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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16

    危险房客 作者:年小初

    分卷阅读216

    要是低是怎麽追到你的!宝宝你这是在侮辱你自己!损敌八百自损一千……也不知道是谁智商低……哼……还有我的基因很好!怒!

    於是程诺就傻眼了,什、什麽!?不、不要啊!别……别留我一个人面对公公……呃不对!呸呸呸……老板啊!

    接收到程诺惊恐的目光,秦长特傲娇地斜睨他一眼儿:想什麽呢混小子!我干嘛要留下来对付你,我儿子不是已经把你拿下了吗!(啧,谁拿下谁还不一定哦秦大叔~~),我当然是要时刻跟着我老婆走的,谁有空留下来看你!

    程诺:“……”

    好吧,虽然沈慕情也不是什麽善茬,不过若论单独相处,还是要比秦长好多了……

    沈慕情的目光一路追随被阮眉拉走的薛霏霏,眸中缠绵刻骨,浓郁的柔情几乎要满溢出来,直到两人的身影完全湮没在起起伏伏一大片黑压压的人群之中,他才依依不舍地回过头看向面前的程诺。

    程诺仰起头怔怔望着这个漂亮妖艳的男人。敬过一轮酒後沈慕情已经脱掉西装,往上挽起了一小寸衬衫衣袖,只轻轻一晃杯子,就随之露出来一小截玉一般白皙劲瘦的手腕,视线往下,是两根夹住杯脚的修长手指,从苍劲有力的骨节到微微透粉的指尖,无一不是造物主精心雕琢过的艺术品。

    加之他容貌绝丽,姿态自然,神色高傲,气质优雅,隐隐流露出高高在上不可侵犯的贵族气息,光是站在那里,就美得有如一幅浓墨重彩千锤百炼的油画。

    都说结婚是女人一生中最美的时刻,看来这句话放在男人身上也不错。程诺在心里默默评判,一走神,就不禁想到如果是秦深结婚,那个在平日已经如此出众的男人,又该会是怎样的风采……

    呃,打住!

    感到脸颊有些发烫,程诺用力摇了摇头,想把某个不受控制立刻就在脑海中浮现出来的男性影像给甩出去,又生怕被对面精明的男人看出来自己这不可告人的小小心思,垂下头手足无措地僵了一会儿,才轻声问道:“你竟然放霏霏一个人,是不是……有话想对我说?”

    哦?沈慕情闻言,挑挑眉,神情有些惊讶。

    “哟,好久不见,你情商变高了不少嘛。”他饶有兴趣地上下打量着程诺,尤其肆无忌惮地往他的腰腹胯骨上瞟,嘴角一咧,毫不客气地调笑,“原来妊娠还有这种功能?看来我下次的期刊论文有题目了。”

    程诺:“……”

    ……好吧,什麽气质什麽高雅什麽贵族= =||| 当他刚刚脑子被门夹了才会这麽想……!

    “好了,不跟你废话绕圈子,我直说。”沈慕情一仰头,一饮而尽干掉杯中还剩下小半杯的红酒,盯着程诺的眼神逐渐变得锐利,双目如炬犹如张开一张天罗地网,将程诺死死箍在其中,动弹不得。

    即使不抬头,程诺也能感觉到自己的头皮仿佛正被两把锋利的刀子一刀刀凌迟着。

    良久,沈慕情低沈着嗓子,慢慢开口:“我不管你以前是什麽身份,做过什麽,但既然秦深认定了你,那以後我们就是一家人了。我只跟你说一句,别特麽矫情,如果你爱秦深,那就大大方方在一起,别管什麽过去未来,有仇没仇,死人活人的,没那麽多屁话。”

    他双眼一眯冷冷一笑:“本来就只有短短几十年好活,你还要把时间浪费在这些已经改变不不了又没意义的破事儿上?这麽损人不利己的亏本儿买卖也敢做,你不嫌丢人,我都替你那两百的智商害臊。”

    程诺一怔。虽然口气不怎麽好,但是……沈慕情这是在……支持他和秦深在一起?

    他有些吃惊,有些感动,有些酸涩,还有些迷茫,心情很乱很复杂,不知该讲点什麽,只能仍旧低着头死死盯着双脚,局促着不说话。

    “……”沈慕情看他那副没出息的鸵鸟样,无语,想起自家媳妇儿也是个不争气的,不由一阵气恼,果然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一定是这小子带坏了霏霏!

    屈起食指不耐烦地敲击桌面,沈慕情皱着眉犹豫了一会儿,忽然神色一凛,似是终於下定决心,咬了咬牙,沈声道:“好吧,看来是要使出杀手!了,本来我不想说的。”

    什、什麽……?程诺终於疑惑地抬头。

    沈慕情恨铁不成钢地狠狠剜了完全状况外的某人,深深替自己的表弟不值。

    “你以为秦深为什麽隔了这麽久才来找你?恩?呵,你也是真够厉害的了,程诺。我一直以为我那表弟是没有心的,没想到认识你算是真栽了。”

    沈慕情长长地吐出一口气。

    “你听好了程诺,他居然为了能和你在一起,不惜自残,当着全家人的面拿枪对准自己的小腿,眼都不眨一下直接打出一个血窟窿,差点儿把姑妈的心脏病都吓出来。”

    “不过也是他聪明,知道擒贼先擒王。果然他出这一招,直击软肋,立马见效。姑母溺爱孩子,这一下哭天抢地和姑父闹起来,姑父又是个疼老婆到没原则的,从此吓得再也不敢管了,关他在家养好了伤,便随他去了。”

    “哦对了,他还因此和真真彻底闹翻了。真真放话说要和他老死不相往来。原本感情好得都让我以为他们会乱伦的一对双胞胎兄弟,就这麽被你给毁了。啧,算我之前小看了你,程诺,瞧瞧你在我们家挑起的这些事儿,和红颜祸水也差不多了。”

    程诺完全没听到沈慕情後来的絮叨,他的注意力全部放在那一句“血窟窿”上,脑子轰一下炸开,浑浑噩噩,手脚冰凉,牙齿打颤哆嗦着唇,语无伦次地问:“你……你说什麽?什、什麽叫……往自己腿上……打出一个血窟窿!?”

    “啧,装模作样,”沈慕情不屑地撇了撇嘴,“什麽意思,当然字面上的意思,智商两百的人难道连母语都听不懂?”

    程诺彻底傻了,木着脸眼神涣散,难以置信。

    怎麽会……怎麽会!那人竟然……那人竟然……!

    程诺是知道秦深的。那人笑里藏刀,心比海深,平生最擅长的就是设计圈套,步步为营,将人玩弄於鼓掌之间,不战而屈人之兵。他拥有最温文尔雅的皮囊,底下却藏着深不可忘的欲望。

    他是那种,即便想要置谁於死地,也不会选择一颗一击必杀的子弹,而是会一边和对方谈笑风生,一边在交谈中慢慢将对方剥皮抽筋,伤筋动骨,最终拆骨入腹,杀人不见血的,最好的坏人,最坏的好人。

    是的,比起结局,他更喜欢过程。比起杀戮,他更享受折磨。比起暴力,他更推崇美学。比起战争,他更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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