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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6

    当腐男穿到自己文里 作者:捣药的

    分卷阅读26

    算么……

    白修仰天长叹一声,忧伤地说:「我已经放弃了之前办的那些傻事了。下半辈子的我,将居住在一间茅草盖的屋子里,冬凉夏暖,四面通风,跟一名有点龅牙的平凡女子成亲,养着三四个面黄肌瘦的孩子,最小的那个才八个月,最大的那个才六岁。我干着体力活替人当长工赚钱,却遇到周扒皮拖欠工资,家里周转不济,每况愈下,穷得揭不开锅,孩子们都嗷嗷待哺。更不幸的是,我在干活时弄伤了筋骨,寻来大夫,却无好转,一药千金,无钱医治,久卧病榻,最后在深冬孤独地老死……」

    怜容的眉毛跳了跳,抚额看着他悲痛的入戏。

    「我要离开一个叫做江湖的地方。」最后白修低头总结道,「打乱这个世界的秩序毫无意义,也许我对它而言,才是贸贸然造访,不打招呼就乱闹一气的那个不速之客。也许我跟你去混还有点儿前途。」

    虽然怜容未曾听懂白修的话,却也明白他的心思,以及最后一句所指何意,即是答应了与自己浪迹天涯的意思。只有他们一起的世界。

    怜容舒心一笑,双手不觉握住了对方的手。

    尽管两人正在思考的事物截然不同,理解的意义也是大相径庭,但是,不得不说,此刻的气氛如此和谐,连白修都感受到了空气中隐隐的粉红色,那些透明度为30%的泡泡、星光都挨个钻了出来,变成了许多聪颖的小精灵,围绕着这一带跳起欢快的踢踏舞。这样无名温馨的时刻,没有人能够忍心打破。

    ……

    够了,死基佬,快放开。

    白修咬牙使劲抽出手,没理会怜容一脸遗憾的样子。

    「我们去怀远吧。」

    「怀远?」

    「就是我们小时候住的地方,还记得吗?就是一个小县城。当年那伙人我只查出来是个姓唐的主谋,其余人都不知所终,包括你的父母也是。」怜容道,「但是时隔多年,说不定他们会回来看看,而且……」

    「嗯。」

    四目相对。

    「而且下半辈子的你,应该是居住在外面用石砖砌,里面用木梁造的房子里,冬暖夏凉,四面通风,跟一名从小相识的男子成亲,养着猫猫狗狗,花花草草,或者随便什么。」怜容撩起了他前额的头发,笑了笑,「不用担心请不起大夫,因为我会开间医馆替人诊病,有病找我,没病也有我。最后你还是会老死在深冬里,不过,有我陪你。」

    作者有话要说:(? ? ?)?专注肉麻三十年~

    18、美味的原因

    说真的,顶着认识的人的名字,还有一张不怎么认识的脸,对自己说着类似于情话的承诺,让白修在接下来的一个月内,每每想起来,都觉得一阵阵的恶寒传遍全身。倒不是觉得反胃什么的,只是有种适应不了的感觉。

    好比一个吃惯了咸豆花的人,怎么能突然接受得了甜豆花?

    虽然他觉得豆花无论咸甜都是绝色……必须申明一下,这很重要。

    怀远县不是每天都有外人到访,在这个小小的县城里,方圆十里的住户都可以称作是邻居。虽然可能不会因为任何事情停留,但确实每天都有外人经过,或许是独自闯荡的江湖人,或称他们为流浪汉,或许是成群结队,车马代步的商贾。很少有人会为这片寻常风景驻足,正如很少有人会注意到两个普普通通的人。

    早在路上,白修就听他说了许多小时候的经历,那副口吻是相当的怀念。一路上白修都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态度来面对他。连正视自己都似乎变成了一件困难的事,唯一能够确定的是,怜容帮了自己很大的忙,因此白修会用尽一切努力不去伤害这位朋友。

    至于那些莫名其妙的话,他就当做没有听到好了。相信看到他这样冷漠的回应,怜容也会明白,从而放弃掰弯一个直男的想法。

    若世事皆能如他所想,那倒是皆大欢喜。

    无论怎么说,白修还是比较中意雌性人类,尽管到了这个世界之后,几乎没遇见过什么妹子——抛开那个惜财如命、吝啬如周扒皮、略显自恋的老板娘。

    其实黛娘长得不丑,只是美得不明显而已。

    那让他感觉有那么一点点绝望。

    「前面绕个弯儿,左转,拐过一条街,就是你以前的家。」怜容拉着白修的手,发觉后者投来的奇异眼神,不由哼了一声,「怎么啦,我可是回来过很多次了。」

    两边环绕着旧落的民房,多有门前摆着七七八八的东西,笸箩里晒着细长的菌菇状蔬菜,横在长绳上的有一排又一排,白晃晃,黄溜溜的萝卜干。在路旁的稚龄小儿好奇的目光中走过,越是往前走去,越是近了热闹的地方。

    日头正高,骄阳灼灼。这天对本地居民来说是非常难得的日子。外来的商贾带来了很多好东西,人们都争先聚集在摊前,竞相挑选。整体狭窄的集市上充斥着人体排发出来的汗味、不明显的臭,被其它诸如新鲜烧食的味道掩盖了过去。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获得优势,引起购买者的注意,无论是流动性大的摊贩,还是踏踏实实的商家,都须祭出看家本领。一时间,吆喝声,敲锣打鼓声等等,开始让这个素来沉寂的小县城显得非凡了起来。

    怜容带他从旁穿梭而过,表现习以为常,而白修却像个实打实的乡下人一样,有些兴奋,左瞅瞅右望望,然后眼巴巴地转头扫描着怜容的荷包。

    「我饿了。」

    「拿去,不用跟我客气。」怜容大方地塞给他两文钱。

    白修瞪了他一眼,将两文钱护好了:「是谁当初说要让我吃抓炒鱼片芙蓉大虾干煸牛肉丝鸡油香菇萝卜桂鱼虎皮花生兰花豆干白梨凤脯还有卤干子的?」

    「你想要什么,自然会有的。」怜容伸出手下意识想摸摸他的脑袋,半晌,觉得这样做有些不恰当,便收了回去,「只是,要等咱俩正式安定下来,才能让你吃上抓炒鱼片芙蓉大虾干煸牛肉丝鸡油香菇萝卜桂鱼虎皮花生兰花豆干白梨凤脯还有卤干子。」

    「……我当初练了三天才背到不喘气的境界!」

    「承认吧,我是比你聪明些。」

    怜悯的语气。

    白修难得地翻了个白眼,掉头奔向了烧饼摊前,揣了一甜一咸两个热腾腾脆生生的烧饼,返回原地的时候,却发现刚才还在的人找不到了。他茫然地瞥了下周围,倒是完全没慌,只是淡定地找个空台阶上坐了下来,开始小口小口地啃起烧饼来。

    倒不是他想这么慢慢啃,又娘又作,只是喜欢这样可以延长进食的时间。有的吃,多么幸福,有些人一辈子的愿望就是吃个饱饭睡个好觉。

    这是唯一一件,不需要任何思考,又能让人忘却所有烦恼,带来简单快乐的本能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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