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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6

    溯锦 作者:药十九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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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在下一盘很大的棋,

    ......

    只有孟君在旁边悠悠闲闲地抽着烟......(-.-;)y-~~~~

    (其实大家都在搅很大一盆狗血而已......)

    第21章 第二十章

    我自是明白世间冷暖,于仙者亦是同样。不过成仙的大多参得透彻,孰热孰冷,想来也并不在乎。凡间的生死苍茫,聚散悲欢,都被司命星君写烂了笔头,再精彩的戏本看了上千年上万年,也早该鄙厌得很。

    待我做了神仙才看明白,人间最可笑的词便是惊天动地,何以惊天,何以动地,伤怀离抱,天若有情天亦老。

    而我这六百余年大概太短,参不透许多事,抓着自己曾经拥有的短短二十年人生不肯放手。如今忆起前尘往事,才惊觉那时的自己是真正活着的。

    有血有肉,惧怕病痛与死亡,遍赏人间四季,有离情苦愁,亦有开怀喜乐,遇见一个人,对他诚欢诚喜,这样便是活着。

    如若我放手,有谁还会记得孟锦里,又有谁还会记得宋子灼。

    所以他炳灵公接近我有目的也好,无目的也罢,我都宁可相信他之所以对我上心,是因为他曾经是宋子灼,而我曾经是孟锦里。

    冥冥之中,有线相牵。

    那日我对宋子灼一番你若不嫁我那便只好我嫁于你的深情告白被他视为玩笑,之后他仍旧神情自然,与我既未有更亲密些,也不曾同我疏离。而我想既已于他点明,不如干脆厚起脸皮,来一顿狂轰滥炸,作尽纨绔姿态。

    我时常抄写些情深入骨相思害人的诗句塞在他的书册中,还记得第一次是抄了句“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他看后先是怔忪一瞬,而后笑着问我:“少爷既然引用此句,那可否与我讲讲,此句出自于哪,全诗是什么,诗人缘何作此诗,还有诗人生平少爷可有了解?”

    我呆立半晌,丢了句“本少爷怎么会知道”后落荒而逃,狼狈至极,又恨他不解风情,浪费我一片心意。

    第二日我在他的书册里塞了一沓纸,是一首前人张可久的诗《塞鸿秋》,“兽炉沈水烟,翠沼残花片,一行行写入相思传”。然后附上全诗解析,我自己对此诗的看法以及诗人生平,写了我满满几大张纸,耗费半个夜晚。

    宋子灼这次笑容更甚:“不想少爷最近竟是如此好学,值得夸奖,只是这字写得稍微不如人意了点。”

    那段时日,别的我没学到,前人评述世间情爱的诗句倒是背会不少。

    只可惜收效不大,宋子灼要么是在装傻这方面是个好手,宠辱不惊到了一定境界;要么就真是根木头,还是根桃木,不然如何让本少爷迷了眼。

    我那时那知道其实他是炳灵公,那个不懂情爱,那个非要人家佛祖给他灭了根尘识十八界的三山正神炳灵公。若是早就知晓,刀架在我脖子上我也不会喜欢上他。人的本能便是趋利避害,喜欢上他注定是个极苦的差事。

    我多羡慕那时的孟锦里,他年轻不谙世事,他可以大大咧咧地对宋子灼说我喜欢你喜欢得紧,他可以在宋子灼面前摆出一副纨绔子弟的模样。

    我顶着神仙的名号活了六百多年,浑浑噩噩无所事事,我在炳灵公面前得小心翼翼屈躬卑膝,我想看他一眼得称瞻仰尊容。

    那时我爹拍着我的肩膀,笑着对我道好好跟着你的宋先生学点东西,学学怎么做人处世。

    现在木府星君忧心忡忡地对我道你还是不要和炳灵公走得太近,没有人会无缘无故地对你好。

    孟锦里可以装病痛偎在宋子灼怀里,孟锦里可以故意偷偷跑出去喝酒,在小雨纷纷的天里,淋雨走在街上,被酒和雨水呛得微醺,可是他一点也不在乎,因为他知道宋子灼一定会找来,撑起一把油纸伞在他头顶,口气虽凶得很面上却还是柔和的,眼里泛着心疼,他会训他:“少爷你到底知不知道自己的身子骨是淋不得雨的。”

    这时的孟锦里会因为他的关心高兴得笑,装出喝醉的模样对他念诗,念的是《一剪梅》。

    雨打梨花深闭门,忘了青春,误了青春。赏心乐事共谁论,花下销魂,月下销魂。愁聚眉峰尽日颦,千点啼痕,万点啼痕。晓看天色暮看云,行也思君,坐也思君。

    孟锦里会说,宋子灼,我的肩膀淋湿了。宋子灼便会忙不迭是地将纸伞全罩在他的头顶,把自己置在雨下。

    孟锦里会每天问宋子灼,子灼先生,你今天有没有一点喜欢我了?

    孟锦里会朝宋子灼故意撒娇,子灼先生,我都活不过几年啦,你就喜欢喜欢我吧。

    而现在的静北真君,他连想问问炳灵公是否记得宋子灼都要踟蹰上许久,现在的静北真君,他只敢垂头立在炳灵公身旁一臂开外,炳灵公来了,他得是一副受宠若惊的样子,炳灵公说要走,他得说恭送正神大人。

    我是多羡慕那时的孟锦里,我是多么羡慕。

    朱厌近日老是缠着我,说他悟性太差,修行不得其道,要我点化于他。我头疼得紧,被他缠着烦了,便吼他:“点化甚么,本仙君从来就没被哪位仙僚点化过,还不是成了仙!”

    朱厌根本不知道我是莫名其妙就飞了升,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为何,于是这般唬唬他还有些作用,他会皱皱眉头,百思不得其解地走开。

    想来我怎么可能会传道授业,六百余年皆是荒废度过,仙术不精不说,论道还不如同样荒废修为的木府星君来得嘴皮子利索。

    泫泽给我抓了两只大锹甲虫来,我平时把它们分养在两个罐子里,偶尔无聊了,就在院子里放一个钵子,将它俩都放进去,蹲在地上看它们斗得死去活来,在其中一只快要不行的时候,我就将它们分开,放回各自罐子里去。

    反反复复,乐此不疲。朱厌一开始还嘲笑我,说我幼稚到有损仙者的脸面,我一边看那两只锹甲打架看得高兴,一边不在乎道:“反正我丢仙家颜面也丢得不是这一回两回了。”后来朱厌好奇心起,也蹲在我旁边和我一起看,反而也是越看越起劲,甚至还给这两个小家伙起了名字。

    背甲黑得发亮的那只被他叫做一二,背甲颜色黑中透着金色的那只被他叫做三四。我说你这是什么起名水准,朱厌说那你起,我说我才懒得做这种事。于是这两只叫一二和三四了就成定局了。

    我们还会记下一二和三四的胜率,三四胜出的盘数总是高出一二一盘,稳稳压在一二头上。

    有一日我和朱厌蹲在地上看得起劲,都禁不住连声喝好,泫泽在一旁推搡我:“仙君。”

    我抬头看他,觉得他神色有些苦闷,又忽地感觉我这小院内气息不对,马上起来回身一看,火德星君坐在院中的石桌旁,一脸不耐地看着我。

    我立刻又用脚尖踢了还蹲坐在地上的朱厌一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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