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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1

    (陆小凤同人)移花接陆 作者:落月无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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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小凤道:“花满楼。”

    他不叫七童,也不叫花公子,而是直接叫了花满楼。

    花满楼嗯了一声,回道:“陆小凤。”

    他们此刻已什么都不必说了。

    或许因为人不在身旁,便更能回想起往事,而此刻回想起的往事,也越发清晰可辨。陆小凤一时沉浸在往事之中,竟然愣愣出了神。直到小乞丐用力在他眼前挥挥手。

    陆小凤眨眨眼:“你手痒?”

    小乞丐没好气道:“我以为陆大爷会站着睡觉。”

    陆小凤讪讪一笑,摸了摸鼻子。

    说回那时,陆小凤正兴致勃勃与花满楼商量进大漠的行程,忽听下面喧闹。他探头一看,底下两拨人浩浩荡荡聚在一起,要往一处去。陆小凤好戏看得忘记自己方才在讲什么了,津津有味道:“七童,你看,下面有人要打架。”

    花满楼笑笑,他又看不见。他侧目倾听了一会儿,道:“好像是满庭芳和鲜语楼的两个掌柜,去寻人晦气。想不到两人相争多年,今日却站一起了。”

    陆小凤得意道:“这就叫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

    花满楼忽然问:“那有没有永远的朋友?”

    陆小凤坚定道:“有。”

    他笑开来:“我们岂非是永远的朋友。”

    花满楼愉快地摇着扇子,没说话。永远是永远,朋友也是朋友,可是朋友的眉毛,还是可以剃一下的。这并不妨碍什么。

    陆小凤自下方行人的八卦中听出些端倪,若有所思道:“这芳茗轩的主人,可了不得。悄无声息占了大头。”他忽然想到什么,道,“花满楼,你家产业那么多,怎么不开一家这样的店?生意一定很好。”

    花满楼道:“有的。”

    陆小凤以前并没有过问过花满楼家中的事,此刻眨眨眼,道:“酒楼呢?”他喝过花满楼酿的百香酒,味道也十分好。

    花满楼还是点点头:“也有的。”

    陆小凤追问:“布庄呢?”

    花满楼面上带着愉快的笑意,又有些无可奈何,只能点头:“有的。都有的。”

    都说要论家产,江南花家占了第一,便连霍休也不认第二。这句话当真是一点错也没有。

    陆小凤退后两步,默默将花满楼从头打量到脚。

    花满楼感觉到了,便道:“怎么?”

    陆小凤道:“我忽然觉得自己很了不起。”

    花满楼挑眉道:“哦?”

    陆小凤真心实意地感慨:“朋友都很有钱。”

    西门吹雪有万梅山庄,偷王之王手到擒来,天外飞仙是个王爷,生死之交家大业大。

    陆小凤摸摸胡子:“陆小凤没有家产,只有朋友。”

    花满楼道:“我也觉得自己很了不起。”

    陆小凤眼神闪了闪:“哦?”

    花满楼笑意便深了:“我的朋友,有很多了不起的朋友,你说,我是不是面上很有光?”

    陆小凤哈哈大笑,笑得十分豪放,直让底下的行人都忘记看两个掌柜的热闹,纷纷抬头侧目,寻找着笑声的来源。他笑够了,猛地跳上了楼顶,一边翻起了跟头,一边喝着坛中竹叶青。直到酒喝光,跟头翻完,才一头栽在那,闭上眼静静享受风吹过面庞的舒适感。

    是了。朋友,岂非就是天下最大的财富。

    眼前是来去肆意的自由,身旁是天下至珍的朋友,人生畅快之处,岂非就在此处了。

    似是故人(八)

    街市熙攘,一个老人和一个乞丐坐在角落,行人路过,顺手给他们碗里丢了几个铜钱。

    对面就是芳茗轩。

    去芳茗轩的,当然不止女人,可不包括老人和乞丐。

    所以陆小凤和小乞丐只能呆在外头。

    小乞丐道:“你原本可以进去。”

    陆小凤道:“我又不是女人。”

    小乞丐道:“你虽然不是女人,却是个好看的男人。好看的男人买香粉给喜欢的女人,也很正常。”他年纪虽小,讲起男女门道来,居然一套接一套,十分有道理。

    他们在等一个人。

    一个穿了通体雪白的衣裳,拿了通体雪白的剑,又穿了双一尘不染的鞋子的人。

    陆小凤道:“来京城的人这么多,你为什么偏偏觉得他奇怪?”

    小乞丐道:“因为他很像西门吹雪,又很不像西门吹雪。”

    陆小凤趁机道:“西门庄主的仰慕者当然包括许多奇奇怪怪的人。”不管西门吹雪在或不在,陆小凤都会把握一切调侃他的机会。

    小乞丐道:“但是一个女人非要扮成男人,在她喜欢的男子失踪的时候,面带桃花,就很奇怪。我没有见过这样的女人,也没有见过这样的男人。”

    陆小凤一怔。

    小乞丐不会说谎。他说这是个女人,就一定是个女人。如果这是个女人,确实就很奇怪。因为陆小凤要找的,就是一个女人。她身上很香,和芳茗轩有些关系,武功又很好。而一个有胆效仿西门吹雪模样的人,武功自然不会差。

    他们已等了许久,并没有一个通体雪白的人出现。

    日上中天,陆小凤的胡子让他的脸开始发痒。

    这时候他的目光忽然被人群中一个人吸引住了。那不是个通体雪白的人,也没有拿着通体雪白的剑。可是陆小凤就是盯了很久。

    他面上忽然露出一抹自信的笑。

    小乞丐惊讶地看陆小凤站起来。他仿佛一下子变了个人,又矮又驼的背挺得笔直,整个人都英俊潇洒起来。这才是陆小凤,才是平时的陆小凤。

    陆小凤道:“又要麻烦你帮我做一件事。”

    小乞丐的眼睛又亮了起来。因为他看到伸到面前的那只手上多了一锭银子。银子岂非是白花花亮晶晶惹人怜爱令人喜悦的东西?他一口答应。如果每次都有这么大的手笔,就算是天天来一桩麻烦事,他也是不怕的。

    有人天生怕麻烦,有人偏往麻烦去,这人和人,都是说不准的。

    东门凝玉步子轻盈,走得很快。

    陆小凤一步一转,跟得也很快。

    京城就是京城,来来往往的人永远不会少,永远那么多。要在人堆中,跟踪一个人,实在不是一桩简单的事。可陆小凤身形穿梭,灵活地像只小鸟。他岂非就是一只鸟。挑着担的货郎正担心是否会撞到人,眼一眨却发现那人已经远了。

    东门凝玉穿过了京城,径直出了城门。陆小凤随手顺了个斗笠,顺顺当当也过了城门。他想起当年跟踪公孙大娘时候的场景,公孙大娘特地带他绕了一个大圈。那种又累又饿又困的感受,他至今都记得。陆小凤摸了摸肚子,暗道,还好现已吃饱了饭。

    京城外有一段路是官路,周围无甚遮掩。再往前十公里才有歇脚的地方。区区十公里,如果运起轻功,陆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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