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05
不是朕要谈恋爱 作者:壑舟须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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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就也就过夜了。
林朝一声不吭地检查完复合弓,扒了一个牛肉罐头,钻进睡袋。
“林朝,接这个任务,你当初怎么想的?”王六搭话道,“我的想法很简单。出上个任务的时候,被狼狗啃了一口,在医院里躺了两个月。出院后我就想明白了,这活儿不能久做,干脆干一票大的,把养老婆养儿子的钱都赚到了,就洗手不干。”
林朝道:“嗯。”
“看你这身手,以前也不是一般人吧?部队的?还是接私活儿的?”
王六问的“以前”,自然是末世以前。在末世的环境中,佣兵面对的危险比末世前要大得多,即便可以通过吸收晶核来提升自己的能力,但如果之前一点身体的底子都没有,也是不可能做下来的。
林朝斟酌了片刻,回答道:“和现在一样。”
“也是佣兵?!”王六有些吃惊。虽然林朝身上没有部队里出来的那种僵硬气儿,但他也没想过对方真的和自己一样,在末世之前,干的也是这种刀口上舔血的买卖。
“差不多。中东那一带。”
王六会意道:“那可够乱的哈。”
“嗯。”
“这次任务的酬金可不低,完了以后你打算做什么?”王六兜了一大圈还是把话题引回了最开始的那一个。他确实很想知道,作为赏金榜上排行前列的佣兵,林朝为什么要冒那么大的风险,接一个可能会断送他职业生涯或者性命的任务?林朝和他不一样。他已经三十多岁了,体能正在下降,上次受伤带来的后遗症指不准什么时候就会爆发,不适合继续做这样的工作。但林朝看样子才二十出头,在佣兵的道路上还能走上很久。
林朝想了想,道:“买个房。”
又道:“找个人。”
王六哈哈大笑道:“我也这么想。买个房,找个暖床的媳妇,再生个大胖小子,人这辈子,齐活了。”
笑过之后意识到不对,问道:“你也接了不少活儿了,一套房的钱总攒下了吧。”
林朝见他不问个究竟是不会罢休的样子,道:“我需要郑泰亨帮我找个人。”
说完也不管王六的好奇心是不是得到满足,低头拉上了睡袋。
……
村子东边只有一座海拔不超过两百米的小山坡,西边则要崎岖很多。远处的山脉一直贴地延伸,虽然高度有所降低,但依旧将村子的一侧严实地屏障了起来。
郑泰亨给他们的资料里提到,身上可能携带着五级晶核的是一只体型巨大的变异野猪。最近一次关于这只野猪的目击记录,就在这座村子附近。按照野猪的习性,更可能出没于西边这片山地密林。
林朝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
那只野猪在感染变异之前,就已经有四五百斤,绝对到了野猪王的层级。变异之后,力量更不可小觑。这种动物听起来和适宜红烧/粉蒸/爆炒/盐卤的同类就一个家养不家养的差别,但战斗力完全不能相比。雄性野猪犬齿外露,向上翻转,能够轻易撕裂对手的躯体,奔跑的速度极快,未经专业训练的猎人都无法逃脱其追捕,数百斤的身体能造成的瞬时冲击力更是惊人。像林朝这样并不厚实的身板,一旦被撞上,就只有个肝胆俱裂的下场。
拿到资料之后,林朝仔细研究过如何杀死对方。如果王六也在场,两人配合之下,应该没有太大问题。但如果是他一个人撞上了——
箭筒中有二十支箭,在对方速度和力量的威胁下,他恐怕没有机会把射出去的箭捡回来再次利用。那么这二十支箭,就是他击杀对方的唯一武器。如果不想和体重是自己数倍的对手近身肉搏,那就得将每一箭都发挥出十成的效用。
第一支箭……
这片密林他昨天就检查过,没有野猪活动的痕迹。尽管如此,他持弓的双手还是微微弯曲,呈一个能瞬时发力的状态。
风声!
林朝一个转身,便见一头通体黝黑,獠牙外露的野猪,和自己隔着一棵两人合围的老树对望。因为变异的缘故,野猪的毛发看起来如针刺般尖锐,灰黑色的表皮间偶尔有一道伤痕,外翻的嫩红色肌肉非常显眼,给人一种它行将腐烂的错觉。
双方均没有动。
林朝感觉到肌肉纤维因为紧绷而微微颤抖,背后箭筒隔了厚厚一层防护服而无法感知到冷热,但重量还在。
他缓缓将复合弓对准老树,空弦。
他背手向箭筒探去。
野猪动了。
中间隔着一棵老树,野猪并没有直线冲撞过来。但即便多了一个转弯躲避的动作,也没有让它的速度降下多少。
林朝飞快从箭筒中抽取了一支羽箭,没有立即搭弓,反而倒退数步,向密林深处奔去。
末世之前虽然他也做着佣兵这行当,但撞上这么大块头的敌手的机会着实不多。几百斤的野猪,奔跑起来,视觉冲击都不是常人能够忍受的。就像观潮的时候,分明知道潮水起落会控制在安全的区域内,但那直面的一瞬间,还是感觉它汹涌而来,铺天盖地。
林朝现在被对方撵着跑,倒是没有正面对冲的压力。但大地都开始震颤的感觉,耳边嘶哑到要破裂的风声,身后粗重腥臭的呼吸……各种感官一同传来的讯息,依旧无比紧张激烈。
一直这么跑下去不是个办法。
他的体力肯定比不过那个大家伙,等到被追上的时候再想着补救,可就不妙了。
一脚踏在树干上,身形急转,林朝借力搭弓,对着身后放了一箭。
箭支擦着野猪的脖颈而过,没有射中致命的动脉。
林朝没有半分惋惜,收弓转身又跑。他这一箭本就是冲着对方颈侧而去的。以野猪变异后强悍的体力和生命力判断,即便刚才一箭正射中动脉,也不足以让它登时毙命,相反还会激发在危急场合悍不畏死的凶性,可谓得不偿失。
而他这一箭,恰巧擦着野猪的脖子而过,能够留下不大不小的一道伤口,既不会激怒对方,也能造成持续的出血,减缓对方的奔跑速度。
借着密林中树干的掩护,林朝在一路奔跑的过程中,陆续放出六七支箭。每一支都在对方的身上留下了口子,但无一致命。
野猪腿部的毛发因为浸血而凝结,看起来愈发狰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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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就也就过夜了。
林朝一声不吭地检查完复合弓,扒了一个牛肉罐头,钻进睡袋。
“林朝,接这个任务,你当初怎么想的?”王六搭话道,“我的想法很简单。出上个任务的时候,被狼狗啃了一口,在医院里躺了两个月。出院后我就想明白了,这活儿不能久做,干脆干一票大的,把养老婆养儿子的钱都赚到了,就洗手不干。”
林朝道:“嗯。”
“看你这身手,以前也不是一般人吧?部队的?还是接私活儿的?”
王六问的“以前”,自然是末世以前。在末世的环境中,佣兵面对的危险比末世前要大得多,即便可以通过吸收晶核来提升自己的能力,但如果之前一点身体的底子都没有,也是不可能做下来的。
林朝斟酌了片刻,回答道:“和现在一样。”
“也是佣兵?!”王六有些吃惊。虽然林朝身上没有部队里出来的那种僵硬气儿,但他也没想过对方真的和自己一样,在末世之前,干的也是这种刀口上舔血的买卖。
“差不多。中东那一带。”
王六会意道:“那可够乱的哈。”
“嗯。”
“这次任务的酬金可不低,完了以后你打算做什么?”王六兜了一大圈还是把话题引回了最开始的那一个。他确实很想知道,作为赏金榜上排行前列的佣兵,林朝为什么要冒那么大的风险,接一个可能会断送他职业生涯或者性命的任务?林朝和他不一样。他已经三十多岁了,体能正在下降,上次受伤带来的后遗症指不准什么时候就会爆发,不适合继续做这样的工作。但林朝看样子才二十出头,在佣兵的道路上还能走上很久。
林朝想了想,道:“买个房。”
又道:“找个人。”
王六哈哈大笑道:“我也这么想。买个房,找个暖床的媳妇,再生个大胖小子,人这辈子,齐活了。”
笑过之后意识到不对,问道:“你也接了不少活儿了,一套房的钱总攒下了吧。”
林朝见他不问个究竟是不会罢休的样子,道:“我需要郑泰亨帮我找个人。”
说完也不管王六的好奇心是不是得到满足,低头拉上了睡袋。
……
村子东边只有一座海拔不超过两百米的小山坡,西边则要崎岖很多。远处的山脉一直贴地延伸,虽然高度有所降低,但依旧将村子的一侧严实地屏障了起来。
郑泰亨给他们的资料里提到,身上可能携带着五级晶核的是一只体型巨大的变异野猪。最近一次关于这只野猪的目击记录,就在这座村子附近。按照野猪的习性,更可能出没于西边这片山地密林。
林朝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
那只野猪在感染变异之前,就已经有四五百斤,绝对到了野猪王的层级。变异之后,力量更不可小觑。这种动物听起来和适宜红烧/粉蒸/爆炒/盐卤的同类就一个家养不家养的差别,但战斗力完全不能相比。雄性野猪犬齿外露,向上翻转,能够轻易撕裂对手的躯体,奔跑的速度极快,未经专业训练的猎人都无法逃脱其追捕,数百斤的身体能造成的瞬时冲击力更是惊人。像林朝这样并不厚实的身板,一旦被撞上,就只有个肝胆俱裂的下场。
拿到资料之后,林朝仔细研究过如何杀死对方。如果王六也在场,两人配合之下,应该没有太大问题。但如果是他一个人撞上了——
箭筒中有二十支箭,在对方速度和力量的威胁下,他恐怕没有机会把射出去的箭捡回来再次利用。那么这二十支箭,就是他击杀对方的唯一武器。如果不想和体重是自己数倍的对手近身肉搏,那就得将每一箭都发挥出十成的效用。
第一支箭……
这片密林他昨天就检查过,没有野猪活动的痕迹。尽管如此,他持弓的双手还是微微弯曲,呈一个能瞬时发力的状态。
风声!
林朝一个转身,便见一头通体黝黑,獠牙外露的野猪,和自己隔着一棵两人合围的老树对望。因为变异的缘故,野猪的毛发看起来如针刺般尖锐,灰黑色的表皮间偶尔有一道伤痕,外翻的嫩红色肌肉非常显眼,给人一种它行将腐烂的错觉。
双方均没有动。
林朝感觉到肌肉纤维因为紧绷而微微颤抖,背后箭筒隔了厚厚一层防护服而无法感知到冷热,但重量还在。
他缓缓将复合弓对准老树,空弦。
他背手向箭筒探去。
野猪动了。
中间隔着一棵老树,野猪并没有直线冲撞过来。但即便多了一个转弯躲避的动作,也没有让它的速度降下多少。
林朝飞快从箭筒中抽取了一支羽箭,没有立即搭弓,反而倒退数步,向密林深处奔去。
末世之前虽然他也做着佣兵这行当,但撞上这么大块头的敌手的机会着实不多。几百斤的野猪,奔跑起来,视觉冲击都不是常人能够忍受的。就像观潮的时候,分明知道潮水起落会控制在安全的区域内,但那直面的一瞬间,还是感觉它汹涌而来,铺天盖地。
林朝现在被对方撵着跑,倒是没有正面对冲的压力。但大地都开始震颤的感觉,耳边嘶哑到要破裂的风声,身后粗重腥臭的呼吸……各种感官一同传来的讯息,依旧无比紧张激烈。
一直这么跑下去不是个办法。
他的体力肯定比不过那个大家伙,等到被追上的时候再想着补救,可就不妙了。
一脚踏在树干上,身形急转,林朝借力搭弓,对着身后放了一箭。
箭支擦着野猪的脖颈而过,没有射中致命的动脉。
林朝没有半分惋惜,收弓转身又跑。他这一箭本就是冲着对方颈侧而去的。以野猪变异后强悍的体力和生命力判断,即便刚才一箭正射中动脉,也不足以让它登时毙命,相反还会激发在危急场合悍不畏死的凶性,可谓得不偿失。
而他这一箭,恰巧擦着野猪的脖子而过,能够留下不大不小的一道伤口,既不会激怒对方,也能造成持续的出血,减缓对方的奔跑速度。
借着密林中树干的掩护,林朝在一路奔跑的过程中,陆续放出六七支箭。每一支都在对方的身上留下了口子,但无一致命。
野猪腿部的毛发因为浸血而凝结,看起来愈发狰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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