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第132章 斑驳回忆(1)
宋妤君也不带什么好口吻:“我说了不要招惹我姐们儿,假正经,你有毛病啊你不把我的话放进心里?”
“兔子不吃窝边草,你拿我当朋友吗你?”
“如果你不喜欢陶朵朵,就别在那自作深情。”
······
宋妤君不吐不快,末了,她又说:“毓琇酒吧,接她回去,她醉的不轻。”
算了算了,千里姻缘一线牵。
打陶朵朵离开后,她的手机就快被贾正则给打爆了。
“朵朵,我擅作主张了。”电话打完后,宋妤君将手机放在她身边。
二十分钟这样,人急匆匆地过来了。
他的眼里只有陶朵朵一人。
果真是见色忘友,一个打抱,就抱走了陶朵朵,在走到大门口的时候才想起我这个人。
宋妤君未曾把宋雨熙放在眼里,因为她们自始至终不是一个赛道。
过往的记忆如潮水涌来,这下宋妤君无法再躲避自己的心了。
宋妤君的手贴在墙面上,回想起她与秦岸的初见。
这次,距离他的消失,是有半年之久。
所以,宋妤君尽最大的能力去撮合她和冷燚,好在,有成效了。
她到云城后,没立即去找他,而是去往了记忆里的地方。
养父秦正阳是白手起家,创建立尚,养母宋若,是剧院舞蹈首席,他们的儿子秦予安,是一位品学兼优的阳光好少年,而他们从福利院带回来的养女是性格孤僻、古怪的抑郁狂躁症人。
宋雨熙是宋家砸了很多的钱去培养的千金大小姐,宋兰馨可是把她当名门淑女来培养,那她自不可能做出小说里的炮灰才能做出的傻事。
那时,我的名字还只是个随口一起的“宋小雨”,而他,是云城的立尚公司的老板秦正阳的儿子,一位名副其实的少爷。
真假千金互耍心计?有毛病吧,小说看多了。
老树依旧,可墙面斑驳的不像样了。
他说,秦岸回来了,但情况不太好,他现在是在云城里。
宋妤君先到了曾经的福利院。
我曾经,有病,有精神疾病,在第一次发病的时候,我差点杀了秦予安。
她说:“再怎么,我也是你名义上的姐姐,那么姐姐给你点事情做,也是理所应当。”
我之所以要权利,我是为了调查当年养父的公司破产的真正幕后黑手到底是谁,至于男人,宋雨熙喜欢的是冷燚,我喜欢的是秦岸,我巴不得她赶紧降服了他。
贾正则回头看向宋妤君说:“谢谢了,作为交换,我告诉你秦岸的消息。”
她在去云城前,把手头上的事转交给宋雨熙。
当然,其资产自是不能和宋氏集团去相比。
秦岸,我会向你走九十九步,就如同你曾经义无反顾的把我从深渊里拉出,但最后一步,我会由你来抉择。
宋妤君再次回了云城。
事后,我跑了。
我知道他们会不要我,既如此,我还不如先跑了再说。
没有任何人可以不要我,选择权,从始至终只能出现在我的手里。
那时是夜里,还下了雨。
云城,一个经常会下雨的城市。
可是,我被秦予安给找回了。
他找到了我的秘密树,他站在树下对我说:“珺珺,你是猴子吗?”
是的,我爬树了。
我一开始不会爬树的,在福利院的时候,我觉得四周太过于聒噪,看见有棵树,便想着上树躲清净。树爬上去容易,下来难。
秦予安比我大三岁,那年我清晰记得落入他怀里的时候听见扑通心跳声。
“对不起。”
“没关系。”
他是接住了我,但又没完全接住,他带着我一起倒在了地上,但是他在下面,我在上面。
过了一会儿后,我和他都站起来了。
“回家吧。”他牵起了我的手。
“你们不要我了。”
“为什么不要你?”
“我伤害了你。”
“可是我刚才说没关系了,珺珺,我带你回家。”
那条路,很漆黑,秦予安牵着我的手,带我一点一点地走进光明里。
思绪收回,宋妤君迈脚离开了。
不急,我们都在云城了,他跑不掉,我也不是立即就要他做出抉择。
哥哥说了,如果爱一个人,那就要尊重他所做的选择。
爱是成全,不是强迫。
她先回酒店落脚,第二日,她请了家政阿姨把老别墅打扫一番,然后置办了很多新东西。
第三日,她去了曾经的中学。
因为在福利院,外加自身脾气的缘故,我的学业基本上是被荒废的,所以养父养母给我联系到新学校时,我非常惶恐。
果真,我刚进入校园就出现了问题。
独居惯了,突然之间融入到集体生活里,只觉得是毛骨悚然。
老师叫家长去学校。
我当时觉得我的天都要塌了,我觉得我又要被丢了。
在福利院时,看到不少被遣送回来的孩子,他们有的因为脾气不好,新父母觉得太怪癖,就送回,有的是因为学习不好,整天惹事······而我,几乎全占。
第一次的考试,我是班级倒数。
我因为遭受过重创,过往的记忆失去了,可是不代表生活习惯和培养出来的性格也会消失,在得知我倒数后,我又躲了起来。
最后,还是他找到我。
他说:“以后你有什么不会的,就问我,我教你。”
在哥哥说情下,我没被养父养母责罚,但是还是被说了几句,他们说:
“不能离家出走,这会使你的家人感到担心。”
“我们是你的爸爸妈妈,遇见事了,要和我们说,不可以一个人去撑着。”
那是我第一次接触“家人”这个字眼,当下心中被什么给撞击到了。
我说:“对不起,我错了。”
那时,我到这个家庭有半年这样。
养父养母同意我不去学校,在家学习,他们给我找了私人老师,一对一辅导我,哥哥放学回家后,也会帮助我学习上的事。
······
宋妤君回忆着往昔,一时间,头疼了。
这是她的老毛病,在好几年前因为执拗被雨淋,所落下的病根。
(本章完)
“兔子不吃窝边草,你拿我当朋友吗你?”
“如果你不喜欢陶朵朵,就别在那自作深情。”
······
宋妤君不吐不快,末了,她又说:“毓琇酒吧,接她回去,她醉的不轻。”
算了算了,千里姻缘一线牵。
打陶朵朵离开后,她的手机就快被贾正则给打爆了。
“朵朵,我擅作主张了。”电话打完后,宋妤君将手机放在她身边。
二十分钟这样,人急匆匆地过来了。
他的眼里只有陶朵朵一人。
果真是见色忘友,一个打抱,就抱走了陶朵朵,在走到大门口的时候才想起我这个人。
宋妤君未曾把宋雨熙放在眼里,因为她们自始至终不是一个赛道。
过往的记忆如潮水涌来,这下宋妤君无法再躲避自己的心了。
宋妤君的手贴在墙面上,回想起她与秦岸的初见。
这次,距离他的消失,是有半年之久。
所以,宋妤君尽最大的能力去撮合她和冷燚,好在,有成效了。
她到云城后,没立即去找他,而是去往了记忆里的地方。
养父秦正阳是白手起家,创建立尚,养母宋若,是剧院舞蹈首席,他们的儿子秦予安,是一位品学兼优的阳光好少年,而他们从福利院带回来的养女是性格孤僻、古怪的抑郁狂躁症人。
宋雨熙是宋家砸了很多的钱去培养的千金大小姐,宋兰馨可是把她当名门淑女来培养,那她自不可能做出小说里的炮灰才能做出的傻事。
那时,我的名字还只是个随口一起的“宋小雨”,而他,是云城的立尚公司的老板秦正阳的儿子,一位名副其实的少爷。
真假千金互耍心计?有毛病吧,小说看多了。
老树依旧,可墙面斑驳的不像样了。
他说,秦岸回来了,但情况不太好,他现在是在云城里。
宋妤君先到了曾经的福利院。
我曾经,有病,有精神疾病,在第一次发病的时候,我差点杀了秦予安。
她说:“再怎么,我也是你名义上的姐姐,那么姐姐给你点事情做,也是理所应当。”
我之所以要权利,我是为了调查当年养父的公司破产的真正幕后黑手到底是谁,至于男人,宋雨熙喜欢的是冷燚,我喜欢的是秦岸,我巴不得她赶紧降服了他。
贾正则回头看向宋妤君说:“谢谢了,作为交换,我告诉你秦岸的消息。”
她在去云城前,把手头上的事转交给宋雨熙。
当然,其资产自是不能和宋氏集团去相比。
秦岸,我会向你走九十九步,就如同你曾经义无反顾的把我从深渊里拉出,但最后一步,我会由你来抉择。
宋妤君再次回了云城。
事后,我跑了。
我知道他们会不要我,既如此,我还不如先跑了再说。
没有任何人可以不要我,选择权,从始至终只能出现在我的手里。
那时是夜里,还下了雨。
云城,一个经常会下雨的城市。
可是,我被秦予安给找回了。
他找到了我的秘密树,他站在树下对我说:“珺珺,你是猴子吗?”
是的,我爬树了。
我一开始不会爬树的,在福利院的时候,我觉得四周太过于聒噪,看见有棵树,便想着上树躲清净。树爬上去容易,下来难。
秦予安比我大三岁,那年我清晰记得落入他怀里的时候听见扑通心跳声。
“对不起。”
“没关系。”
他是接住了我,但又没完全接住,他带着我一起倒在了地上,但是他在下面,我在上面。
过了一会儿后,我和他都站起来了。
“回家吧。”他牵起了我的手。
“你们不要我了。”
“为什么不要你?”
“我伤害了你。”
“可是我刚才说没关系了,珺珺,我带你回家。”
那条路,很漆黑,秦予安牵着我的手,带我一点一点地走进光明里。
思绪收回,宋妤君迈脚离开了。
不急,我们都在云城了,他跑不掉,我也不是立即就要他做出抉择。
哥哥说了,如果爱一个人,那就要尊重他所做的选择。
爱是成全,不是强迫。
她先回酒店落脚,第二日,她请了家政阿姨把老别墅打扫一番,然后置办了很多新东西。
第三日,她去了曾经的中学。
因为在福利院,外加自身脾气的缘故,我的学业基本上是被荒废的,所以养父养母给我联系到新学校时,我非常惶恐。
果真,我刚进入校园就出现了问题。
独居惯了,突然之间融入到集体生活里,只觉得是毛骨悚然。
老师叫家长去学校。
我当时觉得我的天都要塌了,我觉得我又要被丢了。
在福利院时,看到不少被遣送回来的孩子,他们有的因为脾气不好,新父母觉得太怪癖,就送回,有的是因为学习不好,整天惹事······而我,几乎全占。
第一次的考试,我是班级倒数。
我因为遭受过重创,过往的记忆失去了,可是不代表生活习惯和培养出来的性格也会消失,在得知我倒数后,我又躲了起来。
最后,还是他找到我。
他说:“以后你有什么不会的,就问我,我教你。”
在哥哥说情下,我没被养父养母责罚,但是还是被说了几句,他们说:
“不能离家出走,这会使你的家人感到担心。”
“我们是你的爸爸妈妈,遇见事了,要和我们说,不可以一个人去撑着。”
那是我第一次接触“家人”这个字眼,当下心中被什么给撞击到了。
我说:“对不起,我错了。”
那时,我到这个家庭有半年这样。
养父养母同意我不去学校,在家学习,他们给我找了私人老师,一对一辅导我,哥哥放学回家后,也会帮助我学习上的事。
······
宋妤君回忆着往昔,一时间,头疼了。
这是她的老毛病,在好几年前因为执拗被雨淋,所落下的病根。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