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2章 了结因果
刘辨并不知道,就是因为他的出现,让这方世界的两个大佬,差一点儿就撕破脸皮!
不过就算刘辨知道了,也不会太过在意!
毕竟他得罪的大佬也不止一个两个啦!
还是那句话,要不就趁着现在直接给他按死!
若等到日后,啥玩意儿都得给他立正站好!
没了牵挂的刘辨,一路急行,很快便顺风顺水地来到了他的第一目的地,高唐城。
高唐城,齐国用来抵御秦国入侵的第一重镇。
但自从齐王建为了苟活,在十年前稀里糊涂地投降,这边疆重镇直接变成了内陆城市。
在彻底失去了守卫边疆之重任的同时,也慢慢变成了一座摇摇欲坠的危城。
三十万虎狼老秦兵,从春天打到夏天,三个月的愤怒积累,岂是投降二字能轻易平复的。
发生了什么,无人知晓。刘辨只知道,他的父母在生下他的同时,双双遇难。
刘辨准确地找到了城外的那间只剩下了地基的破屋子。
一番疯狂地挖掘寻找,毫无所得,就连一节骨头,都没有寻到。
刘辨呆呆地望着这一片废墟,默默地拿出了一厚沓他自己制作的黄纸,并用秦两半,在上面一下一下地印上了钱花。
随后,刘辨又用他自制的火折子将黄纸点燃,便开启了自言自语模式。
“爹,娘,感谢你们二老将我带到这个世界,并用你们的生命保护了我。
有些事儿,你们俩得想开一点儿。别说在这个原始社会,就算在两千多年后的自诩为文明社会,两国相争后的毫无人性可言的泄愤,也依然存在。
你俩这仇,往小了说,是几个人的仇,可若往大了说,就是一个军队,或是一个皇帝或是国家的仇。
儿就是一个被兽族养大的小野人,您俩看看,需要我杀了哪一级别的敌人?
十年,大自然磨灭了一切证据,包括你们的骸骨都未留存下哪怕一点儿。
正所谓冤冤相报何时了,但儿子还是会尽力找到凶手,帮你俩把这仇报了!
茫茫人海,毫无头绪和指引,要成功找到两三个人从未谋面之人的几率,基本为零。
秦将蒙恬带着三十万人围攻高唐,最后他又带着三十万人去守卫边疆。经过这十年,他们都已变成了守卫我华夏人民的英雄!
您二老说,儿子应该是只顾着个人恩怨,不管百姓死活,去将这三十万人都屠戮殆尽,为你们报仇好呢?
还是应该摒弃我们个人的恩怨,让我们的仇人继续守卫边疆、抵御外族,继续让他们守卫我们华夏的子民好呢?
这道题很难,儿想不明白,您二老若在天有灵,就出来给我一个答案吧!
无论你俩怎么选,儿都会二话不说且不折不扣地前去执行!”
刘辨停住自言自语,呆愣愣地瞅着火堆,右手拿着一个小木棍,机械地翻腾着。
良久,刘辨苦笑一声,继续开口道:
“不选还是没有答案呢?
让我自己选吗?
那你俩可不能怪我!
今日一别,便是永别了。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去做,我不可能因为你们俩个早已烟消云散之人,而不顾着还活着的人!
华夏的大一统,就是一个必须要实现的既定事实!
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理由,将华夏弄得四分五裂!
在华夏的这片土地上,任何敢于自立门户之人,都必须要死!而且还是必须得死得彻彻底底!
我也不知道我说的这些你们俩能不能听懂。
不过没关系,你们俩可以安息了。因为这大秦挺不了几年就得亡国。
那老秦人,自然会有强者帮你俩收拾!
那三十万秦国精锐,一个都留不下!
你俩放心,该做的事情我肯定会做,等这把火灭了,我立刻就去边疆。
若能找到那一队人,我必亲手刃之。
若是无法找到,你俩就在等等。”
刘辨不再言语,双膝跪在火堆旁,静静地等到最后一个火星熄灭。
“此日一别,我们互不相欠!愿二老早登极乐。”
说完,刘辨直接起身,上马远去。
只是刘辨并不知道,一个高大的孩子,在他走远后,从草堆中爬出,将他用来上贡的食物吃了个干干净净!
……
刘辨心中郁结,不免专门寻找着山高林密之地前行。
可这一路西行间,居然连一伙盗匪都没碰到。
而等到了上郡的治所肤施城时,刘辨心中的不爽,也已消磨殆尽。
刘辨站在肤施城的远处,静静地看着有序进出的人群,心中也不由得涌起了无尽的感慨。
能在胜利者所书写的史书中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而无半点诋毁,这人就注定必然是一个完人。
面对这种毫无历史争议的完人,刘辨也不好意思再玩什么金钱收买的套路,最起码的尊重,还是要给上一些的。
看够想够后,刘辨直接沿着刚刚修建好的长城,绕了个大远,进入了草原文明的领地。
没了皮米机器人的护甲、烛照的神骏以及机器人世界的科技支持,刘辨自然不会再横冲直撞地去自寻死路!
他对自己的认知十分准确,现在只要人够多,只要能给他死死地围住,都不用太耗,一顿乱箭就能随意取走他的小命!
但刘辨敢来,就已经做好了万全的准备和计划。
毕竟这草原,他早已不是第一次来肆虐,有没有地图和向导,关系真的不是很大。
至于哪里能住人,哪里能容纳下多大的部落,刘辨更是烂熟于心。
对于杀匈奴人,刘辨更是没有一点儿心理负担!
反正他不杀,百多年后的汉武大帝也得去杀!
他多杀几个,也是帮着大秦和大汉,减轻了一些负担。
不敢托大的刘辨,换下了绫罗绸缎,拿出了白骨大弓。一壶白骨箭加上五大壶普通竹箭,分别挂在了三匹骏马的身上。
然后便按照他所规划好的路线,展开了昼伏夜出。
数日之后,午时三刻,肤施城的东门前,一个全身毛皮的少年,正挺胸抬头地稳稳骑在一匹骏马之上。
其身后的两匹棕黄色的战马之上,还挂着密密麻麻的数十颗血淋淋的人头。
腥臭之气,迎风飘十里!
不过就算刘辨知道了,也不会太过在意!
毕竟他得罪的大佬也不止一个两个啦!
还是那句话,要不就趁着现在直接给他按死!
若等到日后,啥玩意儿都得给他立正站好!
没了牵挂的刘辨,一路急行,很快便顺风顺水地来到了他的第一目的地,高唐城。
高唐城,齐国用来抵御秦国入侵的第一重镇。
但自从齐王建为了苟活,在十年前稀里糊涂地投降,这边疆重镇直接变成了内陆城市。
在彻底失去了守卫边疆之重任的同时,也慢慢变成了一座摇摇欲坠的危城。
三十万虎狼老秦兵,从春天打到夏天,三个月的愤怒积累,岂是投降二字能轻易平复的。
发生了什么,无人知晓。刘辨只知道,他的父母在生下他的同时,双双遇难。
刘辨准确地找到了城外的那间只剩下了地基的破屋子。
一番疯狂地挖掘寻找,毫无所得,就连一节骨头,都没有寻到。
刘辨呆呆地望着这一片废墟,默默地拿出了一厚沓他自己制作的黄纸,并用秦两半,在上面一下一下地印上了钱花。
随后,刘辨又用他自制的火折子将黄纸点燃,便开启了自言自语模式。
“爹,娘,感谢你们二老将我带到这个世界,并用你们的生命保护了我。
有些事儿,你们俩得想开一点儿。别说在这个原始社会,就算在两千多年后的自诩为文明社会,两国相争后的毫无人性可言的泄愤,也依然存在。
你俩这仇,往小了说,是几个人的仇,可若往大了说,就是一个军队,或是一个皇帝或是国家的仇。
儿就是一个被兽族养大的小野人,您俩看看,需要我杀了哪一级别的敌人?
十年,大自然磨灭了一切证据,包括你们的骸骨都未留存下哪怕一点儿。
正所谓冤冤相报何时了,但儿子还是会尽力找到凶手,帮你俩把这仇报了!
茫茫人海,毫无头绪和指引,要成功找到两三个人从未谋面之人的几率,基本为零。
秦将蒙恬带着三十万人围攻高唐,最后他又带着三十万人去守卫边疆。经过这十年,他们都已变成了守卫我华夏人民的英雄!
您二老说,儿子应该是只顾着个人恩怨,不管百姓死活,去将这三十万人都屠戮殆尽,为你们报仇好呢?
还是应该摒弃我们个人的恩怨,让我们的仇人继续守卫边疆、抵御外族,继续让他们守卫我们华夏的子民好呢?
这道题很难,儿想不明白,您二老若在天有灵,就出来给我一个答案吧!
无论你俩怎么选,儿都会二话不说且不折不扣地前去执行!”
刘辨停住自言自语,呆愣愣地瞅着火堆,右手拿着一个小木棍,机械地翻腾着。
良久,刘辨苦笑一声,继续开口道:
“不选还是没有答案呢?
让我自己选吗?
那你俩可不能怪我!
今日一别,便是永别了。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去做,我不可能因为你们俩个早已烟消云散之人,而不顾着还活着的人!
华夏的大一统,就是一个必须要实现的既定事实!
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理由,将华夏弄得四分五裂!
在华夏的这片土地上,任何敢于自立门户之人,都必须要死!而且还是必须得死得彻彻底底!
我也不知道我说的这些你们俩能不能听懂。
不过没关系,你们俩可以安息了。因为这大秦挺不了几年就得亡国。
那老秦人,自然会有强者帮你俩收拾!
那三十万秦国精锐,一个都留不下!
你俩放心,该做的事情我肯定会做,等这把火灭了,我立刻就去边疆。
若能找到那一队人,我必亲手刃之。
若是无法找到,你俩就在等等。”
刘辨不再言语,双膝跪在火堆旁,静静地等到最后一个火星熄灭。
“此日一别,我们互不相欠!愿二老早登极乐。”
说完,刘辨直接起身,上马远去。
只是刘辨并不知道,一个高大的孩子,在他走远后,从草堆中爬出,将他用来上贡的食物吃了个干干净净!
……
刘辨心中郁结,不免专门寻找着山高林密之地前行。
可这一路西行间,居然连一伙盗匪都没碰到。
而等到了上郡的治所肤施城时,刘辨心中的不爽,也已消磨殆尽。
刘辨站在肤施城的远处,静静地看着有序进出的人群,心中也不由得涌起了无尽的感慨。
能在胜利者所书写的史书中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而无半点诋毁,这人就注定必然是一个完人。
面对这种毫无历史争议的完人,刘辨也不好意思再玩什么金钱收买的套路,最起码的尊重,还是要给上一些的。
看够想够后,刘辨直接沿着刚刚修建好的长城,绕了个大远,进入了草原文明的领地。
没了皮米机器人的护甲、烛照的神骏以及机器人世界的科技支持,刘辨自然不会再横冲直撞地去自寻死路!
他对自己的认知十分准确,现在只要人够多,只要能给他死死地围住,都不用太耗,一顿乱箭就能随意取走他的小命!
但刘辨敢来,就已经做好了万全的准备和计划。
毕竟这草原,他早已不是第一次来肆虐,有没有地图和向导,关系真的不是很大。
至于哪里能住人,哪里能容纳下多大的部落,刘辨更是烂熟于心。
对于杀匈奴人,刘辨更是没有一点儿心理负担!
反正他不杀,百多年后的汉武大帝也得去杀!
他多杀几个,也是帮着大秦和大汉,减轻了一些负担。
不敢托大的刘辨,换下了绫罗绸缎,拿出了白骨大弓。一壶白骨箭加上五大壶普通竹箭,分别挂在了三匹骏马的身上。
然后便按照他所规划好的路线,展开了昼伏夜出。
数日之后,午时三刻,肤施城的东门前,一个全身毛皮的少年,正挺胸抬头地稳稳骑在一匹骏马之上。
其身后的两匹棕黄色的战马之上,还挂着密密麻麻的数十颗血淋淋的人头。
腥臭之气,迎风飘十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