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无准备的开始
辛笛没有想到,一个30岁的男人听到她这个28岁的女人招认自己是处女时,会吓得落荒而逃。
而几分钟前,他们还紧密相拥,带着从兰桂坊买来的薄醉回到酒店。衣服在拉拉扯扯中已半褪,他高大健美,肌肤带着健康的小麦色光泽;她娇小白皙,和他形成奇妙的对比。
这个夜晚,她已下了决心,决定借酒盖脸,结束自己漫长得有点不可思议的处女生涯。吻到情热,他的手在她肌肤上摩挲,他在她耳边轻舔,她心神荡漾,并无反感,想,好吧,就是他了。带着轻轻喘息,她说:“我第一次,你轻一点。”
接下来的场面就太戏剧化了,出了名的浪子吓得住了手,不可思议地看着她,然后支支吾吾地说:“我……我想我还没准备好,对不起。”
她同样不可思议地看着这张俊美的面孔,直看得他面红耳赤,一边整理衣服,一边告辞夺门而去。
辛笛一粒粒扣上自己的衬衫纽扣,走到窗前,无所事事地看着外面霓虹闪烁,终于火热的面孔渐渐冷却下来。她出差过来看香港时装周,报销费用并不奢侈,入住的酒店地处炮台山,房间狭小,窗外是喧嚣都会不夜城市,没风景可言。她决定去洗澡、睡觉,不管有没有睡意。
手机响了,她拿起来接听。
“对不起,辛笛,刚才是我太过分了,我反应过度,我……”
“你给我去死,戴维凡。”她挂了电话,随手关机。
辛笛出差来香港看时装周,作为一个服装设计师,她每年至少要来香港两次,一月份看春夏发布,七月份看秋冬发布,这样荒谬的季节颠倒,她早习惯了。
香港会展中心没有北京国展人头攒动的火爆,但专业程度显然更高一些,全部看下来,需要的时间和体力都不少。另外还要赶各类发布会,再去散布港九的大大小小值得一去的店子逛上一圈,去九龙那边的面料市场看看新上市的面料。
看完香港时装周,马上还要过关回到深圳,又有那边的展会等着。时装这个行当是一场永不落幕的大戏,只是从业者多少会有些职业疲惫感。尤其在地处内陆,远离时尚中心的汉江市,时尚成了一个地道的工业项目而不是一个带诱惑魔力的字眼,就更没什么浪漫色彩可言了。
工作六年,辛笛在业内小有名气,成为本地最大服装企业索美的设计总监,职业前景一片辉煌,可与此同时,她觉得倦怠感越来越严重,不知道是对自己的工作还是对自己的人生。
她清楚地知道,这种情绪来得有些无稽。到28岁时,她还是处女,其实这也并不让她挫败。至于怎么会在香港这个城市和戴维凡搅到一起,她完全没有头绪,因为他们已经认识了十年,从见戴维凡第一眼起,她就是讨厌他的。
他们是美院同学,有着健美体形和英俊面孔的戴维凡高她两届,学的是景观装置专业,却一进学校就被拉入了模特队,和服装设计专业结下了不解之缘。戴维凡卖相好又兼性格豪爽,人缘极佳,可是辛笛一向对他懒得正眼相看,偶尔交谈也是冷嘲热讽。
辛笛的密友,同样读服装设计专业的叶知秋看不过眼,问她原因,她理直气壮地说:“就是烦他恃靓行凶,像只孔雀一样,仗着点姿色大摇大摆招摇过市的样子。”
叶知秋只能骇笑。这理由明摆着并不充分,他们念的专业决定了他们天天得和各式俊男靓女打交道,也没见辛笛对其他表现得更自恋的人有啥不满之处。
昨天在香港会展中心,戴维凡迎面走来,仍然有些大摇大摆。其实这也不能怪他,他在读书时已经取得了国家二级运动员资格,还保持着当地的一项田径纪录,走路动作完全是一种习惯而非炫耀。他和朋友张新合开一家广告公司,也接服装企业形象策划业务,有时间一样会来专业展会找灵感和流行元素。
以前辛笛对戴维凡通常视而不见,不过在今年三月底的北京服装展上,辛笛做发布会,戴维凡受叶知秋委托在辛笛最后出场亮相时上台献花。
有那样一个交道后,他远远走来,透过玻璃长窗过滤进来的阳光照在他身上,他周身如同镶了淡淡金边,一脸愉快地跟她打招呼,她当然没法再对他冷脸以对了,同时心里承认:这厮的色相,还真是没得说。那样高大挺拔的身材,修身版的t恤长裤穿在别的男人身上难免会有点做作之气,可他显得英气勃勃,周围来往的人不约而同对他注目。
两人闲聊几句,说起接下来的安排,倒也不谋而合,于是一块去了海港城,戴维凡看橱窗布置和店面设计,辛笛看那边的名店新一季款式,随便吃点东西,逛得差不多了,戴维凡提议去兰桂坊酒吧,她一口答应下来。
是酒精作祟吗?辛笛不这么想,两人喝的都不过是啤酒而已,充其量只有点酒意。她记不大清两人是怎么有第一个身体接触的,但那个身体接触倒是唤起了她的一个记忆。
就在上次她的北京时装发布会上,她出场谢幕,戴维凡抱了一大束百合,长腿一抬,跨上t台,将花递给她,然后顺势抱了一下她,这个拥抱来得短暂而礼貌,居然让她身体骤然打了个冷战。当时她只把这归结于看到他的意外,并没多想。
可是此时,一经接触他,她起了同样的战栗,意识到这个反应后,她吃惊得差点咬住自己的手指头。她只谈过几次无疾而终的恋爱,情欲这个东西对她来讲,还真是来得陌生。她犹疑地打量身边这个英俊的男人,恰好他也回过头来,两人视线相接,暧昧的气氛加上异地的放松感,再之后发生的事情,就让辛笛有点宁愿没有遇到他。
回到深圳,辛笛和过来看服装展的好友叶知秋在酒店碰面。两人办完各自的事情,晚上到她独住的酒店房间,都洗了澡,穿着睡衣,各躺在一张床放松地闲聊着,然而辛笛的招供却着实来得惊人。
“你……”叶知秋被吓得说不出话来了,她和辛笛是同班同学,但毕业后做的却是服装销售,以前也曾在索美工作。用辛笛的话讲,她这个好朋友属于一向思前想后、定而后动的那种人,冷静理智可想而知。
“这不是悬崖勒马了吗?我又没得逞。”辛笛嬉皮笑脸地说。
“还好还好。可是出差而已,你胆也太大了,竟敢带萍水相逢的男人回酒店。”
辛笛倒情愿带回去的是陌生人,至少出了酒店各走各路,没一点瓜葛,她对自己没心没肺转眼忘记的本领还是很有信心的。不过再想想,她只好老实承认,她确实没胆大到敢去招惹一个陌生人。
“呃,我刚才没讲到重点吧,不是萍水相逢,其实那人你也认识,戴维凡。”
“他……”叶知秋再度失语,她当然认识学长戴维凡,事实上两人是关系不错的朋友,并且时有工作往来。可是她知道辛笛一向讨厌戴维凡,再怎么也想不明白,辛笛为什么要选他来终结自己的处女之身。
“他刚好在那里呗。”
叶知秋支起身子,挑眉看她,显然觉得这根本不算理由。辛笛脸红了,咳嗽一声,“秋秋,你可不可以别这么审视我呀。好吧,我全招。我觉得他人长得还是很帅的,又加上他那么花名在外,肯定那个……技术应该不错的。我既然只是单纯地不想当处女当到29岁,又不想找人结婚,跟他……应该没什么后患吧?”
叶知秋做吐血状,“小笛,你的思维好诡异。”
辛笛大笑,“算了,不提这事了,他跑了也好,不然我也不确定自己会不会后悔。我现在唯一纳闷的是,28岁还是处女,就会把男人给吓跑吗?”
她这个问题,好友没办法回答她。她想,由他去吧,当处女当到29岁,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她只真诚希望,那家伙哪怕不是如她在电话里诅咒的那样去死,也最好别再在她眼前出现了。
然而,你越不愿意碰到某个人,那么再次碰上的概率反而会更高。辛笛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墨菲定律的一条。
接下来在深圳会展中心里、在叶知秋一个朋友的饭局上、在返程的飞机上,辛笛不断地碰到戴维凡。她有点想吐血了,哪怕是在他们共同居住的城市,似乎也没有如此之高的碰面频率。
并且,想无视这么一个高达183厘米又长得过分好看的男人,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下了飞机,辛笛去取托运的行李,没等她放下手里拎的提袋,一只修长结实的手臂从她身后伸出,轻松地从传送带上提起来那口大号行李箱放到她身边。她个子娇小,这个箱子的尺寸实在和她的体形反差太大。
她转头看向戴维凡,“哎,我们各走各路好不好,你要往东的话,我就往西。”
“那不可能。”他很干脆地说,“机场进城的路只一条,往南。”
“你到底想干吗呀戴维凡?”辛笛不客气地问,“这几天你不停地出现在我面前,如果是想恶心我,那你已经做到了,可以消失了。”
戴维凡笑了,露出雪白整齐的牙齿,“给我个机会吧,辛笛,我想追求你。”
辛笛先是诧异,随即大笑,很高兴可以用上这句现成的台词:“对不起,我想我也还没准备好。”
戴维凡一点没被打击到,“那天是我不对,我们可以试下从头开始。”
提到那天,辛笛竖起眉毛,正欲发作,一个低沉的声音在后面叫她:“小笛。”
辛笛转头一看,一个穿着米白衬衫的修长男子站在离她不远处,他拎着只深咖啡色的行李箱和一个做工精良的笔记本包,头发修剪得短短的,轮廓俊朗的面孔上,一双深邃的眼睛冷静而明亮,那份抢眼竟不下于外貌出色如明星的戴维凡。
辛笛的喜悦来得半真半假,她尖叫一声扑过去,“路非,真的是你吗?怎么回来也不先给我打个电话?”
路非放下行李箱,捉住她的手,笑了。他是个气质清冷的年轻男人,此刻浅浅一笑,目光中带了几分温柔,“算是意外惊喜吧,小笛。”
这个喜相逢的场面让戴维凡看呆了。
辛笛的手机响起,她拿出来一看,是堂妹辛辰打来的,“辰子,干吗?”
听到她叫这个名字,路非掐掉自己同时响起的手机,静静站在一边。
“笛子你回了吗?记得帮我去浇花,今天就得去,只要不下雨,隔天去一次,用阳台上水缸里贮存的水浇,浇完再把缸给灌满,千万别偷懒。”辛辰在电话中说道。
辛笛*一声,“你为什么一定要折磨我呀?这么热的天,随便哪个追求者收到你这个要求,一定会跑得忙不迭。”
辛辰直笑,“哪能随便让追求者登堂入室,白白让人起遐想,不是给自己找麻烦吗?”
辛笛郁闷地看看站在不远处并没走开意思的戴维凡,承认自己可不就是给自己找了个*烦吗?可是这厮甚至都不算是追求者,也不知道自己是中了暑还是生理期紊乱荷尔蒙作怪了。
“你去多少天?”
“大概十八天吧,这会儿车子已经过恩施了。”
“十八天,天哪,你记得涂防晒霜,别晒得跟块炭一样回来。”
“不会,大部分时间在车上。”
“知道我现在在机场碰到谁了吗?”辛笛笑着说,同时看向路非,打算递手机给他,却只见路非轻微而迅速地摇头,她不免有点诧异,可是当然顺从他的意思,“算了,还是等你回来再说吧。”
辛辰也不多问,“照顾好我的花,我给你买唐卡回来,再见。”
辛笛将手机扔进包里,问路非:“本来还想叫你跟辰子通话呢,干吗摇头?”
“她去哪里了?”
“西藏,和朋友一块开越野车自驾过去。”辛笛向来只在繁华都市打转,喜欢脚下踩着平整马路的感觉,没有一点远方情结,实在理解不了堂妹隔三岔五去纵山,每年至少要去一次甚至她都没听说过的地方的雅兴,可她淘回来的那些小玩意却是很有意思的。
“西藏。”路非的神情略微恍惚,轻轻重复这个遥远的地名,“小笛,她要再打电话给你,别告诉她我回来了。”
辛笛挑起眉毛,“也想给她意外惊喜吗?”
他嘴角挂一个惆怅的笑,“她大概会意外,会吃惊,可我不确定她会不会喜悦。”(未完待续)
而几分钟前,他们还紧密相拥,带着从兰桂坊买来的薄醉回到酒店。衣服在拉拉扯扯中已半褪,他高大健美,肌肤带着健康的小麦色光泽;她娇小白皙,和他形成奇妙的对比。
这个夜晚,她已下了决心,决定借酒盖脸,结束自己漫长得有点不可思议的处女生涯。吻到情热,他的手在她肌肤上摩挲,他在她耳边轻舔,她心神荡漾,并无反感,想,好吧,就是他了。带着轻轻喘息,她说:“我第一次,你轻一点。”
接下来的场面就太戏剧化了,出了名的浪子吓得住了手,不可思议地看着她,然后支支吾吾地说:“我……我想我还没准备好,对不起。”
她同样不可思议地看着这张俊美的面孔,直看得他面红耳赤,一边整理衣服,一边告辞夺门而去。
辛笛一粒粒扣上自己的衬衫纽扣,走到窗前,无所事事地看着外面霓虹闪烁,终于火热的面孔渐渐冷却下来。她出差过来看香港时装周,报销费用并不奢侈,入住的酒店地处炮台山,房间狭小,窗外是喧嚣都会不夜城市,没风景可言。她决定去洗澡、睡觉,不管有没有睡意。
手机响了,她拿起来接听。
“对不起,辛笛,刚才是我太过分了,我反应过度,我……”
“你给我去死,戴维凡。”她挂了电话,随手关机。
辛笛出差来香港看时装周,作为一个服装设计师,她每年至少要来香港两次,一月份看春夏发布,七月份看秋冬发布,这样荒谬的季节颠倒,她早习惯了。
香港会展中心没有北京国展人头攒动的火爆,但专业程度显然更高一些,全部看下来,需要的时间和体力都不少。另外还要赶各类发布会,再去散布港九的大大小小值得一去的店子逛上一圈,去九龙那边的面料市场看看新上市的面料。
看完香港时装周,马上还要过关回到深圳,又有那边的展会等着。时装这个行当是一场永不落幕的大戏,只是从业者多少会有些职业疲惫感。尤其在地处内陆,远离时尚中心的汉江市,时尚成了一个地道的工业项目而不是一个带诱惑魔力的字眼,就更没什么浪漫色彩可言了。
工作六年,辛笛在业内小有名气,成为本地最大服装企业索美的设计总监,职业前景一片辉煌,可与此同时,她觉得倦怠感越来越严重,不知道是对自己的工作还是对自己的人生。
她清楚地知道,这种情绪来得有些无稽。到28岁时,她还是处女,其实这也并不让她挫败。至于怎么会在香港这个城市和戴维凡搅到一起,她完全没有头绪,因为他们已经认识了十年,从见戴维凡第一眼起,她就是讨厌他的。
他们是美院同学,有着健美体形和英俊面孔的戴维凡高她两届,学的是景观装置专业,却一进学校就被拉入了模特队,和服装设计专业结下了不解之缘。戴维凡卖相好又兼性格豪爽,人缘极佳,可是辛笛一向对他懒得正眼相看,偶尔交谈也是冷嘲热讽。
辛笛的密友,同样读服装设计专业的叶知秋看不过眼,问她原因,她理直气壮地说:“就是烦他恃靓行凶,像只孔雀一样,仗着点姿色大摇大摆招摇过市的样子。”
叶知秋只能骇笑。这理由明摆着并不充分,他们念的专业决定了他们天天得和各式俊男靓女打交道,也没见辛笛对其他表现得更自恋的人有啥不满之处。
昨天在香港会展中心,戴维凡迎面走来,仍然有些大摇大摆。其实这也不能怪他,他在读书时已经取得了国家二级运动员资格,还保持着当地的一项田径纪录,走路动作完全是一种习惯而非炫耀。他和朋友张新合开一家广告公司,也接服装企业形象策划业务,有时间一样会来专业展会找灵感和流行元素。
以前辛笛对戴维凡通常视而不见,不过在今年三月底的北京服装展上,辛笛做发布会,戴维凡受叶知秋委托在辛笛最后出场亮相时上台献花。
有那样一个交道后,他远远走来,透过玻璃长窗过滤进来的阳光照在他身上,他周身如同镶了淡淡金边,一脸愉快地跟她打招呼,她当然没法再对他冷脸以对了,同时心里承认:这厮的色相,还真是没得说。那样高大挺拔的身材,修身版的t恤长裤穿在别的男人身上难免会有点做作之气,可他显得英气勃勃,周围来往的人不约而同对他注目。
两人闲聊几句,说起接下来的安排,倒也不谋而合,于是一块去了海港城,戴维凡看橱窗布置和店面设计,辛笛看那边的名店新一季款式,随便吃点东西,逛得差不多了,戴维凡提议去兰桂坊酒吧,她一口答应下来。
是酒精作祟吗?辛笛不这么想,两人喝的都不过是啤酒而已,充其量只有点酒意。她记不大清两人是怎么有第一个身体接触的,但那个身体接触倒是唤起了她的一个记忆。
就在上次她的北京时装发布会上,她出场谢幕,戴维凡抱了一大束百合,长腿一抬,跨上t台,将花递给她,然后顺势抱了一下她,这个拥抱来得短暂而礼貌,居然让她身体骤然打了个冷战。当时她只把这归结于看到他的意外,并没多想。
可是此时,一经接触他,她起了同样的战栗,意识到这个反应后,她吃惊得差点咬住自己的手指头。她只谈过几次无疾而终的恋爱,情欲这个东西对她来讲,还真是来得陌生。她犹疑地打量身边这个英俊的男人,恰好他也回过头来,两人视线相接,暧昧的气氛加上异地的放松感,再之后发生的事情,就让辛笛有点宁愿没有遇到他。
回到深圳,辛笛和过来看服装展的好友叶知秋在酒店碰面。两人办完各自的事情,晚上到她独住的酒店房间,都洗了澡,穿着睡衣,各躺在一张床放松地闲聊着,然而辛笛的招供却着实来得惊人。
“你……”叶知秋被吓得说不出话来了,她和辛笛是同班同学,但毕业后做的却是服装销售,以前也曾在索美工作。用辛笛的话讲,她这个好朋友属于一向思前想后、定而后动的那种人,冷静理智可想而知。
“这不是悬崖勒马了吗?我又没得逞。”辛笛嬉皮笑脸地说。
“还好还好。可是出差而已,你胆也太大了,竟敢带萍水相逢的男人回酒店。”
辛笛倒情愿带回去的是陌生人,至少出了酒店各走各路,没一点瓜葛,她对自己没心没肺转眼忘记的本领还是很有信心的。不过再想想,她只好老实承认,她确实没胆大到敢去招惹一个陌生人。
“呃,我刚才没讲到重点吧,不是萍水相逢,其实那人你也认识,戴维凡。”
“他……”叶知秋再度失语,她当然认识学长戴维凡,事实上两人是关系不错的朋友,并且时有工作往来。可是她知道辛笛一向讨厌戴维凡,再怎么也想不明白,辛笛为什么要选他来终结自己的处女之身。
“他刚好在那里呗。”
叶知秋支起身子,挑眉看她,显然觉得这根本不算理由。辛笛脸红了,咳嗽一声,“秋秋,你可不可以别这么审视我呀。好吧,我全招。我觉得他人长得还是很帅的,又加上他那么花名在外,肯定那个……技术应该不错的。我既然只是单纯地不想当处女当到29岁,又不想找人结婚,跟他……应该没什么后患吧?”
叶知秋做吐血状,“小笛,你的思维好诡异。”
辛笛大笑,“算了,不提这事了,他跑了也好,不然我也不确定自己会不会后悔。我现在唯一纳闷的是,28岁还是处女,就会把男人给吓跑吗?”
她这个问题,好友没办法回答她。她想,由他去吧,当处女当到29岁,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她只真诚希望,那家伙哪怕不是如她在电话里诅咒的那样去死,也最好别再在她眼前出现了。
然而,你越不愿意碰到某个人,那么再次碰上的概率反而会更高。辛笛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墨菲定律的一条。
接下来在深圳会展中心里、在叶知秋一个朋友的饭局上、在返程的飞机上,辛笛不断地碰到戴维凡。她有点想吐血了,哪怕是在他们共同居住的城市,似乎也没有如此之高的碰面频率。
并且,想无视这么一个高达183厘米又长得过分好看的男人,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下了飞机,辛笛去取托运的行李,没等她放下手里拎的提袋,一只修长结实的手臂从她身后伸出,轻松地从传送带上提起来那口大号行李箱放到她身边。她个子娇小,这个箱子的尺寸实在和她的体形反差太大。
她转头看向戴维凡,“哎,我们各走各路好不好,你要往东的话,我就往西。”
“那不可能。”他很干脆地说,“机场进城的路只一条,往南。”
“你到底想干吗呀戴维凡?”辛笛不客气地问,“这几天你不停地出现在我面前,如果是想恶心我,那你已经做到了,可以消失了。”
戴维凡笑了,露出雪白整齐的牙齿,“给我个机会吧,辛笛,我想追求你。”
辛笛先是诧异,随即大笑,很高兴可以用上这句现成的台词:“对不起,我想我也还没准备好。”
戴维凡一点没被打击到,“那天是我不对,我们可以试下从头开始。”
提到那天,辛笛竖起眉毛,正欲发作,一个低沉的声音在后面叫她:“小笛。”
辛笛转头一看,一个穿着米白衬衫的修长男子站在离她不远处,他拎着只深咖啡色的行李箱和一个做工精良的笔记本包,头发修剪得短短的,轮廓俊朗的面孔上,一双深邃的眼睛冷静而明亮,那份抢眼竟不下于外貌出色如明星的戴维凡。
辛笛的喜悦来得半真半假,她尖叫一声扑过去,“路非,真的是你吗?怎么回来也不先给我打个电话?”
路非放下行李箱,捉住她的手,笑了。他是个气质清冷的年轻男人,此刻浅浅一笑,目光中带了几分温柔,“算是意外惊喜吧,小笛。”
这个喜相逢的场面让戴维凡看呆了。
辛笛的手机响起,她拿出来一看,是堂妹辛辰打来的,“辰子,干吗?”
听到她叫这个名字,路非掐掉自己同时响起的手机,静静站在一边。
“笛子你回了吗?记得帮我去浇花,今天就得去,只要不下雨,隔天去一次,用阳台上水缸里贮存的水浇,浇完再把缸给灌满,千万别偷懒。”辛辰在电话中说道。
辛笛*一声,“你为什么一定要折磨我呀?这么热的天,随便哪个追求者收到你这个要求,一定会跑得忙不迭。”
辛辰直笑,“哪能随便让追求者登堂入室,白白让人起遐想,不是给自己找麻烦吗?”
辛笛郁闷地看看站在不远处并没走开意思的戴维凡,承认自己可不就是给自己找了个*烦吗?可是这厮甚至都不算是追求者,也不知道自己是中了暑还是生理期紊乱荷尔蒙作怪了。
“你去多少天?”
“大概十八天吧,这会儿车子已经过恩施了。”
“十八天,天哪,你记得涂防晒霜,别晒得跟块炭一样回来。”
“不会,大部分时间在车上。”
“知道我现在在机场碰到谁了吗?”辛笛笑着说,同时看向路非,打算递手机给他,却只见路非轻微而迅速地摇头,她不免有点诧异,可是当然顺从他的意思,“算了,还是等你回来再说吧。”
辛辰也不多问,“照顾好我的花,我给你买唐卡回来,再见。”
辛笛将手机扔进包里,问路非:“本来还想叫你跟辰子通话呢,干吗摇头?”
“她去哪里了?”
“西藏,和朋友一块开越野车自驾过去。”辛笛向来只在繁华都市打转,喜欢脚下踩着平整马路的感觉,没有一点远方情结,实在理解不了堂妹隔三岔五去纵山,每年至少要去一次甚至她都没听说过的地方的雅兴,可她淘回来的那些小玩意却是很有意思的。
“西藏。”路非的神情略微恍惚,轻轻重复这个遥远的地名,“小笛,她要再打电话给你,别告诉她我回来了。”
辛笛挑起眉毛,“也想给她意外惊喜吗?”
他嘴角挂一个惆怅的笑,“她大概会意外,会吃惊,可我不确定她会不会喜悦。”(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