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4章
各自赚了钱之后受了一点伤,待在一个房间,处理伤口。
“需要帮忙吗?”
曹安诺看着格林问。
“暂时不需要,谢谢。”
格林说。
曹安诺有点无聊。
突然有人过来敲门。
“有人挑战你们,你们可以额外拿到一笔钱,因为因为接受吗?”
敲门的工作人员问。
“可以。”
他们答应了下来。
对面分别是一个虎背熊腰的壮汉和一个身材纤细的速度型。
边上的观众讨论起来。
“他们看起来不太匹配。”
“我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俩队伍能撞上啊。左边那队早就在这里打出名头了,还以为他们不会再来了。怎么这个时候又突然出现了?”
“听说他们从另外那支队伍其中一个人身上察觉到了混血的气息,想确认一下对方究竟混了什么,对战的时候可以试一试。”
“原来有理由啊,那就说得通了。不过他们察觉到的混血气息究竟是谁的?”
“他们要是知道也不必打双人赛呀。”
“那倒也是。他们能赢吗?我听说混血种可是有特殊的种族优势的,既可以长寿又好看,而且还有一点其他种族的特点。”
“确实有优势,在我们这个地方他们被卖出去的价格可比普通人类要高。等右边那队的两个人被打败了,拖着他们卖掉就知道了。”
“这么说大家都觉得右边那一队的两个人肯定会输了。”
“看经验,看年纪,看能力,看传闻,你究竟为什么觉得右边那队的人会赢啊?”
“我只是单纯觉得如果这里开了个盘,如果赌右边的队伍会赢,而右边的队伍真的赢了,会赚很多钱。”
“哎,确实。不过赚钱的基础是大家都觉得那个队伍赢不了啊。你最好清醒一点,不要老和别唱反调,黑马不是那么容易出的。”
台子上左边的队伍打量右边的队伍。
“你们可不要半路认输啊!”
“是啊,在竭尽全力之前突然认输可是很没意思的。”
左边的队伍说。
“知道。”
格林和曹安诺异口同声回答。
“还挺有默契。”
左边的队伍说了这句话就冲了上去。
格林和曹安诺一人解决一个。
左一对上了格林。
“看你这么瘦弱的样子,没怎么吃过饱饭吧?想和我斗,你还太嫩了。”
左一说话间一拳头打了过来。
格林躲了过去,趁机拉住他的胳膊往前拽,等他到了自己面前就对着他的腰踹一脚。
他踉跄了一下,迅速站稳,加快脚步跑到了格林面前,转身盯着格林,低声说:“真是算你有本事,我现在不会跟你客气了。”
说着他从不知哪里掏出来一个巨大的棍子。
那根棍子又长又粗,表面上像是铁制品,看挥舞出来的样子似乎很沉重,听破空声,这东西打起来也很痛。
格林挑了挑眉。
观众席上继续讨论起来。
“这个人一定要死了。”
“如果他不死,我就倒立做俯卧撑。”
“如果他不受伤,我就在这里吃一碗白米饭。”
“反正肯定不能全身而退了,说不定现在求饶认输,还有一点能赶紧回家的机会。”
“小子别来这里丢人现眼。哈哈哈。”
正当他们讨论的时候,那根棍子已经砸到了格林的面前,格林一动不动,看起来像是吓呆了。
但实际上格林窜到了对方的身后,一拳头砸在了对方的后颈脖子上,他知道那个位置可以让对方立刻昏迷。
因此当对方的棍子打中他刚才的那个影子的时候,众人都听见砰的一声。
那是格林的拳头砸在别人的脖子上的声音。
那个人眼前一黑,往前踉跄了一步,两只手拿不住武器,正面趴在了地上,晕了过去,手里的棍子咕噜咕噜滚出去,在地上不动了。
格林在他后背心上踩了两脚,确认他不是装的,把他一脚踢出了台。
这样他就算不认输也算是输了。
“力气那么大,速度还那么快,这是什么怪物?”
“我现在也开始好奇他究竟混了什么了?”
“混血可以让人变成这样吗?那我改天也混一混。”
“天生的混血和后天的混血可不一样。
天生的混血是血脉中多少有一点其他种族的血液,后天的混血是强行抽取他种族血液注射到自己体内,可是很容易死亡的。”
观众席的声音又起来了。
格林看向旁边尚未结束的战斗。
曹安诺和左二一直在对峙,谁也没动手。
但是当格林这边解决了左一,对面的左二按耐不住对曹安诺发起了攻击,看样子是想控制住曹安诺,以此来对格林进行威胁,获取胜利。
曹安诺不会坐以待毙。
正好格林很难这么安静站在台上欣赏曹安诺和他人战斗的情况,他并没有干涉。
曹安诺没让他失望。
观众席的观众讨论着他们感兴趣的内容。
“我记得右边队伍第二个成员的能力更偏向于刺客,如果我没有认错,这个成员很像是盗贼职业,因为速度很快,显然有敏捷。”
“需要帮忙吗?”
曹安诺看着格林问。
“暂时不需要,谢谢。”
格林说。
曹安诺有点无聊。
突然有人过来敲门。
“有人挑战你们,你们可以额外拿到一笔钱,因为因为接受吗?”
敲门的工作人员问。
“可以。”
他们答应了下来。
对面分别是一个虎背熊腰的壮汉和一个身材纤细的速度型。
边上的观众讨论起来。
“他们看起来不太匹配。”
“我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俩队伍能撞上啊。左边那队早就在这里打出名头了,还以为他们不会再来了。怎么这个时候又突然出现了?”
“听说他们从另外那支队伍其中一个人身上察觉到了混血的气息,想确认一下对方究竟混了什么,对战的时候可以试一试。”
“原来有理由啊,那就说得通了。不过他们察觉到的混血气息究竟是谁的?”
“他们要是知道也不必打双人赛呀。”
“那倒也是。他们能赢吗?我听说混血种可是有特殊的种族优势的,既可以长寿又好看,而且还有一点其他种族的特点。”
“确实有优势,在我们这个地方他们被卖出去的价格可比普通人类要高。等右边那队的两个人被打败了,拖着他们卖掉就知道了。”
“这么说大家都觉得右边那一队的两个人肯定会输了。”
“看经验,看年纪,看能力,看传闻,你究竟为什么觉得右边那队的人会赢啊?”
“我只是单纯觉得如果这里开了个盘,如果赌右边的队伍会赢,而右边的队伍真的赢了,会赚很多钱。”
“哎,确实。不过赚钱的基础是大家都觉得那个队伍赢不了啊。你最好清醒一点,不要老和别唱反调,黑马不是那么容易出的。”
台子上左边的队伍打量右边的队伍。
“你们可不要半路认输啊!”
“是啊,在竭尽全力之前突然认输可是很没意思的。”
左边的队伍说。
“知道。”
格林和曹安诺异口同声回答。
“还挺有默契。”
左边的队伍说了这句话就冲了上去。
格林和曹安诺一人解决一个。
左一对上了格林。
“看你这么瘦弱的样子,没怎么吃过饱饭吧?想和我斗,你还太嫩了。”
左一说话间一拳头打了过来。
格林躲了过去,趁机拉住他的胳膊往前拽,等他到了自己面前就对着他的腰踹一脚。
他踉跄了一下,迅速站稳,加快脚步跑到了格林面前,转身盯着格林,低声说:“真是算你有本事,我现在不会跟你客气了。”
说着他从不知哪里掏出来一个巨大的棍子。
那根棍子又长又粗,表面上像是铁制品,看挥舞出来的样子似乎很沉重,听破空声,这东西打起来也很痛。
格林挑了挑眉。
观众席上继续讨论起来。
“这个人一定要死了。”
“如果他不死,我就倒立做俯卧撑。”
“如果他不受伤,我就在这里吃一碗白米饭。”
“反正肯定不能全身而退了,说不定现在求饶认输,还有一点能赶紧回家的机会。”
“小子别来这里丢人现眼。哈哈哈。”
正当他们讨论的时候,那根棍子已经砸到了格林的面前,格林一动不动,看起来像是吓呆了。
但实际上格林窜到了对方的身后,一拳头砸在了对方的后颈脖子上,他知道那个位置可以让对方立刻昏迷。
因此当对方的棍子打中他刚才的那个影子的时候,众人都听见砰的一声。
那是格林的拳头砸在别人的脖子上的声音。
那个人眼前一黑,往前踉跄了一步,两只手拿不住武器,正面趴在了地上,晕了过去,手里的棍子咕噜咕噜滚出去,在地上不动了。
格林在他后背心上踩了两脚,确认他不是装的,把他一脚踢出了台。
这样他就算不认输也算是输了。
“力气那么大,速度还那么快,这是什么怪物?”
“我现在也开始好奇他究竟混了什么了?”
“混血可以让人变成这样吗?那我改天也混一混。”
“天生的混血和后天的混血可不一样。
天生的混血是血脉中多少有一点其他种族的血液,后天的混血是强行抽取他种族血液注射到自己体内,可是很容易死亡的。”
观众席的声音又起来了。
格林看向旁边尚未结束的战斗。
曹安诺和左二一直在对峙,谁也没动手。
但是当格林这边解决了左一,对面的左二按耐不住对曹安诺发起了攻击,看样子是想控制住曹安诺,以此来对格林进行威胁,获取胜利。
曹安诺不会坐以待毙。
正好格林很难这么安静站在台上欣赏曹安诺和他人战斗的情况,他并没有干涉。
曹安诺没让他失望。
观众席的观众讨论着他们感兴趣的内容。
“我记得右边队伍第二个成员的能力更偏向于刺客,如果我没有认错,这个成员很像是盗贼职业,因为速度很快,显然有敏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