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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万一实现了呢?

    我爱陌生人:与狼同眠 作者:柳暗花溟

    第三十二章 万一实现了呢?

    他追到路小凡的时候,本来只想安慰她一下的,最后变成这样,他也莫名其妙。在此之前,他甚至搞不清楚自己到底喜不喜欢这个姑娘,还是只是因为和她在一起,他感觉非常舒服。

    而且,他还有资格再去爱一个女人吗?

    他这是……把他不想伤害的人,拉进一个连他也拔不出脚的泥潭了吧?

    如果说那场雨,那首歌,那个场景与路小凡的灵魂发生了化学反应,那么对计肇钧而言,化学作用显然更加强烈。

    当时他看到她蹲在那儿哭泣,忽然就心软到无力跳动,很想保护她,把她纳入自己怀中,不让她再面对风雨。

    就像小时候,他抱养了一只小奶狗,可父亲一定要他扔掉。他软弱了,他顺从了,结果亲眼看着那只小奶狗在雨地里瑟瑟发抖,最后死得孤单恐惧。

    那时他看到路小凡,就突然生出一股抗拒不了的心意:他要护着她,谁也无法阻挡!

    那感觉如此强烈,强烈到他完全丧失了理智。但,他这是护她还是害她?

    回到自己家中的那一刻,他平静理智下来的那一刻,他就后悔了。可是嘴唇上,怀抱中的感觉似乎还残留着,让他的心波动涟漪,无法平静。

    而且,他是男人!

    就该有担当和责任,既然说出了话,做出了事,就不能无缘无故的反悔和违诺。现在的难题是,他要怎么做才不会伤害到她?因为,一旦她卷入计家的恩怨是非,很难独善其身。

    或者他需要冷静的想想。

    或者他能想到办法保护她。

    或者他也可以得到稳稳的幸福。

    “老板,你在想什么?”突然,有人小心翼翼地问。

    纵然计肇钧有泰山崩于前而不变色的沉稳,也被这种突然吓了一跳。猛地抬头望去,就见陆瑜的头慢慢探了过来,浓睫大眼还闪啊闪。

    大男人,卖什么萌啊!总把自己搞成路边可怜的小狗样,有意思吗?一个五大三粗的青年,配一双小鹿斑比似的眼睛,画风合适吗?

    但凡与自己的私人的、贴身的、最信任的、却经常神出鬼没的逗比助理碰面时,计肇钧高冷的霸道总裁兼男神的内心,总是会启动疯狂吐槽的不河蟹模式。

    可是,人是自己选的,有什么办法?

    “你怎么出现?”他冷着脸问。

    这是他家好吗?就算是陆瑜,也不可以随便出入。

    “上次老板去度假时给了我这里的钥匙,我好配合迷惑狗仔嘛。”陆瑜挥了挥手中的钥匙,同时仍然好奇的看向计肇钧,问题也仍然执着,“话说,老板发什么呆啊?我开门和走路不算没动静吧?我看老板这样子就像那个什么雕塑思考者。当然,脱了衣服更像……”

    “你怎么会知道什么雕塑的?”计肇钧试图岔开话题。

    “傅敏学美术的,她说的嘛。”陆瑜坐到计肇钧身边。

    “别没事缠着小敏。”

    “我追她啊,不缠怎么行?那么多女人缠老板,还不是因为要追到?”陆瑜大言不惭,“除非老板你想要傅敏,不然我是不会放弃的。难道你真的想要?”

    “闭嘴。”计肇钧夺过钥匙,“这里没你的事了,回自己家去。”

    “哦,是。”陆瑜老实得很,但……“在此之前,能不能请老板告诉我,你刚才为什么发呆啊?”

    问题,还是得问。想带拐他的思路,哼哼,就算是老板也不要想!当然,头还是要抱住的,毕竟别看老板是“名门闺男”范儿,但武力值是很高的。当初他得罪了人,被人修理得生不如死,要不是老板帮他扛,他都没办法活下来。所以老板不仅是他的老板,还是老大,大哥,救命恩人……这种亲密关系,双方自然不能有秘密,他有义务探听。

    “你该去公安局,专门负责审问。”计肇钧无力。

    他太了解陆瑜了,不如趁早说出实情。不然这家伙会自己调查,然后把一颗火星搞成一场大火,人尽皆知。这情况他见识多次,理智的做法是别给陆瑜机会。

    “我向路小凡求婚了。”直接讲明白吧,反正陆瑜绝对忠诚,只要满足了好奇心,打死他也不会向外说的。

    陆瑜倒吸一口凉气,整个人瞬间石化。

    “不用太吃惊,是个意外。”计肇钧知道这种情况是太突然,到底……连他自己也没想到,“但我打算负责。”所以说,冲动是魔鬼。

    他和路小凡之间,不小心潜藏了一个魔鬼。但不知,会不会引出更多?

    “我不吃惊啊,我是发愁。”陆瑜却摊开手,“爱情本身就是冲动的嘛。”

    “你懂什么爱情?”

    “我不懂啊,但我感觉是这样。”陆瑜说得理所当然,“我听说爱情本身就是感觉,要不怎么有首歌叫都是月亮惹的祸。老板,你那边是什么惹的祸。”

    是阴雨,是伤心的歌,是她的无助和无辜让他心疼了。

    计肇钧差点冲口而出,话出来却变成,“那你怎么这幅表情?又轮到你发什么愁?”陆瑜不是计维之。

    而就算是计维之,敢管他吗?能管他吗?有什么资格和权利管他?计肇钧心中不禁冷笑。

    “那是因为……因为……”陆瑜咽咽唾沫,“老板你不是单身啊。你……你没资格向别的女人求婚,更不用说订婚、结婚之类的。”

    “为什么?”计肇钧愣住,“关于戴欣荣,我不是经过了四年时间,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了吗?法院也受理了。”

    “那是没错,但是老板你后来没向公司律师再详细了解一下吗?”陆瑜瞪大豹子眼,“法院虽然接受了申请,可还需要公告一年才‘正式’宣告啊。那是为了保护被宣告人的利益!在此期间,你还算已婚人士啊。”

    计肇钧抚额。

    他真的不知道,也没有在意。他委托公司律师办理的,那天是江东明来向他转达了消息。

    明白了!江东明是故意不提及细节,果然还是他疏忽,被坑了!

    陆瑜却还在滔滔不绝,“所以,老板你这是让路小姐当小三!要么,就是见不得光的情妇。还有还有,被宣告死亡人如果回来,要求和原配偶恢复婚姻关系的话,如果配偶,也就是老板你没有再婚,婚姻关系自行恢复……老板,路小姐那个人看起来挺单纯的,就算是喜欢你,好像也不是为了你的钱。前几天那些所谓新欢同游的绯闻这么多,她一声都不吭,也没借机缠下来,更没有小动作。这种姑娘在这个操*蛋的年头已经很少见了,你你……你还是手下留情,只当,只当看在我面上好了。”

    “滚吧,你的面子不值钱。”计肇钧更无力了。

    他必须要好好想想,要怎么处理这段才确定的婚约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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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6有话要说………

    反转啊反转。

    而且这章的章节名其实与内容没关系,只是要和上一章连起来而已。呵呵。这样的马云体,是多么滴励志啊。

    另,关于宣告死亡的法律知识,是一位书友,我不知道您在起点的id是什么,但在**叫carol寜的朋友提供,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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