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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就 作者:维和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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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肉一直吃的很克制,林然犹豫着要不要买点带回去给她,顺便告诉她他其实一点也不介意她长胖,便打了个电话过去。
然而,打了两三次,那边却始终是关机状态。
☆、第二四章
第二十四章
季铭是学过跆拳道柔道的,主要他爸怕他被人欺负——林景颜后来想想季铭那个性格不学点什么,恐怕真的很有可能被人套黑麻袋。
只是没想到有朝一日会用在她身上。
林景颜揉着脖子想,他是想犯罪吗?话说,用这么大力气,就不怕把她敲死吗?还是说……季铭因为不能接受拒绝,所以心怀愤懑,决定杀了她?
算了,想这些也没用,还是先想想怎么回去吧。
四周一片漆黑,她摸了摸,放在口袋里的手机不见了,钥匙和钱包倒还在。
往前走了一步,不知道踩到什么,只听见咯吱一声,林景颜连忙扶住墙站稳,黑暗中的空间似乎并不大,再往前一点,她就摸到了门把手。
不抱希望地拧了一下,门把手却动了。
推开门,大片的光线涌进来,林景颜忙抬手遮住刺目的阳光,适应了一会,她放下手。
眼前是一条走廊,她很熟悉,因为曾经四年大半的时间,她都呆在这里消磨——这是她大学时常上课的文科教学楼四楼,他们大半的课程都是在这层的教室上的。
外面并不安静,隐约有人说话的声音。
一个穿着t恤牛仔裤的女人背着双肩包从她面前路过:“唉,景颜你怎么还不进去上课?”
“上课?”林景颜认出这是她的大学同学,但是……
“对啊,快迟到了。”不由分说地,对方拖着她的手走进一件教室。
里面坐满了人,都是熟悉的面孔,不久以前她还在同学会上看到过他们,但如今他们穿的不再是正装、职业装,而是只有大学时期才会穿的廉价学生装,淘宝店几十块钱的上衣和裤子,低廉到这个年纪已经很难再穿出门。
讲台上教授正打开ppt文件,同时翻阅着教案,看见林景颜进来,他促狭地对她笑了笑:“景颜,你又忘带课本了?”
一个无所谓的声音响起:“没关系,老师我可以借她。”
季铭一身休闲服搭配运动裤坐在最后一排,拿着一本已经开始卷边的教科书拍了拍边上的座位,示意林景颜坐过来。
女士凑在一起小声说着话,嬉闹,而男士已经有的开始转书、转笔、或者玩手机。
几乎和大学时,一模一样的场景,除了少了温蝶。
林景颜被人推到季铭身边,神色有些复杂地看着他。
这就是他的……时间穿越回到过去?
季铭有气无力举手,痞痞地冲讲台上说:“老师,景颜看起来脸色不太好,我能送她先回宿舍吗?”
教授仿佛无奈地说:“你们……唉,早去早回。”
季铭拿起桌面上摆着的书和笔,对林景颜说:“我们走吧。”
林景颜合了一下眸,说:“……我的手机在哪?”
季铭理所应当地说:“你的手机我怎么知道在哪?”
“别玩了……”
季铭不理会她,直接走出了教室。
林景颜看了一眼教室里的同学,都一副看好戏的模样,迟疑片刻,她说:“你们谁能借我一下手机?”
“哎,你先追出去吧,还要什么手机啊。”
“季铭在宿舍楼那等你呢,快下去吧。”
他们也开始朝外走,三三两两,像是把这当成了另一场同学会。
知道他们和季铭都是串通好的,林景颜知道借手机恐怕也没戏,连忙追了下去。
季铭果然在宿舍楼下等她。
“我的手机呢?”
季铭双手插在口袋里看她:“你寝室的床上。”
“你开什么玩笑,现在……”现在她宿舍肯定早就被学妹占了……但季铭笃定的眼神告诉她,他并不是在胡说。
林景颜犹豫着一层层爬上寝室楼,身边不时擦肩而过一些真正上学年纪的学妹。
最后她推开了曾经属于自己的寝室房间门。
里面空无一人,却摆满了东西,摆满了熟悉到令人毛骨悚然的陈设,不论是她挂在衣柜上的外套,因为堆不下而放在地面上的书本,还是她隔壁床的室友摆在那里碍事破破旧旧的电风扇……都和记忆里没多少出入。
有人跟着进来,那两个她曾经的室友很配合的在演戏,仿佛她们还是在读的大学生,这里也还是她们每天住着的宿舍……当然演技十分拙劣。
林景颜踩着梯子到床上,摸索着找到了自己被关机的手机。
窗外突然传来喧嚣声。
“景颜,快往外面看。”
窗户外,季铭站在树丛间,地面摆满了玫瑰,围成一个大大的心型,将他圈在正中。
他举着一个扩音器,开始朝林景颜所在的窗口呼喊:“林景颜!我喜欢你!”
“林景颜,我喜欢你!”声音一次比一次大,一次比一次更执拗。
与此同时,正对面的教学楼抛下了两条红色的横幅。
一条写着:林景颜,季铭喜欢你;另一条写着:林景颜,嫁给我好不好?
周围不知不觉围满了看热闹的学生,有的是在看热闹,有的以为是在拍电视剧,但更多人的开始朝着林景颜窗口处张望,希望能看到被表白的女主角。
真是季铭的手段,林景颜握着手机想。
永远嚣张又霸道,就像言情小说里幻想的那样,不吝惜精力与钱财以最夸张的方式去达到他想要的效果、获取女生的好感,难怪温蝶都吐槽他们的恋爱经历比小说还要狗血精彩。
但曾经的她偏偏却很吃这套。
希望自己的恋爱是独一无二、轰轰烈烈的,因而用力去爱,用力去恨,每一次吵架分手都把自己搞到憔悴无比,好像世界坍塌,宇宙毁灭,恨不得情殇而死,以此来证明自己爱过。
现在想想,简直是有病。
一场正常的恋情难道不是把自己变得更好?变得更幸福吗?
两情相悦,琴瑟和鸣,朝朝暮暮。
都希望能把最好的给对方,而不是活得像个刺猬,用伤害他人或者自己去掩盖不安与焦躁,最后互相刺得遍体鳞伤,再试图用更好看的装饰品去掩盖那些伤口,欺骗自己它们并不存在。
到了最后,感情又能磨得还剩下多少呢?
季铭永远也不会知道,当初在那个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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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肉肉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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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肉一直吃的很克制,林然犹豫着要不要买点带回去给她,顺便告诉她他其实一点也不介意她长胖,便打了个电话过去。
然而,打了两三次,那边却始终是关机状态。
☆、第二四章
第二十四章
季铭是学过跆拳道柔道的,主要他爸怕他被人欺负——林景颜后来想想季铭那个性格不学点什么,恐怕真的很有可能被人套黑麻袋。
只是没想到有朝一日会用在她身上。
林景颜揉着脖子想,他是想犯罪吗?话说,用这么大力气,就不怕把她敲死吗?还是说……季铭因为不能接受拒绝,所以心怀愤懑,决定杀了她?
算了,想这些也没用,还是先想想怎么回去吧。
四周一片漆黑,她摸了摸,放在口袋里的手机不见了,钥匙和钱包倒还在。
往前走了一步,不知道踩到什么,只听见咯吱一声,林景颜连忙扶住墙站稳,黑暗中的空间似乎并不大,再往前一点,她就摸到了门把手。
不抱希望地拧了一下,门把手却动了。
推开门,大片的光线涌进来,林景颜忙抬手遮住刺目的阳光,适应了一会,她放下手。
眼前是一条走廊,她很熟悉,因为曾经四年大半的时间,她都呆在这里消磨——这是她大学时常上课的文科教学楼四楼,他们大半的课程都是在这层的教室上的。
外面并不安静,隐约有人说话的声音。
一个穿着t恤牛仔裤的女人背着双肩包从她面前路过:“唉,景颜你怎么还不进去上课?”
“上课?”林景颜认出这是她的大学同学,但是……
“对啊,快迟到了。”不由分说地,对方拖着她的手走进一件教室。
里面坐满了人,都是熟悉的面孔,不久以前她还在同学会上看到过他们,但如今他们穿的不再是正装、职业装,而是只有大学时期才会穿的廉价学生装,淘宝店几十块钱的上衣和裤子,低廉到这个年纪已经很难再穿出门。
讲台上教授正打开ppt文件,同时翻阅着教案,看见林景颜进来,他促狭地对她笑了笑:“景颜,你又忘带课本了?”
一个无所谓的声音响起:“没关系,老师我可以借她。”
季铭一身休闲服搭配运动裤坐在最后一排,拿着一本已经开始卷边的教科书拍了拍边上的座位,示意林景颜坐过来。
女士凑在一起小声说着话,嬉闹,而男士已经有的开始转书、转笔、或者玩手机。
几乎和大学时,一模一样的场景,除了少了温蝶。
林景颜被人推到季铭身边,神色有些复杂地看着他。
这就是他的……时间穿越回到过去?
季铭有气无力举手,痞痞地冲讲台上说:“老师,景颜看起来脸色不太好,我能送她先回宿舍吗?”
教授仿佛无奈地说:“你们……唉,早去早回。”
季铭拿起桌面上摆着的书和笔,对林景颜说:“我们走吧。”
林景颜合了一下眸,说:“……我的手机在哪?”
季铭理所应当地说:“你的手机我怎么知道在哪?”
“别玩了……”
季铭不理会她,直接走出了教室。
林景颜看了一眼教室里的同学,都一副看好戏的模样,迟疑片刻,她说:“你们谁能借我一下手机?”
“哎,你先追出去吧,还要什么手机啊。”
“季铭在宿舍楼那等你呢,快下去吧。”
他们也开始朝外走,三三两两,像是把这当成了另一场同学会。
知道他们和季铭都是串通好的,林景颜知道借手机恐怕也没戏,连忙追了下去。
季铭果然在宿舍楼下等她。
“我的手机呢?”
季铭双手插在口袋里看她:“你寝室的床上。”
“你开什么玩笑,现在……”现在她宿舍肯定早就被学妹占了……但季铭笃定的眼神告诉她,他并不是在胡说。
林景颜犹豫着一层层爬上寝室楼,身边不时擦肩而过一些真正上学年纪的学妹。
最后她推开了曾经属于自己的寝室房间门。
里面空无一人,却摆满了东西,摆满了熟悉到令人毛骨悚然的陈设,不论是她挂在衣柜上的外套,因为堆不下而放在地面上的书本,还是她隔壁床的室友摆在那里碍事破破旧旧的电风扇……都和记忆里没多少出入。
有人跟着进来,那两个她曾经的室友很配合的在演戏,仿佛她们还是在读的大学生,这里也还是她们每天住着的宿舍……当然演技十分拙劣。
林景颜踩着梯子到床上,摸索着找到了自己被关机的手机。
窗外突然传来喧嚣声。
“景颜,快往外面看。”
窗户外,季铭站在树丛间,地面摆满了玫瑰,围成一个大大的心型,将他圈在正中。
他举着一个扩音器,开始朝林景颜所在的窗口呼喊:“林景颜!我喜欢你!”
“林景颜,我喜欢你!”声音一次比一次大,一次比一次更执拗。
与此同时,正对面的教学楼抛下了两条红色的横幅。
一条写着:林景颜,季铭喜欢你;另一条写着:林景颜,嫁给我好不好?
周围不知不觉围满了看热闹的学生,有的是在看热闹,有的以为是在拍电视剧,但更多人的开始朝着林景颜窗口处张望,希望能看到被表白的女主角。
真是季铭的手段,林景颜握着手机想。
永远嚣张又霸道,就像言情小说里幻想的那样,不吝惜精力与钱财以最夸张的方式去达到他想要的效果、获取女生的好感,难怪温蝶都吐槽他们的恋爱经历比小说还要狗血精彩。
但曾经的她偏偏却很吃这套。
希望自己的恋爱是独一无二、轰轰烈烈的,因而用力去爱,用力去恨,每一次吵架分手都把自己搞到憔悴无比,好像世界坍塌,宇宙毁灭,恨不得情殇而死,以此来证明自己爱过。
现在想想,简直是有病。
一场正常的恋情难道不是把自己变得更好?变得更幸福吗?
两情相悦,琴瑟和鸣,朝朝暮暮。
都希望能把最好的给对方,而不是活得像个刺猬,用伤害他人或者自己去掩盖不安与焦躁,最后互相刺得遍体鳞伤,再试图用更好看的装饰品去掩盖那些伤口,欺骗自己它们并不存在。
到了最后,感情又能磨得还剩下多少呢?
季铭永远也不会知道,当初在那个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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