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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怪饭馆 作者:歪脖铁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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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有异心的人赶出家族。
这个很好理解,打个比方,两个关系非常好的朋友,其中一个不小心砍了对方一刀,对方表示不介意,反正你也不是有意的,但那个砍人的却不能也觉得反正自己不是有意的就放松下来,万一以后他完全放松了把朋友砍死了,或者朋友的大度终于到达底线,不跟他做朋友了呢?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靠的不是别人的评价,而是自律。做自己,别人看到了你,知道你是个什么样的人,才会跟你做朋友,而不是听说你是什么样的人才跟你做朋友。
好了,闲话休说。
富乐推掉所有的工作,去跟富旋聊了一会儿天,便打电话让助理安排车子,自己亲自前往饭馆。经过一百年多年的发展,当年的饭馆还是那个样子,透明的玻璃门,挂在门上的风铃,时不时的发出悦耳的声音,叮铃铃,叮铃铃。
饭馆周围的建筑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里已经快要成为繁华的市中心,但无论投资商再怎么看好这家饭馆的位置,却也不敢下手,因为这是富家亲自出手保下来,并且富家自己还作为地位更低的家族来供奉饭馆,这让许多人都不得其解,但这并不妨碍他们了解到饭馆的地位。
车子停在门口,富乐叮嘱司机不要离开,自己则是有些忐忑的走到饭馆门口。
叮铃铃,叮铃铃,风铃声忽然停顿一下,随后才恢复正常。
张全明迅速抬起头,看到富乐后对着他招了招手。
饭馆的地板很古老,但一点划痕都没有,非常整洁。桌椅全都是实木的,散发着一股很好闻的味道,甚至那个柜台都好像古董似的,比同等量的黄金还要贵,这让富乐更加紧张。他第一次来饭馆,也第一次见识到比自己家族还要低调奢华的地方。
“这是饭馆里的汽水,你尝尝。”张全明端着杯子走过来,放到桌子上往前推了推,示意富乐品尝。
人类经过一百年的发展,不说是翻天地覆,但肯定是特别大的,像汽水这种饮料就跟古董似的,富乐甚至都没有听说过这种历史悠久的古老饮料。不过在尝了一口之后,他砸吧砸吧嘴,感觉全身都不由自主的放松下来,对着张全明笑了笑,觉得眼前这个饭馆中的高人也不那么让人害怕了。
俩人互相交换通讯号码,又交流了名字,张全明就拿起早就打包好的行李离开了饭馆。
虽然是入世,但张全明对外面的记忆还停留在一百年前,他当年最憧憬的就是自由自在的行走在高楼林立的街道中,然后……找到一个顺眼的对象处一段时间,再生一窝小狗崽子,幸幸福福的过一辈子。
只是现在看着眼前人来人往的人群,张全明却有些茫然,他现在是人,就算看到偶尔路过的宠物狗也不能上去跟人家打招呼,而那些匆匆忙忙路过的人都连看都不看他,这让他有些不知所措。还是待在饭馆里吃吃喝喝、修炼什么的比较好,张全明有些茫然的想着,他不知道自己现在这种心情是不是后悔。
“我们去吃大排档怎么样?我知道一家味道不错,生意也不是很忙。”富乐早已经做好功课,因为摸不准张全明的喜好,就建议了最大众口味的大排档。
俩人换了低调的车子来到大排档外面,富乐领着张全明到了座位上。有服务员很快过来,两个人就互相商量着点了几份炒菜,还有一些烧烤,都是这里的招牌菜。
厨师就在外面摆灶,张全明这边可以看得很清楚,他吸了吸鼻子,微微皱起眉头,并没有说话。
很快一道道菜端上来,富乐开了一瓶啤酒解释说:“现在天气热,大家都喜欢在外面吃饭,饭店里面的人倒是不多。你尝尝这个菜,据说厨师造诣很深,几乎每个顾客来都要点一盘。”
不着痕迹的闻了闻,张全明夹起一块肉放到嘴里,然后低声对富乐说:“这家饭店用的肉不是猪肉……这个肉还泡过尿,菜也都是用激素催熟的,这个最受欢迎的菜并不是味道受欢迎,而是因为里面加了一些密料,能让人上瘾的。”
听到张全明这么说,富乐心里就是咯噔一下,他是完全相信对方的话的,那么他推荐对方来这里吃饭,就是不知道对方会不会有想法。心思转换间,富乐又想起富旋的指挥,自己的心思一定不要拐太多弯,一定要坦诚相待,因为普通人的心思在饭馆中人的眼里,就如同小孩子面对大人一样。
“这事儿我倒是不清楚。”富乐在心里斟酌着说,“要是知道,我肯定不能让这家店就这么开下去。”
冲着对方点点头,张全明咧开嘴露出笑容说:“你不用想太多,这件事既然是我发现的,我就帮你个忙吧。”他说完不再理会富乐,嘴巴动了动,喉结也跟着动,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就在富乐心里疑惑不已的时候,一只脑袋上夹着一个漂亮发卡,毛发修剪的非常漂亮,身上还背着一个桃色小包的贵宾犬,瞪着明亮的眼睛溜溜达达的跑了过来。这么漂亮的狗狗一来就吸引了许多人的目光,不过这只狗狗的目标很明确,很显然他是有主人的。
“很漂亮的狗狗。”张全明等贵宾犬跑到自己脚边,就把他抱起来,拉起一条狗腿看了看,笑着说,“还是一只公的,不过打扮的跟小公主似的。我现在拜托你一件事,这附近的流浪狗知道吗?把他们全都找到,你领着他们从厨房后门进去,把里面的蔬菜和肉食全都偷出来,送到前面的马路上。这是两道灵符,一道可以保证你能带着狗狗们混进厨房,另外一道则是要贴到饭店老板身上,让他说实话!”
晃了晃长长的耳朵,贵宾犬伸出爪子拍了拍张全明,似乎不太明白为什么这只狗的模样跟人类一样,不过他依旧是很聪明的,直接点了点头,身上放着两张灵符,溜溜达达的跑了。
无论什么时候,都会有流浪狗,这是一个非常可怜的群体,他们朝不保夕,而且还会面对旁人不友善的目光。一部分流浪狗对人类失望,甚至不会吃人类送来的食物,而另外一部分流浪狗则是想要讨好人类,却总是没有机会。
当这只皮毛漂亮,身体干干净净的贵宾犬溜溜达达跑来的时候,大多数流浪狗都好奇又谨慎的凑过来。当听到这只贵宾犬说他看到一只狗狗,模样却是人的时候,一只年纪非常大的狗狗道:“那是大妖,能化形的大妖,是有大神通的。我们难得能遇到这么好的大妖,他说的肯定不是假话,咱们就听他的吧。”
老狗发话了,其余的流浪狗就表示配合。
一群狗狗溜溜达达跑到饭店后门的地方,那只漂亮的贵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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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有异心的人赶出家族。
这个很好理解,打个比方,两个关系非常好的朋友,其中一个不小心砍了对方一刀,对方表示不介意,反正你也不是有意的,但那个砍人的却不能也觉得反正自己不是有意的就放松下来,万一以后他完全放松了把朋友砍死了,或者朋友的大度终于到达底线,不跟他做朋友了呢?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靠的不是别人的评价,而是自律。做自己,别人看到了你,知道你是个什么样的人,才会跟你做朋友,而不是听说你是什么样的人才跟你做朋友。
好了,闲话休说。
富乐推掉所有的工作,去跟富旋聊了一会儿天,便打电话让助理安排车子,自己亲自前往饭馆。经过一百年多年的发展,当年的饭馆还是那个样子,透明的玻璃门,挂在门上的风铃,时不时的发出悦耳的声音,叮铃铃,叮铃铃。
饭馆周围的建筑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里已经快要成为繁华的市中心,但无论投资商再怎么看好这家饭馆的位置,却也不敢下手,因为这是富家亲自出手保下来,并且富家自己还作为地位更低的家族来供奉饭馆,这让许多人都不得其解,但这并不妨碍他们了解到饭馆的地位。
车子停在门口,富乐叮嘱司机不要离开,自己则是有些忐忑的走到饭馆门口。
叮铃铃,叮铃铃,风铃声忽然停顿一下,随后才恢复正常。
张全明迅速抬起头,看到富乐后对着他招了招手。
饭馆的地板很古老,但一点划痕都没有,非常整洁。桌椅全都是实木的,散发着一股很好闻的味道,甚至那个柜台都好像古董似的,比同等量的黄金还要贵,这让富乐更加紧张。他第一次来饭馆,也第一次见识到比自己家族还要低调奢华的地方。
“这是饭馆里的汽水,你尝尝。”张全明端着杯子走过来,放到桌子上往前推了推,示意富乐品尝。
人类经过一百年的发展,不说是翻天地覆,但肯定是特别大的,像汽水这种饮料就跟古董似的,富乐甚至都没有听说过这种历史悠久的古老饮料。不过在尝了一口之后,他砸吧砸吧嘴,感觉全身都不由自主的放松下来,对着张全明笑了笑,觉得眼前这个饭馆中的高人也不那么让人害怕了。
俩人互相交换通讯号码,又交流了名字,张全明就拿起早就打包好的行李离开了饭馆。
虽然是入世,但张全明对外面的记忆还停留在一百年前,他当年最憧憬的就是自由自在的行走在高楼林立的街道中,然后……找到一个顺眼的对象处一段时间,再生一窝小狗崽子,幸幸福福的过一辈子。
只是现在看着眼前人来人往的人群,张全明却有些茫然,他现在是人,就算看到偶尔路过的宠物狗也不能上去跟人家打招呼,而那些匆匆忙忙路过的人都连看都不看他,这让他有些不知所措。还是待在饭馆里吃吃喝喝、修炼什么的比较好,张全明有些茫然的想着,他不知道自己现在这种心情是不是后悔。
“我们去吃大排档怎么样?我知道一家味道不错,生意也不是很忙。”富乐早已经做好功课,因为摸不准张全明的喜好,就建议了最大众口味的大排档。
俩人换了低调的车子来到大排档外面,富乐领着张全明到了座位上。有服务员很快过来,两个人就互相商量着点了几份炒菜,还有一些烧烤,都是这里的招牌菜。
厨师就在外面摆灶,张全明这边可以看得很清楚,他吸了吸鼻子,微微皱起眉头,并没有说话。
很快一道道菜端上来,富乐开了一瓶啤酒解释说:“现在天气热,大家都喜欢在外面吃饭,饭店里面的人倒是不多。你尝尝这个菜,据说厨师造诣很深,几乎每个顾客来都要点一盘。”
不着痕迹的闻了闻,张全明夹起一块肉放到嘴里,然后低声对富乐说:“这家饭店用的肉不是猪肉……这个肉还泡过尿,菜也都是用激素催熟的,这个最受欢迎的菜并不是味道受欢迎,而是因为里面加了一些密料,能让人上瘾的。”
听到张全明这么说,富乐心里就是咯噔一下,他是完全相信对方的话的,那么他推荐对方来这里吃饭,就是不知道对方会不会有想法。心思转换间,富乐又想起富旋的指挥,自己的心思一定不要拐太多弯,一定要坦诚相待,因为普通人的心思在饭馆中人的眼里,就如同小孩子面对大人一样。
“这事儿我倒是不清楚。”富乐在心里斟酌着说,“要是知道,我肯定不能让这家店就这么开下去。”
冲着对方点点头,张全明咧开嘴露出笑容说:“你不用想太多,这件事既然是我发现的,我就帮你个忙吧。”他说完不再理会富乐,嘴巴动了动,喉结也跟着动,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就在富乐心里疑惑不已的时候,一只脑袋上夹着一个漂亮发卡,毛发修剪的非常漂亮,身上还背着一个桃色小包的贵宾犬,瞪着明亮的眼睛溜溜达达的跑了过来。这么漂亮的狗狗一来就吸引了许多人的目光,不过这只狗狗的目标很明确,很显然他是有主人的。
“很漂亮的狗狗。”张全明等贵宾犬跑到自己脚边,就把他抱起来,拉起一条狗腿看了看,笑着说,“还是一只公的,不过打扮的跟小公主似的。我现在拜托你一件事,这附近的流浪狗知道吗?把他们全都找到,你领着他们从厨房后门进去,把里面的蔬菜和肉食全都偷出来,送到前面的马路上。这是两道灵符,一道可以保证你能带着狗狗们混进厨房,另外一道则是要贴到饭店老板身上,让他说实话!”
晃了晃长长的耳朵,贵宾犬伸出爪子拍了拍张全明,似乎不太明白为什么这只狗的模样跟人类一样,不过他依旧是很聪明的,直接点了点头,身上放着两张灵符,溜溜达达的跑了。
无论什么时候,都会有流浪狗,这是一个非常可怜的群体,他们朝不保夕,而且还会面对旁人不友善的目光。一部分流浪狗对人类失望,甚至不会吃人类送来的食物,而另外一部分流浪狗则是想要讨好人类,却总是没有机会。
当这只皮毛漂亮,身体干干净净的贵宾犬溜溜达达跑来的时候,大多数流浪狗都好奇又谨慎的凑过来。当听到这只贵宾犬说他看到一只狗狗,模样却是人的时候,一只年纪非常大的狗狗道:“那是大妖,能化形的大妖,是有大神通的。我们难得能遇到这么好的大妖,他说的肯定不是假话,咱们就听他的吧。”
老狗发话了,其余的流浪狗就表示配合。
一群狗狗溜溜达达跑到饭店后门的地方,那只漂亮的贵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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