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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8

    玲珑骰子安红豆 作者:诗小刀

    分卷阅读28

    说道:“如果你真想脏了自己的手,我也不会拦你。”

    说完,周天不再理巫恒,自己转身下了楼。

    巫恒看向老王。老王叹口气:“你的朋友是对的,你纵然杀了老王,我也什么都不知道。如果你留下我,我也可以给你打听打听那个伙计的下落,不是一举两得吗?”

    巫恒不再说话,跟着下楼。

    街巷充满着糜烂的堕落气息,已过零晨12点,但红红绿绿的招牌下搂搂抱抱的男女,依然调笑声不断。两人走在路上,免不了被人拉扯攀谈。巫恒一直沉默,那一刻,他确实有了杀意。当他拿起那把古刀,心里没来由一阵烦乱。周天的突如其来的现身,也让他猝不及防。他这是一直在跟着自己?但他一路周周折折,转了几道车才来到这里,周天应该是驾车而来,如何能准确地找到自己的行踪。

    巫恒停住了脚步。暗僻的小巷,惨白的路灯落在他的肩头,让他过份淡漠的身姿更显冷清。周天转过头,忽然想古人相思相恋,希望为领为衣,可以朝朝暮暮长相厮守,但周天却希望自己是这一路的灯火,跌落在他的眼睛里,被他永远所囚禁。

    他的眼睛总是这样让自己心跳不已。

    巫恒一言不发,从衣兜里拿出了手机。周天有些错愕,巫恒用力一把捏碎,里面掉出个东西,落在地上闪闪发亮。

    被发现了?周天勾了勾嘴角。的确,他在巫恒的手机里装了追踪器。但他并没有任何后悔与愧疚,如果没有装这玩意,他都不知道巫恒会干些什么。巫恒只是漠然地看着他,并没有说话。周天忽然懊恼起来,一把把他推到墙角,恶狠狠地咬住他的嘴唇,大力吮吸。身后象是有人走过,但周天丝毫没有理会的意思。

    这人是个疯子。巫恒要把他推开,但周天整个人覆在他身上,把他死死地抵在墙上,与他口舌厮缠很久,才让他喘口气。

    “放手。”巫恒命令道。

    但周天只是抱紧了他。

    “你要干什么?”

    “这里是红灯区,你说我想干什么?”周天低低地说,“为什么要对我说谎言。”他理所当然地在他的手机里装追踪器,却又如此介意巫恒对他的一句谎言。

    巫恒的手扶上了他的胳膊。接下来,还有很多事要作,他没功夫再和他磨蹭。他的手忽然猛的向下滑去,握紧了周天的手腕,就要拧断他的胳膊。但他忽然看到一个人影一闪,从“收购古董”那个破旧的门帘中闪了出来,左右看了看,遛遛达达地背着他们的方向走去。

    那人适才一身是血只穿了件背心大裤衩,现在却包在一件长厚的风衣里,在凌晨无彩打精的霓虹灯下,匆匆忙忙向前走去。

    紧抱着他的周天也微微侧过头,和他看向同一个地方。他似乎一点都不觉得意外。他一直在等着这一刻老王自动露出马脚。

    他的手感受到巫恒手上的力度,自嘲地一笑。你他娘的还真是下的去手。

    巫恒急着推开他,要追上去,但周天并不放松,紧盯着巫恒。这个人一路上不停地制造各种麻烦,让自己卷入各种是非,自己却已无法离开他。

    他盯着巫恒:“听我说,这将是个陷井。你是不是还要追下去。”

    巫恒微微一垂眼帘:“是。”

    他的一举一动总能撩动自己的心魂。

    周天叹口气:“紧跟着我。”

    老王走的并不快,有些晃晃荡荡,他的伤并不轻。身上中了五刀,腿上两刀,都是拜巫恒所赐。但他显得闲适而从容,如同赶付一个让他愉快的约会。他甚至嘴里哼着什么小曲。明明他是被追捕者,他却如同一个狩猎者,而周天与巫恒却是他的猎物。

    街巷越来越窄,游人越来越少,按摩店、洗脚屋,风俗店倒是越来越多。这些店,相互勾结,你侬我侬,密密麻麻,一家挨着一家。路上也是拥挤而杂乱,到处堆满了障碍物,生活垃圾。还有些卖串的小摊位,堵在路边晃犄角旮旯。城市管理在这里象是个空白区。周天与巫恒走在这条巷里,忽然觉得这里整条街巷到处都布满了眼睛。

    周天与巫恒停了下来。街巷两头象潮水一般,涌出两拨人马,一点一点向他们聚扰。周天粗略一估计,大概有七八十号人。

    他们象是无声地从地底下冒出来的,个个虎视眈眈,拿刀棍向他们一点点逼进。

    周天设想过种种的机关与馅井,却没想到会是这种简单粗暴的街头械斗。幽黑的街巷则是这种械斗的最好舞台。他从小涉|黑,却受着优雅的精英教育,打架,枪战,暗算经历过几次,也不过是自己这方高姿态地去算计对方,走的还是优雅路线。而这种老式的充满了怀旧感的战斗方式,他只在电影里看到过。这种赤祼裸的,拳拳到肉的暴力,简单而直接。

    他的定制手|枪还在身上,但并不适合这种巷战,它的设计太过精巧,反而在这种场合威力有限。

    周天从身边一堆杂物中抽出一根长长锈迹斑斑的铁棍,象是防盗网的剩余材料。

    对方在慢慢靠近,如同捕猎,只是慢慢收网。

    但周天没有等,再等将丝毫机会也没有,他猛的率先冲了出去,长铁棍硬生生刺进一个人的肚子,与此同时,他的背上硬挨了一刀。他没有在意,劈手夺过对方的短刀,反手向后远远地抛出。他知道,背后那个人,一定会把刀牢牢接住。

    作者有话要说:  ps:好喜欢写打架。。不用动脑子。

    ☆、二十三、血路

    周天身边的人猛的栽倒了两个,巫恒手持短刀,一瞬划过他们的小腹。他的姿态半蹲,短刀斜斜地挥出,典型的拔刀式,快如电光火石。几个持铁棍的人上了来,短刀虽利,但尺寸不够。所谓一寸短,一寸险。他们想要用铁棍打落巫恒手里的匕首,但周天手里的铁棍如同一支标枪,暂时不能让他们近身。

    巫恒趁机欺身到对方下盘,手中闪电般挥出,两人又应声倒地。

    周天很少经过这种肉搏战,这种大规模,人数比例如此悬殊肉搏的更是第一次,但他比任何人都懂得这种近身肉战的致胜关键:不惜命。只有拼了命背水一战,才有活命的机会。他的身上又中了一刀,但他并不感到疼痛,他的注意力太过集中,他的目的只有一个,掩护巫恒。他相信的他的刀法。那种毫不犹豫,一击而中的速度与力度。如同他们今晚一定要有一个人被留下,那人绝不会是巫恒。

    巫恒的全身都在淌血,18个人的鲜血迸溅在他身上,他象从血水里捞出来的,他没有外伤,周天近乎舍命的掩护几乎毫无破绽。他只是挥刀,挥刀。血溅在他的眼睛里,他的眼也象是充了血。他杀红了眼,如同一只浴血的罗刹,面目狰狞。

    第3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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