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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7

    我弟弟没有那么可爱(H) 作者:dilemma

    分卷阅读37

    有谁愿意来跟我靠近。人们给我,我就接受,人们不给,我就怨愤。有很多很多的眼泪蓄积在心里,从不担心会有干涸时候,失去或者得不到的痛难道不应该通过哭喊来发泄,李重晔说我像个女人,可女人也未必有我这麽难过。

    我记得的总是人们不爱我……这是很正常的。如果痴狂,如果疯癫,如果脆弱得一直在犯错,甘心做人群里往下沈沦的渣滓,那麽便活该得不到爱。再悲伤也没有理由。

    可是生命的底子从一开始就腐烂了,空了,坏了,无比软弱和怯懦,想著力都找不到支点,又哪里来的力气去伪装理性、强韧、坚持,所有最高贵的美德。我一直在呼喊,一直在愤怒,我以为一切都应该被推到慕永河那贱人身上,甚至想跪下来求他看看我。我很悲伤啊,为什麽不回过头来给我力量。告诉我怎麽办?没有人教导过我正确的生活。

    没有未来,没有方向。如果上帝告诉我明日死,明日我就能干干脆脆地不活。

    何况是在李重晔面前,那样卑微的索求被爱的姿态,本来就让人觉得羞耻。一个两手空空的贫儿,爱上了城堡里的王子应该怎麽办?他多好啊。还愿意从不真实的故事书和华丽的插画里面走出来,亲吻我,安慰我,陪我吃饭,帮我疗伤,为我把枪顶到自己胸口。没有人给过我如此多的恩惠。简直像是把全世界的宝库堆到个乞丐面前,那样欣喜和值得满足。可是我为什麽还要矫情,还要跟他顶撞,还要不择手段用一切去伤害他。

    李越江的子弹已经上膛的那一瞬,其实我是想著,这样多好啊……李重晔就能永远地记住我。

    他在十七岁曾经爱过的某个人。

    从来都在折腾他,用情欲和眼泪来折磨他,宁愿死去也要选择对不起他,这样,以後他想起我的时候会不会多一点?

    我实在不知道应该怎样去对待我爱的人……我是坏人。如果在一起,能给他的只有肮脏的身体和下贱的心。哪怕是爱情,慕锦挖空了心肝掏出来的这辈子全部的真爱,和那些成熟的有教养的优雅的人们比起来,和李重晔给与我的比起来,也只不过是世上最粗糙和劣质的一种。

    我爱他,可是我的爱值得了什麽呢。

    什麽都很糟糕,什麽都无能。慕锦活了十五年,到最後一事无成。

    李重晔属下送来的食物里还有酒。白澄澄一大瓶,不知道是什麽酿的,纯度很高。起初喝个一口两口不觉得,还能清醒地流两滴自怜自恋的泪。到後来就轰地醉了,四肢是一条油绳著了火,在无边的大海上飘荡,呜呼,内脏都被烧成灰尘。

    我觉得我的身体里肯定藏著一些疯狂的密码。难过的时候轻轻拨动一个齿轮,它们就自动运转起来,由我疯疯癫癫的醉眼,生产出很多的快乐。李重晔算什麽,全世界在老子眼里都不算个什麽。他不是爱我麽,不是老因为爱我而受伤麽,老子什麽都不要了,连他的爱也不要了。我他妈只想践踏得他更狠一点,李重晔,你是个什麽东西……为什麽总是叫我这麽难过。

    模模糊糊中有个人影被我推倒了。那麽沈默的脊背,温暖的胸膛,让我一眼就能认出这东西姓甚名谁。你看,喝醉了可真好,想要谁谁就出现了。老子压在他身上,恨不能将那眉毛鼻子眼一口吞到肚里去。我真想吃了他……“吃了你。”

    其实接吻实在不是多温暖的事。做爱也不是。可是孤寂的时候为什麽会特别想要性的抚慰呢。我愿意为他呻吟放浪,为他打开双腿,为他把屁股翘得高高的。在他面前我从来意识不到自己是个男人。

    也不是女人。我只想被他上……被他上。被他上。亲密到负距离,连数字也被我征服。

    可是他不要我……我送上嘴唇他就偏过头,我扒下裤子他就挪开腿,一碰也不愿意碰。他想给我的只有拥抱,执拗地静默地送上来,不厌其烦,被我一次又一次推开,我要拥抱做什麽。

    我满脑子想的只有他不上我了……也对。我那麽脏,一身酒臭,还有数不清的泪水。那样脏,那样坏,他上我想必也没有多少快感。挺好的。

    我那麽喜欢你,为了你那麽难过,你连根鸡巴都不肯给我……我把自己埋到枕头里,把他踢下床,嚎啕大哭。

    第二天醒来身体很酸疼。他终究没有做到最後,不知在我疯疯癫癫的何时就已经消失。挺好的。李重晔离开李慕锦,一切都挺好的。

    第三天,他没有回来。

    第四天,第五天,第六天。

    我把自己关在房间,拉上窗帘,黑暗陪伴我不死不活。除了昏昏欲睡就是昏昏欲睡。已经很多天没有吃饭。谁都不见。

    李重晔不要我了。我好可怜我自己。我要做一条可怜的虫。

    第七天,李重晔终於回来,身边多了个年轻男孩。

    我坐在餐桌前觉得自己非常可笑。周围那些偶尔向我瞟来的,若有似无的轻蔑眼光,好似谁都知道我只是李重晔膝下的一条狗,绝食自闭都是笑话,主人一回来老子就摇著尾巴粘上去了。这些天做的丢脸的事情估计也早就传到李重晔的耳朵里……无所谓。我他妈只是不想当面让李重晔看见我的异常,不为什麽,就是不想。

    老子靠在椅背上瘫软成一条没了骨头的死狗,李重晔和他的男孩坐在对面,都是和我不一样的干净又优雅的人,真般配。我端起牛奶,粗鲁地给自己灌了一大口,不料许多天没有进食,冰冷的液体冲进萎缩胃里,激起一阵剧痛。

    我抱著肚子眼前发黑,缓过劲来,李重晔已经站起,拿过我的杯子尝了尝,道一声“凉了。”收走桌上所有的牛奶,端进厨房重新加热。

    他走的时候那男孩温和地说了声谢谢,脸上挂著的微笑很是动人,教养好得就像别人都是猪圈里出来的小畜生。

    老子目不斜视去抓三明治,指尖还没著陆那盘子就整个向前挪动了一下。我抬头,男孩收起掌中钢丝,依旧那样温文的笑。老子不跟他计较,直接拿了餐後水果滚球,又被他拖走,再试,再拖。真幼稚。看他模样也有十七八,怎麽做出来的事比我还像个孩子。我蹲在椅子上不动了,他才正经地拿起刀叉开始吃饭。一口一口,跟大姑娘绣花似的。

    我正瞧得有趣,讨人厌的李重晔从厨房滚出来了,把牛奶搁到我面前,顺便扫了眼旁边一片空白的盘子。男孩取下餐巾,温和大度地笑,“他好像没什麽胃口,是生病了吗。”

    李重晔皱眉,看到老子蹲在椅子上的粗俗做派,眉毛就皱得更厉害。皱什麽皱,迟早皱成川字脸。

    老子现在有胃口了。

    我握著餐刀掂两掂,无所谓地撩起腿,爬上餐桌,双手齐开,把除水果以外的剩菜都倒进同一个盘子,捅两下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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