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都市小说 >惊!穿成老寡妇,拖家带口去逃荒 > 惊!穿成老寡妇,拖家带口去逃荒
错误举报

第488章 这条件太好了

    “虎哥,你和咱们兄弟三个一起过去,选好了人,你再回去天武会馆那边,有你掌眼,选工人也更加放心。”
    李大军对朱虎说道,朱虎点头,他也正有此意,往自家的地方放人,还是要更加仔细点,不能选些心思不好的回去,去当老鼠屎,麻烦不说还恶心人。
    朱虎去找了脚店掌柜退房,人家掌柜的扣除了房费,就把押金给退了!
    朱虎出来后和李大军还有马二骑马,牛角则还是赶着马车,一起出了集市,朝着救济所那边去了!
    不过在到达救济所还有十丈左右的位置,朱虎让牛角把马车停了下来,又叫马二留着,和牛角一起守着马车,他与李大军则是骑马去了救济所里面。
    救济所这里,其实就是许多个石头墙搭建的比寻常窝棚要结实防雨水的那种大棚房子,并且呈椭圆形排列,形成了一个大杂院一样的地方。
    这种大棚房子是没有门的,不过有了三面墙,已经是遮风挡雨的不错的落脚地儿了,身为逃荒的难民,他们还能有啥不满意的。
    朱虎和李大军两人过来后,立刻就有很多人围了过来。
    先不说两人的打扮,就是普通的粗布黑衣,可他们的衣服可没有骑马啊,还有辆马车,普通人家能置办起这些?
    因此早在两人远远过来时,这救济所里面的荒民们都开始蠢蠢欲动了!他们一眼就判断出来这俩人过来,绝对是招工的,至于长工短工,那就不得而知,无论是什么工,他们都争先恐后。
    不过这次过来的都是些青壮男子,其他的老弱妇孺,则是自觉的没有过来,因为他们知道,人家招工也不会招他们这些不能干重活的。
    朱虎和李大军早在昨晚,已经探查到那些是乔装的士兵,这会儿大概看了一眼,果然发现了那些士兵也在内,大概是为了掩人耳目吧!
    两人心里有数,并没有急着理会那些士兵,而是由朱虎出面,说了一下他们是竹水湾秀水寨的,需要八十多个工人,年纪要在十四到四十五之间,只要身体没啥毛病,不会偷奸耍滑,能吃苦耐劳都可以。
    那些流民们一听,果然高兴不已,他们虽然初来乍到,可是竹水湾的名号,他们还是听过的,听说那里的工人待遇很好,他们本来还想着如果再在这救济所待上几日,如果实在找不到活计,就跑去那里,试试运气,没想到人家自己派人过来招工了!
    八十个工人,说多确实不多,说少也不少呢!在场的荒民们也差不多七八十人,也不怕有啥竞争了。
    至于条件?他们本来过来的都是差不多这个年龄阶段,身体也都还行,要不然也不敢过来应招啊。
    还有那偷奸耍滑,老天爷啊,他们都快饿死了,谁还会偷奸耍滑,要是身体能吃消,他们恨不得天不亮都上工,天黑了才下工,只盼望努力干活,东家一高兴,多给些工钱,他们也好给家里的妻儿老小买粮食………
    “是这样的啊,我们朱家是做粮食生意的,知道大家都是同为北地来的荒民,也是不想你们辛辛苦苦挣些工钱,结果去城里粮店买高价粮食,结果家里人连饭都吃不饱,所以工钱就直接换成粮食,每个月两斗粮食,粮食也都是粗面糙米还有一些杂粮混合着发,另外再给一百文钱,你们看看行不行,行了就过来,不乐意的也不勉强。”
    朱虎出声解释道,他本来就嗓门大,不用刻意吆喝都能达到震耳的感觉,在场的几十人都听得一清二楚,就连不远处驿馆里面的看守官差,也听得清楚。
    “这还用说,当然愿意了,二斗粮食,再配上野菜啥的,一家人能混个饱了,再说还有一百文钱,也能给家人租个地方住………”
    “是啊,听说县城里面的房子,最便宜的一间都要一百文,还不如去附近的乡下,租个小点儿的院子,差不多也是一百文,这样也算有个不错的窝了………”
    “………”
    “………”
    荒民们议论纷纷。
    朱虎二人不动声色,实际上暗地里也在观察那些士兵们,发现他们果然有些意动了,于是又加了把火:
    “咱们那里不缺粮,只要你们好好干活,不但按时发工钱粮食,一日三顿饭管饱,逢年过节还会给你们放几天假………”
    嚯!这条件………
    那二十多个混在人群里的士兵,听到这里,都忍不住惊叹,他们军营里缺粮之前,还是一日两顿饭,从来没有一日三餐一说,而且假期?那是什么?他们压根没放过………
    各种羡慕之后,士兵们想起平时的军中训诫,默默的在心里念叨:北定军,定北地,保家卫国,造福百姓………
    “头儿……”
    “对啊头儿,咱们……”
    身后的士兵们暗自着急,他们出来这么久了,任务还没完成,好容易等到个机会,说啥也不能错过啊!
    头前站着的一个衣着破烂,个头不算高却颇为壮硕的黑脸汉子,听到身后的兄弟们悄声说话,思索片刻后,点头。
    众兄弟都是松了一口气,然后开始纷纷学着那些荒民们,拿着路引和文籍,过去李大军那边登记。
    李大军手里的小本本,是宋皎后来让寨子里的婆娘们做的,用一些硬点儿的画纸,裁剪成俩巴掌大小,然后用粗线缝合起来,再一人发一根原木色的铅笔,用于日常记事。
    记号笔那一类的太过超前了,宋皎给自己人用可以,寨子里的其他人还是不能发的,所以这种原木色的铅笔就是替代品,好在大昭已经有了一些看起来有些类似的墨条笔,虽说比起铅笔更加粗大,但宋皎也能解释的。
    不过这个时候的读书人,习惯用毛笔写字,所以这些铅笔,读书人用起来是不太方便甚至还要从头再来,可那些识字少的,或者说是只会识字没怎么写过的,这铅笔简直是太方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