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9章
第159章
辞别李寻欢三人,陈卓一路飞纵,赶往保定。
李寻欢的风采的确让人心折,阿飞看似的坚硬冷漠非常有趣,甚至是铁传甲的忠诚也相当让人欣慰。
跟这三人待在一起,一定是很舒服的江湖旅程。
可惜的是,陈卓此次番穿界,并不是来寻找舒适,而是来提升功力的,段向坤的威胁迫在眉睫,一个藏海境武者的惦记没有人能不放在心上。
唯有解决了眼前的危机,他才能逍遥如意。
两日后,保定城。
不知是风雪到此处停了,还是它下的够了。
陈卓踏入保定城的刹那,天竟然放晴。
日头从乌云里爬了出来,照在人身上暖洋洋的,街道上来往的人愈发多了。
这些日子,保定城里来往的江湖中人日益增多。
不为其他,当然是为了除去梅盗!
说起这梅盗,其凶名由来已久。
三十年前,他便已横行天下,恶名远播,他劫财劫色,凶戾无比,杀人如麻,罪行更是罄竹难书,但偏偏一身武功出神入化,天下间少有人能及,这让他行事愈发的肆无忌惮。
当时,江湖中没有一个人不知道他的厉害,连点苍的掌门,号称天下第一剑客的吴问天也都死在梅盗的手里。黑白两道的人,都恨其入骨,却拿他一点法子也没有。
但凡有人说出要和他作对的话,一旦传入他的耳中,不出三日,必死无疑,胸前也必然带着他那独门的的标志,五个像梅般排列的血痕。
可不知为何,在他屡屡犯案过后,突然销声匿迹,江湖中人本以为他得到报应,恶贯满盈死了,却不想半年多以前,他又忽然出现,做了七八十件巨案,就连华山派掌门人的女儿都被其糟蹋了。
自从梅盗再次出现后,江湖中稍有资产的人,人人自危,稍有姿色的女子,更是寝食难安。因此,有九十余江湖大户在暗中约定,无论谁杀了梅盗,他们就将自己家财分出一成来送给他,这数目是极为可观的。
除此之外,江湖中公认的第一美人林仙儿也扬言天下,无论僧俗老少,只要他能除去梅盗,她就嫁给他。
数之不尽的财富和人人都想得到的第一美人,便让整个江湖都沸腾起来了。
而第一美人林仙儿就住在保定城兴云庄里,不知多少慕名而来的江湖豪客打着保护林仙儿的名头,前往兴云庄,欲成其裙下之臣。
说起梅盗的事,自然少不了金丝甲。
欲除梅盗,先得金丝甲。
这是梅盗逞凶江湖后,流传最广的一句话。
之所以传出此话,是有高手推测,梅盗杀人专指胸前要害,而金丝甲确实刀枪不入,水火不侵,只要挡住梅盗袭击胸口的一击,必然就有机会对付他了。
金丝甲在哪呢?
当然在陈卓手中。
这两日,他沿途赶路休息之时,并不遮掩行踪和身份,在酒店客栈休息时,甚至将金丝甲堂而皇之的放在桌上,贪心的江湖中人好似鱼儿见到了猫,看陈卓年纪轻轻,声名不显,直接出手抢夺。没有意外的是,这些出手人的,无不被陈卓吸取内力,化作练功的养分,有些怀着杀心的,陈卓在吸完内力之后,毫不犹豫的将其斩杀。
也是由此,陈卓发现斩杀掉内力尽失的恶徒,获取的侠义值数额大大减少,不过也聊胜于无,算是双重利用。
陈卓入了保定城,恰好是中午,他从路人口中得知城中最好的酒楼方向,步伐不停的朝那处赶去。
他要去的地方,名叫醉仙楼。
醉仙楼楼如其名,酒醉仙,菜闻名,多得是江湖中人在此聚集。
醉仙楼共有三层,每层楼的修葺都十分考究,除了宽阔奢华之外,其地理位置也是绝佳。
时值中午,酒楼里正是热闹的时候,汇聚着三教九流的人士,他们谈论的事情自然也离不开梅盗、林仙儿和金丝甲。
“藏剑山庄的游少庄主也到了兴云庄,他可是当年第一剑客‘天山雪鹰子’的徒弟,尽得其真传,有他在,再加上龙啸云龙庄主,还有‘铁面无私’赵正义、‘铁胆震八方’秦孝仪秦老爷子,梅盗只要敢来兴云庄,就一定逃不掉。”
“我看未必,三十年前的第一剑客都死在了梅盗手里,另一個第一剑客也不见得能在梅盗手里讨到好,更何况是他的徒弟。”
“嘘,小点声,大庭广众的说游少庄主,你不想在江湖上混了?咱们只是来看个热闹的,何必逞口舌之快得罪人!”
“周兄说的对,不知道你们见没见过第一美人林仙儿,嘿嘿,那容貌,那身段,要是能钻进她的被窝,老子宁愿少活十年……”
酒楼里纷杂的议论声传入陈卓耳中。
他在小二笑脸的招呼下快步上了楼。
一袭白衣,面目俊朗,气质闲雅,手提包裹,背挂长枪,这份风姿,甫一入楼,便吸引了不少江湖中人的目光。
陈卓无视众多注目而来的眼神,依窗而坐,长枪靠在桌旁,要了好酒好菜,随手将包裹往桌面上一丢,包裹上的活结散开,露出金灿灿、明晃晃的甲胄来。
在小二把好酒端上桌时,一位盯着陈卓包裹良久的麻脸中年汉子忽然惊呼出声:“是,是……金丝甲!”
一石激起千层浪。
金丝甲三字无疑把酒楼中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吸引了过来。
热闹的酒楼顿时出现了片刻的寂静,每个人的目光都牢牢的被桌上的金丝甲锁住,种种猜测在众人心中滋生。
这少年是谁?金丝甲为何在他手中?得到了金丝甲岂不是意味着泼天富贵和第一美人在向我招手……
面对金丝甲的诱惑,终于有人快步走上前来,望着陈卓道:“小子,你是什么人?你包裹里的东西可是金丝甲?”
这人身高七尺,手提单刀,脸上有一条形似蜈蚣的疤痕从眼角裂到唇边,面目有几分狰狞。
立时便有人认出他的身份,“快刀”吴子千,一手奇快的刀法在江湖上名气不小。
(本章完)
辞别李寻欢三人,陈卓一路飞纵,赶往保定。
李寻欢的风采的确让人心折,阿飞看似的坚硬冷漠非常有趣,甚至是铁传甲的忠诚也相当让人欣慰。
跟这三人待在一起,一定是很舒服的江湖旅程。
可惜的是,陈卓此次番穿界,并不是来寻找舒适,而是来提升功力的,段向坤的威胁迫在眉睫,一个藏海境武者的惦记没有人能不放在心上。
唯有解决了眼前的危机,他才能逍遥如意。
两日后,保定城。
不知是风雪到此处停了,还是它下的够了。
陈卓踏入保定城的刹那,天竟然放晴。
日头从乌云里爬了出来,照在人身上暖洋洋的,街道上来往的人愈发多了。
这些日子,保定城里来往的江湖中人日益增多。
不为其他,当然是为了除去梅盗!
说起这梅盗,其凶名由来已久。
三十年前,他便已横行天下,恶名远播,他劫财劫色,凶戾无比,杀人如麻,罪行更是罄竹难书,但偏偏一身武功出神入化,天下间少有人能及,这让他行事愈发的肆无忌惮。
当时,江湖中没有一个人不知道他的厉害,连点苍的掌门,号称天下第一剑客的吴问天也都死在梅盗的手里。黑白两道的人,都恨其入骨,却拿他一点法子也没有。
但凡有人说出要和他作对的话,一旦传入他的耳中,不出三日,必死无疑,胸前也必然带着他那独门的的标志,五个像梅般排列的血痕。
可不知为何,在他屡屡犯案过后,突然销声匿迹,江湖中人本以为他得到报应,恶贯满盈死了,却不想半年多以前,他又忽然出现,做了七八十件巨案,就连华山派掌门人的女儿都被其糟蹋了。
自从梅盗再次出现后,江湖中稍有资产的人,人人自危,稍有姿色的女子,更是寝食难安。因此,有九十余江湖大户在暗中约定,无论谁杀了梅盗,他们就将自己家财分出一成来送给他,这数目是极为可观的。
除此之外,江湖中公认的第一美人林仙儿也扬言天下,无论僧俗老少,只要他能除去梅盗,她就嫁给他。
数之不尽的财富和人人都想得到的第一美人,便让整个江湖都沸腾起来了。
而第一美人林仙儿就住在保定城兴云庄里,不知多少慕名而来的江湖豪客打着保护林仙儿的名头,前往兴云庄,欲成其裙下之臣。
说起梅盗的事,自然少不了金丝甲。
欲除梅盗,先得金丝甲。
这是梅盗逞凶江湖后,流传最广的一句话。
之所以传出此话,是有高手推测,梅盗杀人专指胸前要害,而金丝甲确实刀枪不入,水火不侵,只要挡住梅盗袭击胸口的一击,必然就有机会对付他了。
金丝甲在哪呢?
当然在陈卓手中。
这两日,他沿途赶路休息之时,并不遮掩行踪和身份,在酒店客栈休息时,甚至将金丝甲堂而皇之的放在桌上,贪心的江湖中人好似鱼儿见到了猫,看陈卓年纪轻轻,声名不显,直接出手抢夺。没有意外的是,这些出手人的,无不被陈卓吸取内力,化作练功的养分,有些怀着杀心的,陈卓在吸完内力之后,毫不犹豫的将其斩杀。
也是由此,陈卓发现斩杀掉内力尽失的恶徒,获取的侠义值数额大大减少,不过也聊胜于无,算是双重利用。
陈卓入了保定城,恰好是中午,他从路人口中得知城中最好的酒楼方向,步伐不停的朝那处赶去。
他要去的地方,名叫醉仙楼。
醉仙楼楼如其名,酒醉仙,菜闻名,多得是江湖中人在此聚集。
醉仙楼共有三层,每层楼的修葺都十分考究,除了宽阔奢华之外,其地理位置也是绝佳。
时值中午,酒楼里正是热闹的时候,汇聚着三教九流的人士,他们谈论的事情自然也离不开梅盗、林仙儿和金丝甲。
“藏剑山庄的游少庄主也到了兴云庄,他可是当年第一剑客‘天山雪鹰子’的徒弟,尽得其真传,有他在,再加上龙啸云龙庄主,还有‘铁面无私’赵正义、‘铁胆震八方’秦孝仪秦老爷子,梅盗只要敢来兴云庄,就一定逃不掉。”
“我看未必,三十年前的第一剑客都死在了梅盗手里,另一個第一剑客也不见得能在梅盗手里讨到好,更何况是他的徒弟。”
“嘘,小点声,大庭广众的说游少庄主,你不想在江湖上混了?咱们只是来看个热闹的,何必逞口舌之快得罪人!”
“周兄说的对,不知道你们见没见过第一美人林仙儿,嘿嘿,那容貌,那身段,要是能钻进她的被窝,老子宁愿少活十年……”
酒楼里纷杂的议论声传入陈卓耳中。
他在小二笑脸的招呼下快步上了楼。
一袭白衣,面目俊朗,气质闲雅,手提包裹,背挂长枪,这份风姿,甫一入楼,便吸引了不少江湖中人的目光。
陈卓无视众多注目而来的眼神,依窗而坐,长枪靠在桌旁,要了好酒好菜,随手将包裹往桌面上一丢,包裹上的活结散开,露出金灿灿、明晃晃的甲胄来。
在小二把好酒端上桌时,一位盯着陈卓包裹良久的麻脸中年汉子忽然惊呼出声:“是,是……金丝甲!”
一石激起千层浪。
金丝甲三字无疑把酒楼中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吸引了过来。
热闹的酒楼顿时出现了片刻的寂静,每个人的目光都牢牢的被桌上的金丝甲锁住,种种猜测在众人心中滋生。
这少年是谁?金丝甲为何在他手中?得到了金丝甲岂不是意味着泼天富贵和第一美人在向我招手……
面对金丝甲的诱惑,终于有人快步走上前来,望着陈卓道:“小子,你是什么人?你包裹里的东西可是金丝甲?”
这人身高七尺,手提单刀,脸上有一条形似蜈蚣的疤痕从眼角裂到唇边,面目有几分狰狞。
立时便有人认出他的身份,“快刀”吴子千,一手奇快的刀法在江湖上名气不小。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