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34
穿越韩国做宗妇 作者:我是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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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聪明,比权静雅漂亮,比权静雅面面俱到。
到我长大一些,认识了灿民哥,也从来都是受瞩目的焦点。即使是最优秀,最稳重,最冷静的灿民哥,对我,也是颇有好感的,那时候的我骄傲的仿佛是只小孔雀,每天昂着头走来走去,生怕别人不知道我的出众。
我也有骄傲的资本,不菲的家世,又极受家人宠爱;靓丽的相貌,可人儿的让人心生怜惜;聪明的脑袋,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
可是要是我这一生就能这么骄傲的活下去,也就诠释不了‘世事无常’了,那一天天气很好,我跟灿民哥正商量着教授布置下来的论文,可是那个女子就那么突兀的出现在了那里,让我极受打击。
“不是想出去转转吗?我送你去机场。”
那一天我跟灿民哥明明已经经过了那辆停在路边的车,可是灿民哥却偏偏突然看到了车牌,又拐了回去。当车窗摇了下来,那个并不十分美丽的女子叫灿民哥‘老公’的时候,我甚至觉得天都要塌下来了。
直到现在,我也想不出来,那一天的我有没有失礼,那一天的我狼不狼狈,甚至那一天的我,诠释的是不是向来完美的我。
可是我清晰的记得,那一天,那个女子穿着一身儿亮橘色的娃娃连衣裙,很好的掩盖住了那已经微微凸起的肚子,脚上穿的是双银白色的浅口软底儿小皮鞋,手上拿着果绿色的不大的手拿小包,长发高高的扎起,除了无名指上的婚戒,一点儿的首饰也没戴。
那个女子却是挂着浅浅的笑,告诉灿民哥,她要去做产检,问灿民哥要不要跟她一起去。
“振武,其实你不用这样的,我,我??????”
那一天,直到灿民哥跟着那个女子离开了,我才失魂落魄的自己出了校门,不知道游荡到了哪里。
有时候我冷静下来,细细的回想过去的时候,会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也许从那个时候起,我就应该放下了,应该死心了,应该不再强求了。可是后来还是发生了那么多的事情,即使我从来不曾受到伤害,我也不对那个女子抱有愧疚,可是当初的我还是太过年轻了,不知道当初只要一点儿不对,就是万劫不复。
我去裴氏参加灿民哥母亲的祭日祀,即使知道这样做有些失礼,可是当初我还是硬着头皮去了,我不停的告诉自己,我是被邀请的,是被邀请的。
所以即使灿民哥的弟弟妹妹对我很是不满,就连灿民哥的父亲也不见多么热情,我还是上了灿民哥的车,去了那个至今让我印象深刻的裴氏祖宅。
“别多说了,我都知道。走吧。”
那个在首尔看来并不十分出色的女子,站在裴氏祖宅的墙外,就那么静静的迎着我们一行人,夕阳落在她的身后,仿佛给她渡上了一层金,并不灼目,却是一样的耀眼。
我清晰的感觉到了灿民哥的情绪波动,那是面对我的时候,从来没有过的。就算是过了好些年,现在我也敢用人头保证,当初就算是裴仁雅没有大声叫嚷着让灿民哥停车,灿民哥也会停下的,因为不舍得他的老婆那样站在车窗外。
那一年我十九岁。十九岁的我知道了什么是自信,打败对手最好的方式不是让她一败涂地,而是让她生不起一丁点儿的不服。也是在那一年的那一天,我才知道,那个女子是把我当成对手来对待的,即使她明明知道我迎不下她的一招半式。
我即使不甘愿,却也心服口服。我离开了灿民哥,看见了更广阔更灿烂的人生,即使我再也没有谈恋爱,可是我觉得我比以前更清醒,更冷静,也更幸福。
我轻轻的揉了揉有些晕胀的脑袋,细细的打量这个坐在我的左侧开车的男人。昨天因为他的求婚,我一晚上也没睡好,这会儿就有些头疼起来,下意识的喝了一口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塞到手里的牛奶。
好像以前我从来没有这么仔细的看过他,他长的很好,比灿民哥更有男人味儿,以前的他还是有些凌厉,看起来像是出鞘的利刃,让人不敢直视,这会儿却是收了这份凌厉,整个人稳重又冷静,即使只有二十五岁,也让人不敢轻视。
这样仔细想来,才发现,原来他一直都是陪在我身边的,即使向来不多说话,即使向来不曾表明他的关心,可是一点一滴积累下来,原来早已成了汪洋。
“振武。”
“恩?”
我想出去走走,不知道是一年还是半年,趁着还没结婚,还没有孩子,我想恣意的玩一场,没有人唠叨,没有孩子的哭泣,我不能停留,我要前进。
“振武,等我回来,好吗?”
等我回来,我们一定会幸福的,我不会走远,只是想出去看看,等我。
“??????好,我等你,等你回来。”
99朴彩林篇
我姓朴,叫朴彩林。在我的记忆中,我小时候是不叫朴彩林的,只是到底是叫什么的,我却是不愿意回忆,仿佛那是一段被尘封起来的又肮脏又恶心的记忆。
那时候我极小,不但不能主宰自己的命运,甚至为了生存,为了上学,我要咬紧了牙,拼命的忍着。
每天起得极早,洗衣做饭,打扫清洗,甚至还要帮着端茶送水,每当我累极了想要歇会儿的时候,就会被那蒲扇一样的巴掌打到屁股上,一阵火辣辣的疼。
在我的记忆中,从来是没有过歇息的,也从来没有过时间玩耍。甚至在认识恩实姐姐之前,我从来不曾去过郊游,也从来不知道什么是零食,一次也没有喝过汽水儿,竟是没有一件儿像样的衣裳。
就算是我想要上学,也不过是换来一句‘不可能有出息’。我就偏要有出息,我就偏要出人头地,我就偏要让她,让他们看看,我朴彩林不是小酒馆儿家的女儿,我是一个光鲜亮丽的有钱人。
“彩林前辈,外面有一个大婶儿在找您,说是您的母亲。彩林前辈?前辈?!”
我不知道她到底是为了什么非要找到这里来,我给了她钱,虽然我已经好久都不再回那个让我窒息的所谓的家。
我的家干净而明亮,安静而温馨,虽然不是很大,也不是很精致,可是家里的一点一滴都能看出我的精心,很好的诠释了一个单身女孩子的房间。
这个干净的地方才是我的家,而不是那个永远吵杂烦乱,满是尖叫嘲讽,出口就是脏话调戏的小酒馆儿,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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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聪明,比权静雅漂亮,比权静雅面面俱到。
到我长大一些,认识了灿民哥,也从来都是受瞩目的焦点。即使是最优秀,最稳重,最冷静的灿民哥,对我,也是颇有好感的,那时候的我骄傲的仿佛是只小孔雀,每天昂着头走来走去,生怕别人不知道我的出众。
我也有骄傲的资本,不菲的家世,又极受家人宠爱;靓丽的相貌,可人儿的让人心生怜惜;聪明的脑袋,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
可是要是我这一生就能这么骄傲的活下去,也就诠释不了‘世事无常’了,那一天天气很好,我跟灿民哥正商量着教授布置下来的论文,可是那个女子就那么突兀的出现在了那里,让我极受打击。
“不是想出去转转吗?我送你去机场。”
那一天我跟灿民哥明明已经经过了那辆停在路边的车,可是灿民哥却偏偏突然看到了车牌,又拐了回去。当车窗摇了下来,那个并不十分美丽的女子叫灿民哥‘老公’的时候,我甚至觉得天都要塌下来了。
直到现在,我也想不出来,那一天的我有没有失礼,那一天的我狼不狼狈,甚至那一天的我,诠释的是不是向来完美的我。
可是我清晰的记得,那一天,那个女子穿着一身儿亮橘色的娃娃连衣裙,很好的掩盖住了那已经微微凸起的肚子,脚上穿的是双银白色的浅口软底儿小皮鞋,手上拿着果绿色的不大的手拿小包,长发高高的扎起,除了无名指上的婚戒,一点儿的首饰也没戴。
那个女子却是挂着浅浅的笑,告诉灿民哥,她要去做产检,问灿民哥要不要跟她一起去。
“振武,其实你不用这样的,我,我??????”
那一天,直到灿民哥跟着那个女子离开了,我才失魂落魄的自己出了校门,不知道游荡到了哪里。
有时候我冷静下来,细细的回想过去的时候,会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也许从那个时候起,我就应该放下了,应该死心了,应该不再强求了。可是后来还是发生了那么多的事情,即使我从来不曾受到伤害,我也不对那个女子抱有愧疚,可是当初的我还是太过年轻了,不知道当初只要一点儿不对,就是万劫不复。
我去裴氏参加灿民哥母亲的祭日祀,即使知道这样做有些失礼,可是当初我还是硬着头皮去了,我不停的告诉自己,我是被邀请的,是被邀请的。
所以即使灿民哥的弟弟妹妹对我很是不满,就连灿民哥的父亲也不见多么热情,我还是上了灿民哥的车,去了那个至今让我印象深刻的裴氏祖宅。
“别多说了,我都知道。走吧。”
那个在首尔看来并不十分出色的女子,站在裴氏祖宅的墙外,就那么静静的迎着我们一行人,夕阳落在她的身后,仿佛给她渡上了一层金,并不灼目,却是一样的耀眼。
我清晰的感觉到了灿民哥的情绪波动,那是面对我的时候,从来没有过的。就算是过了好些年,现在我也敢用人头保证,当初就算是裴仁雅没有大声叫嚷着让灿民哥停车,灿民哥也会停下的,因为不舍得他的老婆那样站在车窗外。
那一年我十九岁。十九岁的我知道了什么是自信,打败对手最好的方式不是让她一败涂地,而是让她生不起一丁点儿的不服。也是在那一年的那一天,我才知道,那个女子是把我当成对手来对待的,即使她明明知道我迎不下她的一招半式。
我即使不甘愿,却也心服口服。我离开了灿民哥,看见了更广阔更灿烂的人生,即使我再也没有谈恋爱,可是我觉得我比以前更清醒,更冷静,也更幸福。
我轻轻的揉了揉有些晕胀的脑袋,细细的打量这个坐在我的左侧开车的男人。昨天因为他的求婚,我一晚上也没睡好,这会儿就有些头疼起来,下意识的喝了一口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塞到手里的牛奶。
好像以前我从来没有这么仔细的看过他,他长的很好,比灿民哥更有男人味儿,以前的他还是有些凌厉,看起来像是出鞘的利刃,让人不敢直视,这会儿却是收了这份凌厉,整个人稳重又冷静,即使只有二十五岁,也让人不敢轻视。
这样仔细想来,才发现,原来他一直都是陪在我身边的,即使向来不多说话,即使向来不曾表明他的关心,可是一点一滴积累下来,原来早已成了汪洋。
“振武。”
“恩?”
我想出去走走,不知道是一年还是半年,趁着还没结婚,还没有孩子,我想恣意的玩一场,没有人唠叨,没有孩子的哭泣,我不能停留,我要前进。
“振武,等我回来,好吗?”
等我回来,我们一定会幸福的,我不会走远,只是想出去看看,等我。
“??????好,我等你,等你回来。”
99朴彩林篇
我姓朴,叫朴彩林。在我的记忆中,我小时候是不叫朴彩林的,只是到底是叫什么的,我却是不愿意回忆,仿佛那是一段被尘封起来的又肮脏又恶心的记忆。
那时候我极小,不但不能主宰自己的命运,甚至为了生存,为了上学,我要咬紧了牙,拼命的忍着。
每天起得极早,洗衣做饭,打扫清洗,甚至还要帮着端茶送水,每当我累极了想要歇会儿的时候,就会被那蒲扇一样的巴掌打到屁股上,一阵火辣辣的疼。
在我的记忆中,从来是没有过歇息的,也从来没有过时间玩耍。甚至在认识恩实姐姐之前,我从来不曾去过郊游,也从来不知道什么是零食,一次也没有喝过汽水儿,竟是没有一件儿像样的衣裳。
就算是我想要上学,也不过是换来一句‘不可能有出息’。我就偏要有出息,我就偏要出人头地,我就偏要让她,让他们看看,我朴彩林不是小酒馆儿家的女儿,我是一个光鲜亮丽的有钱人。
“彩林前辈,外面有一个大婶儿在找您,说是您的母亲。彩林前辈?前辈?!”
我不知道她到底是为了什么非要找到这里来,我给了她钱,虽然我已经好久都不再回那个让我窒息的所谓的家。
我的家干净而明亮,安静而温馨,虽然不是很大,也不是很精致,可是家里的一点一滴都能看出我的精心,很好的诠释了一个单身女孩子的房间。
这个干净的地方才是我的家,而不是那个永远吵杂烦乱,满是尖叫嘲讽,出口就是脏话调戏的小酒馆儿,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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