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无尽孤独的人
我没有回过头,用沉默回应了小可,静静地看着车窗外有些潮湿的路面,折射着路灯微黄的灯光,整个世界开始模糊起来……马路旁,一排排路灯照耀着黑夜,使夜不再黑暗;马路中,一辆辆汽车飞驰着,使夜不再寂寞;绵延不近的长路上,只有无尽孤单的人。
我让小可在巷子口停车,想下来在路口坐一会儿,本以为小可倒车会离去。没想到他却将车停在一旁,说陪我坐一会儿。
我递给小可一支烟,问道:“兄弟,要来支吗?”
小可尴尬的笑了笑说道:“虽说也出来不少年了,可我却始终没学,我爸死于肺癌,那时候我就给自己下了个死规定,坚决不学抽烟,不好意思啊哥。”
“不抽烟没什么不好的,好多人都不喜欢我抽烟。”
在往常和童谣做过的公园椅前,稍稍犹豫了一下,椅子因为下雨而变得湿哒哒的,我不好意思再让小可在这陪我。
身旁小可看出了我的心思,笑了笑道:“哥,我坐下了,放心吧!我没那么娇气。”
……
雨后水雾漫开,氤氲着湿气,墨蓝色的天空有零星的米黄色的星星在闪,我倚着扶手看向远处马路,陌生的人行色匆匆面无表情的从身边经过,抬起头看着那个黑暗的天空,找不到一丝存在感。
小可静静地在一旁坐着,手指飞快的玩着手机,偶尔会心一笑。
“在和女朋友聊天?”
“是啊!上次一品天香装修时回家朋友介绍的,聊得还不错,等过年回家就打算订婚。”
我拍了拍小可肩膀,恭喜道:“东北大老爷们,结婚都不拖泥带水,不错啊!”
小可锁上屏幕抬起头看着我,问道:“哥,我能问你件事情吗?”
“什么事,你问。”
小可开始变得一本正经,问道:“你还记得你们高中那会,你和孙总离别前一天发生什么事了吗?”
“这个……我倒是不得了,你怎么知道我和孙梦雯同桌,她和你说过?”
“孙总在一起喝醉的时候,说我隐约在眉眼间有些像你高中那会,看我年纪相仿,便对我说起了。离开的前一天,你看着同桌的姐戴着耳机写着卷子,很想对她表白却不好意思开口,终于,你试探着叫了她的名字,可是姐一点反应也没有,依然写着卷子是不是?”
随着小可的描述,我记得好像有这么一回事。
“于是哥你很小声的把想对她说的话全部说出;打铃下课了,哥离开了座位,同桌的姐松开暂停键泪流满面……”
“她是这么对你说的?”
“孙总说她这辈子最后悔的一件事,就是高中那会转学,离开了你。”
“小可,你不懂,有些事情是不能后悔的。”
“其实你第一次去一品天香孙总就看到你了,那次猛爷教训了你以后,孙总第一次发那么大的脾气,几次手掌伸到猛爷面前,就差扇下去了。当时我们都不明白是什么能让孙总对猛爷发那么大的火,现在想想全都明白了。孙总每次都在纠结,怕你知道身份会嫌弃她,在她眼中你就是正义的象征。”
我苦涩的一笑:“我算什么正义?”
说完话忽然想到上次孙梦雯冲进办公室,直指徐树大骂,如此说来,她在我面前暴露身份也鼓起很大勇气吧?
孙梦雯在我面前似乎总是大大咧咧,现在细细想来,件件事情细腻到心里!
……
寒气渐渐袭来,我听到身穿单薄西装的小可冻得有些牙齿直打颤,于是像家中大哥似得将外套披到他身上。
小可看了看我,憨憨一笑也没拒绝,继续聊着天。
我和小可开始沉默起来,偶尔有一阵阵“烧肉粽!烧肉粽!”的叫卖声,划破了寂静的冬夜。浓的化不开的夜色,像一位丹青妙手,把一切都涂上了神秘的色彩,于是,凝重的夜便产生了一种摸不着的幻觉。
……
沉默之余,不时有巷子口的人,下班进过这里,朝我笑着打声招呼。这情景让我忽然想到从前童谣骑着电动车,欢快的从我身边经过,然后停下来,载着下公交车在此等她的我回去……直到双腿有些麻了,我才知道我们坐了很久很久。
看着一辆奥迪a6从身边经过,小可突然来了兴趣,朝我问道:“哥,你觉得我这个年纪应该怎么看待你所问的成功呢?”
“我还没成功过,等我成功了再与你分享吧!”
小可微微点了点头,然后轻轻长吁一声,口中呼出的白雾慢慢消散。
我笑了笑道:“别为明天的事情影响到今天的生活,这就好比无才无貌,平凡到不被人注意的人,觉得这就是生活的悲剧;领着微薄的薪水,痛恨着自己没有能力;拼命坚持着却找不到方向弄丢了理想,觉得再无出头之日;性格懒散拖延成性,能力不济毫不上进,觉得自己活该生活凄惨。以为总之结局都一样,觉得自己毫无价值一无是处,没有未来没有伴侣,找不到活着的感觉,也找不到生活的意义。其实造成这个原因的就是没学会欣赏自己。”
“其实我也曾想过自己不行,可是我又很好奇,既然自己这么差,一直都这么差,又是什么让你坚持活到了现在,还活得好好的。是不是真的因为自己太差,就这么否定了自己。很显然不是。我们总能发现有人有地方比我们好,那是不是我们就要否定自己。”
我对小可的话点了一个赞,心中默默赞许这个孩子,刚二十出头就能有所领悟。
在我入神时,小可再次打了个喷嚏,然后尴尬的朝我笑了笑。
“我光顾着自己在这边闲坐,还让你陪着,我住处就在前面不远处,去坐坐吧!”
可能是由于坐的太久的缘故,小可起身踉跄了两下,然后依旧孩子似得朝我笑了笑,赞道:“哥你真厉害,坐了那么久跟没事人似得。”
……
好在路途不算太远,进入巷子也就走个五分钟便到住处,我烧了些热水让小可洗了洗,躺在床上暖一会儿,自己则忙着煮了些面。
等我将面煮好,端进房间时,小可也剥好了一些蒜。
我拿出一瓶陆锐以前送我的一瓶53°飞天茅台,笑着道:“东北爷们能吃大蒜大葱,也该能喝酒吧?待会还得开车,就来一小口意思意思怎么样?”
“哥,你这太讲究了,这一小杯酒,够我一天工资了!”
“得了,你不来我还正愁舍不得开呢!今晚让哥假装因为你奢侈一下行不行?”
小可不再推脱,于是两人就着大蒜,吃着面条,稍稍喝了一点。
“哥,你住这儿是因为童谣姐吗?”低头吃着面条的小可突然问了句。
我让小可在巷子口停车,想下来在路口坐一会儿,本以为小可倒车会离去。没想到他却将车停在一旁,说陪我坐一会儿。
我递给小可一支烟,问道:“兄弟,要来支吗?”
小可尴尬的笑了笑说道:“虽说也出来不少年了,可我却始终没学,我爸死于肺癌,那时候我就给自己下了个死规定,坚决不学抽烟,不好意思啊哥。”
“不抽烟没什么不好的,好多人都不喜欢我抽烟。”
在往常和童谣做过的公园椅前,稍稍犹豫了一下,椅子因为下雨而变得湿哒哒的,我不好意思再让小可在这陪我。
身旁小可看出了我的心思,笑了笑道:“哥,我坐下了,放心吧!我没那么娇气。”
……
雨后水雾漫开,氤氲着湿气,墨蓝色的天空有零星的米黄色的星星在闪,我倚着扶手看向远处马路,陌生的人行色匆匆面无表情的从身边经过,抬起头看着那个黑暗的天空,找不到一丝存在感。
小可静静地在一旁坐着,手指飞快的玩着手机,偶尔会心一笑。
“在和女朋友聊天?”
“是啊!上次一品天香装修时回家朋友介绍的,聊得还不错,等过年回家就打算订婚。”
我拍了拍小可肩膀,恭喜道:“东北大老爷们,结婚都不拖泥带水,不错啊!”
小可锁上屏幕抬起头看着我,问道:“哥,我能问你件事情吗?”
“什么事,你问。”
小可开始变得一本正经,问道:“你还记得你们高中那会,你和孙总离别前一天发生什么事了吗?”
“这个……我倒是不得了,你怎么知道我和孙梦雯同桌,她和你说过?”
“孙总在一起喝醉的时候,说我隐约在眉眼间有些像你高中那会,看我年纪相仿,便对我说起了。离开的前一天,你看着同桌的姐戴着耳机写着卷子,很想对她表白却不好意思开口,终于,你试探着叫了她的名字,可是姐一点反应也没有,依然写着卷子是不是?”
随着小可的描述,我记得好像有这么一回事。
“于是哥你很小声的把想对她说的话全部说出;打铃下课了,哥离开了座位,同桌的姐松开暂停键泪流满面……”
“她是这么对你说的?”
“孙总说她这辈子最后悔的一件事,就是高中那会转学,离开了你。”
“小可,你不懂,有些事情是不能后悔的。”
“其实你第一次去一品天香孙总就看到你了,那次猛爷教训了你以后,孙总第一次发那么大的脾气,几次手掌伸到猛爷面前,就差扇下去了。当时我们都不明白是什么能让孙总对猛爷发那么大的火,现在想想全都明白了。孙总每次都在纠结,怕你知道身份会嫌弃她,在她眼中你就是正义的象征。”
我苦涩的一笑:“我算什么正义?”
说完话忽然想到上次孙梦雯冲进办公室,直指徐树大骂,如此说来,她在我面前暴露身份也鼓起很大勇气吧?
孙梦雯在我面前似乎总是大大咧咧,现在细细想来,件件事情细腻到心里!
……
寒气渐渐袭来,我听到身穿单薄西装的小可冻得有些牙齿直打颤,于是像家中大哥似得将外套披到他身上。
小可看了看我,憨憨一笑也没拒绝,继续聊着天。
我和小可开始沉默起来,偶尔有一阵阵“烧肉粽!烧肉粽!”的叫卖声,划破了寂静的冬夜。浓的化不开的夜色,像一位丹青妙手,把一切都涂上了神秘的色彩,于是,凝重的夜便产生了一种摸不着的幻觉。
……
沉默之余,不时有巷子口的人,下班进过这里,朝我笑着打声招呼。这情景让我忽然想到从前童谣骑着电动车,欢快的从我身边经过,然后停下来,载着下公交车在此等她的我回去……直到双腿有些麻了,我才知道我们坐了很久很久。
看着一辆奥迪a6从身边经过,小可突然来了兴趣,朝我问道:“哥,你觉得我这个年纪应该怎么看待你所问的成功呢?”
“我还没成功过,等我成功了再与你分享吧!”
小可微微点了点头,然后轻轻长吁一声,口中呼出的白雾慢慢消散。
我笑了笑道:“别为明天的事情影响到今天的生活,这就好比无才无貌,平凡到不被人注意的人,觉得这就是生活的悲剧;领着微薄的薪水,痛恨着自己没有能力;拼命坚持着却找不到方向弄丢了理想,觉得再无出头之日;性格懒散拖延成性,能力不济毫不上进,觉得自己活该生活凄惨。以为总之结局都一样,觉得自己毫无价值一无是处,没有未来没有伴侣,找不到活着的感觉,也找不到生活的意义。其实造成这个原因的就是没学会欣赏自己。”
“其实我也曾想过自己不行,可是我又很好奇,既然自己这么差,一直都这么差,又是什么让你坚持活到了现在,还活得好好的。是不是真的因为自己太差,就这么否定了自己。很显然不是。我们总能发现有人有地方比我们好,那是不是我们就要否定自己。”
我对小可的话点了一个赞,心中默默赞许这个孩子,刚二十出头就能有所领悟。
在我入神时,小可再次打了个喷嚏,然后尴尬的朝我笑了笑。
“我光顾着自己在这边闲坐,还让你陪着,我住处就在前面不远处,去坐坐吧!”
可能是由于坐的太久的缘故,小可起身踉跄了两下,然后依旧孩子似得朝我笑了笑,赞道:“哥你真厉害,坐了那么久跟没事人似得。”
……
好在路途不算太远,进入巷子也就走个五分钟便到住处,我烧了些热水让小可洗了洗,躺在床上暖一会儿,自己则忙着煮了些面。
等我将面煮好,端进房间时,小可也剥好了一些蒜。
我拿出一瓶陆锐以前送我的一瓶53°飞天茅台,笑着道:“东北爷们能吃大蒜大葱,也该能喝酒吧?待会还得开车,就来一小口意思意思怎么样?”
“哥,你这太讲究了,这一小杯酒,够我一天工资了!”
“得了,你不来我还正愁舍不得开呢!今晚让哥假装因为你奢侈一下行不行?”
小可不再推脱,于是两人就着大蒜,吃着面条,稍稍喝了一点。
“哥,你住这儿是因为童谣姐吗?”低头吃着面条的小可突然问了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