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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情从未被辜负[娱乐圈] 作者:离墨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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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安静静地或坐着,或站着。
夏洺不知道自己陪在叶兹夏身边有多久,两个月,还是三个月?却因为公司的事情,不得不回国一趟,而现实,却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惊喜。
因为公司内部人员调动,不时有人反抗,作为负责人,夏洺要处理好每一件事情后,才能回到叶兹夏身边。
那段时间,他被许许多多的事情缠绕,过的很充实,也很难熬,他调整着公司所有的事情,却还要分心,去担忧叶兹夏的病情。
直到一个月后,所有的问题解决,他才匆匆忙忙地搭乘飞机飞往国外,那天下午,他看见躺在树下午睡的叶兹夏,心中被填充的满满的。
他蹲下身,握住叶兹夏的手,怕惊扰到她一般,轻轻地说话:“夏夏,我回来了,你还认识我么?”
这是他最害怕的事情,他害怕被忘记,被一个叫做叶兹夏的女人,从脑海里抹去。
下一刻,叶兹夏却缓缓睁开眼睛看向她,疑惑的目光,几乎奖夏洺的心高高提起,他知道,她在努力回想,他是谁。
看着看着,叶兹夏突然就笑了,很开心很兴奋地声音:“夏洺,你回来了啊?”
短短地一句话,仿若天籁,他从来没有在她口中听见过自己的名字,在夏洺陪伴叶兹夏的三个月里,一次也没有。
他们努力着,向彼此靠近,很久以后,夏洺回想起来,还记得当初自己承诺的话,他说:夏夏,如果我们之间有一百步的距离,你只要站在原地,我会拼了命地跑向你。
可是,那天下午,叶兹夏毫不犹豫地踏出了第一步,他夏洺,又怎么会在剩下的九十九步里反悔。
时间慢慢地游走,叶兹夏的病情也一天一天地变好,夏洺慢慢地感受到,生病之前的叶兹夏,无忧无虑吵吵闹闹的模样,比天使还要天使。
他想,这辈子他也不会放手了,他会牢牢抓住这个女人,他要和她,生同衾,死同椁。
一年后,叶兹夏病情痊愈,夏洺陪她回国,几乎把所有的空余时间都花费在她身上,直到有一天,他遇上那一对男女。
叶兹夏自打痊愈后,除了睡觉,就没有一刻安静下来过,当看见那两个人的时候,却很奇怪地,变得沉默。
夏洺在商场混迹了那么久,看人脸色的本事极强,很轻易地看穿,他们背后可能藏着的故事。
喜欢与强迫,现实和结局,夏洺很庆幸,那个叫做程襄的家伙,右有眼无珠,也很庆幸,现在的自己,有足够的能力保护她爱的女人。
在知道舍念念所有的预谋以后,他站在那个恶毒的女人面前,以居高临下的姿态:“舍念念是么?在我面前,请收起你的那些小把戏。”
“也许,在那个男人面前,你曾经为他失去了贞洁,也失去了孩子,但,我不希望有一天,你要我去告诉他,所有的事情都是一场骗局,一场的的计谋。所以,不要再打夏夏的主意,否则,我不介意你从这个世界消失。”
他潇洒地转身,无视身后无力瘫倒的女人,该说的他已经都说了,希望那个女人珍惜机会。
对于夏洺来说,最幸福的事情莫过于和叶兹夏的初见,短暂别离后一声夏洺的称呼,以及此时此刻,站在他身旁,为他披上婚纱的妻子。
他终于可以握住叶兹夏的手,以家人都名义守护她,让她这一生都在平安喜乐中度过。
☆、十年生死不相忘
时间过的极快,距离司轩离开他,已经过了十年。
十年的时间里,他开过大大小小的演唱会,歌友会,在很多地方,听着歌迷震耳欲聋的欢呼,却独独,没有去过那个人在的城市。
就想当初约好的一样,越彬和司轩,这一辈子,都不要再见面了。
就这样吧,不要再相见,就这样吧,其实也挺好。
这一年,越彬渐渐感觉到自己身体的不适,渐渐感觉自己不如从前的精力。
他在某个小镇的教堂里祷告,上帝啊,你还能再残忍一些么?让我和我想要终生为伴的人以后,还要剥夺我生存的权利。
你和我最遥远的距离,不过是你站在生的彼端,而我走向终结。
那一年,越彬写下最后一首歌,最后一首为那个人作的歌,躺在雪白的病床上,听着亲人的哭泣,静静地等待死亡。
那一天,他比任何时候都要迫切地,想要见那个人最后一面,他想起他们的初见,赌博一般都相遇。
刚刚出道两年的他,在朋友的邀约下,踏入那栋他从来不屑踏入的建筑,第一眼,便是绚烂刺眼的灯光,入耳嘈杂的音乐,让他几乎不能忍受。
可是偏偏,盛情难却,他无法拒绝朋友极力的推荐,只能耗着仅剩不多的耐心,看楼下舞台上,残忍的人体竞标。
他注意到,总有一个目光在他身边打转,他怒不可遏地以为,是一些思想肮脏的人,对他的亵渎。
却在最后一刻,看见一双带着期望与祈求的目光,是在求他么?呵,搞笑,他需要的是女人,不是男人,而且在这种场合,他可不希望弄出什么不好的新闻。
竞标结束,他抬脚便想离开,却在楼下,被那个少年抓住:“你能不能,带我走?”
明明是一句哀求的话,却一丝一毫听不出的软弱,他凭什么妥协。
于是,毫不留情地,越彬挥落那只抓着他的手,带着讽刺:“我为什么要带你走,给自己找麻烦么?”
“我是中国人,你也是。”少年抱着最后的期待开口,却用了最蹩脚的理由。
中国人?想他越彬已经离开祖国怀抱多少年了,现在和他提国籍,且不说他有没有那份荣辱心,单看他现在的能力,也简直就是笑话。
身后,是好友无所顾忌的调侃,调戏那名少年:“阿越不要你,不如你跟了我,怎么样?”
少年的迟疑,却激起他内心的冲动,几乎脱口而出:“谁说我看不上?”
于是,刷卡,买人,带走。
那天晚上,越彬带司轩回家,他和他面对面地坐着:“你,记住了,我把你带出来花了多少钱,以后记得还给我,现在你可以走了。”
说真的,越彬买下司轩,足足将他这两年辛苦挣来的血汗钱花的一份不剩,原本他还准备用那笔钱出去游玩一阵子,现在,都泡汤了。
少年迟迟不应,好吧,自己最多收留他一个晚上,第二天,必须要让他离开。
越彬站起身,打算上楼睡觉,却在手搭上扶梯的刹那,听到司轩的回答:“我不走,我可以待在你身边。”
“那也一样要还钱,别以为你这么说,我就不要那笔钱了,老子辛辛苦苦挣来的血汗钱,可不能就那么轻易地在你身上打了水漂。”
再之后,两个人,天南海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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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安静静地或坐着,或站着。
夏洺不知道自己陪在叶兹夏身边有多久,两个月,还是三个月?却因为公司的事情,不得不回国一趟,而现实,却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惊喜。
因为公司内部人员调动,不时有人反抗,作为负责人,夏洺要处理好每一件事情后,才能回到叶兹夏身边。
那段时间,他被许许多多的事情缠绕,过的很充实,也很难熬,他调整着公司所有的事情,却还要分心,去担忧叶兹夏的病情。
直到一个月后,所有的问题解决,他才匆匆忙忙地搭乘飞机飞往国外,那天下午,他看见躺在树下午睡的叶兹夏,心中被填充的满满的。
他蹲下身,握住叶兹夏的手,怕惊扰到她一般,轻轻地说话:“夏夏,我回来了,你还认识我么?”
这是他最害怕的事情,他害怕被忘记,被一个叫做叶兹夏的女人,从脑海里抹去。
下一刻,叶兹夏却缓缓睁开眼睛看向她,疑惑的目光,几乎奖夏洺的心高高提起,他知道,她在努力回想,他是谁。
看着看着,叶兹夏突然就笑了,很开心很兴奋地声音:“夏洺,你回来了啊?”
短短地一句话,仿若天籁,他从来没有在她口中听见过自己的名字,在夏洺陪伴叶兹夏的三个月里,一次也没有。
他们努力着,向彼此靠近,很久以后,夏洺回想起来,还记得当初自己承诺的话,他说:夏夏,如果我们之间有一百步的距离,你只要站在原地,我会拼了命地跑向你。
可是,那天下午,叶兹夏毫不犹豫地踏出了第一步,他夏洺,又怎么会在剩下的九十九步里反悔。
时间慢慢地游走,叶兹夏的病情也一天一天地变好,夏洺慢慢地感受到,生病之前的叶兹夏,无忧无虑吵吵闹闹的模样,比天使还要天使。
他想,这辈子他也不会放手了,他会牢牢抓住这个女人,他要和她,生同衾,死同椁。
一年后,叶兹夏病情痊愈,夏洺陪她回国,几乎把所有的空余时间都花费在她身上,直到有一天,他遇上那一对男女。
叶兹夏自打痊愈后,除了睡觉,就没有一刻安静下来过,当看见那两个人的时候,却很奇怪地,变得沉默。
夏洺在商场混迹了那么久,看人脸色的本事极强,很轻易地看穿,他们背后可能藏着的故事。
喜欢与强迫,现实和结局,夏洺很庆幸,那个叫做程襄的家伙,右有眼无珠,也很庆幸,现在的自己,有足够的能力保护她爱的女人。
在知道舍念念所有的预谋以后,他站在那个恶毒的女人面前,以居高临下的姿态:“舍念念是么?在我面前,请收起你的那些小把戏。”
“也许,在那个男人面前,你曾经为他失去了贞洁,也失去了孩子,但,我不希望有一天,你要我去告诉他,所有的事情都是一场骗局,一场的的计谋。所以,不要再打夏夏的主意,否则,我不介意你从这个世界消失。”
他潇洒地转身,无视身后无力瘫倒的女人,该说的他已经都说了,希望那个女人珍惜机会。
对于夏洺来说,最幸福的事情莫过于和叶兹夏的初见,短暂别离后一声夏洺的称呼,以及此时此刻,站在他身旁,为他披上婚纱的妻子。
他终于可以握住叶兹夏的手,以家人都名义守护她,让她这一生都在平安喜乐中度过。
☆、十年生死不相忘
时间过的极快,距离司轩离开他,已经过了十年。
十年的时间里,他开过大大小小的演唱会,歌友会,在很多地方,听着歌迷震耳欲聋的欢呼,却独独,没有去过那个人在的城市。
就想当初约好的一样,越彬和司轩,这一辈子,都不要再见面了。
就这样吧,不要再相见,就这样吧,其实也挺好。
这一年,越彬渐渐感觉到自己身体的不适,渐渐感觉自己不如从前的精力。
他在某个小镇的教堂里祷告,上帝啊,你还能再残忍一些么?让我和我想要终生为伴的人以后,还要剥夺我生存的权利。
你和我最遥远的距离,不过是你站在生的彼端,而我走向终结。
那一年,越彬写下最后一首歌,最后一首为那个人作的歌,躺在雪白的病床上,听着亲人的哭泣,静静地等待死亡。
那一天,他比任何时候都要迫切地,想要见那个人最后一面,他想起他们的初见,赌博一般都相遇。
刚刚出道两年的他,在朋友的邀约下,踏入那栋他从来不屑踏入的建筑,第一眼,便是绚烂刺眼的灯光,入耳嘈杂的音乐,让他几乎不能忍受。
可是偏偏,盛情难却,他无法拒绝朋友极力的推荐,只能耗着仅剩不多的耐心,看楼下舞台上,残忍的人体竞标。
他注意到,总有一个目光在他身边打转,他怒不可遏地以为,是一些思想肮脏的人,对他的亵渎。
却在最后一刻,看见一双带着期望与祈求的目光,是在求他么?呵,搞笑,他需要的是女人,不是男人,而且在这种场合,他可不希望弄出什么不好的新闻。
竞标结束,他抬脚便想离开,却在楼下,被那个少年抓住:“你能不能,带我走?”
明明是一句哀求的话,却一丝一毫听不出的软弱,他凭什么妥协。
于是,毫不留情地,越彬挥落那只抓着他的手,带着讽刺:“我为什么要带你走,给自己找麻烦么?”
“我是中国人,你也是。”少年抱着最后的期待开口,却用了最蹩脚的理由。
中国人?想他越彬已经离开祖国怀抱多少年了,现在和他提国籍,且不说他有没有那份荣辱心,单看他现在的能力,也简直就是笑话。
身后,是好友无所顾忌的调侃,调戏那名少年:“阿越不要你,不如你跟了我,怎么样?”
少年的迟疑,却激起他内心的冲动,几乎脱口而出:“谁说我看不上?”
于是,刷卡,买人,带走。
那天晚上,越彬带司轩回家,他和他面对面地坐着:“你,记住了,我把你带出来花了多少钱,以后记得还给我,现在你可以走了。”
说真的,越彬买下司轩,足足将他这两年辛苦挣来的血汗钱花的一份不剩,原本他还准备用那笔钱出去游玩一阵子,现在,都泡汤了。
少年迟迟不应,好吧,自己最多收留他一个晚上,第二天,必须要让他离开。
越彬站起身,打算上楼睡觉,却在手搭上扶梯的刹那,听到司轩的回答:“我不走,我可以待在你身边。”
“那也一样要还钱,别以为你这么说,我就不要那笔钱了,老子辛辛苦苦挣来的血汗钱,可不能就那么轻易地在你身上打了水漂。”
再之后,两个人,天南海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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