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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1

    重生万能小媳妇 作者:心若不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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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能在那所学校当老师,是因为我的缘故。这是我第一次利用身份去完成一件事,做起来比想的还容易,那种怅然若失的感觉谁也不会懂。

    直到他的出现。

    温建军是个危险的人,这是他给我的感觉,却又是安全可靠的,带着朦胧的神秘感,吸引着我靠近。在我的眼里,他的一切我都不在意,我只在意他这个人,他似乎和我是同一类人。尽管他不爱说话,尽管我什么都不知道,可就是有种感觉,他在这个世界和我一样,压印而愤懑,想要抗拒却无力反抗。

    我不知道我对他的感情是什么,甚至一厢情愿的深爱着他,哪怕他不爱我,甚至不知道我的爱。这些都无所谓,重要的是,我找到我存在的意义和价值,我就是要爱他,好好爱他。

    就像他对康安好一样,爱,无言。

    我愿意为他做一切事情,包括嫁给我不喜欢的人,只为让他完成他心爱之人的理想。

    我终于找到人生的意义,我不需要和他在一起,只想要默默的喜欢他,爱他,关注他。他想做的事情,我帮他做成,我不在乎他和谁在一起,只要我们还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下,我的人生就有意义。

    父母对我的改变完全没有察觉,其实这些都算不上改变,我从来都没有变过,从来都是那么乖巧可爱。

    只有姐夫发现端倪,他说我爱笑了,他说我更像个普通人了。

    我本来就是普通人,干嘛还要像个普通人。

    对于康安好,我没有羡慕,只有感激,我感激她拯救了温建军,可以让我在关键时刻遇到他。他不仅救了我的命,更是拯救了我的灵魂,让我有一个安全舒适的地方可以歇息。

    因为理智,我知道我和温建军在一起不合适,所以我没有像楼春燕一样冲动,不顾一切去追随。不是因为没有勇气,只是因为我考虑的太全面,太详细,把一切事情都看的很透彻。

    这样的人生是悲壮的,可我偏偏喜欢这种悲壮,总要让我的不反抗显得那么无奈,才能从心底说服自己。

    这一切不是我的错,只是一出生就注定如此,我改变不了什么,也无力改变什么。

    ☆、第158章 番外三 关于莲花(一)

    我叫陈莲花,拿走安好的钱,我不是故意的,真的没办法,我想要改变自己的生活。

    从我出生的那天起,我就觉得我和别人不同,我很聪明,对做生意很感兴趣。我有一种感觉,好像自己根本不是这个小山村的,爹娘对我越好,这种感觉就会越强烈。

    后来我第一次进城,见到城里的繁华,可那些似乎还是不够,我渴望更大的繁华。可是我爹不允许,他觉得山村里的女娃就该嫁给山村人,老老实实本本分分的过日子,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不该想。

    我不喜欢我爹,更讨厌农村,十分迫切的想要逃离这里,我看不起村里和我同龄的女娃,她们都只想找个好人家,嫁个好丈夫,结婚生子过一辈子。我不稀罕,我只想去城里,我要做电影里的那些女人,过着她们那样的生活。

    安好是我小哥喜欢的人,我也一直当她是嫂子,只是没想到她竟然和燕子串通好骗婚。燕子以为她找王半仙的事情,我不知道,村子里哪有什么秘密,我就开始疏远她俩。

    直到安好死而复生,她似乎变得不同,我口不择言骂她,她居然没有还嘴,还帮我。我这个人向来恩怨分明,有仇报仇,有恩报恩,绝对不会恩将仇报,拿钱的事情是个例外。

    这个机会对我来说太难的了,我太害怕被她拒绝,也绝对不允许有任何的闪失,我必须离开村子。

    那天,我拿着钱一口气跑到城里,我谁都没去找,我太渴望离开这里,可我不知道该去哪里。县城里没有火车站,我只好坐着客车到临县,那里是距离县城最近的有火车站的地方。

    我在火车站待了很久,我不知道该去哪里,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就是离这里越远越好。火车站广场的风很大,我穿的很薄,冻得我直打哆嗦,脑中突然就有个主意。

    对,我要去一个不会太冷的地方,要是冬天太冷,需要买过冬的衣服,那又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我兴冲冲的起身,到售票窗口,对里面的同志说了一句很有面子的话,“同志,给我一张到南方的票。”

    当时,我觉得这是我这辈子说过的最了不起的话,后来才知道,这句话才是我厄运的开始。

    拿好票,我坐在候车大厅等着,那时候的候车大厅不大,也不是很暖和,人不是太多。上车的时间是凌晨,这时候才傍晚,而我已经一整天没有吃东西,肚子早就饿得咕咕叫。

    买好票之后,我把钱藏在贴身的衣服里面,外面只有一些零钱,卖的东西比外面的贵多了,我舍不得买。因为知道出去就没有退路,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挣到钱,这些钱要省着花,总得留点钱傍身。

    不是我有防患意识,只是长期跟着我爹学来的,他就是如此,总是要备上够半年吃的粮食,才觉得放心。我问过我爹,为什么只准备半年吃的粮食,我爹说,他也想多准备点,只是家里节衣缩食才从牙缝里抠出这么点粮食,哪能吃上一年半载。

    舍不得花钱买东西吃,我想喝口热水,竟然也要钱,一分钱一大碗。我咽了咽口水,到底没有舍得买,心里却很高心,城里既然什么都能卖钱,那挣钱一定不难。

    不大的空间,到了吃饭时间,各种各样的饭菜香味扑鼻而来,我忍不住贪婪的吸着鼻子。这香气是不花钱白来的,不闻白不闻,白闻谁不闻,可越是这么闻嘴里的口水越是流个不停,肚子也咕咕咕的叫起来。

    这声音很大,邻座一个西装革履的中年男人好像听见了,还特意看了我一眼。我羞的满脸通红,弯着腰,蹲在地上抱着肚子,嘴里不住的说着,“肚子呀肚子,你乖乖听话,等将来我挣钱了,一定不会亏待你的,让你天天吃香的喝辣的。”

    不知道我说话声音太大,还是我的举止太奇怪,好多人都在盯着我看,我脸更红了。邻座的男人嗤笑一声,站起来走了,我觉得自己更丢脸了,手死死的按住肚子,只为不让自己继续出丑。

    在家,挨饿是常有的事,已经习惯,也饿出经验来了,知道这个时候不能想吃的东西,越想越饿。需要想些别的东西,最好是让自己生气或者高兴的事情,这样就不会感到那么饿。

    我该想些什么呢?

    想什么都可以,就是不能想吃的东西。

    爹一定已经知道我逃跑了,说不定还知道我偷了安好的钱,可我留了借据呀。当时时间紧迫来不及写字据,木头坠子就能代表我的,我不是偷,只是借,将来我会还的,连本带息,一分不少还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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