背叛就那样过下去重新开始,可他到底还是没来,她不知道他是什么原因,反正错过了就是错过了。
以后她还会和他继续过下去,但也只是过下去而已。
她记得自己生完慕歌的第二天,看到他一脸愧疚地坐在她床前,她当时说什么来着?对了,好像是“没事,我一个人也可以的。”
是的,一个人也是可以的。
以前她总是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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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纪的泪终是忍不住落了下来,颤抖地将她的手腕凑近嘴角双唇印在那道可怖的伤疤上,温热的泪落在殷晴的指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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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梦中,孤岛那段绝望恐怖的生活又如期而至,白得刺眼的墙壁,面无表情的医生,冰冷的器械,那些痴傻、可怖的笑脸疯疯癫癫的病人,还有那些让她出现幻觉的药剂,压抑、冰冷、恐惧、绝望像是一条毒蛇缠在她颈间让她快要窒息了。
她熬不下去了,于是便趁医生不备,把偷偷磨了好久才磨锋利的牙刷柄狠狠朝左手动脉划去。
她用了最大的力,那时是真的不想活了,可她们怎么会如她的愿,她们难得发挥了白衣天使救死扶伤的使命,甚至为了让她长记性,在不打任何麻醉剂的情况下一针一线缝合了她的伤口,整整30针,穿透血肉模糊的皮肉,她甚至被强制逼着去数针线数,事后,医生捏着她汗湿的下巴一字一句道“再有下次,我会换更粗的针线,缝的更加精细,100针怎么样?”
没有下次了,她割的太重伤了神经,左手算是彻底废了,然后,他们便以她精神问题加重且有攻击倾向为由,给她注射安眠药、致幻剂,还将她关进一个听不到任何声音且墙上贴满了海绵的房间,在那里,死亡是一种奢侈,这种毫无人权的地方生不如死是常态。
后来,她发现他们给她注射的药剂有问题,便开始装疯,渐渐地,他们对她放松了警惕,毕竟他们的目的就是逼疯她。
目的达到了便不再给她注射药剂,只每日让她吃安眠药,就那样毫无尊严的熬了三年,出来了,身体也垮了。
宋子矜再见她时,已经是她从孤岛出来后的一年,那时他已经和白慧儿订婚,鲜衣怒马,宋氏的股票更是因白宋两家联姻一涨再涨,而她满身伤痕家破人亡,那时她只觉着人生太tm不公平了,为了支付母亲的医药费,她不得以进了娱乐圈。
殷晴醒来时已是夜色深沉,抬起手腕,指针已经指在了12点。
懊恼地扶额,近日她似乎嗜睡的很。
偏头,本应在她身侧的岑纪已经不知所踪。
下床,赤脚踩在地板上,推开卧室门,只见岑纪一身素色的家居装围着蓝色的卡通围裙在开放式的厨房里忙活。
橘色灯光投下淡淡的光晕,那一刻,殷晴仿佛听见心底有个声音在说“看,这就是家。”
在殷晴的认知中,岑纪还是多年前那个粉嫩嫩跟在岑静身后奶声奶气叫“姐姐”的鼻涕虫。
时光悠悠一转,记忆中那个乖巧孤僻的少年已经成长为现在这般俊美清冷的模样。
唯一不变的是骨子里那股高不可攀的疏离。他们这些人外表无论多么温和有礼,可骨子里那股高贵倨傲却是如何都遮掩不住的,更何况像岑纪这般出身名门打小就被当继承人培养的人。那些绅士精英教育早已被刻在心上。
“我一直很好奇,你是什么时候学会做饭的?”
调侃的声音在静谧的夜里有些突兀,岑纪拿着铲子的手一顿,有些慌乱的转身,看见发丝凌乱脸色微红的殷晴站在他身后,刚睡醒的慵懒还未散去,柔和的灯光打在她身上,有种宜室宜家美。
岑纪有些呆了,但当视线初级到她那双莹白小巧的玉足时,好看的浓眉紧蹙,放下手中的锅铲火也不关,大步走到她身前弯下腰打横抱起她放在了几步遥的沙发上。
“地板凉,怎么老是记不住呢!”
说着便转身到玄关拿了双毛茸茸的棉拖给她套上。
殷晴看他动作娴熟仿佛排练了上千遍,脑海中闪过季如歌曾跟她说过的一席话。
素手爬上他的肩膀,岑纪单膝跪地给她穿鞋,灯光打在他的发顶,殷晴见他露出的一节白皙的脖颈,仿佛天鹅绒般,在灯光下泛着玉色的光泽,引擎从小就知道岑纪好看,大院里也流传着一句“岑家阿纪赛貂蝉。”
虽是戏言,但也是事实。
一个男娃长得美丽异常终归是不妥的。
何况岑纪打小就性格乖戾,你看他一副天使模样,觉着这孩子肯定乖巧听话,贴心地跟小棉袄似的,可实际上完全不是这样。
你跟他说十分事,他只听进五分,你让他执行,他只做三分,回头还一脸无辜的瞅着你,让你生出一种“我是不是太过分了”的罪恶感。
岑静不止一次说过“岑家阿纪就是一披着兔皮卖萌装傻的大尾巴狼”
可就算是这样,岑家老爷还是宝贝的紧,岑家阿纪一皱眉,岑家老爷准发疯。
所以才由着岑纪咋娱乐圈瞎胡闹。
☆、第十四章
这边被刘诗语送回家的季如歌回想起刚才那一番话,只觉着醍醐灌顶,不得不承认,诗语的话很有道理,而且该死的一针见血。
可笑的是,没有人相信她当真不是在报复他。
该怎么形容那种感觉呢?
就像是一件你很喜欢很喜欢的东西,有一天,你突然发现,它身上竟然有些瑕疵,你想忽略,想装着没看见,可越是这样,就越清晰地记得这些瑕疵,甚至连它们在哪个地方都一清二楚。
陆天华之于他就是这样。
说不爱了又怎么会?
当初那般孤勇甚至带着至死方休的味道又怎么可能是假的,可若是还是爱着,可她为什么越来越力不从心,甚至害怕与他的独处。
她心里其实是羡慕诗语的,因为身边有那样一个人如珠如玉地宠着,其实从她知道自己父母之间的那些过往时,她心底已经开始对爱情生出了怀疑,甚至连带着对婚姻都有了动摇。而陆天华在外边的那些事刚好给了她证明自己观点的论据,他千不该万不该在她生慕歌的那一刻抛下她独自一人面对,这一点是她心里永远的伤。
女人都是感性的,总希望在最无助的时候能有一个人在身边陪着,就算不能分担只是陪着就好,生慕歌时的痛苦她不求他陆天华感同身受,其实这世上本就没什么事可以感同身受,时间不同,地点不同,性别不同,心理素质人生观价值观不同,所以,拿什么去感同身受。
这些季如歌都知道,她要的只不过是身边有个他,她不要他的感同身受,不要他的自责,不要他的怜悯,她只要他在身边,季如歌甚至想过,如果那一刻他在身边的话,她会逼着自己去忘记他的背叛就那样过下去重新开始,可他到底还是没来,她不知道他是什么原因,反正错过了就是错过了。
以后她还会和他继续过下去,但也只是过下去而已。
她记得自己生完慕歌的第二天,看到他一脸愧疚地坐在她床前,她当时说什么来着?对了,好像是“没事,我一个人也可以的。”
是的,一个人也是可以的。
以前她总是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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