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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魂七日情 作者:桦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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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啦,快去找你宝贝忘川吧!据我所知,她好像附身在一名车祸身亡的人身上,唉,只可惜,向我禀报这件事的组员我让他放假去了,不然可以透露多一点给你知道……”
“不用麻烦了,叔叔,我相信凭我的能力及决心一定可以能找到忘川的……”
难得大天神肯出手相帮,我也不好意思再诸多要求,而且我坚信自己一定能够找到忘川。
叔叔待我极好,他怕我赶不及在天亮前飞往人间,便送了我一双有翅膀的鞋子,我自然怀着感恩的心收下。
我俩拥抱一阵子,他摸着我的头说:“记得要善用那枚银币……”
我点点头,刹那间,多希望自己的父王能够像眼前的叔叔和蔼可亲。他护送我到门口,我换上叔叔送的鞋子,还来不及讲声‘谢谢’,身子便急速飞扑出去,那双鞋的威力就好比现代车子的引擎,我感觉自己正以极快的速度往下降。
第37章 番外5
唉,我高估自己的能力,在人间寻寻觅觅了将近十年才找到忘川。
还是在一个很偶然的机会才让我乍见到附身在洛克身上的忘川,我当时真是惊愣极了。
之前我一直以为忘川是附身在某名女子身上,所以便一直不停去结识不同种族、年龄的女子,丝毫也没怀疑她会附身在男子身上。
我不是第一次在人间行走,自然了解在人间生活必须用到钱,所幸的是母亲担心我在人间的情况便尾随我来到人间,我的经济来源不用说便是来自母亲,没有经济负担的我自然可以没有后顾之忧开始进行寻找忘川的活动。
为了寻找忘川,我走遍了所有国家,一到某个国家,不是去游览名胜古迹,而是找上各大报馆,刊登征婚启事,和上千万的女性人类会面,其中有水灵亮丽的东方美女、热辣地中海美女、温柔清丽的西方美女,各有各的美,却没有一个能让我一见倾心,怦然心动。
这样的日子过了好几年,我几乎对所有美女都麻木了,正想要放弃,就在这时,我在一间酒廊遇见和我一样在寻找心爱的人同父异母的弟弟元修。
元修原名叫尼克拉斯,母亲是百花仙子,却不知何故改了个中文名,这不重要,重要的是看着弟弟也努力不懈寻找他心爱的女子,原本要放弃的心又鼓动起来,我誓要找到忘川不可!
元修告诉我他在人间的近况,他有些羞涩又有点担忧的说:“其实,前阵子,我结识一名高级督察叫李天佑,他是个男性,可是他举手投足都让我看到孔慈的影子,我希望他就是孔慈,可是若他真是孔慈,我该怎么办?唉,我不晓得自己还能接受隐藏在男子身上的孔慈……”
我当时很豪迈拍着弟弟的肩膀说:“就算她变成了什么样子,她还是你心爱的孔慈,对吗?若是计较对方的身世背景、性别容貌,就不是真爱了!”
元修听了,精神一振,急急站起来: “哥哥说得对!我应该再继续观察李天佑这笨蛋究竟是不是我的孔慈!哥,我要回去再继续观察他!你先帮我……”
“行了行了,这次算我的,你快回去吧!”
“谢了,哥,下次我请!"
望着弟弟匆匆离去的身影,我召唤一名侍者,又再叫了一杯酒。
浅尝着酒杯里的红酒,我不禁回想弟弟说的话,他说他结识一名男性朋友极有可能是他的孔慈,我转念一想,那我的忘川会不会也是附身在男子身上呢?
坦白说,我不是很愿意忘川附身在男子身上,可是若是如此,我也只能接受了,只希望她附身男子躯体能够像她一样,虽说不上美得倾国倾城,可是一定要容貌清秀可人、唇红齿白、身材修长,就像隔了几个座位这名小男生。
这名‘小男生’不就是洛克咯,之后我问他记不记得我们初次相遇是在一家酒廊里,唉,这小迷糊竟然一点印象也没有。
洛克有点不安坐在几名中年男性身旁,看得出他不喜欢也不习惯出现在这种场合。
身边的人不住给他灌酒,他已喝到满脸通红,难以招架身边的人不停给他喂酒。
他无助的样子让我想起忘川,我召唤侍者结账后, 就这样‘见义勇为’走到他们面前,一言不发将已喝到不行的洛克扶起,直接扛在肩上,头也不回就走了。
我趁他半醉半醒间,凝神望着他的眼睛,啊,那是对祖母绿的眼眸,和忘川一样的眼眸! 我不由心跳加速,心里暗忖自己的运气不会这么好吧。为了能送他回去,我收敛心神,凝神望着他双眼,‘搜寻’他的记忆,花了一番功夫才‘知道’他的住址,便截了辆计程车送他回去。
第38章 番外6
我将他塞入计程车内,告诉司机大叔他的住址,本想就这样一走了之,可司机大叔脸露为难之色。
“先生,你看他醉成这样,能走动吗?万一他住的地方在十多层楼高,又没有电梯,我可不想扛着醉猫爬楼梯将他送回家!”
我见洛克实在醉到不行,也不想为难司机大叔,只好也跟着上了车。
在车内,洛克的手机响了起来,我因为好奇他是个什么样的人,便径自帮他接了电话。
“洛克米勒!你在哪里?!”电话另一端传来一把低沉又焦虑的男声。
原来这只醉猫叫洛克,我不由的望了醉眼迷蒙也在看着我的洛克一眼。
“你好,我叫赫克托,是洛克的朋友。刚才那群人猛灌他酒,我看不过眼就直接扛了他就离开,请问你是哪位?”我懒洋洋道。
“我是杰克,是洛克的同事,我从没听过洛克有个叫赫克托的朋友!你们是什么时候认识的?!“语气越来越不好,活像个吃醋的男朋友。
“oh,& me bsp;啊,大概十五分钟以前从我扛起他那一刻开始算起吧,还有, 谢谢你告诉我他叫洛克,就这样!bye bye!” 哼,有本事你就寸步不离看着他啊。
他错愕了一下,我已将电话挂上并关掉手机。
司机大叔从望后镜疑惑的看了我一眼,我不在意耸了耸肩,轻笑一下。
到达目的地后,我递给司机大叔一张百元大钞,并叫他不用找钱,因为洛克在他车上吐了一塌糊涂。
司机大叔无奈叹了口气,然后帮我扶着醉猫下车。
到达他的住所单位,我只手一扬,门‘自动’打开了,我试探性的将自己一只脚跨过门槛,竟然没被反弹出来,这就说明这个单位是洛克租的,不是他的房子。
我毕竟是个妖魔,不能随意进入人家家门,除非有主人家的邀请。将醉猫扛进屋放置在沙发椅上,再环视四周,简陋的家具,看得出他经济能力不是很好。
洛克米勒,你等着,就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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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啦,快去找你宝贝忘川吧!据我所知,她好像附身在一名车祸身亡的人身上,唉,只可惜,向我禀报这件事的组员我让他放假去了,不然可以透露多一点给你知道……”
“不用麻烦了,叔叔,我相信凭我的能力及决心一定可以能找到忘川的……”
难得大天神肯出手相帮,我也不好意思再诸多要求,而且我坚信自己一定能够找到忘川。
叔叔待我极好,他怕我赶不及在天亮前飞往人间,便送了我一双有翅膀的鞋子,我自然怀着感恩的心收下。
我俩拥抱一阵子,他摸着我的头说:“记得要善用那枚银币……”
我点点头,刹那间,多希望自己的父王能够像眼前的叔叔和蔼可亲。他护送我到门口,我换上叔叔送的鞋子,还来不及讲声‘谢谢’,身子便急速飞扑出去,那双鞋的威力就好比现代车子的引擎,我感觉自己正以极快的速度往下降。
第37章 番外5
唉,我高估自己的能力,在人间寻寻觅觅了将近十年才找到忘川。
还是在一个很偶然的机会才让我乍见到附身在洛克身上的忘川,我当时真是惊愣极了。
之前我一直以为忘川是附身在某名女子身上,所以便一直不停去结识不同种族、年龄的女子,丝毫也没怀疑她会附身在男子身上。
我不是第一次在人间行走,自然了解在人间生活必须用到钱,所幸的是母亲担心我在人间的情况便尾随我来到人间,我的经济来源不用说便是来自母亲,没有经济负担的我自然可以没有后顾之忧开始进行寻找忘川的活动。
为了寻找忘川,我走遍了所有国家,一到某个国家,不是去游览名胜古迹,而是找上各大报馆,刊登征婚启事,和上千万的女性人类会面,其中有水灵亮丽的东方美女、热辣地中海美女、温柔清丽的西方美女,各有各的美,却没有一个能让我一见倾心,怦然心动。
这样的日子过了好几年,我几乎对所有美女都麻木了,正想要放弃,就在这时,我在一间酒廊遇见和我一样在寻找心爱的人同父异母的弟弟元修。
元修原名叫尼克拉斯,母亲是百花仙子,却不知何故改了个中文名,这不重要,重要的是看着弟弟也努力不懈寻找他心爱的女子,原本要放弃的心又鼓动起来,我誓要找到忘川不可!
元修告诉我他在人间的近况,他有些羞涩又有点担忧的说:“其实,前阵子,我结识一名高级督察叫李天佑,他是个男性,可是他举手投足都让我看到孔慈的影子,我希望他就是孔慈,可是若他真是孔慈,我该怎么办?唉,我不晓得自己还能接受隐藏在男子身上的孔慈……”
我当时很豪迈拍着弟弟的肩膀说:“就算她变成了什么样子,她还是你心爱的孔慈,对吗?若是计较对方的身世背景、性别容貌,就不是真爱了!”
元修听了,精神一振,急急站起来: “哥哥说得对!我应该再继续观察李天佑这笨蛋究竟是不是我的孔慈!哥,我要回去再继续观察他!你先帮我……”
“行了行了,这次算我的,你快回去吧!”
“谢了,哥,下次我请!"
望着弟弟匆匆离去的身影,我召唤一名侍者,又再叫了一杯酒。
浅尝着酒杯里的红酒,我不禁回想弟弟说的话,他说他结识一名男性朋友极有可能是他的孔慈,我转念一想,那我的忘川会不会也是附身在男子身上呢?
坦白说,我不是很愿意忘川附身在男子身上,可是若是如此,我也只能接受了,只希望她附身男子躯体能够像她一样,虽说不上美得倾国倾城,可是一定要容貌清秀可人、唇红齿白、身材修长,就像隔了几个座位这名小男生。
这名‘小男生’不就是洛克咯,之后我问他记不记得我们初次相遇是在一家酒廊里,唉,这小迷糊竟然一点印象也没有。
洛克有点不安坐在几名中年男性身旁,看得出他不喜欢也不习惯出现在这种场合。
身边的人不住给他灌酒,他已喝到满脸通红,难以招架身边的人不停给他喂酒。
他无助的样子让我想起忘川,我召唤侍者结账后, 就这样‘见义勇为’走到他们面前,一言不发将已喝到不行的洛克扶起,直接扛在肩上,头也不回就走了。
我趁他半醉半醒间,凝神望着他的眼睛,啊,那是对祖母绿的眼眸,和忘川一样的眼眸! 我不由心跳加速,心里暗忖自己的运气不会这么好吧。为了能送他回去,我收敛心神,凝神望着他双眼,‘搜寻’他的记忆,花了一番功夫才‘知道’他的住址,便截了辆计程车送他回去。
第38章 番外6
我将他塞入计程车内,告诉司机大叔他的住址,本想就这样一走了之,可司机大叔脸露为难之色。
“先生,你看他醉成这样,能走动吗?万一他住的地方在十多层楼高,又没有电梯,我可不想扛着醉猫爬楼梯将他送回家!”
我见洛克实在醉到不行,也不想为难司机大叔,只好也跟着上了车。
在车内,洛克的手机响了起来,我因为好奇他是个什么样的人,便径自帮他接了电话。
“洛克米勒!你在哪里?!”电话另一端传来一把低沉又焦虑的男声。
原来这只醉猫叫洛克,我不由的望了醉眼迷蒙也在看着我的洛克一眼。
“你好,我叫赫克托,是洛克的朋友。刚才那群人猛灌他酒,我看不过眼就直接扛了他就离开,请问你是哪位?”我懒洋洋道。
“我是杰克,是洛克的同事,我从没听过洛克有个叫赫克托的朋友!你们是什么时候认识的?!“语气越来越不好,活像个吃醋的男朋友。
“oh,& me bsp;啊,大概十五分钟以前从我扛起他那一刻开始算起吧,还有, 谢谢你告诉我他叫洛克,就这样!bye bye!” 哼,有本事你就寸步不离看着他啊。
他错愕了一下,我已将电话挂上并关掉手机。
司机大叔从望后镜疑惑的看了我一眼,我不在意耸了耸肩,轻笑一下。
到达目的地后,我递给司机大叔一张百元大钞,并叫他不用找钱,因为洛克在他车上吐了一塌糊涂。
司机大叔无奈叹了口气,然后帮我扶着醉猫下车。
到达他的住所单位,我只手一扬,门‘自动’打开了,我试探性的将自己一只脚跨过门槛,竟然没被反弹出来,这就说明这个单位是洛克租的,不是他的房子。
我毕竟是个妖魔,不能随意进入人家家门,除非有主人家的邀请。将醉猫扛进屋放置在沙发椅上,再环视四周,简陋的家具,看得出他经济能力不是很好。
洛克米勒,你等着,就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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