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42
冬眠的男人 作者:春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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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留在这里,但是要是回去继续经营旅店,和敬宇就要忍受异地。
离开这么久,玲子大概已经急坏了。但是那姑娘懂事,知道他回来是有正事,从来没有打电话催他回去过。
所以于溪桥回到店里时,玲子小鸟一样扑了过来。
“桥哥,我想死你了。你这次不会走了吧。”
“暂时不会。”
“暂时?难不成你还要回去啊?”
“也说不好,再看吧。”
他们两个暂时都没有想好以后的打算,所以也只好先这样。于溪桥不是会被感情羁绊的人,他愿意在对方需要自己的时候选择陪伴,也能接受未来一切的不确定因素,哪怕是分开。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那个把自己封闭起来不去投入感情的男人,已经变得顺其自然、云淡风轻了。
大概是觉得他太过冷淡,刚开始每天都要发微信来聊天的敬宇慢慢的也不再殷勤。对于这细微的变化,于溪桥没有主动去探究原因,就像他不去问他最近在忙什么有什么计划,因为不想给对方造成压力,好像是在逼他放弃过去的一切追随自己一样。
等到十一月中旬,雨季已经过去,天气虽然干燥,早晚却有了些凉意。于溪桥叮嘱玲子守好柜台,眼下正是退房高峰时段,自己就出门去了相馆取前些天送去冲洗的照片。
等回来的时候,看到有几个女孩子围着前厅的沙发,叽叽喳喳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走近一看,才发觉她们是围着沙发上坐着的男人签名。
虽然带着鸭舌帽,于溪桥还是一眼认出了那英气俊朗的侧脸。
打发走了几个女孩儿,欧阳敬宇缩了缩脖子,说:“还以为这儿多暖和呢,真是冷死我了。”
于溪桥看着他身上那件素色短袖t恤,默默脱下身上的外套给他披上。玲子看到这一幕瞪圆了眼睛,于溪桥冲她抿嘴一笑。
两人坐到露天阳台的白色椅子上,敬宇问:“你怎么看到我一点儿都不惊讶。”
“有什么好惊讶的,现在的我,看到你做什么都不会惊讶。”
“切,还想给你个惊喜。”
于溪桥低头一笑,说:“只有喜,没有惊。”
敬宇认真地看向他,说:“看你对我那么冷淡,还以为你又……”
他没有继续说下去,而是低头抱着怀里的双肩包。
“我还是老样子。”于溪桥说。
敬宇拉开包,从里面翻找了一会儿,拿出一份文件一样的东西递给他。
“我申请了加拿大多伦多音乐学院的硕士课程,我还是最喜欢音乐,想去学音乐,以后想留在多伦多,你愿意一起吗?”敬宇问。
“为什么是加拿大?”
“因为……”敬宇犹豫着,似乎在纠结怎么回答,他又从包里翻了一会儿,拿出一个小盒子,递给于溪桥。
于溪桥接过来,打开一看,竟然是枚戒指。闪着光泽的金属以流畅的线条勾勒出了类似叶子的轮廓,中间缀着一小颗钻。
“我找人定做的,说想把薄荷的元素的加进去,最后成品是这样,我觉得还行,钻不是很大,因为觉得太大的话整体外观就不好看了,会显得比较蠢,不过你要是不喜欢,我可以再送你别的款式……”敬宇红着脸语无伦次的解释。
“为什么要送戒指?”于溪桥拿着手里的小盒子,感觉内心深处被戳了一下,他从没想过会收到这个。
“呃……因为觉得你好像一直没什么安全感,我知道承诺这种东西可能不靠谱,所以想给你一些实实在在的安全感,我不是一时心血来潮,而是想要认认真真和你一起生活。如果你愿意,我们去多伦多结婚吧。”
终于说出了这句话,敬宇低头等待着对方的回答,他不太确定会得到怎样的答案。等了半天,于溪桥都没有反应,抬头才发现,于溪桥的眼里竟然涌出了泪水。
敬宇有些慌,赶紧伸手帮忙擦掉他脸上的泪,说:“你别哭啊,我不想给你施加压力,你要是不愿意……”
话还没说完,于溪桥已经抱住了他。
……
有人说,选择了加拿大,就选择了冰雪。这里的冬季几乎能独占半年,春夏秋只能挤在另半年。而多伦多的冬天,常常是一副童话般的冰雪世界。
“幸亏你已经好了,要不然,我要整整半年守着个睡美人了。”敬宇一边说着,一边拉住于溪桥戴着厚手套的手。
“我啊,还是有自知之明的,要是依然是个病号,也不会有勇气和你跑到这里来。”
不远处有几个小孩子在小区的一处斜坡上滑雪,发出一阵欢快的笑声。跑在前面的白色拉布拉多立刻被声音吸引,停下来朝着声音的方向看去。
“薄荷,过来。”敬宇一唤,小狗就摇着尾巴朝他跑来。
刚来这里的时候抱来的小狗,现在已经两岁了,活泼聪明,非常听话。敬宇给它起名叫薄荷,于溪桥简直不能理解他对薄荷那执着的偏爱。
“因为那是你的味道。”敬宇调情般地凑到他耳根处说。
于溪桥看着身边一人一狗在雪地里嬉闹,突然想到,自己曾经那般憎恶的季节,如今竟然觉得如此美好。如果没有遇到这个人,自己的人生会是什么样呢?
“溪桥,发什么呆啊,快来~”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敬宇不再叫他桥哥,而改口为溪桥。于溪桥没有父母,他甚至不知自己名字的由来,但是在前几天,两人第一个结婚纪念日,他收到了敬宇送的礼物,一只青花瓷的细颈花瓶,瓶身上有首诗——
一树寒梅白玉条,迥临村路傍溪桥。
不知近水花先发,疑是经冬雪未销。
敬宇说:“从刚认识你的时候,就觉得你像瓷器一样精致。”
这个人啊,明明那么害羞,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得有这么多情话了呢。
“你站在雪地里小心感冒,动一动才不冷嘛。”敬宇见于溪桥一直看着自己发呆,终于领着薄荷跑过来重新拉住他的手,拉着他向前走去。
曾经犹豫很久,要不要把自己交给他呢,一旦迈出这一步,就要面对未来可能出现的一切风险,包括也许有一天他会厌倦。现在看来,这个有着清澈眼神的大男孩,一害羞就抿紧了嘴唇的家伙,是把他整颗心都交给了自己。就算未来不确定又怎么样,只要两人还在一起,还相爱,就是生命中最值得好好珍惜的当下。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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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留在这里,但是要是回去继续经营旅店,和敬宇就要忍受异地。
离开这么久,玲子大概已经急坏了。但是那姑娘懂事,知道他回来是有正事,从来没有打电话催他回去过。
所以于溪桥回到店里时,玲子小鸟一样扑了过来。
“桥哥,我想死你了。你这次不会走了吧。”
“暂时不会。”
“暂时?难不成你还要回去啊?”
“也说不好,再看吧。”
他们两个暂时都没有想好以后的打算,所以也只好先这样。于溪桥不是会被感情羁绊的人,他愿意在对方需要自己的时候选择陪伴,也能接受未来一切的不确定因素,哪怕是分开。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那个把自己封闭起来不去投入感情的男人,已经变得顺其自然、云淡风轻了。
大概是觉得他太过冷淡,刚开始每天都要发微信来聊天的敬宇慢慢的也不再殷勤。对于这细微的变化,于溪桥没有主动去探究原因,就像他不去问他最近在忙什么有什么计划,因为不想给对方造成压力,好像是在逼他放弃过去的一切追随自己一样。
等到十一月中旬,雨季已经过去,天气虽然干燥,早晚却有了些凉意。于溪桥叮嘱玲子守好柜台,眼下正是退房高峰时段,自己就出门去了相馆取前些天送去冲洗的照片。
等回来的时候,看到有几个女孩子围着前厅的沙发,叽叽喳喳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走近一看,才发觉她们是围着沙发上坐着的男人签名。
虽然带着鸭舌帽,于溪桥还是一眼认出了那英气俊朗的侧脸。
打发走了几个女孩儿,欧阳敬宇缩了缩脖子,说:“还以为这儿多暖和呢,真是冷死我了。”
于溪桥看着他身上那件素色短袖t恤,默默脱下身上的外套给他披上。玲子看到这一幕瞪圆了眼睛,于溪桥冲她抿嘴一笑。
两人坐到露天阳台的白色椅子上,敬宇问:“你怎么看到我一点儿都不惊讶。”
“有什么好惊讶的,现在的我,看到你做什么都不会惊讶。”
“切,还想给你个惊喜。”
于溪桥低头一笑,说:“只有喜,没有惊。”
敬宇认真地看向他,说:“看你对我那么冷淡,还以为你又……”
他没有继续说下去,而是低头抱着怀里的双肩包。
“我还是老样子。”于溪桥说。
敬宇拉开包,从里面翻找了一会儿,拿出一份文件一样的东西递给他。
“我申请了加拿大多伦多音乐学院的硕士课程,我还是最喜欢音乐,想去学音乐,以后想留在多伦多,你愿意一起吗?”敬宇问。
“为什么是加拿大?”
“因为……”敬宇犹豫着,似乎在纠结怎么回答,他又从包里翻了一会儿,拿出一个小盒子,递给于溪桥。
于溪桥接过来,打开一看,竟然是枚戒指。闪着光泽的金属以流畅的线条勾勒出了类似叶子的轮廓,中间缀着一小颗钻。
“我找人定做的,说想把薄荷的元素的加进去,最后成品是这样,我觉得还行,钻不是很大,因为觉得太大的话整体外观就不好看了,会显得比较蠢,不过你要是不喜欢,我可以再送你别的款式……”敬宇红着脸语无伦次的解释。
“为什么要送戒指?”于溪桥拿着手里的小盒子,感觉内心深处被戳了一下,他从没想过会收到这个。
“呃……因为觉得你好像一直没什么安全感,我知道承诺这种东西可能不靠谱,所以想给你一些实实在在的安全感,我不是一时心血来潮,而是想要认认真真和你一起生活。如果你愿意,我们去多伦多结婚吧。”
终于说出了这句话,敬宇低头等待着对方的回答,他不太确定会得到怎样的答案。等了半天,于溪桥都没有反应,抬头才发现,于溪桥的眼里竟然涌出了泪水。
敬宇有些慌,赶紧伸手帮忙擦掉他脸上的泪,说:“你别哭啊,我不想给你施加压力,你要是不愿意……”
话还没说完,于溪桥已经抱住了他。
……
有人说,选择了加拿大,就选择了冰雪。这里的冬季几乎能独占半年,春夏秋只能挤在另半年。而多伦多的冬天,常常是一副童话般的冰雪世界。
“幸亏你已经好了,要不然,我要整整半年守着个睡美人了。”敬宇一边说着,一边拉住于溪桥戴着厚手套的手。
“我啊,还是有自知之明的,要是依然是个病号,也不会有勇气和你跑到这里来。”
不远处有几个小孩子在小区的一处斜坡上滑雪,发出一阵欢快的笑声。跑在前面的白色拉布拉多立刻被声音吸引,停下来朝着声音的方向看去。
“薄荷,过来。”敬宇一唤,小狗就摇着尾巴朝他跑来。
刚来这里的时候抱来的小狗,现在已经两岁了,活泼聪明,非常听话。敬宇给它起名叫薄荷,于溪桥简直不能理解他对薄荷那执着的偏爱。
“因为那是你的味道。”敬宇调情般地凑到他耳根处说。
于溪桥看着身边一人一狗在雪地里嬉闹,突然想到,自己曾经那般憎恶的季节,如今竟然觉得如此美好。如果没有遇到这个人,自己的人生会是什么样呢?
“溪桥,发什么呆啊,快来~”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敬宇不再叫他桥哥,而改口为溪桥。于溪桥没有父母,他甚至不知自己名字的由来,但是在前几天,两人第一个结婚纪念日,他收到了敬宇送的礼物,一只青花瓷的细颈花瓶,瓶身上有首诗——
一树寒梅白玉条,迥临村路傍溪桥。
不知近水花先发,疑是经冬雪未销。
敬宇说:“从刚认识你的时候,就觉得你像瓷器一样精致。”
这个人啊,明明那么害羞,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得有这么多情话了呢。
“你站在雪地里小心感冒,动一动才不冷嘛。”敬宇见于溪桥一直看着自己发呆,终于领着薄荷跑过来重新拉住他的手,拉着他向前走去。
曾经犹豫很久,要不要把自己交给他呢,一旦迈出这一步,就要面对未来可能出现的一切风险,包括也许有一天他会厌倦。现在看来,这个有着清澈眼神的大男孩,一害羞就抿紧了嘴唇的家伙,是把他整颗心都交给了自己。就算未来不确定又怎么样,只要两人还在一起,还相爱,就是生命中最值得好好珍惜的当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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