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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男人太会撩 作者:帘十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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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间的厅里摆了两张桌子,是给泥水匠的,他们一家人在厨房旁的厅吃饭。泥水匠都是写40岁左右的大老爷们,讲起话来那叫一个慷慨激昂,嗓门大到隔壁村都能听见。争论激烈的话题是15大队那个瘸子娶了个外地老婆,他们说那个女的迟早会跑掉的。
以至于路口有车停在那边也没有人听见半点声音,还是大黑汪汪的叫唤起来才意识到可能有人来了。
几个人看到院子里站着的女人都不说话了,唯有白曦不明所以,小声问了句怎么了。
那个女人摘下墨镜四处望了一圈,最后视线落在敞开的那扇门里,定格在席灏的身上。她穿着印花的连衣裙,白色镂花的小外套,粉色高跟鞋,满身的名牌,有钱人的腔调。
盛蒲夏虽然不记得她,但是还是能隐约猜测到这人是谁。
爷爷房间里挂在墙上老旧的合照里有个女人和她很像,岁月似乎从未在她脸上带走些什么,风韵犹存。
她就站在那里,打着伞,没有要踏进这个房子的意愿。那个瘸子娶老婆的话题戛然而止,泥水匠们打量着这个女人,有人悄悄的说起来了往事。
席灏只是淡淡的瞥了她一眼,继续吃饭。
老爷子深深的叹了一口气,讲道:“出去见见她吧,来都来了。”
席灏不为所动。
僵持了几分钟,老爷子拄着拐杖打算去见见她。席灏放下碗筷,淡淡道:“爷爷你吃饭,我去。”
她身上香水味很重,掩盖了周围一起花草的清香,鲜红艳丽的法式美甲精致昂贵,手上戴的,脖子里挂的,都是钱堆起来的东西,包括她挽在手里的小提包。
席灏比她高了一个头,他抬眸看着别处,声线淡漠冷厉:“来干什么。”也没有要请她去里面坐坐的意思。
李娟摘下墨镜,到底有了年纪,眼尾的皱纹还是明显可见,浓抹的眼妆下那双眸子没有一丝亮光,仿佛一口布满蜘蛛网的枯井。
“你很有出息。”她说,“我看到了新闻,我就是来送个红包。”
“不必了。”席灏看着她从包里抽出的红色信封微微皱了眉。
“我知道你不缺钱,席灏,你怪我也好,怨我也好。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利,我不后悔当年的选择,如果我死守着这个家,也许我...我永远都不会快乐。这个钱随你要不要,我对你没有尽过做母亲的责任,自知没有什么资格再来见你。但你现在成家立业了,我就是想表示一下,祝福你。”
他居高临下的看着她,幽沉的眼眸里没有半点情谊,他说:“这个钱,我不要。你的祝福我知道了,你可以走了。”
李娟还是把钱塞给了他,很厚的一打,她也没再多说,真的就这样走了,就和当年一样,她就是这样一个很决断的女人,从不拖泥带水。
席灏把那笔钱给了爷爷,他以为那个女人突然出现是有什么目的,或则想重新认他这个儿子。没想到,什么都没有。
深夜,他翻了个身,虽然合着眼但是还是无法入睡,满脑子都是中午李娟说的那段话。
快乐。为了她的快乐就能抛弃做母亲的责任吗,自私的人永远都是自私的。
盛蒲夏从背后抱住了他,她也没睡着,轻声问道:“在想她?”她不知道该怎么称呼那个女人,称为母亲未免太抬举她了,称为那个女人,好像又太不尊敬人了。
席灏缓缓睁开眼,是无尽的黑夜,还有角落里散发着幽暗光芒的小夜灯,他覆上她的手,轻轻拍了两下示意没事。
“我只是不喜欢她像今天这样突然出现。”他顿了顿说道:“我大一的时候见过她。”
“大一?怎么没听你提起过。”
“只是很刻意的一次碰面,她和今天一样,就是想塞给我一些钱。”
“她有说过要认你吗?”
“蒲夏,她不是那种活久了会幡然醒悟的女人,就像她今天说的,她不后悔从前的选择。”
盛蒲夏没吱声,静静的抱着他。他的背宽阔温暖,十分有安全感。
她终于明白席灏骨子里的冷静说一不二遗传了谁了,那个女人赋予他的就是这样的品性,而他又遗传了席忠的痴情沉稳。
残缺的家庭和爱情塑造了一个最完美的男人。
他就躺在她身侧,伸手可触。
☆、第六十三章 (正文完)
婚礼如期而至,宴请的宾客一共就十桌人,不算多也不算少,盛家那边还有不请自来的,又临时加了两桌。有些想和盛子傅套近乎,谁知他根本就不把他们放眼里,叼根烟笑了两声就走了,想捞点好处的那些亲戚只能暗恨当初怎么没盛家搞好关系。
按照习俗传统,晚饭前要把新娘从娘家接过来,两家挨得近,再加上那房子红砖都没砌几块,后来安排在了市中心的四星级酒店里,最高级的酒店。
虽说已婚的不能做伴娘,但是她还是让白曦做了伴娘,她没有姐妹也没有什么其他特别推心置腹的好友,只有她了。
光是化妆做头发就弄了一上午,白曦还设计了很多游戏,用来刁难新郎和伴郎。她说一辈子就这么一次,该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
伴郎团也就两个人,盛子傅和季寒。白曦想想还是亏的,她一个人应付两个老狐狸。
安排在酒店就难免会招惹来记者,本来是完全封闭的,但是总要出酒店,别人想拍也阻止不了。
简单干净的酒店套间内,白曦也是寻寻觅觅,终于寻得了两处好地方藏鞋子。
盛蒲夏笑着说:“会不会太难找了些。”
“要的就是难找,怎么能让你这么轻易就被他抱走了。”
“曦曦,你和我哥什么时候办婚礼?”
白曦戴上伴娘手花,轻松道:“我们不办婚礼,旅行结婚。”
“这个也不错,旅行,多浪漫。”
“传统的婚礼也很浪漫,你和席灏就适合这样的。从小就认识,这份感情一直都在,你们适合一切从始至终的东西,比如传统的婚礼,怎么说呢,就像一段故事有了一个最完美的结局,平淡却真实。”
是啊,平淡却真实。
她在复杂的圈子工作,犹如上海这个城市,使人迷乱纸醉金迷,飘得多高就有多迷茫,而他也不例外,在国外读书,回国做着高新的工作,写得被无数人期待的故事。他们都活在云端。
而这里,一切故事开始的地方。
没有灯红酒绿,没有繁华璀璨。
回忆起来,只有春天一望无际的金灿灿的油菜花,夏天翠绿的杨柳树和清澈的碧波,秋天泛黄的落叶和院子里熟透的果实,冬天小河的薄冰和偶然的一场雪。他们在这样的宁静的地方渡过了一年又一年,在这里成长,在这里埋下情根。
老来回忆,大概就是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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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间的厅里摆了两张桌子,是给泥水匠的,他们一家人在厨房旁的厅吃饭。泥水匠都是写40岁左右的大老爷们,讲起话来那叫一个慷慨激昂,嗓门大到隔壁村都能听见。争论激烈的话题是15大队那个瘸子娶了个外地老婆,他们说那个女的迟早会跑掉的。
以至于路口有车停在那边也没有人听见半点声音,还是大黑汪汪的叫唤起来才意识到可能有人来了。
几个人看到院子里站着的女人都不说话了,唯有白曦不明所以,小声问了句怎么了。
那个女人摘下墨镜四处望了一圈,最后视线落在敞开的那扇门里,定格在席灏的身上。她穿着印花的连衣裙,白色镂花的小外套,粉色高跟鞋,满身的名牌,有钱人的腔调。
盛蒲夏虽然不记得她,但是还是能隐约猜测到这人是谁。
爷爷房间里挂在墙上老旧的合照里有个女人和她很像,岁月似乎从未在她脸上带走些什么,风韵犹存。
她就站在那里,打着伞,没有要踏进这个房子的意愿。那个瘸子娶老婆的话题戛然而止,泥水匠们打量着这个女人,有人悄悄的说起来了往事。
席灏只是淡淡的瞥了她一眼,继续吃饭。
老爷子深深的叹了一口气,讲道:“出去见见她吧,来都来了。”
席灏不为所动。
僵持了几分钟,老爷子拄着拐杖打算去见见她。席灏放下碗筷,淡淡道:“爷爷你吃饭,我去。”
她身上香水味很重,掩盖了周围一起花草的清香,鲜红艳丽的法式美甲精致昂贵,手上戴的,脖子里挂的,都是钱堆起来的东西,包括她挽在手里的小提包。
席灏比她高了一个头,他抬眸看着别处,声线淡漠冷厉:“来干什么。”也没有要请她去里面坐坐的意思。
李娟摘下墨镜,到底有了年纪,眼尾的皱纹还是明显可见,浓抹的眼妆下那双眸子没有一丝亮光,仿佛一口布满蜘蛛网的枯井。
“你很有出息。”她说,“我看到了新闻,我就是来送个红包。”
“不必了。”席灏看着她从包里抽出的红色信封微微皱了眉。
“我知道你不缺钱,席灏,你怪我也好,怨我也好。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利,我不后悔当年的选择,如果我死守着这个家,也许我...我永远都不会快乐。这个钱随你要不要,我对你没有尽过做母亲的责任,自知没有什么资格再来见你。但你现在成家立业了,我就是想表示一下,祝福你。”
他居高临下的看着她,幽沉的眼眸里没有半点情谊,他说:“这个钱,我不要。你的祝福我知道了,你可以走了。”
李娟还是把钱塞给了他,很厚的一打,她也没再多说,真的就这样走了,就和当年一样,她就是这样一个很决断的女人,从不拖泥带水。
席灏把那笔钱给了爷爷,他以为那个女人突然出现是有什么目的,或则想重新认他这个儿子。没想到,什么都没有。
深夜,他翻了个身,虽然合着眼但是还是无法入睡,满脑子都是中午李娟说的那段话。
快乐。为了她的快乐就能抛弃做母亲的责任吗,自私的人永远都是自私的。
盛蒲夏从背后抱住了他,她也没睡着,轻声问道:“在想她?”她不知道该怎么称呼那个女人,称为母亲未免太抬举她了,称为那个女人,好像又太不尊敬人了。
席灏缓缓睁开眼,是无尽的黑夜,还有角落里散发着幽暗光芒的小夜灯,他覆上她的手,轻轻拍了两下示意没事。
“我只是不喜欢她像今天这样突然出现。”他顿了顿说道:“我大一的时候见过她。”
“大一?怎么没听你提起过。”
“只是很刻意的一次碰面,她和今天一样,就是想塞给我一些钱。”
“她有说过要认你吗?”
“蒲夏,她不是那种活久了会幡然醒悟的女人,就像她今天说的,她不后悔从前的选择。”
盛蒲夏没吱声,静静的抱着他。他的背宽阔温暖,十分有安全感。
她终于明白席灏骨子里的冷静说一不二遗传了谁了,那个女人赋予他的就是这样的品性,而他又遗传了席忠的痴情沉稳。
残缺的家庭和爱情塑造了一个最完美的男人。
他就躺在她身侧,伸手可触。
☆、第六十三章 (正文完)
婚礼如期而至,宴请的宾客一共就十桌人,不算多也不算少,盛家那边还有不请自来的,又临时加了两桌。有些想和盛子傅套近乎,谁知他根本就不把他们放眼里,叼根烟笑了两声就走了,想捞点好处的那些亲戚只能暗恨当初怎么没盛家搞好关系。
按照习俗传统,晚饭前要把新娘从娘家接过来,两家挨得近,再加上那房子红砖都没砌几块,后来安排在了市中心的四星级酒店里,最高级的酒店。
虽说已婚的不能做伴娘,但是她还是让白曦做了伴娘,她没有姐妹也没有什么其他特别推心置腹的好友,只有她了。
光是化妆做头发就弄了一上午,白曦还设计了很多游戏,用来刁难新郎和伴郎。她说一辈子就这么一次,该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
伴郎团也就两个人,盛子傅和季寒。白曦想想还是亏的,她一个人应付两个老狐狸。
安排在酒店就难免会招惹来记者,本来是完全封闭的,但是总要出酒店,别人想拍也阻止不了。
简单干净的酒店套间内,白曦也是寻寻觅觅,终于寻得了两处好地方藏鞋子。
盛蒲夏笑着说:“会不会太难找了些。”
“要的就是难找,怎么能让你这么轻易就被他抱走了。”
“曦曦,你和我哥什么时候办婚礼?”
白曦戴上伴娘手花,轻松道:“我们不办婚礼,旅行结婚。”
“这个也不错,旅行,多浪漫。”
“传统的婚礼也很浪漫,你和席灏就适合这样的。从小就认识,这份感情一直都在,你们适合一切从始至终的东西,比如传统的婚礼,怎么说呢,就像一段故事有了一个最完美的结局,平淡却真实。”
是啊,平淡却真实。
她在复杂的圈子工作,犹如上海这个城市,使人迷乱纸醉金迷,飘得多高就有多迷茫,而他也不例外,在国外读书,回国做着高新的工作,写得被无数人期待的故事。他们都活在云端。
而这里,一切故事开始的地方。
没有灯红酒绿,没有繁华璀璨。
回忆起来,只有春天一望无际的金灿灿的油菜花,夏天翠绿的杨柳树和清澈的碧波,秋天泛黄的落叶和院子里熟透的果实,冬天小河的薄冰和偶然的一场雪。他们在这样的宁静的地方渡过了一年又一年,在这里成长,在这里埋下情根。
老来回忆,大概就是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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